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擇地促動的打火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3:50:46 1
專利名稱:可選擇地促動的打火機的製作方法
背景技術:
相關申請的對照這是美國專利申請第07/723,989號的部分繼續申請。上述第07/723,989號是1991年7月1日提出申請的,其標題為「可選擇地促動的打火機」,它是美國專利申請第07/609,668號的部分繼續申請。上述第07/609,668號於1990年9月6日提出申請,其標題是「可選擇地促動的打火機」,此申請現已放棄,它是美國專利申請第07/239,734號的繼續申請。上述第07/239,734號於1988年9月2日提出申請,其標題為「可選擇地促動的打火機」,它於1991年3月26日以美國專利第5,002,482號授權。以上三個專利申請都經參照而結合於本申請中。
已有技術的描述已知的打火機數目眾多,其中一些結合有一些特徵構造,上述特徵構造被設計用於使某些特定的使用者更難使用這種打火機。一些此類特徵構造涉及一些機構,這此機構被設計用以在打火機沒有被正確調整時防止燃料源的點燃,即設計成自動關閉燃料源供給閥門的裝置;還有防偽裝置。
最近所關注的是如何防止那些通常不能理解火焰的潛在危險的人隨時促動此類打火機。這些嘗試所針對的通常為年幼兒童,主要是處於五歲年齡段或更年少的兒童。
授予Nitta的美國專利第4,784,601號涉及一氣體打火機,其有一可滑動的L-型止動裝置,上述止動裝置位置是可調的,以防止用於控制燃料流的氣體槓桿下降。當把打火機的止動裝置向外移動從而使其垂直支腳被移離打火機外殼的上表面時,打火機即可使用。可滑動的L-型止動裝置在每次使用者想把打火機鎖定時,都必須用手把其移入鎖定位置。
授予Nitta的美國專利第4,784,602號涉及一氣體打火機,其有一可滑動的L-型止動裝置,上述止動裝置位於是可調的,以防止用於控制燃料流的氣體槓桿下降。當把打火機的止動裝置向內移動從而使其垂直銷釘配合到打火機外殼的表面上的一個孔中時,打火機即可使用。每次使用者想把打火機鎖定時,都必須用手把可滑動的L-型止動裝置移入其鎖定位置。
授予Nitta的美國專利第4,786,248號涉及一壓電打火機,其設置有一拇指按壓止動銷,上述止動銷以可移動的方式適配於一打火機外殼之中。上述拇指按壓止動銷可手動移入及移出一阻擋拇指按壓器被下壓的位置。當用手把拇指止動銷滑到一解鎖定位置時,打火機即可操作。使用者在用完打火機後必須用手把拇指止動銷滑到其鎖定位置以便鎖定打火機。
授予Nitta的美國專利第4,904,180號涉及一壓電打火機,其設置有一鎖定裝置,上述鎖定裝置在打火機使用完後自動地返回其鎖定位置。上述鎖定裝置包括一止動裝置以一彈簧片,上述彈簧片把止動裝置壓向風罩。只有在止動裝置被向後拉離風罩時,打火機才能使用。如果使用者沒有持續按壓,則打火機將無法把止動裝置保持在被拉回的位置上。
授予Fisher的美國專利第1,895,032號涉及一打火機,其中一手控裝置可以移離其與打火機一肩部的配合位置,以便使手控裝置可以被下壓從而使打火機可以操作。打火機在使用之後,其控制裝置退回其與打火機肩部的配合位置。如果使用者沒有持續按壓,則打火機將無法把控制裝置保持於其脫離配合位置的狀態。
授予Cirami的美國專利第4,830,603號涉及一香菸打火機,其中一鎖定裝置被部分設置於閥門促動按鈕之下並伸入一腔室,上述腔室附加於一燃料腔上但與其分隔開來。每次按壓按鈕之後,鎖定裝置重新把自己鎖定。特定地,一剛硬柔韌的彈簧鋼絲的一端被牢固地定位於腔室之中。彈簧鋼絲的另一端形成一探針延伸進入一設置於按鈕底側的通道之中。處於鎖定狀態的彈簧鋼絲通過與按鈕底側的較低的頂壁相配合而防止按鈕被下壓。彈簧鋼絲呈環狀的一部分從打火機向外伸出,使用者可以觸及並適當地移動它,從而使探針在按鈕底側的管道中移動。
授予Morris,Sr.的美國專利第4,832,596號涉及一香菸打火機,其上安裝有一可滑動的止動件,用於與一氣閥促動槓桿以可釋放的方式相配合。特定地,一彈簧偏壓止動件以可滑動的方式安裝於一普通的拋棄型香菸打火機的頂部之上。止動件受偏壓作用以便把其一端置於打火機氣閥促動槓桿之下,這樣就防止槓桿沿著其可以打開氣閥的方向移動。當止動件被沿羞與彈簧的偏壓力方向相反的方向推壓,從而把其位於打火機氣閥之下的端部向外移動時,槓桿即被促動。
授予Loveless的美國專利第4,717,335號涉及一香菸打火機,其中火花發生輪的轉動是受限的。特定地,火花發生輪可沿一方向被轉動以把一火花傳給一氣態燃料經過其間的噴嘴,從而使燃料點燃並操作打火機。沿另一方向轉動火花發生輪將把火花沿背離噴嘴的方向傳送。火花發生輪於其上附設有一銷釘狀的結構,它通過與外殼結構接觸將輪子的轉動限制於360°之內。所以,火花是否真正被產生取決於轉動的方向以及銷釘狀結構相對外殼結構的位置。理論上,一旦打火機被操作而且燃料已被點燃,則銷釘狀結構已經轉完全程,且與外殼接觸,所以打火機就無法進行後續操作了,從而防止在燃料噴嘴附近產生火花。
授予Neyret的美國專利第4,028,043號和第4,049,370號涉及一售前瞎擺弄保護裝置,其部分地包圍打火機火花發生輪、燃料噴嘴、或可下壓的閥門促動件。上述售前瞎擺弄保護裝置被用易碎的織物附接於打火機外殼上並在打火機售出後由購買者拆除,以暴露火花發生輪,燃料噴嘴以及/或者可下壓閥門促動件。然而,此類售前瞎擺弄保護裝置一旦被購買者拆除,其作用是有限的。
授予Tamarin的美國專利第3,547,566號以及授予Lockwood等人的美國專利第3,899,286號涉及具有定向感知裝置的打火機,它阻擋或防止打火機在倒置時被促動。不幸的是,此類裝置並不能充分地防止瞎擺弄的年幼兒童促動打火機,因為它們僅僅防止在所述定位時打火機的操作。
