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的製作方法
2023-05-28 17:55:31
專利名稱: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由槓桿驅動的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其特別適 用於某些殘疾人使用,並且還可作為運動器械使用,這是因為在使用時 不必跨越車架構件,即能到達內部空間。
現有技術
所屬類型的自行車和三輪車被稱為腳踏槓桿車或腳踏車。與一般自 行車的區別在於,其驅動運動不是通過曲柄臂上的兩個踏板被導入的, 而是通過兩個單側支承的槓桿。其上下運動通過不同的傳動結構被轉換 為驅動輪的轉動。這種驅動是比直接曲柄驅動更昂貴的,但卻具有幾個 優點。這樣,人的體重可以更好地被利用(騎車人不必要再左右搖晃後 背)並且省去了曲柄臂死點區域中不利的力作用條件。因此,該關節負 荷被減小了 ,並且可能較多的體力消耗也對健康有積極的正面作用。
具有這種驅動形式的腳踏車可以實施為兩輪車或三輪車。根據專利
文獻DE PS 198 11 250, —般自行車途經踏板(腳蹬)上下死點處的附加 的切線驅動被轉換為腳踏驅動。對此的另一解決方案是由DE OS 199 22 821公開文本所公開的。這類驅動裝置方案的缺點是,在將全部體重施加 到單個腳踏槓桿上時,該自行車必定相對人體偏斜。因此,腳踏車本身
沒有車座。此時騎車人以槓桿臂交變地站於一個腳踏板面上。
為了在給腳踏槓桿施加力負荷時這種側向的傾倒力矩得以平衡,這 些腳踏車通常被設置為三輪車(實用新型DEGbrm.299 00 145)。在DE Gbrm.299 13 684中,腳踏槓桿的運動通過一個曲柄傳動和鏈條被傳輸到 兩個後輪上。在死點區域中曲柄傳動之不利的槓桿作用條件此處也是存 在的。這些具體實施方案是巨大和笨重的,因此,運輸和存放都需要許 多面積。通過DEOS 102 42 931公開了一種腳踏三輪車,其具有一個被驅動的單個前輪。兩個較小的後輪被設置為可操控的。其操控器是可折 疊的。這一結構方案明顯小於公知的腳踏驅動三輪車。該三輪車必須像 兩輪自行車那樣從側向跨過車架上車,對於較年老的人和有殘疾的人來 說,這是很難或者不可能實現的。
一種腳踏驅動三輪車具有一個向後方分開的敞口車架,它被公開在
DE Gbrm. 200 03 301中。每個車架的側邊部分帶有一個輪子,並且具有 一個自已的腳踏驅動。4吏用者可以從後方進入到分開的車架之間,並且 較容易地上下車。但未設置一個座位裝置。其驅動裝置由簡單的腳踏槓 杆構成,如在一般自行車中那樣。這種較小的站立面是不舒適的,並且 存在滑出的危險性。該腳踏槓桿通過彈簧被拉回到一個髙的原始位置上, 並且被下踏到直至限位時止。對於殘疾人來說這是不利的,因為必須將 雙腳高舉,並且其升程大小不可改變。此外,這種三輪車非常不便操作。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其使用簡便, 駕駛安全,停放面積很小,容易上下車,在行駛期間可坐騎或站騎,並 且能實現摺疊。
為此,根據本發明的腳踏自行車具有一個中央車架部分,其具有至 少一個可固定的關節或一個可固定的轉動連接,在此處可折合地或可轉 動地連接有該前車架部分或後車架部分, 一個帶車座的可調節車座支架 被固定在中央車架部分上,在半車架的內側面上可迴轉地支承兩個前後 安排並且通過一個腳踏板面相連接的槓桿臂,在每個軸承分別支承一個 鏈輪,從而通過一根鏈條與其後在驅動輪上固定的鏈輪處於空行 (Freilauf)連接。
因此,使用者能以選擇方式實現站騎或坐騎。該腳踏板面可被容易 地踏動並可防止滑出。具有可固定關節的多構件車架是可摺疊的,並且 因此可被很好地運輸和存放。特別是,較年老的或肢體有殘的人員也能 夠騎行這種腳踏車,並且還可用於健身運動。
