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板式健身車的製作方法
2023-08-05 11:31:21 1
專利名稱:踏板式健身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滑行車,尤其是指一種踏板式健身車。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的健康問題,因此,各種運動、健身器械成了人們休閒健身的首選。但是,由於傳統的運動健身車的結構較為複雜,體積較大,且重量也相應較大,因此,多是局限於室內使用,或限於室外的固定區域使用,因此,遠遠不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雖然也有多種健身車(如震動健身車、扭動健身車等)出現,但其依然局限於室內及固定區域的使用,具有極大的局限性。
有鑑於此,有人提出了一種健身自行車,雖然其可應用於室外,但由於其結構仍然較為複雜,因此,在體積和重量方面依然沒有實質的改變,從而仍然無法滿足對室外運動健身器械的攜帶方便的需求。
因此,本設計人為解決上述公知技術存在的問題,設計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可克服上述公知健身車的缺陷。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其結構簡單,佔用空間小,便於攜帶。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裝設於該車身的前後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向的車把,所述後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動機構驅動以帶動後車輪旋轉並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動機構為一叉形結構,該叉形結構包括一帶有踏板的踏杆及與該踏杆呈一定角度連動的擺杆,所述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經由踏杆及後輪的輪軸接設於所述擺杆的末端。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和彈簧,所述踏杆上設置一張緊輪,所述後輪輪軸上設置有一飛輪,所述鏈條的一端與前述張緊輪及飛輪嚙合設置,其另一端與所述彈簧連接,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接設於所述叉形結構靠近轉動樞軸處。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杆與擺杆為一體設置。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動機構分別樞設於所述車身二後叉的外側,所述踏杆呈直杆狀。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動機構的樞接端位於二後叉的內側,所述踏杆的具有踏板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設置,所述二踏杆呈「八」字狀,其末端間隔位於所述後叉的外側。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後車輪的飛輪與輪軸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單向傳動元件為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後兩部分樞轉收合的摺疊結構。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彈簧為拉伸彈簧或彎曲彈簧。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上述踏板式健身車以運動者體能為動力,且結構簡單,可大大降低製造成本;同時,其摺疊後體積小,便於收藏和攜帶,可為使用者提供更多的戶外健身機會;而且,基於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並結合採用輕金屬材料(如鋁合金)製造其結構件,可大大地減輕健身車的重量,本實用新型的重量可僅為公知健身車的一半。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缺陷,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體積小、無需動力多項優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一立體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另一視角的立體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俯視示意圖;圖4A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踏板位於起始位置的局部示意圖;圖4B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踏板位於終了位置的局部示意圖;圖5A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實施例二的示意圖;圖5B為實施例二的局部示意圖;圖6為實施例二摺疊後的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實施例三的示意圖;圖8為實施例三車身摺疊後的示意圖。
附圖標號說明1、車身2、車把3、前輪4、後車輪 41、輪軸 11、支架111、踏杆 112、踏板 113、擺杆114、樞軸 115、張緊輪10、後叉21、鏈條 22、拉伸彈簧 24、飛輪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其包括車身1及樞轉裝設於該車身1的前後車輪3、4,所述車身1前端可轉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車輪3轉向的車把2,其中,所述後車輪4上方的兩側車身1上還可各樞設有一踏板驅動機構及一可被所述踏板驅動機構驅動以帶動後車輪旋轉的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
為了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和動作過程,下面配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實施例1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前部(包括前輪3、車把2及立杆等)可與公知的自行車相同,此處不再一一贅述。其與公知自行車的不同之處在於,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兩側車身的後端(後叉10)分別向斜上方一體延伸有一支架11,該支架11的另一端樞接有叉形的踏板驅動機構,該叉形踏板驅動機構包括一帶有踏板112的踏杆111及與該踏杆111呈一定角度的擺杆113;所述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21和拉伸彈簧22(如圖4B所示),所述拉伸彈簧22的一端可固定於所述車身1與叉形結構的樞軸附近,其另一端接設所述鏈條21,所述踏杆111上設置有一張緊輪115,所述後車輪4的輪軸41上設置有一飛輪24,所述鏈條21與前述張緊輪115及飛輪24嚙合後連接於擺杆113的末端。另外,為保證本實施例的實施及使用,從叉形結構的樞軸中心起,到張緊輪115外緣的半徑最好小於到擺杆末端連接鏈條的半徑。
