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線路功率因數一般是多少(標準電力用戶功率因數規定)
2023-04-16 03:07:45 3
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配電系統的自然功率因數為大都為0.8左右或更低,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及供配電工程設計手冊的要求,工礦企業、民用建築作為電力用戶,其配電系統需要配置並聯電力電容器等無功補償裝置,用以改善功率因數,確保配電系統的功率因數符合國家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
那麼國家法規、標準中有關配電系統功率因數的規定是多少呢?做過配電系統工程設計的小夥伴們可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這還不清楚嗎?在經過無功補償後,配電系統的功率因數應為0.9以上!這個取值,如果是在幾年前,肯定是沒錯的,符合當時的國家法規和標準,但是,如果在如今新建的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配電系統中,還是這樣設計,就錯了哦。
配電系統功率因數應為0.9以上,這一規定出自2017年以前出版的有關法規和標準: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配電系統設計人員對《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一般都比較熟悉,這是供配電系統設計的一個基本規範。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GB50052-2009,頒布時間:2009-11-1,實施時間:2010-07-01,為現行有效版本)中有關於配電系統功率因數值的規定如下:
「6.0.2 當採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數措施後,仍達不到電網合理運行要求時,應採用並聯電力電容器作為無功補償裝置。
6.0.3 用戶端的功率因數值,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上述所提到的有關用戶端功率因數值的國家法規、標準為《供電營業規則》、《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
《供電營業規則》1996年10月8日電力工業部令第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加強供電營業管理,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規則,為現行有效法規,其中有關功率因數值的規定如下:
「第四十一條 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戶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按有關標準設計和安裝無功補償設備,並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除電網有特殊要求的用戶外,用戶在當地供電企業規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壓供電的用戶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其他電力用戶和大、中型電力排灌站、躉購轉售電企業,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農業用電,功率因數為0.80。
凡功率因數不能達到上述規定的新用戶,供電企業可拒絕接電。對已送電的用戶,供電企業應督促和幫助用戶採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數。對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採取措施達到上述要求的用戶,供電企業可中止或限制供電。
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試行)》(SD 325-1989)《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試行)》SD 325-1989、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1989-03-20發布、1989-08-01實施,現已作廢,其中有關功率因數值的規定如下:
「5.9電力用戶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5.9.1高壓供電的工業用戶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電力用戶,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5.9.2其他100kva(kw)及以上電力用戶和大、中型電力排灌站,功率因數為0.85 以上。
5.9.3 躉售和農業用電,功率因數為0.80以上。」
二、國家有關無功補償標準的新規定
隨著國內經濟的持續發展、用電量不斷增加、電網規模逐年擴大,國家有關標準對無功補償方面的規定,進行了調整。
《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DL/T 1773-2017)《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DL/T 1773-2017),頒布時間: 2017-12-27、實施時間: 2018-06-01,是SD 325-1989替代版本,為現行有效版本,其中有關功率因數值的最新規定如下:
「9 電力用戶的無功補償
電力用戶應根據其負荷的無功需求,設計和安裝無功補償設備,其功率因數應達到以下要求:
a)35kV及以上高壓供電的電力用戶在負荷高峰時,其變壓器一次側功率因數應不低於 0.95,在負荷低谷時,功率因數應不高於0.95。
b)100kVA及以上10kV供電的電力用戶,其功率因數應達到0.95以上。
c)其他電力用戶,其無功補償設備宜裝設自動控制裝置,並應有防止向系統送無功功率的措施。」
《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GB/T 40427-2021)《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GB/T 40427-2021)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1-10-11發布,2022-05-01實施,為現行有效標準,其中關於功率因數值的最新規定如下:
「6.5電力用戶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a)35 kV及以上高壓供電的電力用戶,在考慮無功補償後﹐在負荷高峰時,其變壓器一次側功率因數不應低於0.95,在負荷低谷時,功率因數不應高於0.95。
b)100 kVA及以上10 kV供電的電力用戶,其功率因數應達到0.95以上。
c)電力用戶不應向系統送無功功率,在電網負荷高峰時不應從電網吸收大量無功功率。」
三、新建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配電系統功率因數取值
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的配電系統的自然功率因數值一般較低,需要配置並聯電力電容器等無功補償裝置,以確保配電系統功率因數符合國家現行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
根據現行國家法規、標準《供電營業規則》、《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GB/T 40427-2021)、《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DL/T 1773-2017),新建工礦企業、民用建築工程配電系統功率因數取值如下:
1、35 kV及以上高壓供電的電力用戶,在考慮無功補償後﹐在負荷高峰時,其變壓器一次側功率因數不應低於0.95,在負荷低谷時,功率因數不應高於0.95。
2、100 kVA及以上10 kV供電的電力用戶,其功率因數應達到0.95以上。
3、其他電力用戶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在做外電工程設計時,配電系統功率因數取值還應根據用戶與供電部門籤訂供用電協議中有關功率因數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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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資深電工老吳,紮根行業三十年,涉足電力、冶金、建築、市政、礦山、輕工等行業發配電、電氣及自動化工程,喜歡分享一切快樂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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