許多被設計用以使某些特定使用者更難操作打火機的裝置都不必要地被複雜化了,生產也有難度且在使用時很容易發生機械故障。一些裝置的另一缺點是其外殼必須大的足以容納此類保護裝置,這樣就限制了打火機外殼的外形和尺寸。進一步的缺點涉及一些裝置過於簡單從而易於失效且也涉及其可靠性。例如一些裝置可以相對易於失效或被拆卸下來。另外,一些裝置對於慣用右手和慣用左手的使用者適用程度不同,且一些裝置包括外形很不便利的杆件或旋鈕,這些杆件或旋鈕都必須由使用者來促動以便操作打火機。類似地,一些裝置可能確實同樣適用於慣用右手和慣用左手的使用者,但它們根據使用者的習慣而被以不同的方式促動並且/或者移動到不同的位置。再者,一些裝置在機構被促動之後,操作打火機以產生火焰前要求使用者把打火機在手中重新放置。例如,一些打火機包括一可促動機構,其位於離開閥門促動裝置足夠遠的位置,或者相對於閥門促動裝置位於打火機的另一側,這就使得操作打火機時顯得非常不便。
雖然業已知道如何防止或阻擋一可下壓閥門促動件在出售前被促動,或者防止/阻擋在一特定的方位促動打火機,但上述的打火機沒有一種能夠提供一種可以有效率地生產的,相對較小而又可靠的機構,來防止可下壓的閥門促動件的促動並且可以同等程度地適用於慣用右手和慣用左手的使用者並可由下述兩種使用者以相似的方式促動。
應該理解的是,發展一種「防兒童」的打火機本身也許是不可行的。充其量,可以合乎情理地探索以創造一種具有特徵構造的打火機,這樣的特徵構造增強其抗兒童性能,但打火機「抗兒童」到什麼程度則將取決於相關的因素和環境。然而,任何一種含有可增強抗兒童能力的特徵構造的打火機在針對年幼兒童時都有其限制性,並且不應使父母或成年人對其安全性產生錯覺以致他們在處理打火機時放鬆警惕性或者使年幼兒童可輕易地拿到打火機。再者,此類打火機不能做得很難點火,以致成年人使用替代的點火形式,即用火柴點火,而火柴通常被認為具有更大的潛在危險性。
本發明所要達到的目標是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它可通過某種方式被選擇性地促動,從而給年幼兒童,主要是五歲及以下兒童,提供了相當的操作難作度,使他們不易促動打火機並產生火焰,但卻是用戶友好的,並且成年人可以很便利地促動它。
本發明的一特定實施例涉及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包括一外殼,外殼界定了一貯存池,用於容納一可燃氣態介質,如受壓燃料;閥門裝置,安置用於可選擇地促動通常關閉的位置與開啟位置之間的轉換,其中通常關閉的位置防止氣態介質從貯存池中排出,而開啟位置則允許貯存池中的氣態介質通過閥門裝置排出;用於選擇性地在臨近氣態介質排出口的位置產生火花的裝置,從而選擇性地點燃氣態介質;通常被定位用以防止閥門裝置被促動到開啟位置的裝置,這一閥門促動防止裝置能在打火機中大致沿垂直方向移動並可在外力的作用下從其正常位置移至一第二位置;用以選擇性地把閥門促動防止裝置移到第二位置的裝置,從而允許閥門裝置被促動到開啟位置,從而選擇性地允許可燃氣態介質從閥門裝置排出,並允許由產生火花的裝置產生的火花把氣態介質點燃,其中閥門促動防止裝置在打火機被促動之後自動地返回其正常位置。打火機優選地包括一用於把閥門促動防止裝置持留於其第二位置的裝置,從而把打火機保持於解鎖定的狀態。另外,打火機的閥門促動防止裝置優選地被限制僅可沿著從其正常的,或鎖定的,位置到其第二位置或鎖定位置的單一通道移動。
在這一實施例中,閥門裝置優選地被促動裝置促動到開啟位置,而用於防止把閥門裝置促動到開啟位置的裝置包括一裝置,這一裝置通過阻礙促動裝置的樞軸運動而防止該促動裝置的樞軸運動,上述閥門促動阻礙裝置可以選擇性地移到一不再阻礙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閥門促動阻礙裝置通常保持於一閥門促動阻礙位置,它以彈性的方式移到一不再阻礙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有利地,閥門促動阻礙裝置的上述彈性運動使閥門促動裝置一旦被釋放,閥門促動阻礙裝置即彈回其位於閥門促動裝置之下的位置,從而防止閥門噴嘴的開啟。
閥門促動阻礙裝置的形狀可以多種多樣,如可以是一止動銷,而且可以沿多種方向移動。此類運動通常是先沿一方向運動,再沿另一方向運動。替代地,此類運動可以沿三個或更多個方向進行,例如可以是橫向,向內及向上運動的任一結合方式。例如,止動銷可首先向內移動,接著向上移入閥門促動裝置的一個空穴之中,直到閥門促動裝置被下壓,這樣燃料從閥門排出,而止動銷在閥門促動裝置被釋放時移回其閥門促動裝置下的位置。
打火機的火花發生裝置優選地包括火石材料和一可轉動的火花發生輪,火花發生輪有一齒狀表面,被定位和安置用於選擇性地與火石材料進行摩擦接觸。替代地,用於選擇性地產生火花的裝置可以是一電火花發生裝置,例如一壓電火花發生裝置。
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它可防止未經許可的使用並且通常保持在鎖定狀態,其包括一外殼;燃料供給裝置,用於供給燃料以供點燃;點燃裝置,用於點燃燃料;閥門裝置,用於控制燃料流;閥門裝置用於控制燃料流閥門促動裝置,通常處於第一位置並防止燃料流動,並且可被下壓到第二位置,此時允許燃料供給裝置的促動從而允許燃料從燃料供給裝置中流出;以及一止動銷,其至少一部分定位於閥門促動裝置的至少一部分和外殼的至少一部分之間,止動銷部分通常防止可按壓閥門促動裝置被下壓,並且通常把打火機保持於鎖定狀態。
在這一實施例中,止動銷的向內運動使其尖端部分與促動器的空腔對齊,上述空腔的尺寸足以容納尖端部分,以便最終使閥門促動器被下壓。上述尖端部分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尖端部分。在一實施例中,尖端部分包括兩個通常由一間隙分隔開來的尖端部分。止動銷的橫向運動導致這兩個尖端部分更加相互靠近。在這一實施例中,只有進行上述橫向運動,空腔才能容納尖端部分,以便使閥門促動器可以被下壓。
止動銷在進行上述向內運動之後再向上運動,向上運動使止動銷對齊的尖端部分進入空腔之中並使打火機處於一解鎖定狀態,此時閥門促動器可以被下壓,從而允許燃料流動,上述的解鎖定狀態由作用於止動銷,閥門促動器以及外殼之間的壓力以彈性的方式維持。
