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的製作方法
2023-07-05 10:00:41 1
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包括主體和錨定座,所述主體一端與錨定座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導斜面,且貫通主體設置有中心內孔,主體上的中心內孔中設置有與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結構。本實用新型能有效清除斜向器內的堵塞物;扶正接頭自動對中,確保鑽通矛和打撈矛準確對準,盲目性低,可操作性強;打撈矛矛爪和斜向器配合完成打撈,作業周期短,成功率高。
【專利說明】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分支井作業工具,特別是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屬於井下工具類。
【背景技術】
[0002]分支井鑽井中,可回收斜向器的打撈是作業中的關鍵一環。目前,常用的打撈工具有打撈鉤及套銑筒兩種。例如,中國專利號「CN200510135261.5」公開了一種可回收式斜向器及其打撈工具,
【公開日】為2006年06月28日,可回收式斜向器,包括主體,所述的主體包括上本體和下本體,兩者固定連接,上本體與下本體的連接處套設打撈杯,打撈杯的杯口朝向上本體,所述的上本體上具有與鑽杆連接的連接部分以及設在連接部分與打撈杯之間的打撈槽,所述的下本體具有一導向斜面,導向斜面的上方設有一彈性元件,所述的導向斜面的下方設有方向定位的導向鍵。該斜向器的打撈工具包括打撈杆以及打撈鉤,打撈鉤傾斜固定連接於打撈杆,打撈杆的上部為一與鑽杆活動連接的連接端,該連接端上還設有噴嘴增加流體流速。
[0003]但現有的可回收斜向器存在如下問題:一、打撈鉤打撈時,需要確定打撈方位,且需反覆嘗試,而打撈槽一旦變形或堵塞,打撈鉤就無法鉤住斜向器,導致打撈失敗。二、套銑筒打撈時,磨銑工作量大,費時較長,且容易損傷套管,作業風險高。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可回收式斜向器及其打撈工具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及其組合打撈工具。本實用新型能有效清除斜向器內的堵塞物;扶正接頭自動對中,確保鑽通矛和打撈矛準確對準,盲目性低,可操作性強;無需下定向儀器測定打撈方位,作業成本低;打撈矛矛爪和斜向器配合完成打撈,作業周期短,成功率高。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 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包括主體,其特徵在於:還包括錨定座,所述主體一端與錨定座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導斜面,且貫通主體設置有中心內孔,中心內孔中設置有與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結構。
[0007]所述中心內孔包括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和下段內孔,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內徑相同,中段內孔內徑小於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分別與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形成臺階結構,打撈結構為臺階結構。
[0008]一種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包括鑽通矛和打撈矛,所述鑽通矛包括鑽通接頭和能夠穿過主體中心內孔的鑽通矛杆,所述鑽通接頭和鑽通矛杆內均設置有通孔,鑽通接頭的通孔與鑽通矛杆的通孔相互連通,鑽通矛杆與鑽通接頭固定連接,下端固定設置有硬質合金齒,且下端還設置有與鑽通矛杆通孔連通的清洗孔;所述打撈矛包括打撈接頭、打撈矛杆、矛爪和矛頭,打撈矛杆上端與打撈接頭固定連接,打撈矛杆下端與矛頭固定連接,矛爪套設在矛頭上,矛爪下端設置有打撈爪,矛爪連接有使矛爪復位的彈簧,矛爪、矛頭和斜向器的打撈結構配合打撈。
[0009]所述鑽通接頭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鑽通矛杆螺紋連接,且鑽通接頭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鑽通矛杆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鑽通接頭通孔的臺階與鑽通矛杆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且螺紋連接處焊接。
[0010]所述鑽通矛杆下端為錐體,錐體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清洗孔設置在導液槽底部,多個硬質合金齒均勻鑲焊在錐體上。
[0011]所述鑽通接頭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的外徑,所述打撈接頭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的外徑。
