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05-27 00:34:46 6
本發明涉及膠粘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膠粘劑,又稱粘合劑,是藉助膠粘劑在固體表面上所產生得粘合力,將同種或不同種材料牢固地連接在一起的物質。目前,膠粘劑的應用已浸透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中,在很多場合下,膠粘劑能有效地代替焊接、鉚接、螺接和其它機械聯接,為各生產戰線簡化工藝、節約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供了有效途徑。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對膠粘劑的性能及粘接技術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
膠粘劑在鋪設地板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膠粘劑的質量直接影響到鋪設質量。目前,市場上現有的地板膠存在以下不足:受到高溫或者天氣過熱時,膠粘效果下降,導致地板鋪設開裂等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及其製備方法,在高溫環境下仍然具有較高的剝離強度,有效的提高了耐高溫性能。
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樹脂65~75份、阻燃顆粒45~50份、糯米膠34~36份、改性填料29~31份、石蠟相變微球25~27份、納米二氧化鋯20~22份、助劑15~20份和水100~110份;
所述改性填料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改性海泡石9~11份、白炭黑9~11份、滑石粉5~7份、十二烷基硫酸鈉5~7份、二丁基二辛酸錫3~4份、2,4-甲苯二異氰酸酯3~4份和聚乙烯醇1~3份。
所述阻燃顆粒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酚醛樹脂19~21份、無水乙醇14~16份、氫氧化鋁9~11份、膨潤土5~7份、膨脹石墨2~3份、抑煙劑2~3份和氫氧化鎂1~2份;
所述助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增塑劑3~4份、交聯劑2~3份、固化劑1~2份、引發劑1~2份和有機矽憎水劑1~2份。
其中,所述樹脂為雙酚a型環氧樹脂、雙酚f型環氧樹脂、雙酚s型環氧樹脂和脂肪族縮水甘油醚樹脂中的任一種。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海泡石14~16份、草木灰7~8份、甘油7~8份、澱粉4~6份、木質磺酸鈣4~6份、鋁粉2~3份和水9~11份。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的製備方法為:將海泡石放入煅燒爐在200~300℃條件下煅燒3~4h,粉碎後過100~200目篩,得到粉末;稱取澱粉和木質磺酸鈣加入水中,加熱成糊狀物料,向糊狀物料中加入草木灰、鋁粉、甘油和前述粉末,以200~300r/min的轉速混合攪拌20~30min,將混合物料烘乾處理,過200~300目篩,得到所述改性海泡石。
其中,所述糯米膠的製備方法為:按照180:250:1的比例稱取糯米、水和明礬,放入加熱釜中蒸煮至成漿狀,過濾,得到的漿狀物即為糯米膠。
其中,所述石蠟相變微球由封入的石蠟和空心聚合物球體組成,石蠟封裝於空心聚合物球體內,所述空心聚合物球體為丙烯酸酯和苯乙烯組成的聚合物。
其中,所述增塑劑為粘度為100~500cps的聚二甲基矽氧烷,所述交聯劑為甲基三甲氧基矽烷、乙烯基三甲氧基矽烷、甲基三乙氧基矽烷和乙烯基三乙氧基矽烷中的一種或幾種。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二月桂酸二丁基錫、辛酸亞錫、三乙烯四胺和矽氮烷中的一種或幾種,所述引發劑為過硫酸鉀或過硫酸銨,所述抑煙劑為硼酸鋅、三氧化二銻、三氧化鉬和鉬酸銨中的一種或幾種。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的製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備改性填料
