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泡泡的器具及其使用方法
2023-07-10 05:19:36 1
專利名稱:製造泡泡的器具及其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玩具,尤指一種應用於小開口泡泡液容器,以製造泡泡的器具及其使用方法。
現有大陸發明專利申請號98103542.6一案的主要構造在於沾液部包括可張開的兩支沾液長柄及一支連接臂,並以操作器控制,以使沾液部張開成一連續封閉的三角形狀,以製造特大泡泡。然而,由於本案的操作器連接設置在兩支沾液長柄的V形尖端位置,故為了使兩支沾液長柄張開或併合,不但操作器必需具備一些連動控制的構造,同時也使得使用者需費力的操作。再者,上述構造是以沾液長柄接連接臂的一端,供插入在泡泡液容器內,因此,在準備插入泡泡液容器內時,需先將沾液部完全收合,這是很不方便的。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針對上述問題,依據沾液部是由兩支沾液長柄及一連接臂的結構特點,提供一種能使沾液部的收合或張開能夠自動化與簡便化,以利使用者操作方便的一種製造泡泡的器具及其使用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還在於在結構改進方面,將操作器的設置位置改變,使其支杆與連接臂中間位置樞接,供操作器向內推時,同時帶動連接臂向內彎折與併合,並能利用兩支沾液長柄的V形尖端在插入泡泡液容器時,能自動被壓擠併合,使得操作上非常便利簡單。
而且,利用上述構造,只需在沾液長柄相互樞接的V形尖端位置設置彈簧,或借沾液部自泡泡液容器內被拉出時產生小阻力,即可使沾液部在離開泡泡液容器後自動張開,不但不需費力操作,而且簡化了動作流程。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製造泡泡的器具,包含有泡泡形成器及泡泡液容器,泡泡形成器由操作器及沾液部組成,其特徵在於所述沾液部由兩支沾液長柄及兩支連接臂組成,其中,兩支沾液長柄一端相互樞接,另一端分別與連接臂的兩端樞接;所述操作器由手握柄和彈簧組成,並通過一中間支軸將手握柄上的支杆、兩支連接臂樞接在一起。
其製造泡泡器具的使用方法是所述操作器在向內推時,可使連接臂向內彎折而逐漸併合,並以兩支沾液長柄的V形尖端,自泡泡液容器的開口處順利插入,使沾液部順利插入泡泡液容器內沾液,並在取出後可使連接臂與兩支沾液長柄共同形成一連續封閉的張開狀態,以製造特大泡泡。
本發明的目的還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所述沾液長柄及連接臂的內側設有沾液齒部,與連接臂樞接部位設有限位凸緣,兩支沾液長柄的設置方向相反,連接臂的一端剛好搭接在限位凸緣的內側;在連接臂樞接部位附近,設有可防止操作器任意擺動的擋止凸柱;在所述兩支沾液長柄樞接部位的下方沿設有一沾液圍圈,該沾液圍圈內側面設有沾液齒部,其下端具有較小夾角,上端具有較大夾角;泡泡液容器呈長條狀,具有一個較小的開口,開口處可為光滑的內面或有一凸環。
其製造泡泡器具的使用方法還可是利用沾液圍圈下端具有較小夾角的特點,可順利進入泡泡液容器內沾液,當沾液部在拉出時,因沾液圍圈暫時受卡在泡泡液容器開口處的凸環上,而使操作器手握柄可將連接臂外拉,進而在沾液部被完全拉動併合後,再脫離泡泡液容器,以製造特大泡泡。
本發明通過以下附圖和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泡泡形成器張開狀態的立體圖。
圖2為實施例(一)中沾液長柄樞接端部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實施例(一)中沾液長柄與連接臂樞接部位局部平面示意圖。
圖4為實施例(一)中連接臂與支杆樞接部位的局部立體分解圖。
圖5為實施例(一)中泡泡形成器在剛插入泡泡液容器時的平面示意圖。
圖6為實施例(一)中泡泡形成器在完全插入泡泡液容器內時的平面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二)泡泡形成器張開狀態的立體8為實施例(二)中泡泡形成器在剛插入泡泡液容器時的平面示意圖。
圖9為實施例(二)中泡泡形成器在離開泡泡液容器時被拉動張開的平面示意圖。
參見圖1至圖9,本創作所提供的製造泡泡的器具,包含有泡泡形成器1及泡泡液容器2,其中泡泡形成器1又包含有操作器11及沾液部12,泡泡液容器2呈長條狀,具有一個較小的內面為光滑的開口21,內部盛裝有泡泡液,可供泡泡形成器1的沾液部12,自其開口21處向內插入,以使沾液部12沾附有泡泡液。泡泡形成器1的沾液部12由兩支沾液長柄121及兩支連接臂122組成,該沾液長柄121及連接臂122均在內緣設有沾液齒部1211、1221,以利沾附泡泡液。其中,兩支沾液長柄121在其一踹以支軸123相互樞接,可作相互併合或張開成大V形或呈小夾角V形狀態。
上述沾液部12的連接臂122,其兩端分別以端支軸1222活動樞接在兩支沾液長柄121的外端,在中間以中間支軸1223作樞接,連接臂122以中間支軸1223為支點向內彎折併合時,即可與兩支沾液長柄121共同呈小夾角V形狀併合。此時,沾液部12如圖5及圖6所示,可插入在泡泡液容器2內,使沾液部12能沾附有泡泡液。
