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警示器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7-17 01:45:01 1
專利名稱:閃光警示器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警示裝置,尤指一種適於自行車及行人的閃光警示器。
以開車為例,在昏暗的環境中,人們不易辨視周圍環境,因此為了提升夜間行進的安全,通常需要打開燈具,以方便看清周圍環境或讓他人辨視,然而對於一般的自行車及行人,由於其無法架設固定的燈具,因此乃有閃光警示器的發展,如臺灣專利公告第384825號「腳踏車發光裝置」、第356110號「車輪閃光裝置」,第261101號「具閃光功能的自行車發光器」或第195890號「自行車發光警示器結構改良」等新型專利案,均是在提供一種發光器,以增進騎乘腳踏車的安全性,然而上述的發光警示器都僅能運用在自行車上,對於一般行人並無貢獻,且其亦分別存在有一些問題。
以公告第261101號「具閃光功能的自行車發光器」新型專利案而言,該發光器的觸動主要是利用具擺球的彈簧碰觸兩側導電桿來達成,因此每次停放自行車時,均需依盒體的標示,將車輪轉動至擺球及彈簧依重力方向吊置,而不與導電桿碰觸,否則發光器會一直發亮,不僅浪費電源,且也會造成使用者的不便,再者其無任何的防水設計,因此一旦遇到雨天或壓過水漬,發光器內部的電路極易短路損壞,嚴重影響其使用壽命。
經由上述的說明,我們可以理解到,傳統的發光器普遍存在有適用範圍小、操作不便及易損壞的缺點與不便,故如何改善上述問題,是本實用新型所欲探討的。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閃光警示器結構,它具有易操作、且使用壽命長的功效。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透過下列的技術手段,來具體實現上述的目的一種閃光警示器結構,該閃光警示器主要由兩對合的殼體及一設於兩殼體內的電路板所構成,其特點在於兩殼體由可透光的材質所構成,殼體兩端於內緣分別形成有對應的缺槽,電路板設於其中一殼體內面;電路板設有提供電源的電池及受電路控制的可發光的發光元件,電路板上凸伸有兩感應柱,感應柱上可供套設一具透孔的觸片,其中透孔內徑略大於感應柱外徑。
另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殼體的兩端分別形成有對應的穿孔;殼體於相對內側面形成有折射凸紋;兩殼體於內面折射凸紋外緣分別形成有一道對應的環狀環槽與壓環凸緣,且環槽內容設一密封件;一殼體內面凸伸有若干定位凸柱;發光元件透過電路控制可為持續發光狀或閃爍發光狀。
本實用新型由於在警示器兩端形成容槽,因此可方便地架設於車輪的輪輻或穿帶吊掛在使用者身上;又由於在殼體內側形成折射凸紋,使光源可呈多角度散射,從而增進其發光效果;此外,在殼體內部還設有封密件,使之具方水防塵功效,可延長其使用壽命;藉助於電路設計,可方便地實現發光元件在每一次作動時序內,只能由觸動片觸動一次,這使得使用者不必每次調整車輪位置,操作上十分便利,且動作確實。
以下列舉一較佳實施例,並配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及效能作進一步的說明,其能使審查員對本實用新型有更詳細的了解,惟以下所述僅為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應以其專利權利要求所載的內容為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包括部分組件的另一視圖,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各組件的態樣及其相對關係。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圖,用來說明其組成後的內部狀態及其相關位置。
圖3是本實用新型發光元件的實際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示意圖,進一步說明其電路配置。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組合立體圖,用來說明閃光警示器組合後的態樣。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一種適用範圍廣的閃光警示器結構,請參看圖1所示,該閃光警示器主要是由兩殼體10及一設於兩殼體10內的電路板20所構成,其中電路板20並具有可發光的發光元件;
