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恐怖殺人案件介紹:一個冷酷兇殘的食人魔
2023-04-01 18:05:30
雲南,彩雲之南,一個富有曼妙詩意,逗人遐思無邊的地區。相信很多去過雲南的人都被當地美麗的景色和純樸的民風所感動,然而2012年雲南晉寧縣一宗案子的偵破打破了這一份寧靜和美好。
2012年5月,有媒體曝出昆明市晉寧縣晉鄉鎮有多名男人接連失蹤。公安部和雲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先後派出刑事專家作業組以及由公安部領導帶隊的案子督察組,會同當地公安機關展開案子偵查和責任追查作業。
經過20多天的偵查,警方很快鎖定了居住在晉鄉鎮鄰近南門村的56歲村民張永明,由於他有著殘忍殺人的前科。
那是在1978年,張永明在一個磚窯廠作業,與一名同事楊某共處較好。但就在某天晚上,二人在外面大排檔吃過宵夜後,第二天楊某卻離奇失蹤,再也沒有回到磚窯廠。半個月後,有人在村外的一處窟窿裡發現了楊某的屍身,手腳都現已被折斷。
很快警方就將與楊某要好的張永明作為犯罪嫌疑人拘捕,在突擊審問中,張永明對殺人現實供認不諱,但關於殺害楊某的動機卻沉默不語。張永明被判死緩,但不知為何卻在獄中獲得了減刑,1997年就被釋放出獄,出獄後的無處安身,只得重新回到晉鄉鎮南門村的老家。由於存在犯罪前科,加之他一直以來默不做聲,也很少與周邊鄰裡鄉親觸摸,常背著鋤頭在夜裡四處遊蕩,讓人看了毛骨悚然。
此次失蹤事情頻發的區域,正好是張永明老家周邊,並且還有村民表明他經常在夜間推著板車到處走動,專案組將張永明帶回去作進一步調查,並對其家中進行了搜索。很快,辦案人員就有了駭人的發現。在張永明家的廚房,辦案人員找到了數個塑料桶,裡面分門別類的裝滿了肌肉、四肢、內臟,臥室的餐盤裡,還擺著人肉的殘骸,甚至他用人眼來泡酒。
很快被害者的衣物、手機、證件等隨身物品也都在他家中被發現,鄰近的菜地、枯井裡則是掩埋著數量眾多的骨骸。
鐵證如山之下,張永明只好坦白交代,供認他喜好殺人,常在路上盯梢被害人,趁其不備用皮帶將他們勒死,有時也直接徒手掐死,至於具體殺了多少人,他現已不記得了,說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這些年來失蹤的青少年,都是遭受了他的毒手。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張永明不只自己吃人肉,還將吃不掉的人肉帶到市場上去販賣,謊稱是鴕鳥肉。
2012年7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永明殺人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庭上,張永明對判定結果表明沒有異議,但卻拒絕對死者家屬道歉。而對他的殺人動機,他仍然沒有任何交待,或許他根本就沒有考慮過這些,只是在享用獵殺人類的快感。
毫無動機的殺人,只為滿足屠戮的快感,人性已然泯滅,這是最可怕的。所幸的是,惡人終有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