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飪器具的上蓋和烹飪器具的製作方法
2023-08-02 16:01:31 1
烹飪器具的上蓋和烹飪器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和烹飪器具。該烹飪器具的上蓋上設置有把手,把手上設置有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開蓋扣板可與烹飪器具的鍋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限位開關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且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阻止開蓋扣板與扣位相打開。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烹飪器具的上蓋,通過在把手上設置限位開關,這樣,當提起把手、移動烹飪器具時,使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進而限制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即使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開蓋扣板也不能將烹飪器具打開,避免了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烹飪器具的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鍋體掉落等現象,使得烹飪器具的使用更加安全。
【專利說明】烹飪器具的上蓋和烹飪器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電領域,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和包括該上蓋的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電飯煲產品一般是把把手設置在煲蓋上,煲蓋與煲體通過後端的鉸鏈軸連接,同時把煲蓋與煲體相扣合的開蓋扣板設置在把手的前端。但是現有的結構存在以下缺點:在使用過程中,當提著電飯煲移動時,手很容易不小心觸按到開蓋扣板,導致煲蓋與煲體打開,這樣就會使電飯煲內部的粥湯灑出,造成安全隱患;還存在部分電飯煲產品,其煲蓋是整體可拆卸的,手碰觸到開蓋扣板後更會導致煲蓋與煲體脫開,使煲體掉落,造成產品損壞,帶來財產損失甚至安全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
[0004]為此,本實用新型一個方面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可防止烹飪器具在移動過程中,因不小心碰觸開蓋扣板而造成上蓋被打開的現象。
[000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包括該上蓋的烹飪器具。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第一個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所述上蓋上設置有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所述開蓋扣板可與烹飪器具的鍋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所述限位開關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且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時,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
[0007]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烹飪器具的上蓋,上蓋上設置有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開蓋扣板可與鍋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限位開關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當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可阻止開蓋扣板與鍋體上的扣位相打開,當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不會限制開蓋扣板的動作,開蓋扣板與鍋體上的扣位可相扣合或相打開,因此,在移動烹飪器具前,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到工作位置,然後再移動烹飪器具,此時開蓋扣板的動作被限制,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烹飪器具的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鍋體掉落等現象,使得烹飪器具的使用更加安全。
[0008]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烹飪器具的上蓋還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徵: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上蓋上還設置有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設置在所述把手上;提起所述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鬆開所述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可相打開。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且所述把手蓋和所述把手座之間形成一空腔,所述限位開關位於所述空腔內;所述把手蓋或所述把手座上設置有一導向通槽,所述限位開關上設置有一凸出的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可伸出所述導向通槽,並可沿所述導向通槽移動。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把手座的底面上設置有所述導向通槽,所述控制部可沿所述導向通槽上下移動。
[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把手蓋和所述限位開關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使所述限位開關的所述控制部保持在伸出所述導向通槽的非工作位置。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開蓋扣板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上;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伸入所述把手內,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限位開關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支撐部通過所述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的所述把手上。
[001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包括鍋體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所述上蓋可蓋合在所述鍋體上,且所述開蓋扣板可與所述鍋體上的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上蓋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鍋體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烹飪器具為電飯煲。
[0018]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20]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是圖1所示的電飯煲的上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2]圖3是圖1所示的電飯煲中開蓋扣板處於扣合狀態、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3]圖4圖3的A部結構放大示意圖;
[0024]圖5是圖1所示的電飯煲中開蓋扣板處於打開狀態、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5]圖6圖5的B部結構放大示意圖;
[0026]圖7是圖1所示的電飯煲中開蓋扣板處於扣合狀態、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的剖視結構不意圖;
[0027]圖8圖7的C部結構放大示意圖。
