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08:39:16 3
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它包括一個底座(1),底座(1)上設置有一圓形凸臺(3),圓形凸臺(3)正中心開設有一沉孔(6),圓形凸臺(3)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方形槽(5),圓形凸臺(3)與方形槽(5)正對的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梯形槽(2),靠近梯形槽(2)的沉孔(6)側壁上豎直方向上各開設有一個弧形槽(7),圓形凸臺(3)靠近方形槽(5)兩邊的位置上還開設有斜槽(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它具有提高生產效率、生產質量和避免線束打結的優點。
【專利說明】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防盜器夾具,特別是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
【背景技術】
[0002]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擁有的貴重物品也越來越多,而人們的防盜意識淡薄, 導致貴重物品丟失,而防盜器則是當有非法入室盜竊者,立刻現場報警,同時向外發送報警 信號,這樣有效的避免了貴重物品的丟失,在現有的線型防盜器製作過程中,線束易發生打 結,導致設備不能連續工作,從而影響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生廣效率商、品質好和防 線束打結的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
[0004]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一種線 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它包括一個底座,底座上設置有一圓形凸臺,圓形凸臺正 中心開設有一沉孔,圓形凸臺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方形槽,圓形凸臺與方形槽正對的水平 方向上開設有一梯形槽,靠近梯形槽的沉孔側壁上堅直方向上各開設有一個弧形槽,圓形 凸臺靠近方形槽兩邊的位置上還開設有斜槽。
[0005] 所述的方形槽和梯形槽的深度一致且低於圓形凸臺3高度。
[0006] 所述的梯形槽的長邊遠離圓形凸臺中心。
[0007] 所述的沉孔深度與斜槽深度一致且高於圓形凸臺高度。
[0008] 所述的弧形槽深度與沉孔深度一致。
[0009] 所述的方形槽、梯形槽,斜槽均與沉孔連通。
[0010]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的夾具,在生產過程中將防盜器置於夾具 內,且將防盜器的兩根線束分別置於不同的斜槽內,避免了線束的打結,因而提高了生產效 率,保證了生產品質。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0013] 圖中,1-底座,2-梯形槽,3-圓形凸臺,4-斜槽,5-方形槽,6-沉孔,7-弧形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4]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不局限於以 下所述:
[0015]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 在於:它包括一個底座1,底座1上設置有一圓形凸臺3,圓形凸臺3正中心開設有一沉孔6, 圓形凸臺3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方形槽5,圓形凸臺3與方形槽5正對的水平方向上開設 有一梯形槽2,梯形槽2的長邊遠離圓形凸臺3中心,方形槽5和梯形槽2的深度一致且低 於圓形凸臺3高度,靠近梯形槽2的沉孔6側壁上堅直方向上各開設有一個弧形槽7,弧形 槽7深度與沉孔6深度一致,圓形凸臺3靠近方形槽5兩邊的位置上還開設有斜槽4,沉孔 6深度與斜槽4深度一致且高於圓形凸臺3高度,方形槽5、梯形槽2,斜槽4均與沉孔6連 通。
【權利要求】
1. 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它包括一個底座(1 ),底座(1)上設置有一 圓形凸臺(3),圓形凸臺(3)正中心開設有一沉孔(6),圓形凸臺(3)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方 形槽(5),圓形凸臺(3)與方形槽(5)正對的水平方向上開設有一梯形槽(2),靠近梯形槽 (2)的沉孔(6)側壁上堅直方向上各開設有一個弧形槽(7),圓形凸臺(3)靠近方形槽(5) 兩邊的位置上還開設有斜槽(4 )。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方形槽(5)和 梯形槽(2)的深度一致且低於圓形凸臺(3)高度。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梯形槽(2)的 長邊遠離圓形凸臺(3)中心。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沉孔(6)深度 與斜槽(4)深度一致且高於圓形凸臺(3)高度。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弧形槽(7)深 度與沉孔(6)深度一致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型防盜器專用夾具,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方形槽(5)、梯 形槽(2),斜槽(4)均與沉孔(6)連通。
【文檔編號】B25B11/00GK203875797SQ201420328428
【公開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19日
【發明者】羅建國, 吳勇兵, 劉呈民 申請人:成都宏明雙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