按照配比稱取改性海泡石、白炭黑、滑石粉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鈉、二丁基二辛酸錫、2,4-甲苯二異氰酸酯,並向其中加入適量去離子水,以200~300r/min的轉速攪拌20~30min,得到混合物料,乾燥處理得到所述改性填料;
(2)、製備阻燃顆粒
稱取無水乙醇,加入並溶解酚醛樹脂,以200~300r/min的轉速攪拌25~30min,分散均勻得到混合溶液,然後向其中加入氫氧化鋁、膨潤土、膨脹石墨、抑煙劑和氫氧化鎂,以100~120r/min的轉速攪拌並加熱,控制加熱溫度為75~80℃,乾燥後研磨成粉末得到阻燃顆粒;
(3)、按照配比稱取樹脂和糯米膠,加入水中,然後加入步驟(1)得到的改性填料和步驟(2)得到的阻燃顆粒,以200~300r/min的轉速混合均勻,得到漿料;
(4)、向步驟(4)得到的漿料中依次加入剩餘原料,以100~200r/min的轉速攪拌1~2h,得到所述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高溫環境下仍然具有較高的剝離強度,有效的提高了耐高溫性能,具體如下:
(1)、本發明在各個原料配比合理,製備成本較低,得到的膠粘劑具有較高的耐高溫性能,在高溫環境下仍然具有較高的剝離強度,有效的提高了其高溫下的膠粘效果;
(2)、本發明在原料中添加阻燃顆粒,採用酚醛樹脂、無水乙醇、具有阻燃作用的原料和抑煙劑製成,其中具有阻燃作用的原料和抑煙劑作為囊芯,酚醛樹脂作為囊材,得到的阻燃顆粒穩定性高、存放時間長;其中,抑煙劑可有效降低本發明燃燒時的煙毒釋放;酚醛樹脂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低煙霧性,在火中不燃燒,不熔化,也不會有滴落物;膨脹石墨,受到高溫燃燒後可以形成均一緻密的碳層,增強了防火和耐高溫的效果;
(3)、本發明在原料中添加石蠟相變微球,將石蠟封裝於空心聚合物球體內,與其他原料隔離,有效地保護了石蠟的化學性質,其具有質輕、耐化學品、低透氣性、良好的機械強度等特點;將石蠟相變微球作為膠粘劑的原料應用於地板時,當外界溫度升高時,處於固體狀態的石蠟吸收熱量,由固體轉換為液體,反之外界溫度降低時,由液體轉化為固體,形成吸熱和放熱的循環過程,使得本發明還具有一定的保溫作用;
(4)、本發明中在原料中添加一定量的納米二氧化鋯,其特殊的分子結構可以與各原料緊密嵌合到一起,並且填補了各原料之間的空隙,達到增韌補強的效果,另外,也提高了本發明的耐高溫性能;
(5)、本發明在原料中添加有機矽憎水劑,用於起到減小膠粘劑吸水率的作用,提高其防水性能;添加木質纖維素作為抗裂劑,用於增強剪切粘接強度。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這些實施例僅用於說明本發明而不用於限制本發明的範圍。
實施例1
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樹脂65份、阻燃顆粒45份、糯米膠34份、改性填料29份、石蠟相變微球25份、納米二氧化鋯20份、助劑15份和水100份;
所述改性填料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改性海泡石9份、白炭黑9份、滑石粉5份、十二烷基硫酸鈉5份、二丁基二辛酸錫3份、2,4-甲苯二異氰酸酯3份和聚乙烯醇1份。
所述阻燃顆粒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酚醛樹脂19份、無水乙醇14份、氫氧化鋁9份、膨潤土5份、膨脹石墨2份、抑煙劑2份和氫氧化鎂1份;
所述助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增塑劑3份、交聯劑2份、固化劑1份、引發劑1份和有機矽憎水劑1份。
其中,所述樹脂為雙酚a型環氧樹脂。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海泡石14份、草木灰7份、甘油7份、澱粉4份、木質磺酸鈣4份、鋁粉2份和水9份。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的製備方法為:將海泡石放入煅燒爐在200℃條件下煅燒3h,粉碎後過100目篩,得到粉末;稱取澱粉和木質磺酸鈣加入水中,加熱成糊狀物料,向糊狀物料中加入草木灰、鋁粉、甘油和前述粉末,以200r/min的轉速混合攪拌20min,將混合物料烘乾處理,過200目篩,得到所述改性海泡石。