[0012]所述鑽通矛杆的長度大於中心內孔的長度,鑽通矛杆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0013]所述矛頭包括直筒段、上錐體段和下錐體段,彈簧一端與矛爪連接,另一端與打撈矛杆連接,多個打撈爪形成打撈爪機構;當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上段內孔中時,打撈爪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向上運動使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中時,打撈爪脫離上錐體段且位於直筒段,彈簧呈壓縮狀態,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下段內孔中時,打撈爪復位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0014]所述打撈接頭、打撈矛杆和矛頭內均設置有通孔,打撈接頭通孔、打撈矛杆通孔和矛頭通孔依次連通。
[0015]所述打撈接頭的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打撈矛杆上端螺紋連接,且打撈接頭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打撈矛杆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打撈接頭通孔的臺階與打撈矛杆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且螺紋連接處焊接。
[0016]所述矛頭的下錐體段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導液槽底部設置有清洗孔,清洗孔與矛頭通孔連通。
[0017]採用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
[0018]一、本實用新型中的可回收斜向器,包括錨定座,受力更均勻,解除錨定更加可靠,所述主體一端與錨定座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導斜面,且貫通主體設置有中心內孔,主體上的中心內孔中設置有與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結構,採用此結構,當斜向器被打撈工具抓緊後,地面連續上提管柱,錨定座解除錨定,能夠將整套斜向器回收至地面。
[0019]二、本實用新型中的可回收斜向器,其主體上的中心內孔包括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和下段內孔,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內徑相同,中段內孔內徑小於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分別與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形成臺階結構,打撈結構為臺階結構,採用此結構與打撈工具配合緊密,工具回收更加可靠。
[0020]三、本實用新型中的打撈工具,鑽通矛能有效清除斜向器中心內孔中的堵塞物,扶正接頭自動對中,確保鑽通矛和打撈矛準確對準中心內孔,盲目性低,可操作性強;打撈矛矛爪和臺階結構配合完成打撈,作業周期短,成功率高。
[0021]四、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鑽通接頭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鑽通矛杆螺紋連接,採用此結構連接拆卸更加方便快捷,部件損壞時也易於單獨更換,且鑽通接頭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鑽通矛杆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鑽通接頭通孔的臺階與鑽通矛杆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且螺紋連接處焊接,採用此結構使鑽通接頭與鑽通矛杆連接更加可靠。
[0022]五、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鑽通矛杆下端為錐體,錐體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清洗孔設置在導液槽底部,硬質合金齒鑲焊在錐體上,採用錐體結構便於導向對中,通過導液槽和清洗孔結構,清洗中心孔內的鑽屑沉積更加徹底,硬質合金齒便於鑽除中心孔內的鑽屑沉積。
[0023]六、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鑽通接頭和打撈接頭的外徑較大,具有扶正對中作用,可使鑽通矛、打撈矛的矛杆準確進入斜向器的中心內孔,進行清洗和打撈作業,作業盲目性低。
[0024]七、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鑽通矛杆的長度大於中心內孔的長度,鑽通矛杆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採用此結構保證了鑽通矛杆從中心內孔中通過,且能夠清洗整個中心內孔。