打火機的另一實施例採用的促動裝置有一第一阻礙部分,以及通過阻礙作用而防止促動裝置的樞軸運動的裝置,上述防止裝置有一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以及一第二阻礙部分,第一和第二阻礙部分彼此相互對齊從而防止促動裝置的樞軸運動,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可被選擇性地運動以便把第二阻礙部分移離其與第一阻礙部分相對齊的位置,第二阻礙部分通常保持在閥門促動阻礙位置,其移離阻礙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的運動是彈性設置的,以便當閥門促動器被釋放時,使第二阻礙部分返回到其阻礙閥門促動器的位置,從而防止閥門噴嘴開啟。
在這一實施例中,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的運動使第二阻礙部分移離其與第一阻礙部分相對齊的位置,這一運動被限制於一單一通道上進行。上述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的運動先包括一向內運動,再包括一向上的運動。上述打火機優選地包括一裝置,上述裝置用於把第二阻礙部分保持在不與第一妨礙部分對齊的位置。
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燃料阻斷機構,用以與打火機聯合使用,上述打火機包括通常用以防止燃料供給裝置被促動的裝置;用於選擇性地允許燃料供給裝置被促動的裝置,包括一可按壓閥門促動器,上述促動器一旦被下壓即促動燃料供給裝置,從而允許燃料從燃料供給裝置中流出;以及一止動銷,它通常阻礙可按壓閥門促動器被下壓,上述止動銷的一部分定位於閥門促動器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打火機主體外殼的至少一部分之間,以便在通常情況下阻礙閥門促動器被下壓,止動銷被適當地安置以便使其在向內運動時在閥門促動器的至少一部分和止動銷的至少一部分之間形成一空體積,上述空體積的尺寸大得足以使止動銷可以在向內運動之後向上移動,進入一解鎖定位置,止動銷被彈性地保持在這一位置,從而使打火機處於一解鎖定狀態,此時閥門促動器可以被下壓,從而允許燃料流動。
上述的燃料阻止機構優選地包括一裝置,上述裝置用於把止動銷的運動限制在一單一通道上進行,並且同等程度地適合於慣用右手或左手的使用者進行操作;以及/或者一裝置,用於把打火機保持在一解鎖定狀態。
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包括一外殼;燃料供給裝置,用於供給燃料以供點燃;點燃裝置,用於點燃燃料;閥門裝置,用於選擇性地允許燃料的流動;以及控制裝置,用於防止燃料流動和火花發生同時進行,以便防止產生火焰並最終允許燃料流動和火花發生同時進行以產生火焰。
本發明的控制裝置優選地包括一閥門促動器,其通常處於第一位置並防止燃料從燃料供給裝置中逃逸出來,並且可以被按壓到一第二位置從而允許燃料供給裝置的促動,從而允許燃料從燃料供給裝置中流出,上述閥門促動器在其內形成有一空穴;以及一止動銷,其有一阻礙部分,上述阻礙部分通常處於阻礙位置從而防止可按壓閥門促動器被下壓。止動銷的向內運動使阻礙部分移到一不阻礙位置,此時閥門促動器可以被按壓,而止動銷後隨上述向內的移動沿另一方向進一步移入另一不阻礙位置,上述另一不阻礙位置被彈性力所保持,以使打火機處於一解鎖定狀態,此時閥門促動器可以被按壓,從而允許燃料流動。上述的另一方向可以是,例如,向上,向下,或橫向。
打火機的操作需要一定程度的敏捷性施加一些集中的力,並且以特定的順序沿許多方向施加許多力。另外,打火機的操作需要一定水平的認識能力。
再者,本發明的打火機是一被動式鎖定打火機。有利地,打火機在其被下壓的閥門促動器被釋放後可自動地返回其鎖定狀態。因而,打火機保持一靜息或非工作狀態,即鎖定狀態,從而防止燃料的流動及火焰的產生。
有利地,打火機以同等的容易程度適用於慣用右手和慣用左手的使用者,並可由此兩類使用者以類似的方式來促動。再者,使用者可用其用於按壓閥門促動器的同一手指來操作止動銷機構,並不需要使用者把打火機在手中重新放置。
圖1是本發明的可選擇地促動打火機的一優選實施例的透視圖,處於鎖定狀態;圖2A和2B是圖1中所示的打火機從不同角度觀察的透視圖,進而更詳細地描繪其止動銷機構;圖3是圖1及2中所示打火機的部分橫截面圖,所示的止動銷處於鎖定狀態;圖4是圖1~3中所示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機構的部件分解圖;圖5是圖4中所示止動銷機構的側視圖;圖6是圖4中所示閥門促動器的仰視圖;圖7是圖4中所示閥門促動器的俯視圖;圖8所示的是可採用本發明的一壓電打火機裝置的示意圖,其有一供選的開關,處於開啟位置,以及一止動銷機構,處於鎖定位置,以防止產生火花和燃料流動;圖9所示的是圖8的壓電打火機的示意圖,其開關處於關閉位置,其止動銷處於解鎖定位置,並同時示明一火焰;圖10所示的是打火機的一優選實施例的透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狀態,其中止動銷機構處於其靜息的鎖定位置,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這樣就防止閥門被打開並防止氣體通過燃料噴嘴釋放出來;圖11是圖10中的打火機的透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部分解鎖定狀態,其中的止動銷機構已被從其靜息的鎖定位置向內移動;圖12是圖11中的打火機的透視圖,其止動銷處於解鎖定狀態,其中的止動銷機構被從其靜息的鎖定位置向內向上移動,從而使閥門促動器可被下壓,這樣閥門即被打開,而氣體則通過燃料噴嘴釋放出來;圖13是圖12中打火機的正視圖,其閥門促動器處於被下壓位置,閥門開啟,並示明一火焰;圖14是打火機一優選實施例的部分橫截面圖,所示的打火機的止動銷處於解鎖定狀態,但並未被下壓;圖15是打火機一優選實施例的部分橫截面圖,所示的打火機的止動銷處於解鎖定並被下壓的狀態;圖16是打火機的優選實施例的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位置,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並促動。