如圖1、2、4所示,該操作器11由手握柄111及彈簧112組成,該手握柄111具有一細長的支杆1111,在支杆1111一端與連接臂122的中間支軸122 3相互樞接,並在連接臂122相互樞接部位附近,設有擋止凸柱1112(參見圖4),以防止操作器手握柄111任意擺動。該彈簧112設在兩支沾液長柄121相互樞接的支軸123上(參見圖2),可使兩沾液長柄121自動張開成較大角度的V形狀,另外,請參圖1、圖3、圖7、沾液長柄121在與連接臂122樞接部位設有限位凸緣1212,而兩支沾液長柄121的設置方向相反,連接臂1 22的一端剛好搭接在限位凸緣1212的內側,以限定連接臂122在張開後的角度。例如圖1中的沾液部12在張開後呈一連續封閉的三角形狀,圖7的沾液部12在張開後則呈一連續封閉的不等邊菱形。
參見圖5、6、當沾液部12剛插入泡泡液容器2內時,首先連接臂122會被手握柄111下壓而向內彎折,並逐漸併合,而兩支沾液長柄121的V形尖端則因與開口21周緣碰觸,會使其V型夾角逐漸變小,因此,沾液部12很容易順利地插入泡泡液容器2內進行沾液。
參見圖1所示、當沾液部12離開泡泡液容器2時,一方面因手握柄111的拉動而使沾液部12張開,另一方面則因彈簧112的張力作用,會使兩支沾液長柄121張開呈較大V字形狀。
參見圖7、8、9、為了使沾液部12在離開泡泡液容器2後自動張開,亦可在兩支沾液長柄121樞接部位下方沿設一沾液圍圈113,以借沾液圍圈113下端具有較小夾角的特點,順利進入泡泡液容器2內(參見圖8),借沾液圍圈113上端具有較大夾角,並配合泡泡液容器2開口21內緣設有凸環22(參見圖9),而使沾液部12在拉出時,因沾液圍圈113暫時受卡在凸環22上,使操作器手握柄111可將連接臂122外拉,進而在沾液部12被完全拉動併合後,再脫離泡泡液容器2。
由圖1至圖9的圖面上可見,沾液部12可以兩支沾液長柄121的V形尖端插入泡泡液容器2內,並不需先將沾液長柄121作併合的操作;而且,連接臂122可受手握柄111、支杆1111的連動而併合或張開,因此,在操作上較為簡便。再者,此種構造只需在兩支沾液長柄121樞接V形尖端位置設有彈簧112,或沾液部12自泡泡液容器2被拉出時遭受小阻力,即能使沾液部12在離開泡泡液容器2後自動張開,亦簡化了動作流程。
因此,本發明的優點是只需在沾液長柄相互樞接的V形尖端位置設置彈簧,或借沾液部自泡泡液容器內被拉出時產生小阻力,即可使沾液部在離開泡泡液容器後自動張開,不但不需費力操作,而且簡化了動作流程,使沾液部的收合或張開能夠自動化與簡便化,以利使用者操作方便,具有使用方便、靈活、進步的特點。
權利要求
1.一種製造泡泡的器具,包含有泡泡形成器及泡泡液容器,泡泡形成器由操作器及沾液部組成,其特徵在於所述沾液部由兩支沾液長柄及兩支連接臂組成,其中,兩支沾液長柄一端相互樞接,另一端分別與連接臂的兩端樞接;所述操作器由手握柄和彈簧組成,並通過一中間支軸將手握柄上的支杆、兩支連接臂樞接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泡泡的器具,其特徵在於所述沾液長柄及連接臂的內側設有沾液齒部,與連接臂樞接部位設有限位凸緣,兩支沾液長柄的設置方向相反,連接臂的一端剛好搭接在限位凸緣的內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泡泡的器具,其特徵在於在連接臂樞接部位附近,設有可防止操作器任意擺動的擋止凸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製造泡泡的器具,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兩支沾液長柄樞接部位的下方沿設有一沾液圍圈,該沾液圍圈內側面設有沾液齒部,其下端具有較小夾角,上端具有較大夾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製造泡泡的器具,其特徵在於泡泡液容器呈長條狀,具有一個較小的開口,開口處可為光滑的內面或有一凸環。
6.權利要求1所述製造泡泡器具的使用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操作器在向內推時,可使連接臂向內彎折而逐漸併合,並以兩支沾液長柄的V形尖端,自泡泡液容器的開口處順利插入,使沾液部順利插入泡泡液容器內沾液,並在取出後可使連接臂與兩支沾液長柄共同形成一連續封閉的張開狀態,以製造特大泡泡。
7.依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製造泡泡器具的使用方法,其特徵在於利用沾液圍圈下端具有較小夾角的特點,可順利進入泡泡液容器內沾液,當沾液部在拉出時,因沾液圍圈暫時受卡在泡泡液容器開口處的凸環上,而使操作器手握柄可將連接臂外拉,進而在沾液部被完全拉動併合後,再脫離泡泡液容器,以製造特大泡泡。
全文摘要
一種製造泡泡的器具及其使用方法,包含有泡泡形成器及泡泡液容器,其泡泡形成器由操作器及沾液部組成,該沾液部由兩支沾液長柄及兩支連接臂組成;操作器連接在沾液部的連接臂上,手握柄通過支杆、中間支軸與連接臂樞接;當操作器向內推時,連接臂向內彎折並逐漸併合,兩支沾液長柄的V形尖端,自泡泡液容器的開口處順利插入,以利沾液操作,當取出沾液部後,又能自動使連接臂與兩支沾液長柄共同形成一連續封閉的三角形狀或不等邊菱形,以製造大泡泡。
文檔編號A63HGK1306875SQ0010072
公開日2001年8月8日 申請日期2000年2月3日 優先權日2000年2月3日
發明者林孟盛 申請人:林孟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