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11:46:16 1
專利名稱: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
傳統的自動傘結構,僅包括設於傘把座上的一個按鈕(31),如圖4所示。樞接於中棒(4)上的卡鉤(41)的末端,和所述按鈕(31)聯結。按鈕(31)凸出於傘把(3)的外部。所述卡鉤(41)能圍繞其當中的樞軸而轉動,其上端的尖鉤(42)從中棒(4)露出,卡住活動巢(8),使傘收攏。欲開傘時,只要按下按鈕(31),即可使卡鉤(41)之尖鉤(42)縮入中棒(4)內,同時脫離活動巢(8),活動巢(8)便能藉彈簧(81)之彈力而向上滑動,以達開傘狀態。這種傳統的自動開傘結構,雖然方便,卻易因誤觸按鈕(31)而導致誤動作,使傘具突然打開,因而可能碰傷他人或自己。這種簡易的自動開傘傘具,現在歐美地區的消費者均已不敢使用了。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克服上述簡易的傳統自動開傘傘具所存在缺點的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採用這種傘把座的自動傘,不會因誤觸按鈕而打開。
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是安設在傘把上端的,而中棒則貫穿所述傘把座,傘把座一側開設有上下二結合孔,自動開傘用按鈕,卡設在下結合孔內,另有一安全鈕卡設於上結合孔內。在傘把座的上方於中棒上套設有一個活動環,活動環上方復設有一定位環,定位環將一彈簧壓縮,抵住活動環上端,使活動環具有向下移動之趨勢。活動環一側有一方形孔,恰好容納端部為一斜面的安全鈕伸入其內。活動環在具有方形孔一側的下端,復形成有一擋片,所述擋片中央具有一凹孔,且在收傘狀態下,所述擋片位於開傘按鈕內端面和中棒之間,而卡鉤的下端,正好由擋片中央的凹孔,進入開傘按鈕內側的中央凹槽內。但由於所述擋片位於開傘按鈕和中棒之間,這時單單按開傘按鈕是不起作用的,因為開傘按鈕的內端面正好抵住所述擋片,是按不下去的。但若先按下安全鈕,則其內端斜面將推頂活動環使之向上移動,直至活動環下端之擋片向上移動到和開傘按鈕之內端面脫離開,此時再按開傘按鈕,傘具即自動打開。
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使用在自動開傘的傘具上,能確保安全開傘,不會發生任何誤動作而傷害他人或自己。小孩玩弄傘具,亦不會發生事故。
如下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在收傘狀態下的剖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在開傘狀態下的剖視圖;圖4是傳統簡易自動開傘傘具的剖視圖。
以下結合附圖1至3,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的具體結構和動作。
參閱圖1及圖2,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1),是安設在握把(3)上端的。中棒(4)貫穿所述傘把座(1)。在傘把座(1)之一側,設有上下二結合孔(11)和(12)。開傘按鈕(2)安設在下結合孔(12)內,按鈕(2)上下端形成有傾斜的卡口(21),由於按鈕(2)當中開有橫向槽,故可將其推壓按入下結合孔(12)內,令所述卡口(21)在恢復彈性變形後,卡住在傘把座(1)之內側。所述按鈕(2)之內端形成有中央凹槽(22)。安全鈕(5)同樣具有傾斜的卡口(51),將安全鈕推壓按入上結合孔(11)內,其卡口(51)亦能卡住在傘把座(1)之內側。安全鈕(5)之內端形成有斜面(52)。
在中棒(4)上位於所述傘把座(1)之上端,套設有一活動環(6),所述活動環一側開設有方形孔(61),方形孔(61)正好對準安全鈕(5)之斜面(52)。另外,活動環(6)之下端還形成有一擋片(62),所述擋片(62)位於中棒(4)和前述開傘按鈕(2)之內端面之間,其中央設有凹孔(63),凹孔(63)正好對準前述開傘按鈕(2)之中央凹槽(22),以容納設於中棒(4)內的卡鉤(41)之下端伸入。
在活動環(6)上方設有定位環(7)及彈簧(71),以迫使活動環(6)保持向下移動的趨勢,如圖2所示。
再看圖2及圖3,在收傘狀態下,活動環(6)之擋片(62)介於開傘按鈕(2)之內端面和中棒(4)之間,因此若僅僅按壓開傘按鈕(2),是按不動的,因按鈕(2)之內端面頂住所述擋片(62)。因此,要收傘時,使用者必須先按壓安全鈕(5),使其斜面(52)伸入活動環(6)之方形孔(61)內,利用斜面(52),將活動環(6)向上頂起,使擋片(62)亦隨之上升,最後從開傘按鈕(2)之內端面上脫離開,然後再按壓開傘按鈕(2),即可將卡鉤(41)之下端推入中棒(4)內,則其尖鉤(42)亦縮入中棒(4)內,活動巢(8)被釋放後,傘面就能藉助於彈簧機構而迅速地打開。
由於本實用新型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上所設有的開傘按鈕(2)正好位於安全鈕(5)下方,因此可以如圖3所示,用單手開傘,利用姆指,先按壓安全鈕,再按壓開傘按鈕,使用十分可靠且方使。
權利要求1.一種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包括一個安設在握把上端的傘把座,一個套設於中棒上並其下端插入所述傘把座內的活動環,以及設於所述傘把座一側的一個開傘按鈕,其特徵在於,所述傘把座一側設有上下二結合孔,所述開傘按鈕安設於下結合孔內,而另有一安全鈕安設在上結合孔內,所述開傘按鈕之內側開設有一中央凹槽,所述活動環下端形成有一擋片,所述擋片正好位於中棒和開傘按鈕內端面之間,擋片中央開設有一凹孔,所述凹孔正好對準上述開傘按鈕內端的中央凹槽,一個位於中棒內的卡鉤的下端正好容納在所述凹孔及中央凹槽內,前述安全鈕內端形成有斜面,所述斜面正好對準所述活動環側面上的一個方形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其特徵在於,所述開傘按鈕及安全鈕的上下兩側均形成有傾斜的卡口,所述上下卡口之最大寬度略大於相應上下二結合孔的縱向寬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雙按鈕安全結構傘把座,是在傘把座上的開傘按鈕上方另設一安全鈕,所述安全鈕內端為一斜面,正好插入插設於傘把座內的一個活動環一側的方孔內,而活動環下端形成有一擋片,正好介於開傘按鈕內端面和中棒之間,故僅僅按壓開傘按鈕,無法開傘,因其內端面被擋片擋著,只有先按壓安全鈕,利用其內端斜面將活動環向上頂推後方可開傘,本安全結構傘把座使於用自動傘,能確保開傘安全,不發生事故。
文檔編號A45B25/00GK2071449SQ9021841
公開日1991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1990年8月21日 優先權日1990年8月21日
發明者曾獅 申請人:曾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