[0028]其中,圖1至圖8中附圖標記與部件名稱之間的對應關係為:
[0029]I電飯煲,10上蓋,110開蓋扣板,1101按壓部,1102支撐部,
[0030]1103扣牙,1104轉軸,1105扣板彈簧,120限位開關,1201控制部,[0031]1202復位彈簧,130把手,1301把手蓋,1302把手座,1303導向通槽,
[0032]140螺釘,20煲體,210扣位
【具體實施方式】
[0033]為了能夠更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的詳細描述。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0034]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採用其他不同於在此描述的方式來實施,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0035]下面參照附圖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一些實施例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和烹飪器具。
[0036]如圖1至圖8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些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具體地,所述烹飪器具為電飯煲I,所述上蓋為電飯煲的上蓋10,所述上蓋10上設置有開蓋扣板110和限位開關120。
[0037]具體地,所述開蓋扣板110可與所述電飯煲I的煲體20上的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38]所述限位開關120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且所述限位開關120處於所述工作位置時,可阻止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210相打開。
[0039]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的上蓋,上蓋上設置有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開蓋扣板可與煲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限位開關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當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可阻止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相打開,當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不會限制開蓋扣板的動作,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可相扣合或相打開,因此,在移動電飯煲前,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到工作位置,然後再移動電飯煲,此時開蓋扣板的動作被限制,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安全。
[004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優選實施例中,如圖3至圖8所示,所述電飯煲的上蓋10上還設置有把手130,所述限位開關120設置在所述把手130上。
[0041]如圖8所示,提起所述把手130,所述限位開關120處於所述工作位置,可阻止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210相打開;如圖6所示,鬆開所述把手130,所述限位開關120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210可相打開。
[0042]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把手130通過螺釘140固定安裝在所述上蓋10上。
[0043]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優選實施例中,限位開關設置在把手上,這樣,當提起把手時,移動電飯煲時,限位開關受到手的作用力,可移動至工作位置,阻止開蓋扣板與扣位相打開,這樣,在電飯煲的移動過程中,限位開關可自動阻止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且限位開關設置在把手上,手提起把手的同時,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實現了開蓋扣板的鎖止,因此無需特意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方便。
[0044]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實施例,如圖4所示,所述把手130包括把手蓋1301和把手座1302,且所述把手蓋1301和所述把手座1302之間形成一空腔,所述限位開關120位於所述空腔內;
[0045]如圖2至圖4所示,所述把手蓋1301或所述把手座1302上設置有一導向通槽1303,所述限位開關120上設置有一凸出的控制部1201,所述控制部1201可伸出所述導向通槽1303,並可沿所述導向通槽1303移動。
[0046]進一步,如圖2至圖4所示,所述把手座1302的底面上設置有所述導向通槽1303,所述控制部1201可沿所述導向通槽1303上下移動。
[0047]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把手蓋和把手座之間成型有一空腔,限位開關放置在空腔內,且把手座的底面上設有導向通槽,限位開關上設有凸出的控制部,控制部伸出導向通槽,並可沿導向通槽上下移動,這樣當提起把手、移動電飯煲時,手可施加給伸出導向通槽的控制部一向上的作用力,使控制部帶動限位開關向上移動,限位開關向上移動一段距離後可與開蓋扣板相接觸,並施加給開蓋扣板一作用力,這樣,即便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時,開蓋扣板在限位開關的施加的力的作用下,無法動作,避免了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打開造成的粥湯灑出、煲體掉落等現象。
[0048]需要說明的是,導向通槽不僅可以設置在把手座的底面上,還可以設置在把手座的側面或把手蓋上,同樣在手提起把手的過程中,可施加給限位開關上的控制部一作用力,使限位開關移動到工作位置,進而阻止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
[004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所述把手蓋1301和所述限位開關120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1202,使所述限位開關120的所述控制部1201保持在伸出所述導向通槽的非工作位置。
[0050]把手蓋和限位開關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這樣當手鬆開把手時,限位開關可在復位彈簧的作用下向下移動,直至控制部伸出導向通槽,使限位開關恢復至非工作位置,此時開蓋扣板可與扣位相打開。當然,也可以不設置復位彈性,此時限位開關可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恢復至非工作位置。
[0051 ]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具體實施例中,如圖2至圖4所示,所述開蓋扣板110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1101、支撐部1102和扣牙1103。
[0052]具體而言,
[0053]如圖7和圖8所示,所述限位開關120可阻止所述按壓部1101的動作;
[0054]如圖2至圖4所示,所述支撐部1102通過一轉軸1104安裝在所述把手130上;
[0055]如圖4和圖6所示,所述扣牙1103可與所述鍋體上的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56]進一步,如圖4所示,所述開蓋扣板110的所述按壓部1101和所述把手130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1105,使所述開蓋扣板110保持在扣合狀態。
[0057]開蓋扣板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支撐部和扣牙,支撐部通過轉軸安裝在把手上,這樣支撐部兩端的按壓部和扣牙形成一槓桿結構,通過施加力到按壓部上,扣牙可進行動作,進而與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通過下壓按壓部,扣牙可與扣位相打開,扣板彈簧施加一向上的力使按壓部上移,使扣牙與扣位相扣合;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其控制部位於按壓部的下方,可阻止按壓部的下移的動作,進而阻止了扣牙與扣位相打開。