所述飛輪24與輪軸41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如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當然並不僅限於此,也可以是其它種類的單向離合器。當使用者用腳向下踩踏板112時,鏈條21將帶動飛輪24正向轉動,此時,可以帶動輪軸41轉動,從而使該踏板式健身車向前行進,該拉伸彈簧22逐漸被拉伸;而當使用者鬆開踏板(不再向下用力)時,該拉伸彈簧22的回覆力使鏈條21帶動飛輪24反向轉動,此時,通過飛輪24於輪軸41間設置的單向傳動元件使二者分離,從而後車輪4可以繼續向前轉動,健身車自由滑行。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至圖3所示,該踏板式健身車的叉形踏板驅動機構樞接在車身1的二後叉10的外側。
如圖4A所示,具有上述結構的踏板式健身車,在踏板位於起始位置(踏杆大致水平)處時,該鏈條22及彈簧21的總長度最短,此時,拉伸彈簧21處於原始預張緊狀態,當使用者用力向下踩踏,使驅動機構轉動時,該拉伸彈簧21不斷伸長,直至到達圖4B所示的終了位置,此時,該鏈條22及彈簧21的總長度達到最長,拉伸彈簧21處於最大的蓄能狀態,一旦使用者對該踏板停止施力,則拉伸彈簧21的彈性回復力將產生一個力矩,使踏板驅動機構復位到起始位置。如此左右腳不斷重複踩踏,則可使該踏板式健身車不斷前行。
實施例2如圖5A所示,本實施例同樣設置有由踏杆、踏板、彈簧、擺杆、飛輪及張緊輪等組成踏杆驅動機構和傳動機構,其與實施例1相同的不同之處在於車身的後叉形狀及踏杆的結構與設置方式,其中,該踏板式健身車的二踏板驅動機構的樞接端位於二後叉10』的內側,所述踏杆111』的具有踏板112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所述二踏杆111』呈「八」字狀設置(如圖5B所示),其末端間隔處於所述後叉10』的外側。在進行下踏運動時,該踏杆的樞接端一直處於所述車身1後端延伸的二後叉10』與後車輪4之間,為了保證使用時二踏杆111』及相應的踏板112可順利通過車身下端的後叉部分10』,而不會產生幹涉,所述二踏杆111』在具有踏板112的一端向外側偏設,以使二者末端處的距離大於二後叉的間距,從而可在向下踩踏時避開車身1的後叉10』。在此前提下,該車身1二側的後叉10』也可分別相應地向外側彎設,而張緊輪115設置在二踏杆111』的內側,如圖5B所示,如此,使得擺杆、飛輪及張緊輪仍然可處於同一平面。上述結構更有利於生產和使用過程安全性。本實施例中,車身後叉與後輪軸是用螺母及芯軸固定的,本實施例的踏板112、鏈條和彈簧的工作過程與實施例1一致。本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其車身可摺疊,以方便收藏和攜帶。
實施例3如圖7、圖8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例,其中的主體結構包括踏板驅動機構及傳動機構,可與實施例1相同,故圖中不再重複描述。而其展示一種不同的車身式樣,而且其車身設計成另一種摺疊方式,在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後兩部分樞轉摺疊的結構,以在不使用時摺疊放置,方便收藏和攜帶。由於可用於本實用新型的可摺疊結構為公知技術,此處不再詳細說明。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利用前述具體實施例詳細揭示,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範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修改,例如可以彎曲彈簧替代前述拉伸彈簧並調整相應的安裝方式,同樣可以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裝設於該車身的前後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向的車把,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動機構驅動以帶動後車輪旋轉並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為一叉形結構,該叉形結構包括一帶有踏板的踏杆及與該踏杆呈一定角度連動的擺杆,所述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經由踏杆及後輪的輪軸接設於所述擺杆的末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和彈簧,所述踏杆上設置一張緊輪,所述後輪輪軸上設置有一飛輪,所述鏈條的一端與前述張緊輪及飛輪嚙合設置,其另一端與所述彈簧連接,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接設於所述叉形結構靠近轉動樞軸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踏杆與擺杆為一體設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分別樞設於所述車身二後叉的外側,所述踏杆呈直杆狀。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的樞接端位於二後叉的內側,所述踏杆的具有踏板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設置,所述二踏杆呈「八」字狀,其末端間隔位於所述後叉的外側。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車輪的飛輪與輪軸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單向傳動元件為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後兩部分樞轉收合的摺疊結構。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徵在於,所述彈簧為拉伸彈簧或彎曲彈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裝設於該車身的前後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向的車把,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動機構驅動以帶動後車輪旋轉並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複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於所述踏板驅動機構。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缺陷,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體積小、無需動力等多項優點。
文檔編號B62M1/24GK2908324SQ20062001305
公開日2007年6月6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26日 優先權日2006年4月26日
發明者傅海忠, 周曉光 申請人:傅海忠, 周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