特別是,可摺疊為平坦形式的(圖l)。特別是,該前車架部分可被向下偏轉到半車架之間(圖2)。特別是,該前車架部分可被往側旁地折 疊,並且該半車架可^皮側向地推移合攏。
優選地,通過一個附加的平行導引機構,該腳踏板面總保持水平。 特別是,用於該槓桿臂之返回運動的可調節預張緊結構能實現在上 下車時該腳踏板面一個低位以及一個對升程的限制。
優選地,包括一個能從後方騎上的車座。通過往側向可折合的車座 面,該車座可被摺疊為很狹窄的,並且可以在上車時被從後方橫跨過去。 接著,該車座面藉助繩索牽拉被往上折合併且能實現一個舒適的座位。 特別是,該車座被如此支承,以便這個車座可以向後方/下方偏轉。
圖l表明了車架變型方案1的俯視圖2表明了車架變型方案2的透視圖3表明了車架變型方案3的透視圖4和5表明了升程調節機構的具體細節;
圖6表明了具有平行導引機構之驅動裝置的側視圖7表明了該車座的側視圖8表明了該車座的背視圖9表明了具有止動爪的升程調節機構變型方案;
圖IO表明了一個可折合的車座支架;
圖11和12分別是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後視圖和側視圖; 圖13和14分別是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透視圖和俯視圖; 圖15是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另外一透視圖;和 圖16是本發明另外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透視圖。 參考符號表
1 一中央車架部分; 2 —可固定的關節;
3 —前車架部分; 4 一後車架部分;
5 —半車架; 6 _車座支架;
7 —槓桿臂; 8 —腳踏板面;9 一繩索牽拉錨鎖;
U 一繩索導引管件;
13 —車座面;
15 —關節支承;
10 —導引型件;
12 —車座支承;
14 —鋼繩索;
16 —關節。
具體實施例
下面藉助一個具體實施例詳細地闡述本發明。
根據圖3,中央車架部分l由3個U形配置的管件部分構成,它們 藉助側向配置的板件被焊接為一個長形箱體。上面的、水平安置的管件 部分向前方突伸出去,並且在那裡被焊有一個可固定的關節2。該關節2 與一個橢圓形的、向上彎曲的管件部分相焊接。在其端部上被固定一個 大致垂直的管件導引結構。這個載有前輪叉和車把(操控器)。這些構件 構成該前輪車架部分3,其通過可固定的關節2是可側向摺疊的。該中央 車架部分1之後邊大致垂直的管件部分裝有車座的車座支架。在中央車 架部分l之前面的、下方區域中被橫向地焊接兩個上、下間距安置的管 件部分。在這些(管件部分)中側向地推入該半車架5並且通過螺栓固 定。該半車架5同樣由兩個上下安置的、被連接的各管件構成,它們向 後方以先夾角地、再彎曲地、然後平行地延伸。
在所述端部上於外側被支承一個帶鏈輪的車輪。如圖6所示,在兩 個車輪的前面並在半車架5上於內側以間距各被支承兩個槓桿臂7。這些 (槓桿臂7 )在端部上被可轉動地連接一個踏腳板面8。在前面的槓桿臂 支承上於外側支承一個鏈輪,並且通過一個軸與該槓桿臂7連接。通過 兩個鏈輪運行一根鏈條。在該槓桿臂支承上於內側被支承兩個附加的鏈 輪,通過其運行一個共同的鏈條。這種結構方案可在腳踏板面8之受單 側負荷情況下也確保一個水平的位置並且可防止一個卡鎖。
按照圖4和5的調節裝置被固定在該驅動鏈輪上。在一個套筒中安 置一個螺旋形彈簧,其通過該套筒與驅動鏈輪相連接。另外端部被固定 在一個支承該套筒上的滾輪(RoUe)上。由於驅動鏈輪的轉動,該彈簧 被張緊並且因此限制該腳踏板面的升程。在該滾輪上固定一根繩索,其與一個手動槓桿連接。通過該繩索該滾輪的轉動位置可被調節並且因此 可改變最大的彈簧行程。這樣實現一個可調節的升程高度。
