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制改革(立法完善土地徵收制度)
2023-04-16 05:48:47 1
吉林大學教授房紹坤
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土地管理法修正應嚴格貫徹公益徵收要件,排除商業徵收類型。進一步擴大徵收標的的範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納入徵收標的範圍,一併補償集體土地和村民住宅上的其他物權與債權負擔。繼續改革徵收補償標準,以農地最優用途為前提,確立以市價補償為原則、以加成補償為例外的補償標準體系。充分發揮程序的正義價值,建立前置的聽證與協議價購程序,確立徵收決定及徵收補償的司法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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