圖17是圖16中打火機的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部分解鎖定位置,但閥門促動器並沒被下壓;圖18是圖17中打火機的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完全解鎖定位置,閥門促動器沒被下壓,打火機已為促動做好準備;圖19是圖18中打火機的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完全解鎖定位置,其閥門促動器被充分下壓以允許燃料流動;圖20是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機構的一替代性實施例的部件分解圖;圖21是圖20中所示止動銷機構的前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狀態;圖22是圖20中所示止動銷機構的前視圖,其止動銷處於解鎖定或部分解鎖定的狀態;圖23是圖20中所示止動銷機構的正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狀態;圖24是打火機的一替代實施例的透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狀態,其中止動銷機構處於其靜息的鎖定位置,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這樣就防止閥門被打開並且防止氣體通過一燃料通道釋放出來;圖25是圖24中打火機的透視圖,其止動銷處於部分解鎖定狀態,其中止動銷機構已被從其靜止鎖定位置橫向移動並向內移動。
圖26是圖25中打火機的透視圖,處於鎖定狀態其中止動銷機構的位置被從其靜止鎖定位置沿橫向向內,向上移動,從而使閥門促動器可被下壓,這樣就允許閥門打開並通過一閥門噴嘴釋放氣體。
圖27是圖26中打火機的透視圖,其閥門促動器處於被下壓的位置,閥門打開,同時示明一火焰;圖28是更詳細地顯明圖26中打火機的透視圖;圖29是打火機的一替代性實施例的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位置,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並促動;圖30是圖29中打火機的一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銷處於鎖定位置,其閥門促動器被充分下壓以允許燃料流動;以及圖31是圖29中打火機的一部分橫截面圖,其止動裝置處於鎖定位置,其閥門促動器被充分下壓以允許燃料流出;以及圖32是圖29中打火機的一個部分橫截面圖,它處於部分鎖定位置而且其閥門促動器被部分釋放。
優選實施例的詳細描述首先參照圖1和2,圖中所示的本發明的打火機10處於非工作或靜息狀態,打火機10包括一主體部分12,一可下壓的閥門促動器14,止動銷裝置16,如一止動銷機構,以及一產生火花的摩擦輪組件18,摩擦輪組件18包括一齒狀表面19。有利地,非工作狀態也是一鎖定狀態,其中閥門促動器14因為止動裝置的阻礙而不能被按壓。按壓閥門促動器14允許燃料通過一燃料噴嘴(未示出)流出並由火花點燃,上述火花是通過火花發生輪組件18的齒狀表面19與一火石(未示出)的摩擦配合而產生的。有利地,除非止動裝置16被從其所示的靜息或非工作位置轉換至一不阻礙位置,例如進入一形成於閥門促動器14的底側(未示出)的空腔中,否則不管怎麼按壓閥門促動器14都不會導致燃料的流動,而打火機也不可被操作。如圖1-3中所示的止動銷裝置16的位置的最突出特徵是正常狀態下的「非工作位置」。
應該理解,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裝置可以有各種各樣的狀態,外形及相對定位,其中止動銷裝置是可移動的,它相對於閥門促動器在一阻礙或鎖定位置和一不阻礙或解鎖定位置之間移動。本發明利用一優選實施例進行描述,其中一圖解性質的止動銷在其處於鎖定位置時通常阻礙閥門促動器被下壓,它也可被移至一打開位置,此時閥門促動器可被下壓。優選地,止動銷被沿著一單一通道從其鎖定位置移至其解鎖定開位置,這一移動的操作同等程度地適用於慣用右手或慣用左手的使用者。上述移動被圖解成先向內移動再向上移動。替代地,上述移動可以是先向內移動再向下移動,或先向內移動再橫向移動,或者先橫向移動再向下移動,或先橫向移動再向上移動。再者,也可以把以上組合顛倒順序來執行。例如,先向內再向上的移動顛倒一下順序就是先向上再向內移動。應該理解,為了便於理解,應該認為止動銷的上述的向內移動包括止動銷裝置的任一部分的任一向內運動。
典型地一使用者把打火機的主體部分握持在手中,用拇指沿著朝向閥門促動器的可按壓表面的方向轉動火花發生輪以產生火花,同時按壓閥門促動器以允許燃料通過燃料噴嘴,或閥門噴嘴。由輪子產生的火花點燃燃料。這是大多數打火機,包括拋棄型打火機的相當傳統的結構。
現在參照圖3,其中所示的圖1及2中的打火機處於鎖定狀態。更特定地,閥門促動器14被樞軸地安裝於側壁部分13之間,上述側壁部分包括主體部分12的側壁的延伸部分。閥門促動器14被附接於中空的燃料噴嘴20上,以可滑動的方式被支持於閥門外殼28之中。中空的燃料噴嘴20被凸緣21,23持留於閥門促動器14上的一個孔之中,上述凸緣21,23的直徑足以防止噴嘴20在閥門促動器14上的孔中滑動。一被壓縮的彈簧30部分位於在閥門促動器14上形成的凹槽33之中並把燃料噴嘴20向下擠壓進入閥門外殼28和主體部分12之中。特定地,被壓縮的彈簧30使閥門促動器14向凸緣23施加壓力,從而把噴嘴向下擠壓進入閥門外殼28和主體部分12之中並防止燃料通過噴嘴20流出。在上述實施例中,閥門促動器14的作用是通過對凸緣21施加壓力而把噴嘴20提起來從而排出燃料。一閥門組件(未完整示出)靠近噴嘴20的凹陷端部並且只有在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而噴嘴20被提起時才允許燃料通過噴嘴20流出。