用於調節升程高度的另一變型方案被描述在圖9中。在用於復位彈 簧的套筒上固定一個齒輪或棘爪輪。 一個鎖爪可卡合到齒輪或棘爪輪的 齒槽中,從而將齒輪或棘爪輪的轉動位置確定並因此將套筒的轉動位置 確定。該彈簧以一個端部間接地與驅動鏈輪連接。因此一種轉動只能實 現直至最大的彈簧行程。終端位置的調節則通過齒輪或棘爪輪之另一個 卡鎖位置來實現。
按照圖7和8, —個具有可向下及往高折合之座面13的車座使得從 後邊騎上該三輪車更加容易。在該座面的兩個半(座面)糹皮側向地折合 之後,就可以越過留存的支承梁(Steg)踏上該腳踏板面,同時騎車人 不必使一條腿轉彎或抬起。通過將繩索牽拉錨鎖9上的槓桿往前偏轉, 則藉助鋼繩索14和關節支承15使得兩個(半)座面13又被向上偏轉並 被鎖合。
在圖10中描述了另一個使蹬車變容易的實施方案。藉助這個解決方 案,該具有車座支承12的車座通過一個可折彎的車架支承可向下地降低。 具有車座支承12的車座本身被固定在一個垂直可迴轉的支架上部,該支 架在下部被可轉動地支承在該車架上。該可折彎的車架支承是同樣的、 以稍微側向上並向後移位地被可轉動地支承在該車架上。該上邊車架支 承的上邊半個被作為把手是向前折彎的。在把手區域的下方,在具有可 偏轉支架的叉接區域中通過一個銷栓使兩者可轉動地連接。在該銷栓的 下方配置一個固定鎖爪。
按照該鎖爪的解決方案,把手可被向上/向後地偏轉,因此該車架支 承可被折合併且該帶車座的可偏轉支架可被向後、向下地降低。此時該 腳踏板面可以無障礙地被踏上。接著,該把手被向下壓,直至該車架支 承又是直線的並且該固定鎖爪卡住。現在該座位可被利用了 。
圖11-15更清楚地表明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結構。而圖16則 更清楚地示出了本發明另外一個實施例的車架的結構。
權利要求
1. 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具有一個腳踏槓桿驅動裝置,其上下運動通過一個傳動裝置被轉換為該驅動輪的轉動,具有一個中央車架部分,其前面被固定一個帶車把的、用於前輪導行的前車架部分和在後面被固定一個U形的後車架部分,其由兩個半車架構成,每個半車架載有腳踏驅動和與其連接的車輪,其特徵在於在該中央車架部分(1)上配置至少一個可固定的關節(2)或一個可固定的轉動連接,在此可摺疊或可轉動地連接有前車架部分(3)和/或後車架部分(4),一個帶車座的可調節車座支架(6)被固定在中央車架部分(1)上,在半車架(5)的內側上可迴轉地支承兩個前後安排、並且通過一個腳踏板面(8)相連接的槓桿臂(7),在每個軸承上分別支承一個鏈輪,從而通過一個鏈條與其後在驅動輪上固定的鏈輪處於空行連接。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該中央車架部分(1)由一個沿縱向水平安置的向後擴展的箱形結構構成,在該箱形結構的前面端部上支承一個帶車把的前輪導引結構,該半車架(5)水平可偏轉地被支承在該箱形結構之後面端部的可固 定的關節(2)上,並且水平安置的橫梁具有三個垂直的轉動關節,以將 在前邊槓桿臂(7)之前面的兩個半車架(5)可折合地連接。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中央車架部分(1)由一個沿縱向垂直安置的箱形結構構成, 在箱形結構之前面端部上支承有帶車把的前輪導引結構, 該後車架部分(4)藉助一個橫梁垂直可轉動地支承在該箱形結構之下面的、後面的端部上,該後車架部分(4)之一個第二橫梁通過在箱形 結構上的限位結構限制可能的偏轉運動,並且車座的可調節車座支架(6) 垂直可偏轉地被支承在該中央車架部分(1)的上側邊上。