[0025]八、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矛頭包括直筒段、上錐體段和下錐體段,彈簧一端與矛爪連接,另一端與打撈矛杆連接;多個打撈爪形成打撈爪機構;當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上段內孔中時,打撈爪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向上運動使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中時,打撈爪位於直筒段,彈簧呈壓縮狀態,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下段內孔中時,打撈爪復位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採用此結構,在打撈時,打撈矛抓緊並鎖住斜向器,懸重增加明顯,能夠準確判斷打撈矛是否抓緊並鎖住斜向器。
[0026]九、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打撈接頭、打撈矛杆和矛頭內均設置有通孔,打撈接頭通孔、打撈矛杆通孔和矛頭通孔依次連通,採用此結構在打撈的時候可以同時進行清洗,保證打撈作業順利進行。
[0027]十、本實用新型的打撈工具中,所述矛頭的下錐體段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導液槽底部設置有清洗孔,清洗孔與矛頭通孔連通,採用錐體結構便於導向對中,通過導液槽和清洗孔結構,在打撈作業時能夠更加徹底地清洗中心孔內的鑽屑沉積。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圖1為本實用新型可回收斜向器結構示意圖
[0029]圖2為本實用新型鑽通矛結構示意圖
[0030]圖3為本實用新型打撈矛結構示意圖
[0031]圖中標記為:1、主體;2、錨定座;3、鑽通接頭;4、密封圈;5、鑽通矛杆;6、硬質合金齒;7、打撈接頭;8、清洗孔;9、打撈矛杆;10、緊定螺釘;11、彈簧;12、矛爪;13、矛頭。
【具體實施方式】
[0032]實施例1
[0033]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包括主體1,還包括提供軸向和周向錨定力的錨定座2,所述主體I 一端與錨定座2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導斜面,且貫通主體I和錨定座2設置有中心內孔,中心內孔可以貫通錨定座,主體I上的中心內孔中設置有與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結構。
[0034]本實用新型中,所述主體I上的中心內孔包括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和下段內孔,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內徑相同,中段內孔內徑小於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分別與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形成臺階結構,打撈結構為臺階結構。
[0035]一種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包括鑽通矛和打撈矛,鑽通矛用於清洗斜向器的中心內孔內的鑽屑,打撈矛用於打撈斜向器。
[0036]所述鑽通矛包括鑽通接頭3和能夠穿過斜向器主體的中心內孔的鑽通矛杆5,所述鑽通接頭3和鑽通矛杆5內均設置有通孔,鑽通接頭3的通孔與鑽通矛杆5的通孔相互連通,鑽通矛杆5上端與鑽通接頭3固定連接,下端固定設置有硬質合金齒6,硬質合金齒為現有技術中的硬質合金齒,且下端還設置有與鑽通矛杆5的通孔連通的清洗孔8 ;所述打撈矛包括打撈接頭7、打撈矛杆9、矛爪12和矛頭13,打撈矛杆9上端與打撈接頭7固定連接,打撈矛杆9下端與矛頭13固定連接,矛爪12套設在矛頭13上,矛爪12下端設置有打撈爪,矛爪12連接有使矛爪復位的彈簧11,矛爪12、矛頭13和斜向器的打撈結構配合打撈。
[0037]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鑽通接頭3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鑽通矛杆5螺紋連接,且鑽通接頭3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鑽通矛杆5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4,螺紋連接後鑽通接頭3通孔的臺階與鑽通矛杆5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且螺紋連接處焊接。
[0038]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鑽通矛杆5下端為錐體,錐體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清洗孔8設置在導液槽底部,硬質合金齒6鑲焊在錐體上。
[0039]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鑽通接頭3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I的外徑。所述打撈接頭7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I的外徑。
