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識別方法、顯示屏以及移動終端與流程
2024-03-28 01:33:05 1

本發明實施例屬於指紋識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指紋識別方法、顯示屏以及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人們的指紋具有終身不變性、唯一性和方便性,已幾乎成為生物特徵識別的代名詞,指紋識別是指通過比較不同指紋的細節特徵點來鑑別不同的指紋。
現有的指紋識別方法中,通常包括以下步驟:採集指紋,將採集的指紋與存儲的指紋比較,若兩者相同,則判定兩個指紋相同,否則,判定兩個指紋不相同。但由於採集的指紋信息可能是錯誤的,因此,導致判定結果也是錯誤的。
故,需要提出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指紋識別方法、顯示屏以及移動終端,旨在解決現有方法在識別採集的指紋時,識別準確度較低的問題。
本發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指紋識別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
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本發明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顯示屏,其特徵在於,所述顯示屏包括指紋區域和背光模組;
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所述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所述背光模組的光源,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本發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所述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屏、殼體以及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用於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由於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因此,使得採集到的用戶手指的指紋更清晰,進而提高指紋識別的準確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指紋識別方法的流程圖;
圖2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指紋區域設置在終端的顯示屏上的一種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指紋識別終端的結構圖;
圖4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相關的手機的部分結構的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
本發明實施例中,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為了說明本發明所述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來進行說明。
實施例一:
圖1示出了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指紋識別方法的流程圖,詳述如下:
步驟S11,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
具體地,在終端的運動狀態(例如運動軌跡)滿足條件時,檢測終端的顯示屏上是否包括用戶手指的信息,若包括,則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當然,也可以在間隔時間到達時,檢測終端的顯示屏上是否包括用戶手指的信息,此處不作限定。
其中,這裡的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包括:用戶手指與顯示屏的相對位置信息,例如,是否在顯示屏的上方,是否在顯示屏上等等。
步驟S12,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如圖2所示,指紋區域設置在終端的顯示屏上,如設置在顯示屏的有效顯示區域(Ative Area,AA)中的某一個區域。
可選地,所述步驟S12具體包括:
A1、判斷用戶手指是否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判斷用戶手指是否觸摸到指紋區域。這裡的懸停是指用戶手指保持一段時間停留在指紋區域的正上方但又沒有觸摸到指紋區域的一種狀態。
A2、在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在用戶手指觸摸到指紋區域時,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
A3、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需要指出的是,若用戶手指既沒有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也沒有觸摸到指紋區域,但判斷出用戶手指在不斷靠近指紋區域,則同樣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
進一步地,所述A1中判斷用戶手指是否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具體包括:
A11、判斷用戶手指的投影是否在指紋區域上。具體地,判斷指紋區域上檢測到的投影的形狀及面積是否滿足用戶手指的判定標準。其中,用戶手指的判定標準包括用戶手指的形狀、面積等。具體地,判斷指紋區域上的投影的形狀是否為橢圓的長條形,判斷指紋區域上的投影的面積是否小於預設的面積等,若滿足用戶手指的上述判定標準,則判定用戶手指的投影在指紋區域上。
A12、在用戶手指的投影在指紋區域上時,判斷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是否發生變化,並在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時,判定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否則,判定用戶手指沒有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需要指出的是,在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發生變化,但變化小於變化閾值時,同樣判定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
進一步地,通過2種方式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此時,所述A3具體包括:
A31、將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調大至指定的光強,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地,點亮指紋區域的OLED或者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直到將指紋區域的光強調大至指定的光強,這樣,能夠調大指紋反射的光強,從而提高後續採集到準確的指紋的概率。其中,指定的光強應大於500cd,優選的,為600cd。
或者,
A32、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和/或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當增大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比如,使兩者的對比度大於預設的對比度,則同樣能夠凸顯反射到用戶手指的指紋的光強。
進一步地,可根據指紋區域的當前光強大小選擇是否同時調整指紋區域的光強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此時,所述A32具體包括:
A321、判斷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是否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
A322、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當指紋區域的光強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表明指紋區域的當前光強較大,此時,可通過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以免一味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所造成的資源浪費。
A323、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小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或者,同時調小指紋區域和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地,可預先設置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以及,預先設置非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這樣,在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內調整指紋區域的光強,在非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內調整非指紋區域的光強,直到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
步驟S13,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具體地,將採集的指紋與預存的指紋比較,若兩者匹配,表明指紋識別成功,否則,表明指紋識別失敗。可選地,當指紋識別失敗時,發出指紋識別失敗提醒,例如,通過語音或文字等提醒。
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中,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由於調大了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因此,可通過設置在終端顯示屏內的光學指紋傳感器獲取到清晰的指紋圖像,進而能夠更準確地識別出獲取的指紋圖像,從而提高指紋識別的準確性。
應理解,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上述各過程的序號的大小並不意味著執行順序的先後,各過程的執行順序應以其功能和內在邏輯確定,而不應對本發明實施例的實施過程構成任何限定。
實施例二:
圖3示出了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指紋識別終端的結構圖,該指紋識別終端可應於終端中,該終端可以包括經無線接入網RAN與一個或多個核心網進行通信的用戶設備,該用戶設備可以是行動電話(或稱為「蜂窩」電話)、具有行動裝置的計算機等,例如,用戶設備還可以是可攜式、袖珍式、手持式、計算機內置的或者車載的移動裝置,它們與無線接入網交換語音和/或數據。又例如,該行動裝置可以包括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個人數字助理PDA、銷售終端POS或車載電腦等。為了便於說明,僅示出了與本發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該指紋識別終端包括:位置信息獲取單元31、光強調大單元32、指紋採集單元33。其中:
位置信息獲取單元31,用於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
具體地,在終端的運動狀態(例如運動軌跡)滿足條件時,檢測終端的顯示屏上是否包括用戶手指的信息,若包括,則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當然,也可以在間隔時間到達時,檢測終端的顯示屏上是否包括用戶手指的信息,此處不作限定。
其中,這裡的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包括:用戶手指與顯示屏的相對位置信息,例如,是否在顯示屏的上方,是否在顯示屏上等等。
光強調大單元32,用於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可選地,所述光強調大單元32包括:
用戶手指與指紋區域相對位置判斷模塊,用於判斷用戶手指是否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判斷用戶手指是否觸摸到指紋區域,在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在用戶手指觸摸到指紋區域時,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這裡的懸停是指用戶手指保持一段時間停留在指紋區域的正上方但又沒有觸摸到指紋區域的一種狀態。
手指反射的光強調大模塊,用於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需要指出的是,若用戶手指既沒有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也沒有觸摸到指紋區域,但判斷出用戶手指在不斷靠近指紋區域,則同樣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
可選地,所述用戶手指與指紋區域相對位置判斷模塊包括:
手指的投影位置判斷模塊,用於判斷用戶手指的投影是否在指紋區域上。具體地,判斷指紋區域上檢測到的投影的形狀及面積是否滿足用戶手指的判定標準。其中,用戶手指的判定標準包括用戶手指的形狀、面積等。具體地,判斷指紋區域上的投影的形狀是否為橢圓的長條形,判斷指紋區域上的投影的面積是否小於預設的面積等,若滿足用戶手指的上述判定標準,則判定用戶手指的投影在指紋區域上。
用戶投影的面積變化判斷模塊,用於在用戶手指的投影在指紋區域上時,判斷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是否發生變化,並在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時,判定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否則,判定用戶手指沒有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需要指出的是,在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發生變化,但變化小於變化閾值時,同樣判定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
可選地,所述手指反射的光強調大模塊包括:
指定光強調整模塊,用於將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調大至指定的光強,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地,點亮指紋區域的OLED或者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直到將指紋區域的光強調大至指定的光強,這樣,能夠調大指紋反射的光強,從而提高後續採集到準確的指紋的概率。其中,指定的光強應大於500cd,優選的,為600cd。
或者,
動態光強調整模塊,用於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和/或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進一步地,所述動態光強調整模塊包括:
光強大小判斷模塊,用於判斷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是否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