[0058]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均設置在把手上,通過限位開關限制開蓋扣板的按壓部的動作,進而限制了開蓋扣板的扣牙與扣位相打開的動作;當然,還可以將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設置到其他的位置,同樣可實現限位開關阻止開蓋扣板與扣位相打開的目的,如:將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同時設置在上蓋上除把手外的其他位置,或者將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一個設置在把手上,另一個設置在把手外的其他位置,只要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時可阻止開蓋扣板的按壓部動作、將扣牙與扣位相打開即可。
[0059]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具體地,如圖1至圖6所示,所述烹飪器具為電飯煲1,所述電飯煲I包括煲體20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的上蓋10。
[0060]其中,所述煲體20上設有扣位210 ;
[0061]所述上蓋10可蓋合在所述煲體20上,且所述開蓋扣板110可與所述煲體20上的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2]進一步,所述上蓋10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煲體20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Iio與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3]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的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包括有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的上蓋,並具有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全部有益效果。
[0064]當然,所述烹飪器具還可以為除電飯煲外的其他產品,在此不一一贅述。
[0065]下面結合附圖具體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的上蓋的工作過程:
[0066]當抓住把手130,提起電飯煲I時,手可觸碰到限位開關120的控制部1201,進而施加一向上的擠壓力到控制部1201上,使限位開關120沿著把手座1302上的導向通槽1303向上運動,並最終使限位開關120觸碰到把手蓋1301內側而停止下來,此時,限位開關120處於工作位置,如圖8所示,其一端抵靠在開蓋扣板110的按壓部1101的下端,使開蓋扣板Iio的按壓部1101不能向下運動,此時開蓋扣板110無法與煲體上20的扣位210相打開,使得電飯煲I的上蓋10不能打開。
[0067]當放下電飯煲1,鬆開把手130時,限位開關120在復位彈簧1202的作用下向下運動,直到限位開關120與把手座1302接觸,此時限位開關120恢復到常態,即恢復至非工作位置,此時限位開關120與開蓋扣板110相分尚,開蓋扣板110可正常地進行與扣位210的打開操作,如圖6所示。
[0068]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烹飪器具的上蓋,通過在上蓋上設置限位開關,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時,可阻止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這樣,需要移動烹飪器具時,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此時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被限制,即使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開蓋扣板被限位開關限制也不能將烹飪器具打開,避免了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烹飪器具的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鍋體掉落等現象,使得烹飪器具的使用更加安全;將限位開關設置在把手上,這樣當提起把手、移動烹飪器具時,手同時可施加給把手上的限位開關一作用力,使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限制了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使得烹飪器具的移動更加安全、方便。
[0069]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具體實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特點包含於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實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70]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上蓋上設置有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 所述開蓋扣板可與烹飪器具的鍋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所述限位開關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且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時,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上蓋上還設置有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設置在所述把手上; 提起所述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鬆開所述把手,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可相打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且所述把手蓋和所述把手座之間形成一空腔,所述限位開關位於所述空腔內; 所述把手蓋或所述把手座上設置有一導向通槽,所述限位開關上設置有一凸出的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可伸出所述導向通槽,並可沿所述導向通槽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把手座的底面上設置有所述導向通槽,所述控制部可沿所述導向通槽上下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把手蓋和所述限位開關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使所述限位開關的所述控制部保持在伸出所述導向通槽的非工作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所述開蓋扣板包括: 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上; 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伸入所述把手內,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限位開關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支撐部通過所述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的所述把手上。
8.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徵在於,包括: 鍋體,所述鍋體上設有扣位;和 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器具的上蓋,所述上蓋可蓋合在所述鍋體上,且所述開蓋扣板可與所述鍋體上的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徵在於, 所述上蓋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鍋體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徵在於, 所述烹飪器具為電飯煲。
【文檔編號】A47J36/10GK203693357SQ201420035502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0日
【發明者】鄭秀謙, 邱永鋒, 羅志曉, 楊保民, 袁偉 申請人: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製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