[0040]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鑽通矛杆5的長度大於貫通斜向器主體和錨定座設置的中心內孔的長度,鑽通矛杆5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0041]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矛頭13包括直筒段、上錐體段和下錐體段,彈簧11 一端與矛爪12連接,另一端與打撈矛杆9連接,多個打撈爪形成打撈爪機構;當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上段內孔中時,打撈爪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向上運動使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中時,打撈爪位於直筒段,彈簧呈壓縮狀態,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下段內孔中時,打撈爪復位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0042]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打撈接頭7、打撈矛杆9和矛頭13內均設置有通孔,打撈接頭通孔7、打撈矛杆9通孔和矛頭13通孔依次連通。
[0043]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打撈接頭7的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打撈矛杆9上端的螺紋連接,且打撈接頭7的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打撈矛杆9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4,螺紋連接後打撈接頭通孔的臺階與打撈矛杆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且螺紋連接處焊接。
[0044]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矛頭13的下錐體段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導液槽底部設置有清洗孔8,清洗孔8與矛頭的通孔連通。
[0045]實施例2
[0046]本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描述如下:[0047]本實用新型中,斜向器設置有導斜面的主體為空心結構,中心內孔設置有打撈臺階,組合打撈工具進入中心內孔,對中心內孔清洗後,通過打撈爪抓住斜向器,完成整套斜向器的回收。
[0048]可回收斜向器由主體I和錨定座2組成,主體I為空心結構,中心內孔中設置有和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臺階;錨定座2為斜向器提供軸向和周向錨定力;主體I被打撈工具抓緊後,地面連續上提管柱,錨定座2解除錨定,可將整套斜向器回收至地面。
[0049]打撈工具的鑽通矛由鑽通接頭3、「0」形密封圈4、鑽通矛杆5、硬質合金齒6組成,鑽通接頭3上端加工標準鑽杆內螺紋,下端加工普通螺紋;鑽通接頭3外徑較大,可起到扶正對中作用;鑽通接頭3與鑽通矛杆5由普通螺紋連接並在臺階處焊接;鑽通矛杆5外螺紋頂端的密封面與鑽通接頭3內孔臺階面配合,通過「O」形密封圈4密封;鑽通接頭3、鑽通矛杆5內為通孔;鑽通矛杆5下端為錐體,錐體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導液槽底部加工有與鑽通矛杆5內孔相通的孔;錐體上鑲焊有硬質合金齒6。
[0050]打撈工具的打撈矛由打撈接頭7、「0」形密封圈4、打撈矛杆9、緊定螺釘10、圓柱彈簧11、矛爪12、矛頭13等組成,打撈接頭7上端加工標準鑽杆內螺紋,下端加工普通螺紋;打撈接頭7與打撈矛杆9由普通螺紋連接並在臺階處焊接;打撈矛杆9外螺紋頂端的密封面與打撈接頭7內孔臺階面配合,通過「O」形密封圈密封;矛頭13外部裝有矛爪12 ;矛爪12與矛頭13之間安裝有彈簧11 ;矛頭13上端與打撈矛杆9通過普通螺紋連接,並通過緊定螺釘10固定;打撈接頭7、打撈矛杆9、矛頭13內為通孔;矛頭13下端為雙錐面的錐體,下錐面均勻分布有導液槽,導液槽底部加工有與內孔相通的孔;矛爪12下端設有3?6個打撈爪,打撈爪在彈簧11彈力作用下與矛頭13錐體錐面貼合。
[0051]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0052]主體的中心內孔清洗:將鑽通矛連接在斜向器打撈管串的最下端,下至斜向器導斜面上端I?2米處,開泵,旋轉管柱並緩慢下放,鑽井液通過鑽通矛內通孔從鑽通矛杆5下端噴出,衝洗導斜面。在鑽通接頭3的扶正對中作用下,鑽通矛杆5處於井筒中心,正對主體I的中心內孔,此時邊下放鑽具邊低轉速旋轉,鑽除清洗中心內孔內的鑽屑沉積。當鑽通接頭3向下頂住導斜面上端時(地面通過懸重突然下降判斷),證明中心內孔已經全部完成清洗,將鑽通矛提出中心內孔。重複上述清洗過程2-3次,確保中心內孔無殘留鑽屑。
[0053]斜向器打撈:將打撈矛連接在斜向器打撈管串的最下端,下至斜向器導斜面上端I?2米處,開泵,旋轉管柱並緩慢下放。矛爪12下至中心內孔上臺階處時,因矛爪12外徑大於主體I中心內孔臺階處直徑,矛爪12被臺階擋住不能通過。當繼續下放管柱,打撈矛杆9下壓彈簧11,直至下端擠住矛爪12上端面,矛爪12承重後受壓向內收縮,外徑變小,便可通過主體I中心內孔臺階。通過臺階後,中心內孔直徑變大,矛爪12又回彈至原狀態。此時,上提管柱,矛爪12被中心內孔臺階卡住不能上行,而打撈矛杆9可自由上行,並帶動矛頭13上行,當矛頭13上行至其錐體上錐面頂住矛爪12時,上提力通過矛爪12傳遞到中心內孔臺階下錐面上,打撈矛已抓緊並鎖住了斜向器,此時懸重明顯增加,繼續上提便可將斜向器回收至地面。