而關於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詳細構成,則請參看圖1、2所示,兩殼體10是由可透光的材質所構成,且殼體10的兩端分別形成有對應的穿孔11,可供利用鎖固螺栓12與螺帽13將兩殼體10鎖設在一起,又兩殼體10於相對內側面分別形成有折射凸紋14,使光源可呈多角度的散射,增進其發光效果,再者殼體10兩端於穿孔11內側分別形成有對應缺槽15,當兩殼體10對合時,可於閃光警示器兩端形成容槽(如圖2所示),供架設於車輪的輪輻或穿帶吊掛在使用者身上。
另其中一殼體10於內面折射凸紋14外緣形成有一道環狀的環槽16,另一殼體10則形成有對應的壓環凸緣17,其中環槽16內可供容設一密封件19,當兩殼體10蓋合時,被壓環凸緣17壓設,形成一密閉的防水空間(如圖2、3所示),又任一殼體10內面於防水空間範圍內凸伸有若干定位凸柱18,以供架設電路板20。
上述電路板20上設有提供電源用的電池21,且另設有可發光的發光元件22(如圖4所示),其中發光元件22透過電路控制可為持續發光狀或閃爍發光狀,再者電路板20上凸伸有兩感應柱23,感應柱23上可供套設觸片25,該觸片25形成對應感應柱23的透孔26,其中透孔26內徑略大於感應柱23外徑,使觸片25與感應柱23間可形成斷續接觸,以觸動發光元件22作動,且透過電路板20的電路設計,其觸片25需作一與感應柱23脫離及碰觸的循環才能觸發發光元件22,且發光元件22每一作動時序間(不論是持續發光還是閃爍發光),僅能由觸片25作動一次,藉此組構成一適用範圍廣、且動作確實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如圖5所示即為本實用新型組成後的外觀態樣。
至於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實施例,首先請參照圖2、3、4所示,閃光警示器透過兩殼體10間的缺槽15來架設在自行車車輪上,亦可利用繩帶穿設吊掛於人體或隨身物品上,當使用者於騎乘自行車或走動時,由於電路板20上的觸片25可與感應柱23分離再碰觸,而使發光元件22因電路關係而觸動發亮,且透過殼體10上的折射凸紋14,使其發光效果更佳,達到增進適用範圍及提升發光效果的目的,再者當自行車或人員靜止時,由於觸片25會一直與感應柱23保持接觸,而無分離再碰觸的效果,因此其發光元件22再停止發亮後,即不會再被觸動,除非觸片25再次受到振動,而與感應柱23分離再碰觸,才能再次觸發發光元件,故使用者不需每次調整車輪位置,操作上極為便利,且動作確實,另外,在電路設計上也可以使用光敏電阻等光電元件來作為總開關,以能自動於夜晚時開啟,白天時關閉。
經由上述完善的結構設計與說明,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可利用兩殼體10間的環槽16與壓環凸緣17及密封件19的設計,達到防水、防塵的目的,如此可避免電路板20短路或氧化的現象,有效減少電路板20損壞的狀況,並可增進閃光警示器的使用壽命。
權利要求1.一種閃光警示器結構,該閃光警示器主要由兩對合的殼體及一設於兩殼體內的電路板所構成,其特徵在於兩殼體由可透光的材質所構成,殼體兩端於內緣分別形成有對應的缺槽,電路板設於其中一殼體內面;電路板設有提供電源的電池及受電路控制的可發光的發光元件,電路板上凸伸有兩感應柱,感應柱上可供套設一具透孔的觸片,其中透孔內徑略大於感應柱外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殼體的兩端分別形成有對應的穿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其特徵在於,殼體於相對內側面形成有折射凸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其特徵在於,兩殼體於內面折射凸紋外緣分別形成有一道對應的環狀環槽與壓環凸緣,且環槽內容設一密封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其特徵在於,一殼體內面凸伸有若干定位凸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光警示器結構,其特徵功在於,發光元件的發光可為持續發光狀或閃爍發光狀。
專利摘要一種閃光警示器結構,其主要是於兩殼體內設有一電路板,其中電路板上設有電池及發光元件,且電路板上設有兩感應柱,感應柱上套設有一具較大透孔的觸片,藉由觸片的透孔邊緣一個循環的脫離與接觸感應柱,而觸發發光元件動作,且在每一發光時序中僅能觸發一次的設計,使閃光警示器的動作更為確實,避免不當的觸發,還具有適用範圍廣、使用壽命長的優點。
文檔編號G08B5/38GK2490657SQ0124570
公開日2002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1日 優先權日2001年6月1日
發明者梁清雲 申請人:梁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