其中,所述糯米膠的製備方法為:按照180:250:1的比例稱取糯米、水和明礬,放入加熱釜中蒸煮至成漿狀,過濾,得到的漿狀物即為糯米膠。
其中,所述石蠟相變微球由封入的石蠟和空心聚合物球體組成,石蠟封裝於空心聚合物球體內,所述空心聚合物球體為丙烯酸酯和苯乙烯組成的聚合物。
其中,所述增塑劑為粘度為100cps的聚二甲基矽氧烷,所述交聯劑為甲基三甲氧基矽烷。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所述引發劑為過硫酸鉀,所述抑煙劑為硼酸鋅。
本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的製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備改性填料
按照配比稱取改性海泡石、白炭黑、滑石粉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鈉、二丁基二辛酸錫、2,4-甲苯二異氰酸酯,並向其中加入適量去離子水,以200r/min的轉速攪拌20min,得到混合物料,乾燥處理得到所述改性填料;
(2)、製備阻燃顆粒
稱取無水乙醇,加入並溶解酚醛樹脂,以200r/min的轉速攪拌25min,分散均勻得到混合溶液,然後向其中加入氫氧化鋁、膨潤土、膨脹石墨、抑煙劑和氫氧化鎂,以100r/min的轉速攪拌並加熱,控制加熱溫度為75℃,乾燥後研磨成粉末得到阻燃顆粒;
(3)、按照配比稱取樹脂和糯米膠,加入水中,然後加入步驟(1)得到的改性填料和步驟(2)得到的阻燃顆粒,以200r/min的轉速混合均勻,得到漿料;
(4)、向步驟(4)得到的漿料中依次加入剩餘原料,以100r/min的轉速攪拌1h,得到所述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
實施例2
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樹脂75份、阻燃顆粒50份、糯米膠36份、改性填料31份、石蠟相變微球27份、納米二氧化鋯22份、助劑20份和水110份;
所述改性填料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改性海泡石11份、白炭黑11份、滑石粉7份、十二烷基硫酸鈉7份、二丁基二辛酸錫4份、2,4-甲苯二異氰酸酯4份和聚乙烯醇3份。
所述阻燃顆粒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酚醛樹脂21份、無水乙醇16份、氫氧化鋁11份、膨潤土7份、膨脹石墨3份、抑煙劑3份和氫氧化鎂2份;
所述助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增塑劑4份、交聯劑3份、固化劑2份、引發劑2份和有機矽憎水劑2份。
其中,所述樹脂為雙酚f型環氧樹脂。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海泡石16份、草木灰8份、甘油8份、澱粉6份、木質磺酸鈣6份、鋁粉3份和水11份。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的製備方法為:將海泡石放入煅燒爐在300℃條件下煅燒4h,粉碎後過200目篩,得到粉末;稱取澱粉和木質磺酸鈣加入水中,加熱成糊狀物料,向糊狀物料中加入草木灰、鋁粉、甘油和前述粉末,以300r/min的轉速混合攪拌30min,將混合物料烘乾處理,過300目篩,得到所述改性海泡石。
其中,所述糯米膠的製備方法為:按照180:250:1的比例稱取糯米、水和明礬,放入加熱釜中蒸煮至成漿狀,過濾,得到的漿狀物即為糯米膠。
其中,所述石蠟相變微球由封入的石蠟和空心聚合物球體組成,石蠟封裝於空心聚合物球體內,所述空心聚合物球體為丙烯酸酯和苯乙烯組成的聚合物。
其中,所述增塑劑為粘度為500cps的聚二甲基矽氧烷,所述交聯劑為乙烯基三甲氧基矽烷。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辛酸亞錫,所述引發劑為過硫酸銨,所述抑煙劑為三氧化二銻。
本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的製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備改性填料