[0054]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清楚的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做的舉例,而並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回收斜向器,包括主體(1),其特徵在於:還包括錨定座(2),所述主體(1) 一端與錨定座(2)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導斜面,且貫通主體(1)設置有中心內孔,中心內孔中設置有與打撈工具配合的打撈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心內孔包括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和下段內孔,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內徑相同,中段內孔內徑小於上段內孔,中段內孔分別與上段內孔和下段內孔形成臺階結構,打撈結構為臺階結構。
3.一種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包括鑽通矛和打撈矛,所述鑽通矛包括鑽通接頭(3)和能夠穿過主體中心內孔的鑽通矛杆(5),所述鑽通接頭(3)和鑽通矛杆(5)內均設置有通孔,鑽通接頭(3)的通孔與鑽通矛杆(5)的通孔相互連通,鑽通矛杆(5)上端與鑽通接頭(3)固定連接,下端固定設置有硬質合金齒(6),且下端還設置有與鑽通矛杆通孔連通的清洗孔(8);所述打撈矛包括打撈接頭(7)、打撈矛杆(9)、矛爪(12)和矛頭(13 ),打撈矛杆(9 )上端與打撈接頭(7 )固定連接,打撈矛杆(9 )下端與矛頭(13 )固定連接,矛爪(12)套設在矛頭(13)上,矛爪(12)下端設置有打撈爪,矛爪(12)連接有使矛爪復位的彈簧(11),矛爪(12)、矛頭(13)和斜向器的打撈結構配合打撈。
4.根據權利要求3 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鑽通接頭(3)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鑽通矛杆(5)螺紋連接,且鑽通接頭(3)的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鑽通矛杆(5)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4),螺紋連接後鑽通接頭(3)通孔的臺階與鑽通矛杆(5)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鑽通矛杆(5)下端為錐體,錐體上均勻分布有導液槽,清洗孔(8)設置在導液槽底部,多個硬質合金齒(6)均勻鑲焊在錐體上。
6.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鑽通接頭(3)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的外徑,所述打撈接頭(7)的外徑大於斜向器的主體的外徑。
7.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鑽通矛杆(5)的長度大於貫通斜向器主體和錨定座設置的中心內孔的長度,鑽通矛杆(5)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矛頭(13)包括直筒段、上錐體段和下錐體段,彈簧(11) 一端與矛爪(12)連接,另一端與打撈矛杆(9)連接,多個打撈爪形成打撈爪機構;當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上段內孔中時,打撈爪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12)向上運動使打撈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中時,打撈爪位於直筒段,彈簧呈壓縮狀態,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小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當矛爪位於斜向器主體的下段內孔中時,打撈爪復位貼合在上錐體段,打撈爪機構的外徑大於斜向器主體的中段內孔的內徑。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打撈接頭(7)、打撈矛杆(9)和矛頭(13)內均設置有通孔,打撈接頭通孔、打撈矛杆通孔和矛頭通孔依次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回收斜向器的組合打撈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打撈接頭(7)的通孔上端設置有內螺紋,下端與打撈矛杆(9)上端螺紋連接,且打撈接頭(7)通孔下端設置有臺階,打撈矛杆(9)上端對應設置有臺階和密封圈,打撈接頭(7)通孔的臺階與打撈矛杆(9)的臺階配合限位和密封 。
【文檔編號】E21B7/08GK203394349SQ201320319874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5日
【發明者】胡東鋒, 葉文勇, 魏小房, 譚歡 申請人:中國石油集團川慶鑽探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