打火機10進而包括一產生火花的火石22,其安裝於孔24之中,而孔24則由火石和主體12之中的彈簧外套29所界定。火石22由彈簧26擠壓靠向輪子組件18的齒狀表面19。火花發生輪組件18包括齒狀表面19,齒狀表面19優選地被適當地加硬且火石22擠靠著它,它被安裝用於以傳統的方式在側壁延伸部分13之間轉動。齒狀表面19包括界定齒狀結構的適當缺刻以便當火花發生輪組件18被轉動時,齒狀表面19靠壓著火石22進行切割,從而產生點燃用的火花。另外,火花發生輪組件18包括適合的缺刻17,它便利使用者用手指來轉動火花發生輪組件18。
主體12界定了一內腔15,內腔15充滿著燃料9,例如丁烷,燃料9可以以傳統的方式汽化以產生氣態介質,氣態介質在閥門的控制之下通過噴嘴20流出。主體12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構造而成且優選地由塑料來構造。設置有一風罩32,優選地由金屬做成,其作用是包圍著火焰用以擋風,從而協助燃料的點燃。
如圖1和2中所示,在主體部分12中設置有一V型槽25,用於容納閥門促動器14和止動銷機構16,而且特定地,用於為閥門促動器14和止動銷機構16的垂直移動提供空間。應該理解,圖1-3所示的是打火機,而且更特定的,所示的是本發明的止動銷機構,其處於鎖定狀態,即非工作狀態。在這一鎖定狀態中,止動銷16的一阻礙部分16A被定位於閥門促動器14的一阻礙部分14A之下,從而防止打火機的操作。
再次參照圖3,所示的止動銷機構16處於鎖定狀態,其中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被適當地定位和構造以便阻礙並阻止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更特定地,當試圖按壓閥門促動器14時,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與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相接觸,從而防止燃料從燃料噴嘴20逃逸並且也防止打火機的操作。在止動銷16的鎖定狀態中,通過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B和主體12的阻礙部分12B的相互接觸而防止止動銷在通道35中向下的任何移動。阻礙部分12B界定了V-形槽25的一部分。替代地,通過止動銷16的部分16c和主體12的部分12c的相互接觸也可以防止閥門促動器任何上述的向下運動。正如即將結合圖4和6進行討論的一樣,在閥門促動器14的底側上設置有一空腔27,其大小被做得適於接納止動銷16的一部分,包括一尖端部分16D,而尖端部分16D則包括一阻礙部分16A。
現在參照圖4,圖4以更詳細地示明閥門促動器14和止動銷16。閥門促動器14包括一可用手指按壓的表面34(未示出),延伸部分36,一孔38,一孔39,以及空腔27。優選地,空腔的形狀被做成適於接納止動銷16的尖端部分16D,包括阻礙部分16A。如果一使用者想要促動打火機,那麼他必須首先通過對止動銷16的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施加一力的分量F1而把尖端部分16D壓入空腔27之中,從而把尖端部分16D向內擠壓並與空腔27對準,然後對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施加一力的分量F2,從而把尖端部分16D向上擠壓進入空腔27之中。隨後使用者可以按壓可用手指按壓的表面34(在圖4中未示出)。
延伸部分36被設置用以地與主體部分12的側壁部分13上的孔相配合以使閥門促動器繞著延伸部36做樞軸運動。孔38適於接納並握持住噴嘴20介於凸緣21和23之間的那一部分。在圖1-3中所示的鎖定或關閉狀態中,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的一上表面與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的一下表面相互抵靠,而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B的一下表面與主體12的由V形槽25所界定或形成的部分12C相互抵靠,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替代地,在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的上表面和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的一下表面之間可以設置一空隙。
現在參照圖4和5,止動銷16優選地設置有一細長部分16F,其便利止動銷16在形成於主體部分12上的通道35中的穩定並確保,特別是在止動銷被移動時,止動銷16在V-型槽25中的適當定位和持留。細長部分16F的尺寸和結構被做得適於在止動銷16被沿著垂直方向移動時,與打火機外殼的內壁,或者一由通道35所界定的構件,相配合。止動銷16的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被使用者用於移動止動銷,且特定地,把尖端部分16D先向內再向上移動以使其進入促動器14的空腔27。優選地細長部分16F設備有一突出部16G以輔助止動銷16在通道35中的穩定,定位和持留。
有利地,上述便利了止動銷及/或其幾部分的彈性運動。另外,上述構型在止動銷被設置於上述解鎖定位置或狀態之後;直到閥門促動器14被按壓並釋放之前,便利了打火機,且特定地,便利了止動銷16持留於一打開或不妨礙位置或構型。雖然所述的止動銷16在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有一相對光滑的表面,但是部分16E,或其某些部分也可以設置有隆起的表面。上述隆起表面為使用者提供了摩擦阻力以便利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相對閥門促動器14進行運動。
特定地參照圖5,其中所示的是一止動銷16的側面觀。止動銷16優選地是對稱的。止動銷16沿第一方向F1向內有足夠的柔韌性以便使其尖端部分16D與空腔27對齊,雖然細長部分16F向內移動的能力有限。
