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型煤的製作方法
2023-08-03 08:14:16 1
專利名稱:工業型煤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工業型煤,主要可用於各種陶瓷窯、水泥窯等工業窯爐。
背景技術:
工業窯爐用的型煤是通過粉煤成型製成的,採用對輥成型機或螺杆擠壓機對粉煤施以壓力,粉煤顆粒之間和顆粒內部的孔隙減小,進而團聚成型,形成具有一定體積和形狀的型煤。對於煙煤和無煙煤,由於其自身的粘結性不高,原料中需要添加一定的粘結劑,以保證成型和成型後的抗壓強度,避免在儲運、遇水、入爐和燃燒過程中破碎,形成粉末或產生粉塵,導致爐內燃燒狀態惡化並增大煙氣中的煙塵濃度。目前常用的粘結劑包括煤焦油、瀝青、紙漿廢液等有機物和石灰、黏土、水玻璃等無機物,這些粘結劑在一定的場合適應了粉煤成型的要求,並得到一定的應用,但其依然存在強度和灰熔點很高的缺陷,當用於一些需要較高的型煤強度的陶瓷窯、水泥窯等工業窯爐,這些型煤在燃燒過程會大量出現破碎的現象,不能很好地滿足使用要求。
發明內容
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工業型煤,這種工業型煤的抗壓強度高,灰熔點高,不易破碎,有利於改善窯爐的燃燒狀態並減少煙塵排放。
本發明實現上述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工業型煤,主要由粉煤、輕燒粉和氧化鎂組成,其主要原料的配比(按重量計)為粉煤100份,輕燒粉3-10份,硫酸鎂1-8份;對於煙煤,優選的配比為煙煤100份,輕燒粉4-6份,硫酸鎂2-4份;對於無煙煤,優選的配比為無煙煤100份,輕燒粉4-6份,硫酸鎂4-6份,另外還可添加煙煤或輕煤1-3份,以提高其粘結性。
這種型煤可以採用現有冷壓成型的方式進行加工生產,在不改變生產工藝的前提下,獲得高強度和高灰熔點,其單球冷強度高達1000-1200N,熱強度高達400-500N,灰熔點為130℃,水中浸泡48小時不散,涼曬後可基本恢復原有強度,由此保證了在儲運、入爐和燃燒過程中不破、不散、不塌,爐內燃燒狀態好,燃燒充分,煙塵含量低。另外其中的輕燒粉還具有固硫效果,有利於減少煙氣中二氧化硫的濃度。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一煙煤100份,輕燒粉10份,硫酸鎂1份,加適度的水(總水含量一般可控制在10-18%,下同)混合均勻,採用壓力為25MPa的對輥成型機成型,常溫涼曬48小時使之有效固結,固結後進行通風乾燥,形成型煤產品。
實施例二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3份,加適度的水混合均勻,生產方法同實施例一,這種配比對於多數煙煤都是優選方案。
實施例三煙煤100份,輕燒粉3份,硫酸鎂8份,加適度的水混合均勻,生產方法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四無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5份,煙煤或輕煤1-2份,加適度的水混合均勻,生產方法同實施例一,這種配比對於多數無煙煤都是優選方案。
實施例五混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4份,加適度的水混合均勻,生產方法同實施例一。
在上述各實施例中,通常應將煤粉碎至顆粒不大於3mm。在符合工藝要求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其他顆粒度。
採用無煙煤時,通常在上述基本配比(粉煤、輕燒粉和硫酸鎂)的基礎上添加適量的煙煤或輕煤,以增強其粘結性,添加量一般為1-3份,當添加量大於3份時,可以將其記入粉煤的總量,作為混合煤。
在本發明中,一般可以採用煙煤或無煙煤作粉煤原料,也可以採用其他種類的煤或者多種煤形成的混合煤,上述實施例均中的煙煤或無煙煤均可以採用其他種類的煤或混合煤替代。所用輕燒粉和硫酸鎂可以採用現有的成品工業原料,通常輕燒粉的有效含量(以MgO計)不應低於85%,優選不低於90%,硫酸鎂的有效含量(以MgSO4·7H2O計)不應低於93%,優選不低於95%。
根據實際需要,還可以添加適量的脫硫劑和/或助燃劑等。
本發明型煤生產涉及的各工藝過程(例如選料、粉碎、混料、成型、乾燥等)均可以採用現有技術或其他任意適宜的技術。
權利要求
1.一種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主要由粉煤、輕燒粉和氧化鎂組成,其主要原料的配比為粉煤100份,輕燒粉3-10份,硫酸鎂1-8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主要原料的配比為煙煤100份,輕燒粉4-6份,硫酸鎂2-4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原料包括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3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主要原料的配比為無煙煤100份,輕燒粉4-6份,硫酸鎂4-6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還包括煙煤或輕煤1-3份。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原料包括無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5份,煙煤或輕煤1-2份。
7.如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所述輕燒粉的有效含量不低於85%,所述硫酸鎂的有效含量不低於93%。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所述輕燒粉的有效含量不低於90%,所述硫酸鎂的有效含量不低於95%,所述粉煤的顆粒不大於3mm。
9.如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原料中還包括脫硫劑和/或助燃劑。
10.如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工業型煤,其特徵在於其原料中的總水含量為10-18份。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工業型煤,主要由粉煤、輕燒粉和氧化鎂組成,其主要原料的配比為粉煤100份,輕燒粉3-10份,硫酸鎂1-8份;對於多數煙煤,優選的配比為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3份;對於多數無煙煤,優選的配比為無煙煤100份,輕燒粉5份,硫酸鎂5份,另外還可添加煙煤或輕煤1-2份。這種型煤可以採用冷壓成型方式進行加工生產,其單球冷強度高達1000-1200N,熱強度高達400-500N,灰熔點為130℃,保證在儲運、入爐和燃燒過程中不破、不散、不塌,爐內燃燒狀態好,燃燒充分,煙塵含量低,並具有一定的固硫效果,主要可用於各種陶瓷窯、水泥窯等工業窯爐。
文檔編號C10L5/00GK1831096SQ200610075659
公開日2006年9月13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18日 優先權日2006年4月18日
發明者苗冠強 申請人:苗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