按照配比稱取改性海泡石、白炭黑、滑石粉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鈉、二丁基二辛酸錫、2,4-甲苯二異氰酸酯,並向其中加入適量去離子水,以250r/min的轉速攪拌25min,得到混合物料,乾燥處理得到所述改性填料;
(2)、製備阻燃顆粒
稱取無水乙醇,加入並溶解酚醛樹脂,以250r/min的轉速攪拌27min,分散均勻得到混合溶液,然後向其中加入氫氧化鋁、膨潤土、膨脹石墨、抑煙劑和氫氧化鎂,以110r/min的轉速攪拌並加熱,控制加熱溫度為77℃,乾燥後研磨成粉末得到阻燃顆粒;
(3)、按照配比稱取樹脂和糯米膠,加入水中,然後加入步驟(1)得到的改性填料和步驟(2)得到的阻燃顆粒,以250r/min的轉速混合均勻,得到漿料;
(4)、向步驟(4)得到的漿料中依次加入剩餘原料,以150r/min的轉速攪拌1.5h,得到所述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
實施例3
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樹脂70份、阻燃顆粒47份、糯米膠35份、改性填料30份、石蠟相變微球26份、納米二氧化鋯21份、助劑17份和水105份;
所述改性填料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改性海泡石10份、白炭黑10份、滑石粉6份、十二烷基硫酸鈉6份、二丁基二辛酸錫3.5份、2,4-甲苯二異氰酸酯3.5份和聚乙烯醇2份。
所述阻燃顆粒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酚醛樹脂20份、無水乙醇15份、氫氧化鋁10份、膨潤土6份、膨脹石墨2.5份、抑煙劑2.5份和氫氧化鎂1.5份;
所述助劑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增塑劑3.5份、交聯劑2.5份、固化劑1.5份、引發劑1.5份和有機矽憎水劑1.5份。
其中,所述樹脂為雙酚s型環氧樹脂。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包括以下份計的原料:海泡石15份、草木灰7.5份、甘油7.5份、澱粉5份、木質磺酸鈣5份、鋁粉2.5份和水10份。
其中,所述改性海泡石的製備方法為:將海泡石放入煅燒爐在250℃條件下煅燒3.5h,粉碎後過150目篩,得到粉末;稱取澱粉和木質磺酸鈣加入水中,加熱成糊狀物料,向糊狀物料中加入草木灰、鋁粉、甘油和前述粉末,以250r/min的轉速混合攪拌25min,將混合物料烘乾處理,過250目篩,得到所述改性海泡石。
其中,所述糯米膠的製備方法為:按照180:250:1的比例稱取糯米、水和明礬,放入加熱釜中蒸煮至成漿狀,過濾,得到的漿狀物即為糯米膠。
其中,所述石蠟相變微球由封入的石蠟和空心聚合物球體組成,石蠟封裝於空心聚合物球體內,所述空心聚合物球體為丙烯酸酯和苯乙烯組成的聚合物。
其中,所述增塑劑為粘度為300cps的聚二甲基矽氧烷,所述交聯劑為甲基三乙氧基矽烷。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三乙烯四胺,所述引發劑為過硫酸銨,所述抑煙劑為三氧化鉬。
本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的製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備改性填料
按照配比稱取改性海泡石、白炭黑、滑石粉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鈉、二丁基二辛酸錫、2,4-甲苯二異氰酸酯,並向其中加入適量去離子水,以250r/min的轉速攪拌25min,得到混合物料,乾燥處理得到所述改性填料;
(2)、製備阻燃顆粒
稱取無水乙醇,加入並溶解酚醛樹脂,以250r/min的轉速攪拌27min,分散均勻得到混合溶液,然後向其中加入氫氧化鋁、膨潤土、膨脹石墨、抑煙劑和氫氧化鎂,以110r/min的轉速攪拌並加熱,控制加熱溫度為77℃,乾燥後研磨成粉末得到阻燃顆粒;
(3)、按照配比稱取樹脂和糯米膠,加入水中,然後加入步驟(1)得到的改性填料和步驟(2)得到的阻燃顆粒,以250r/min的轉速混合均勻,得到漿料;
(4)、向步驟(4)得到的漿料中依次加入剩餘原料,以150r/min的轉速攪拌1.5h,得到所述用於地板的耐高溫膠粘劑。
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