製造止動銷16的材料最好是比較剛硬,其彈性力應足以允許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可向內運動以便至少把尖端部分16D與空腔27部分對齊。止動銷16優選地由具有足夠彈性力的金屬或彈性塑料做成,雖然我們也可以採用多種多樣的具有足夠的彈性記憶性能的其他合適的材料。
現參照圖6和7,其中圖6和圖7,分別示明圖4中的閥門促動器14的底側和上側。凹槽33適於接納圖3中所示的彈簧30且其形式也可多種多樣,例如可以是一簡單的凹坑或者,替代性地,可以是一個孔,這個孔部分進入閥門促動器14並且有一中央銷58,延伸部分60以及一其上開有槽孔的邊緣62。燃料噴嘴由燃料噴嘴凸緣21和23保持在孔38之中,上述凸緣21和23的直徑比孔38的大但比孔39的小。空腔27如圖6所示形成於閥門促動器14的底側,其形狀只要可以合適地接納止動銷16的尖端部分16D即可。製造閥門14的材料應有足夠的尺寸穩定性和剛性以便在打火機的整個使用壽命期間持續地保證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與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之間的相對定位。促動器14優選地由填充有玻璃的聚醚醯亞胺(povyetherimide)。閥門促動器14的其他示例性製造材料可以是鋅,鋁以及其他的填充有玻璃的多聚物,比如聚醚碸(polyethersulfone)等等,也可以是上述材料的組合。
圖8是一可採用本發明的壓電式打火機的示意圖。這一壓電式打火機包括錘壓件及燃料釋放裝置64,火花提供裝置66,電切斷開關68,止動裝置70以及閥門裝置71。除了錘壓裝置64的下壓之外,壓電式打火機的操作方式都是傳統。根據本發明的示例錘壓裝置64的下壓因為止動裝置70可操作地插入於燃料供給之中而被防止。上述止動裝置包括一止動銷機構以及一閥門促動器,其優選地如上所述防止燃料的流動,同時也防止火花的產生。特定地,止動裝置70可以通過以電及/或機械的方式把能量源與火花發生裝置隔離開來而防止火花的產生。替代地,止動裝置被設置成可以選擇性地僅防止燃料的流動或僅防止火花的產生。如圖8中所示,因為止動裝置70的定位防止了錘壓裝置64的促動,所以打火機處於鎖定狀態。另外,所示的開關68處於一開啟或斷開位置。
圖9是圖8中的壓電式打火機處於解鎖定狀態的示意圖。特定地,止動裝置70的定位使得錘壓裝64得以促動。另外,所示的開關68處於一關閉,或接通位置。
在本發明的操作中,如圖10和11中所示,使用者必須首先向上移動止動銷16以便把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充分移離其與促動器14的妨礙部分14A相互阻礙的位置,並且把止動銷16的尖端部分16D與促動器14的空腔27(未示出)至少部分對齊以最終允許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然而,為了便利止動銷16保持於這一移離位置,止動銷接著被向上移動以使止動銷16的尖端部分16D與閥門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配合(看圖3和4)。這一解鎖定狀態示於圖12中。此時按壓閥門促動器14並結合轉動火花發生輪組件18,優選地可以先轉動輪組件18,即可操作打火機,而且也將使止動銷16沿著通道35(圖3)向下移動,如圖13中所示。特定地,如此產生的火花把氣態燃料點燃,上述氣態燃料在閥門促動器14把噴嘴提起從而促動閥門時即被允許從燃料噴嘴噴出。在緊靠噴嘴的地方提起閥門促動器14部分地減輕了燃料室中的受壓狀態,從而允許燃料以氣態介質的形式從噴嘴流出並允許上述燃料最終被燃燒。為了圖解方便,圖中介於部分14A和16A之間的間隙被誇大了。
因此,通過把阻礙部分16A充分地移離阻礙部分14A就可以把本發明的上述優選實施例從其非工作的鎖定狀態轉換到解鎖定狀態。這可以通過把尖端部分16D向內移至與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配合而實現。有利地,由上述運動所定義的途徑對慣用右手或左手的使用者一樣適用,而上述兩種使用者都可一樣容易地把止動裝置打開。因此,本發明的打火機可以使使用者通過適當地把止動機構移離其阻礙閥門促動器的位置而促動打火機,而並不需要分開的路徑或結構來適應慣用右手或左手的使用者。
更特定地,通過設置一單一的路徑讓止動銷機構16在打火機被從鎖定狀態轉換到解鎖定狀態時沿著它移動,上述路徑並不特別偏向慣用右手或左手的使用者,雖然上述兩種使用者使用的是同一路徑,但他們在促動打火機時操作起來一樣舒適,而且並不降低打火機止動銷裝置的有效性。
參照圖14,其中所示的是本發明的打火機的部分橫截面圖,示明其止動銷打開而且促動器沒有被下壓,即沒有被促動的狀態。結合圖14和圖3可以看到,尖端部分16D已被移動以便與閥門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配合。有利地,由閥門促動器14,具體地說,由空腔27所界定的促動器14的那一部分,作用到止動銷16上的力便利了打火機的持留狀態,具體地說,止動銷16處於一如圖14所示的解鎖定及未被下壓的位置。換句話說,通過把一合適的力作用到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並且把部分16E先向內再向上移動從而使尖端部分16D與閥門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互配合,打火機即為促動以及火焰產生做好準備。
現參照圖15,其中所示的是本發明的打火機的一橫截面圖,示明其被下壓並促動的狀態。應該理解,把止動銷16的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E向內且向上移動從而把尖端部分16D移入空腔27之中將允許閥門促動器如圖15所示不受阻礙地被下壓。