非指紋區域光強降低模塊,用於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降低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顯示屏的光強調整模塊,用於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小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或者,同時調小指紋區域和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地,可預先設置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以及,預先設置非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這樣,在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內調整指紋區域的光強,在非指紋區域可調整的光強範圍內調整非指紋區域的光強,直到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
指紋採集單元33,用於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中,由於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因此,使得採集到的用戶手指的指紋更清晰,進而提高指紋識別的準確度。
實施例三:
圖4示出的是與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供的移動終端相關的手機的部分結構的框圖。參考圖4,手機包括:射頻(Radio Frequency,RF)電路410、存儲器420、輸入單元430、顯示單元440、傳感器450、音頻電路460、無線模塊470、處理器480、以及電源490等部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圖4中示出的手機結構並不構成對手機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圖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下面結合圖4對手機的各個構成部件進行具體的介紹:
RF電路410可用於收發信息或通話過程中,信號的接收和發送,特別地,將基站的下行信息接收後,給處理器480處理;另外,將設計上行的數據發送給基站。通常,RF電路包括但不限於天線、至少一個放大器、收發信機、耦合器、低噪聲放大器(Low Noise Amplifier,LNA)、雙工器等。此外,RF電路410還可以通過無線通信與網絡和其他設備通信。上述無線通信可以使用任一通信標準或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全球移動通訊系統(Global System of Mobile communication,GSM)、通用分組無線服務(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GPRS)、碼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CDMA)、寬帶碼分多址(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WCDMA)、長期演進(Long Term Evolution,LTE))、電子郵件、短消息服務(Short Messaging Service,SMS)等。
存儲器420可用於存儲軟體程序以及模塊,處理器480通過運行存儲在存儲器420的軟體程序以及模塊,從而執行手機的各種功能應用以及數據處理。存儲器420可主要包括存儲程序區和存儲數據區,其中,存儲程序區可存儲作業系統、至少一個功能所需的應用程式(比如聲音播放功能、圖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儲數據區可存儲根據手機的使用所創建的數據(比如音頻數據、電話本等)等。此外,存儲器420可以包括高速隨機存取存儲器,還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儲器,例如至少一個磁碟存儲器件、快閃記憶體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態存儲器件。
輸入單元430可用於接收輸入的數字或字符信息,以及產生與手機400的用戶設置以及功能控制有關的鍵信號輸入。具體地,輸入單元430可包括觸控面板431以及其他輸入設備432。觸控面板431,也稱為觸控螢幕,可收集用戶在其上或附近的觸摸操作(比如用戶使用手指、觸筆等任何適合的物體或附件在觸控面板431上或在觸控面板431附近的操作),並根據預先設定的程式驅動相應的連接裝置。可選的,觸控面板431可包括觸摸檢測裝置和觸摸控制器兩個部分。其中,觸摸檢測裝置檢測用戶的觸摸方位,並檢測觸摸操作帶來的信號,將信號傳送給觸摸控制器;觸摸控制器從觸摸檢測裝置上接收觸摸信息,並將它轉換成觸點坐標,再送給處理器480,並能接收處理器480發來的命令並加以執行。此外,可以採用電阻式、電容式、紅外線以及表面聲波等多種類型實現觸控面板431。除了觸控面板431,輸入單元430還可以包括其他輸入設備432。具體地,其他輸入設備432可以包括但不限於物理鍵盤、功能鍵(比如音量控制按鍵、開關按鍵等)、軌跡球、滑鼠、操作杆等中的一種或多種。
顯示單元440可用於顯示由用戶輸入的信息或提供給用戶的信息以及手機的各種菜單。顯示單元440可包括顯示面板441,可選的,可以採用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有機發光二極體(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等形式來配置顯示面板441。進一步的,觸控面板431可覆蓋顯示面板441,當觸控面板431檢測到在其上或附近的觸摸操作後,傳送給處理器480以確定觸摸事件的類型,隨後處理器480根據觸摸事件的類型在顯示面板441上提供相應的視覺輸出。雖然在圖4中,觸控面板431與顯示面板441是作為兩個獨立的部件來實現手機的輸入和輸入功能,但是在某些實施例中,可以將觸控面板431與顯示面板441集成而實現手機的輸入和輸出功能。
手機400還可包括至少一種傳感器450,比如光傳感器、運動傳感器以及其他傳感器。具體地,光傳感器可包括環境光傳感器及接近傳感器,其中,環境光傳感器可根據環境光線的明暗來調節顯示面板441的亮度,接近傳感器可在手機移動到耳邊時,關閉顯示面板441和/或背光。作為運動傳感器的一種,加速計傳感器可檢測各個方向上(一般為三軸)加速度的大小,靜止時可檢測出重力的大小及方向,可用於識別手機姿態的應用(比如橫豎屏切換、相關遊戲、磁力計姿態校準)、振動識別相關功能(比如計步器、敲擊)等;至於手機還可配置的陀螺儀、氣壓計、溼度計、溫度計、紅外線傳感器等其他傳感器,在此不再贅述。
音頻電路460、揚聲器461,傳聲器462可提供用戶與手機之間的音頻接口。音頻電路460可將接收到的音頻數據轉換後的電信號,傳輸到揚聲器461,由揚聲器461轉換為聲音信號輸出;另一方面,傳聲器462將收集的聲音信號轉換為電信號,由音頻電路460接收後轉換為音頻數據,再將音頻數據輸出處理器480處理後,經RF電路410以發送給比如另一手機,或者將音頻數據輸出至存儲器420以便進一步處理。
無線模塊基於短距離無線傳輸技術,手機通過無線模塊470可以幫助用戶收發電子郵件、瀏覽網頁和訪問流式媒體等,它為用戶提供了無線的寬帶網際網路訪問。雖然圖4示出了無線模塊470,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其並不屬於手機400的必須構成,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在不改變發明的本質的範圍內而省略。
處理器480是手機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種接口和線路連接整個手機的各個部分,通過運行或執行存儲在存儲器420內的軟體程序和/或模塊,以及調用存儲在存儲器420內的數據,執行手機的各種功能和處理數據,從而對手機進行整體監控。可選的,處理器48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單元;優選的,處理器480可集成應用處理器和調製解調處理器,其中,應用處理器主要處理作業系統、用戶界面和應用程式等,調製解調處理器主要處理無線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調製解調處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處理器480中。
手機400還包括給各個部件供電的電源490(比如電池),優選的,電源可以通過電源管理系統與處理器480邏輯相連,從而通過電源管理系統實現管理充電、放電、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
