標識燈箱的製作方法
2023-07-10 12:16:06
專利名稱:標識燈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標識燈箱,適用於作消防等緊急疏散的警示及樓層等的顯示。
背景技術:
現有標識燈箱的基本組成如下由帶沿邊框的殼體1、圖形面板2、發光屏或燈管3、後蓋4與殼體1固連構成。由於圖形面板2是由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為基板進行圖形印刷製成,黑色處用不透明的油墨塗或塗料塗上製成,存在結構複雜、費工、費料、成本較高的缺點。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標識燈箱存在結構複雜的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省工、省料的標識燈箱。
解決上述問題採取的技術措施如下本實用新型包括殼體、發光屏或燈管、後蓋組成,殼體面板上設置有所需的鏤空圖形,即將現有技術的殼體與圖形面板合為一體,一次衝壓或壓鑄成型,殼體面板的裡面設置有發光屏,後蓋與殼體蓋合,還可在後蓋面板上設置所需的鏤空圖形。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由於省去了圖形面板、又省去了在面板上印刷製作圖形等工藝,故具有結構簡單、省料、省工的優點。
圖1是現有技術立體示意圖,圖2是現有技術結構剖視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立體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結構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及實施例說明如下本實用新型包括殼體1、發光屏2和後蓋3組成,用金屬或塑料製成的殼體面板上將圖形部分鏤空,一次衝壓成型,在殼體1面板的裡面設置有市售的發光屏2,也可在殼體與後蓋之間設置燈管,金屬或塑料製成的後蓋3經螺釘與殼體1固連,還可在金屬或塑料後蓋3的外表面設置所需的鏤空圖形,殼體1的下面設有透光孔,以增加照明亮度。
權利要求1.一種標識燈箱,包括殼體、發光屏、後蓋組成,其特徵是,金屬或塑料製成的殼體面板上設置有所需的鏤空圖形,殼體面板的裡面設置有發光屏,金屬或塑料後蓋與殼體蓋合。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燈箱,其特徵是,還可在金屬或塑料後蓋面板上設置所需的鏤空圖形。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標識燈箱,其特徵是,在殼體與後蓋之間也可設置燈管。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識燈箱,其特徵是,在殼體下面設有透光孔。
專利摘要一種標識燈箱,適用於作消防等緊急疏散的警示及樓層等的顯示。它包括殼體、發光屏或燈管和後蓋,用金屬或塑料製成的殼體與圖形面板合為一體,將圖形部分鏤空,一次衝壓成型,在殼體面板的裡面設置有市售的發光屏,也可在殼體與後蓋之間設置燈管,金屬或塑料製成的後蓋與殼體固連,也可在金屬或塑料後蓋的外表面設置所需的鏤空圖形,殼體的下面設有透光孔,以增加照明亮度。本實用新型的優點由於省去了圖形面板、又省去了在面板上印刷製作圖形等工藝,故具有結構簡單、省料、省工的優點。
文檔編號G09F13/06GK2534650SQ0220900
公開日2003年2月5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22日 優先權日2002年3月22日
發明者張偉旗 申請人:張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