更具體地,止動銷16的上述移動以及後續的閥門促動器14的下壓將使彈簧30被壓縮並把燃料噴嘴20向上壓使其部分離開閥門外殼28和主體部分12。把噴嘴20如上述向上提起將允許燃料從室15通過閥門流出噴嘴20,在噴嘴處燃料即由火花點燃,上述火花是由火石22和火花發生組合輪18的齒狀表面所產生的。中空的燃料噴嘴20由凸緣21,23固定在閥門促動器14上的孔38(圖4)之中,上述凸緣21,23的直徑足以保證噴嘴能在閥門外套28之內進行適當的移動。
圖16-19所示的是通過把尖端部分16D定位於促動器14的空腔27之內從而把打火機的止動銷打開所要求的操作順序。具體地,圖16示明止動銷16及閥門促動器14處於失效或止動銷鎖定的位置。在這一位置,因為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和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A相互接觸,所以用手指按壓表面34並不會使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如圖16中所示,阻礙部分16A定位於閥門促動器14的阻礙部分14A的正下方而且因為止動銷16的阻礙部分16B緊靠著主體12的阻礙部分12B,所以止動銷16無法進一步向下移動。
圖17中所示的止動銷16處於部分解鎖定位置而閥門促動器14處於未被下壓的位置。止動銷16的可用手指促動的部分16A,尖端部分16D以及妨礙部分16A已被沿箭頭所示方向向內移動,從而使尖端部分16D和閥門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互對齊。如圖所示,止動銷16是由外力所支持的。如果對處於圖17中所示位置的手指促動部分16E的維持力被撤去,則尖端部分16D和手指促動部分16E將回到它們如圖16所示的靜息位置。
圖18所示的止動銷16和閥門促動器14處於解鎖定狀態,為閥門促動器14的下壓做好準備。止動銷16的尖端部分16D被沿箭頭方向向上移至與閥門促動器14的空腔27相互配合。有利地,特定地因為當尖端部分16D與由空腔27所界定的促動器14的那一部分相配合時止動銷16被卡住,所以在尖端部分16D已經插入空腔27之中,即與其相互配合之後,撤去手指按壓部分16E上的按壓力並不會使尖端部分16D或手指按壓部分16E分別滑回其鎖定位置,而是仍使打火機保持如圖18所示的止動銷解鎖定的構型,直到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
用手指按壓在圖18中所示的閥門促動器14的手指按壓表面將產生如圖19所示的狀態,其中閥門促動器14已被下壓從而允許燃料經閥門和燃料噴嘴(未示出)流出。具體地,按壓閥門促動器14使得止動銷16被向下壓至其部分鎖定的位置。如果在閥門促動器14被下壓的同時火花發生輪組件被促動,則從燃料噴嘴流出的燃料將被點燃。只要在閥門促動器14上維持足夠的壓力,那麼上述燃料將持續地流出並燃燒。
一旦壓力被從閥門促動器14上撤去,閥門促動器將因為彈簧30的偏置力的作用而向上移動,這樣火焰熄滅。有利地,當閥門促動器14向上運動時,止動銷16仍保留在下面,這是因為止動銷16和促動器14之間的摩擦力比提起止動銷所需的力以及克服,例如,止動銷16和由通道35所界定的主體部分12之間的力所需的力小。一旦閥門促動器14向上移動足夠的量,尖端部分16D和手指促動部分16E沿著與圖17中箭頭所指的相反的方向朝其靜息位置移動。
圖1-19所示的是本發明的打火機的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機構的一個實施例,這一實施例通過把止動銷機構向內(F1)再向上(F2)移動來進行操作,圖20-28所示的是本發明的打火機的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機構的一替代性實施例,它是通過先把止動銷機構先橫向移動(F1),然後再向內(F2),向上(F3)移動進行操作。這一實施例也可以通過先把止動銷機構往內移,再橫向移動,然後向上移來操作。
更具體地,圖20示明一閥門促動器114和一止動銷116,而圖21-23更詳細地示明上述止動銷。閥門促動器114與圖4中的閥門促動器14在結構和功能上是相似的。閥門促動器114的元件136,138,139分別與閥門促動器14(圖4)的元件36,38,39相對應。
止動銷116優選地設置有一細長部分150,其與圖4中的細長部分16F相對應。止動銷16也設置有一手指促動部分152,使用者可用其來移動止動銷,更具體地,沿橫向把第一尖端部分154移向第二尖端部分156從而閉合兩部分之間的間隙158(圖21)。手指促動部152接著被用於把第一和第二尖端部分154,156(它們相離甚近)向內移動以使部分154和156與閥門促動器114的空腔127對準。這樣對準之後,手指促動部分152被往上移以把尖端部分154和156向上壓入空腔127之中。一旦部分154和156與空腔127相配合,作用在手指促動部分152上的壓力可以撤去而打火機則將保持其解鎖定狀態,直到一使用者以類似於結合圖1-19所述的方法按壓閥門促動器114為止。
在圖24所示的鎖定或關閉狀態中,第一尖端部分154的一上表面以及第二尖部部分156的一上表面分別抵靠著閥門促動器114的一下表面114A,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114被下壓。如在圖1-19所示的實施例之中,在表面114A與尖端部分154、156之間可以分別設置一小的間隙。止動銷16的向下移動將被以類似於結合圖1-19所述的方式所防止。
有利地,空腔27的形狀被做得尖端部分154,156,如果如圖21所示被一間隙158所分開,不能被插入空腔127之中。然而,作用在手指促動部分152上的力F1使得部分154移向部分156從而使相離甚近的部分154,156最終被插入空腔127之中。
另外,上述狀態便利了止動銷116及/或其某些部分的彈性運動。上述狀態也便利了打火機的持留,更具體地,止動銷116在一旦止動銷被置於這一解鎖定位置之後直至閥門促動器114被下壓並釋放,一直保持在未鎖定或不妨礙位置。
