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榮漁2682號慘案 海上瘋狂大殺戮僅有11人存活
2023-03-30 10:50:41 3
魯榮漁2682號慘案是一起發生在海上的一場殺戮,魯榮漁號漁船上本來有33名船員,但是到最後回來的時候只剩下了11名船員,而正是這存活的11名船員殺害了22名船員,當時魯榮漁號上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何會釀成如此的慘案呢?
魯榮漁2682號慘案:
2010年12月,「魯榮漁2682」號漁船載33名船員出海,2011年8月12日,被中國漁政船拖帶回港時,船上只剩11名船員,歷時近兩年的偵辦和審理,11人被判殺害22名同伴。
魯榮漁2682號慘案起因:
2011年5、6月份,以船長李承權為首的33名船員,隨鑫發公司所屬的魯榮漁2682號漁船在東南太平洋秘魯、智利海域魷釣期間,被告人劉貴奪及包德格吉日胡等船員,認為魷釣時間長、強度大、用假合同騙取人上船,心懷不滿,分別串聯被告人姜曉龍、劉成建、黃金波、王鵬及雙喜、戴福順、丁玉民等人,預謀劫持該船回國向公司討說法。
魯榮漁2682號慘案經過:
2011年6月16日,漁船在智利海域補滿燃油。同日23時許,劉貴奪先指使黃金波、王鵬破壞關閉船上的通訊設備、定位系統,又安排姜曉龍等人把守住一層甲板通往舵樓的舷梯,隨即夥同包德格吉日胡、雙喜等人持刀、棍闖入船長室,用刀捅棍打等方式將船長李承權控制住,威逼其返航。夥食長夏琦勇可能發現什麼狀況,持刀到舵樓門口要求見船長,結果成為第一個遇害者。姜曉龍持刀將其捅倒在地,並持棍擊打對其繼續加害,最後將其拋入海中。
在劉貴奪「炸船、殺人」要挾之下,船長李承權被迫用衛星導航設定回國返航路線,並由王鵬掌舵開船起錨返航。走了一個多月,船被劫持至夏威夷以西海域時,因劉貴奪懷疑輪機長溫鬥故意破壞船上設備、阻撓其劫船回國,人性中的罪惡被放出籠。劉貴奪在舵樓組織指揮,以播放高音音樂為掩飾,開始連環殺人:黃金波將溫鬥從機艙四人間叫出並騙至舵樓駕駛室,姜曉龍等五人趁機下到機艙四人間,持刀將溫密殺害後拋海;當溫鬥從舵樓返回時,姜等四人持刀向其身上亂捅,並將其推入海中。
接下來輪到十二人間宿舍裡的船員。嶽朋、劉剛先後被從宿舍叫出,被持刀亂捅後拋入海中;之後,劉貴奪等三人又進入十二人間宿舍裡,將王永波殺害後拋入海中。當日夜晚和次日凌晨,姜樹濤在漁船右舷廊處被殺害後拋海,陳國軍在漁船前甲板被劉貴奪直接推入海中。當日下午,薄福軍、吳國志也先後被叫至漁船後甲板,薄被刺後被劉貴奪用腳踹入海中,吳國志被刀捅後被迫跳海。至此,包括早開始遇害的夥食長,已有10名船員遇害。
在解決了這些被認為是潛在的反對者之後,殺人的船員中也起了內訌。檢方起訴書稱,2011年7月24日,漁船已被劫持航行至日本以東1000餘海裡的西北太平洋海域時,劉貴奪得到黃金波告密,稱此前的同謀包德格吉日胡等人意欲謀反將對其不利,遂決定先行下手殺害包及雙喜、戴福順、包寶成等人。而在此前,船長李承權及崔勇、段志芳為求自保,主動要求加入劉貴奪的行列。
當晚,劉貴奪指使黃金波、王鵬、李承權、崔勇持刀捅刺包,其被迫跳海;雙喜、戴福順被人持刀看管在十二人間宿舍,後亦被迫跳海。隨後,劉貴奪將包寶成、單國喜、邱榮華三人分別從機艙四人間宿舍和前鋪叫出,三人被逼迫跳海。
有些船員試圖自救,在第一撥殺戮中,船員馬玉超就已失蹤。2011年7月25日凌晨4時許,漁船機艙進水失去動力,船體傾斜,船員王延龍也在此時失蹤。船長李承權等組織排水自救時,船員付義忠、宮學軍、丁玉民、宋國春四人身著救生衣,跳上載有救生物資的自製木筏試圖逃走,但木筏卻隨著洋流又漂回漁船附近。劉貴奪、李承權等人朝木筏上扔魷釣鐵墜,付義忠、宮學軍、宋國春三人被迫棄筏跳海,姜曉龍又跳上木筏持魚槍捅刺丁玉民,其被迫棄筏跳海。
宋國春在海中求救後被拉上漁船,船長李承權卻提出,段志芳、項立山沒「沾血」,劉貴奪遂指使段、項二人處置宋,兩人為自保,夥同黃金波將宋的救生衣脫下,將其手腳捆綁並系上鐵墜沉海殺害。
在製造這場血案之後,劉貴奪等人試圖偷渡到日本,並製造自己被劫假象,以逃避公安機關偵查,逼迫船上人員通過衛星電話,以生病、受傷為由,讓各自家人向其提供的「韓俐」銀行卡上打款。但漁船漏水打亂了他們的安排,於是只能重新打開通訊設備和定位系統求救,並被日本方面救起,並經中國船員救援後,真正踏上歸途,也最終使發生在遠洋漁船上的血案迷霧有撥雲見日之時。
魯榮漁2682號慘案結果:
1.被告人劉貴奪、姜曉龍、劉成建、黃金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被告人李承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被告人王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被告人馮興豔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6.被告人項立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7.被告人段志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