4.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該前車架部分(3)由一個中空型材構成,在其前部設有該帶車把的前輪導引結構,並在其後部設有一個可固定的關節(2),藉助該前車架 部分(3)與中央車架部分(1)之前面、上面部位連接,在中央車架部 分(1)之下面部位上彼此上下地固定兩個橫向管件,其中可移動並可固 定地導入各由兩個彎曲管件構成的半車架(5)。
5.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在半車架(5)的內側面上前後依次可迴轉地支承兩個槓桿臂(7), 並且這兩個槓桿臂(7)通過一個腳踏板面(8)相連接,在前面各軸承 上於外側支承一個鏈輪,從而通過一個鏈條與其後面在驅動輪上固定的 鏈輪處於空行連接,並且另外作為平行導引機構在每個軸承上於內側支 承一個鏈輪,它們通過另一個鏈條相互連接。
6. 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在驅動鏈輪上共軸線地固定一個圓筒形殼體,其中導入一個螺旋彈簧,其支承在齒輪圏上並且以殼體外邊的另一端部支承在一個套筒上, 該套筒可轉動地支承在殼體上,在該套筒上巻繞一條牽拉繩索,其以自 由端與一個調節槓桿連接,因此該彈簧行程和依此在槓桿臂上的復位力 是可調節的。
7. 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在該驅動鏈輪上共軸線可轉動地支承一個圓柱形套筒,其中導入一個螺旋彈簧,其支承在齒輪圏上並以另一端部支承在該套筒上,在該套 筒上為了該復位彈簧固定一個具有鎖爪的齒輪或棘爪輪,其鎖爪可嚙合 到該齒輪或棘爪輪的齒槽中並因此可確定最大的彈簧行程。
8. 如權利要求l-4其中之一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 該車座具有一個沿縱向被分開的車座面(13),其以向兩側並向下可折合地安裝在一個導引型件(10)上,在導引型件(10)的前部支承一 個槓桿形的繩索牽拉錨鎖(9),兩個其上固定的鋼繩索(14)通過在車座下方的繩索導引管(11) 被導引到兩個關節(16)處並在那裡與兩個關節支承(15)連接,以及 該關節支承(15)的上面端部以關節方式與車座面(13)的後部連接。
9. 如權利要求l、 3或4所述的腳踏車,其特徵在於具有車座支承(12)的車座被固定在一個可垂直偏轉的支架上部, 其支架下部被可轉動地支承在車架上, 一個可折彎的車架支承以稍微側 向上並向後偏移地、同樣可轉動地支承在該車架上,該上部車架支承的 上半個被向前折彎為把手,在該把手區域的下方並在與可偏轉支架的交 叉區域中通過一個銷栓使兩者可轉動地連接,並且在該銷栓的下方配置 一個固定鎖爪。
全文摘要
可自由騎上的三輪腳踏車,特別地適合用於某些殘疾人並也可用來作為運動器械。本腳踏車具有中央車架部分,其具有至少一個可固定的關節或可固定的轉動連接,可折合或可轉動地連接該前車架部分或後車架部分。具有車座的可調節車座支架被固定在中央車架部分上。在半車架的內側可迴轉地支承兩個前後安排並且通過腳踏板面相連接的槓桿臂,每個軸承上分別支承一鏈輪,從而通過一個鏈條與其後在驅動輪上固定的鏈輪處於空行連接。在使用時不必跨越車架構件並且在內部空間中即能實現應用,它能被簡便和安全地使用並且只需較少的存放面積,同時容易上下車,能實現在行駛期間的坐騎或站騎並且能實現摺疊。
文檔編號B62M1/24GK101434283SQ20081018661
公開日2009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1日 優先權日2008年12月11日
發明者諾博特·麥寧 申請人:諾博特·麥寧;約翰杜德克機械金屬製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