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7-10 04:39:41
專利名稱: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報警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用於汽車的在緊急制動時發出急停警示的緊急制動提醒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在高速行駛時,當前方車輛發生事故,後方車輛駕駛員往往因為未能及時看到前方事故車輛而延誤緊急制動時間。車輛後面的制動燈提示作用往往不明顯,不能很好的提醒後方駕駛員,尤其是在雨霧天氣,從而造成追尾及連環追尾事故。
公開日為2010年08月25日、公開號為CN101811441A的專利文獻公開了這樣的技術方案,一種機動車緊急制動的方法,其通過在機動車發動機和供油器之間的供油管上,增加設置一個供駕駛員操控的可操控油路開關裝置,並設置獨立聲光控制器和在儲油量檢測器信息輸出線路上設置儲油量信號變換器,在發生機動車動力系統失控時,給駕駛員一個能夠主動操控的裝置,將發動機工作所需的油停止供應,使其失去動力的來源,迫使發動機停止運轉,從而提供機動車制動的機會與可能。該方案不足之處在於正常緊急制動時,並不給出緊急制動的聲光提示,而且操控裝置的方式為手動,使用也不是很方便。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汽車緊急制動時對後面車輛警示性不好等技術問題,提供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它在汽車緊急制動時以專設警示燈及聲音對後方車輛加以提示,能夠有效減少或避免追尾事故發生。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包括控制器、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控制器連接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緊急制動警示燈安裝在警示燈彈起機構上,警示燈彈起機構安裝在外部車頂。制動加速度傳感器檢測制動踏板向下運動的加速度,制動踏板力傳感器檢測制動踏板被踩踏的力度,控制器通過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和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綜合檢測駕駛員急速猛踩制動踏板的動作,當判定駕駛員急速猛踩制動踏板時,開啟緊急制動警示燈,並將警示燈彈起機構迅速彈起,使緊急制動警示燈彈出並豎立在車頂上方,讓後方車輛駕駛員顯而易見的看到警示燈。作為優選,控制器連接報警喇叭,報警喇叭安裝在後保險槓上。在緊急制動時,同時進行聲音報警提示。作為優選,控制器連接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安裝在車內儀錶板上。在警示燈彈起機構啟動後,點亮該指示燈提示本車輛駕駛員警示燈彈起機構已彈起。作為優選,警示燈彈起機構包括上彈機構和收回機構。上彈機構負責將緊急制動警示燈彈起,收回機構負責將彈起的緊急制動警示燈收回,以供下次彈起。[0009]作為優選,控制器連接彈起機構收回開關,彈起機構收回開關安裝在車內儀錶板上。在緊急制動結束後不需再繼續進行聲光警示時,按動彈起機構收回開關將警示燈彈起機構收回並結束聲光報警提示。本實用新型帶來的有益效果是,當車輛行駛時尤其是高速或在雨霧天氣中行駛時,由傳感器和控制器判斷駕駛員是緊急制動還是正常制動,當駕駛員緊急制動時開啟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報喇叭,緊急制動警示燈安裝在車頂顯著位置閃爍、喇叭鳴叫,以此提醒後方車輛並提前制動,為後方車輛提前制動爭取寶貴時間,從而降低或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緊急制動警示燈不使用時隱藏在未彈起的警示燈彈起機構中,使用過後通過操作開關收回到隱藏狀態。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原理框圖;圖2是緊急制動警示燈及彈起機構的安裝位置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流程圖。圖中1是制動加速度傳感器,2是制動踏板力傳感器,3是控制器,4是報警喇叭,5是緊急制動警示燈,6是警示燈彈起機構,61是上彈機構,62是收回機構,7是彈起機構收回開關,8是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說明。實施例如圖I、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控制器3連接制動加速度傳感器I、制動踏板力傳感器2、報警喇叭4、緊急制動警示燈5、警示燈彈起機構6、彈起機構收回開關7和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8。其中,制動加速度傳感器I安裝在制動踏板臂上,制動踏板力傳感器2安裝在制動踏板上;報警喇叭4是後向喇叭,安裝在車輛後保險槓;緊急制動警示燈5安裝在警示燈彈起機構6中,警示燈彈起機構6安裝在車外靠近後部的車頂上,警示燈彈起機構6包括上彈機構61和收回機構62,緊急制動警示燈5為穿透力較強的紅色閃爍燈;彈起機構收回開關7、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8安裝在車內儀錶板上;圖3所示為流程圖。首先,檢測制動踏板力傳感器2的輸出值是否超過規定值(設置在控制器中的閾值),當輸出值超過規定值時,檢測制動加速度傳感器I輸出值,當該輸出值也大於規定值(設置在控制器中的閥值)時,緊急制動警示燈5、報警喇叭4開啟,同時警示燈彈起機構的上彈機構61動作彈起緊急制動警示燈5,此時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8閃爍;當不需聲光報警提示時,按動彈起機構收回開關7接收聲光報警提示,啟動收回機構62,收回上彈機構61。所以本實用新型具有下述特徵由傳感器和控制器判斷駕駛員是緊急制動還是正常制動,當駕駛員緊急制動時開啟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報喇叭,緊急制動警示燈安裝在車頂顯著位置閃爍、喇叭鳴叫,以此提醒後方車輛並提前制動,為後方車輛提前制動爭取寶貴時間,從而降低或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緊急制動警示燈不使用時隱藏在未彈起的警示燈彈起機構中,使用過後通過操作開關收回到隱藏狀態。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控制器、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所述控制器連接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所述緊急制動警示燈安裝在警示燈彈起機構上,所述警示燈彈起機構安裝在外部車頂。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器連接報警喇叭,所述報警喇叭安裝在後保險槓上。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器連接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所述彈起機構狀態指示燈安裝在車內儀錶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警示燈彈起機構包括上彈機構和收回機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器連接彈起機構收回開關,所述彈起機構收回開關安裝在車內儀錶板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緊急制動提醒裝置,包括控制器、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控制器連接制動加速度傳感器、制動踏板力傳感器、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示燈彈起機構,緊急制動警示燈安裝在警示燈彈起機構上,警示燈彈起機構安裝在車外頂部。它由傳感器和控制器判斷駕駛員是緊急制動還是正常制動,當駕駛員緊急制動時開啟緊急制動警示燈和警報喇叭,為後方車輛提前制動爭取寶貴時間,從而降低或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緊急制動警示燈不使用時隱藏在未彈起的警示燈彈起機構中,使用過後通過操作開關收回到隱藏狀態。
文檔編號B60Q1/44GK202686108SQ20122026450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6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6日
發明者吳雪珍, 韓海強, 戴禮強, 鄒凌華, 吳成明,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