儘管未示出,手機400還可以包括攝像頭、藍牙模塊等,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該終端所包括的處理器480還具有以下功能:一種指紋識別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
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
進一步地,所述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包括:
判斷用戶手指是否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判斷用戶手指是否觸摸到指紋區域,在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在用戶手指觸摸到指紋區域時,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
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進一步地,所述判斷用戶手指是否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具體包括:
判斷用戶手指的投影是否在指紋區域上;
在用戶手指的投影在指紋區域上時,判斷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是否發生變化,並在所述用戶手指的投影的面積在預設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時,判定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否則,判定用戶手指沒有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
進一步地,所述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包括:
將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調大至指定的光強,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或者,
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和/或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進一步地,所述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和/或調小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是否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
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大於或等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降低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在所述指紋區域的光強小於預設的光強閾值時,調大指紋區域的光強,或者,同時調小指紋區域和顯示屏中非指紋區域的光強,使得所述指紋區域和非指紋區域的光強對比度滿足預設的對比度,以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
實施例四:
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屏,所述顯示屏包括指紋區域和背光模組。其中,所述指紋區域設置在終端的顯示屏上,如設置在顯示屏的有效顯示區域(Ative Area,AA)中的某一個區域的背光模組的上方。
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所述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所述背光模組正對所述指紋區域的光源的光強增強以便於所述指紋區域進行指紋採集和識別。其中,這裡的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包括:用戶手指與顯示屏的相對位置信息,例如,是否在顯示屏的上方,是否在顯示屏上等等。在用戶手指懸停在指紋區域的上方,或者,在用戶手指觸摸到指紋區域時,判定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
可選地,所述指紋區域設置在所述顯示屏的背光模組上方。具體地,若在終端上設置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屏,且該終端是分正上方和正下方,則顯示屏的下方區域是指終端的正下方區域,為了便於快速獲取指紋,則該指紋區域可設置在顯示屏的下方區域。當然,指紋區域的大小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
可選地,所述指紋區域設置光學指紋傳感器。具體地,在指紋區域的下方設置一光學指紋傳感器,用於在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被調大後,獲取該用戶手指的指紋,由於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被調大,因此,光學指紋傳感器能夠獲取到更清晰的指紋圖像。
可選地,所述背光模組的光源包括:有機發光二極體(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UIV OLED,OLED)或發光二極體(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當然,該背光模組的光源還可以為發光二極體簡稱為(light emitting diode,LED)。
此外,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屏、殼體以及處理器,所述顯示屏和處理器位於所述殼體內。其中:
所述處理器,用於獲取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在用戶手指的位置信息與指紋區域的相對位置滿足預設條件時,調大反射到用戶手指的光強,採集所述用戶手指的指紋,並識別採集的指紋。具體地處理過程與實施例一的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算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體、或者計算機軟體和電子硬體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體還是軟體方式來執行,取決於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明的範圍。
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系統、裝置和單元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統、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徵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於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發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軟體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並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於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體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體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伺服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碟、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 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所述以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