現參照圖24-27,所示的是為了操作打火機而進行的操作順序。特定地,圖24所示的是一處於鎖定狀態的打火機,其中止動銷機構處於靜息的鎖定位置從而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在圖25中所示的狀態中,尖端部分154被移到一與尖端部分156相離甚近的位置以便使相離甚近的尖端部分154,156最終被插入空腔127(未示出)之中。更具體地,通過使用者沿著橫向把一力(F1)作用到手指促動部分152(看圖20-23)尖端部分154被移至與尖端部分156相臨近的位置。在上述橫向移動之後,尖端部分154、156向內運動從而把尖端部分與空腔127對準。向上移動可以通過使用者把一力(F2)沿著向內的方向作用到手指促動部分152之上來實現(看圖20-23)。在上述向內移動之後,尖端部分154、156向上運動以使尖端部分154、156與空腔127相配合,如圖26所示。向上移動可以通過使用者把一力(F2)沿向上方向作用到手指促動部分來實現。見圖20-23)。一旦尖端部分154,156與空腔127相配合,打火機即處於充分解鎖定狀態並保持如此,如圖26所示。此時按壓閥門促動器114並結合轉動火花發生輪組件,優選地先轉動輪組件,即可操作打火機,並且使止動銷116沿通道35(圖3)向下移動,如圖27所示。為了圖解方便,界於尖端部分154,156與閥門促動器114之間的間隙在圖中被誇大了。
圖28更詳細地示明了圖26中的解鎖定的打火機。特定地,圖28示明了尖端部分154,156必須相離甚近以便可被插入空腔27之中。
圖29-32所示的是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所示打火機的閥門促動器和止動銷機構通過把止動銷先向內(F1)移,再向下(F2)移來操作。
特定地,圖29-32示明了通過把突出部分2916G定位於主體的側室2980之中而把打火機的止動銷打開所須的操作順序。圖29示明處於失效或鎖定位置的止動銷2916和閥門促動器2914。在這一位置,因為閥門促動器2914的阻礙部分2914A與止動銷2916的阻礙部分2916A相互接觸,所以作用在表面2934上的手指壓力無法把閥門促動器2914下壓。如圖29中所示,止動銷2916的阻礙部分2916A被直接定位於閥門促動器2914的阻礙部分2914A之下,這樣,因為止動銷2916的阻礙部分2916B與主體2912的阻礙部分2912B相抵靠,所以止動銷2916無法進一步向下移動。
圖30所示的止動銷2916和閥門促動器2914處於一解鎖定位置,為閥門促動器2914的下壓做好準備。止動銷2916的手指促動部分2916E,尖端部分2916D以及阻礙部分2916A已被沿箭頭(F1)的方向向內移動,從而使尖端部分2916D與閥門促動器2914的空腔2927相對準。然後,止動銷2916的尖端部分2916D被沿箭頭(F2)方向向下移動,從而使突出部分2916G與主體2912的上述空腔2980相配合。有利地,特別是因為在上述部分2916G與空腔2980相配合止動銷2916被卡住,從而使作用於手指促動部分2916E上的力被撤去時止動銷2916仍不致滑向其解鎖定的位置。被卡在空腔2980的表面2980A之上的突出部2916G將把打火機保持在其如圖30中所示的未鎖定位置,直到閥門促動器2914被下壓。
如圖30中所示用手指把一壓力(F3)施加到閥門促動器2914的手指按壓表面將產生如圖31中所示的狀態,在圖31中,閥門促動器2914已被下壓從而允許燃料通過閥門和燃料噴嘴(示於圖1)流出。具體地,把閥門促動器2914下壓使得止動銷2916被向下壓至其部分鎖定位置,這是通過把突出部分2916G向下移離空腔2980來實現的。如果在下壓閥門促動器2914的同時火花發生輪組件被促動,通過燃料噴嘴流出的燃料即會被點燃。只要在閥門促動器上保持一足夠的壓力,上述燃料將持續地流出並燃燒。
如圖32中所示,一旦壓力從閥門促動器2914,上被撤去,那麼閥門促動器因為彈簧(示於圖1)的偏置力而向上移動,這樣火焰即被熄滅。有利地,止動銷2916在閥門促動器2914向上移動時仍保留在下邊,這是因為止動銷2916和促動器2914之間的摩擦力小於提起止動銷以及克服,比如,止動銷2916和由通道2935所界定的主體部分之間的力所需的力,一旦閥門促動器2914向上移動一足夠的量,尖端部分2916D和手指促動部分2916E將沿著與圖32中箭頭所指的相反的方向移向其如圖29中所示的靜息狀態。
顯然此處所公開的發明被精細地設計用以實現上述的目標,同時應該理解,本技術的熟練人員可以進行多種多樣的修改並設置各種各樣的實施例,這些修改和實施例受被認為是在本發明的真實精神和範圍之內的,它們都由下面增補的權利要求所覆蓋。
更特定地,此處公開並申請專利權的止動銷機構和打火機並不僅局限使用於拋棄型打火機。另外,可以設置一火焰高度調節機構以選擇性地調節火焰的高度。另外,本發明並不局限於一止動銷機構,其中一止動銷先被向內再被向上(與向內方向呈90°角)移動,或者先沿橫向,然後向內,向上移動,以便把止動銷的妨礙部分與閥門促動器的空腔相對準從而使促動器可被下壓。例如,可以使用多種的止動銷機構或機械裝置的任何一種,例如可以右-左(right-left),前-後(front-rear),翻轉並向下(over and down),向內再翻轉(inand over),翻轉再向上(over and up)等等方式移動的機構,或者任何一種上述移動之一與向內移動相結合的機構。類似地,止動銷可以被定位於打火機主體的其他位置以便通過阻礙閥門促動器的其他部分來防止閥門促動器被下壓。例如,止動銷可以被定位於與圖中所示的打火機的後側相反的一側。
權利要求
1.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包括一外殼,其界定一縱長軸線和一用以容納受壓燃料的貯存池;閥門裝置,設置成在一正常關閉位置和一開啟位置之間被操縱,其中上述正常關閉位置防止上述燃料從上述貯存池中流出,而上述開啟位置則允許上述燃料通過上述閥門裝置流出;閥門促動裝置,有一按壓部分,上述按壓部分可沿一第一方向移動以促動上述閥門裝置使其到達或離開上述開啟和關閉位置;用於在一臨近上述閥門裝置的氣態介質排出口的位置選擇性地產生火花以選擇性地點燃上述燃料的裝置;以及通常通過把一阻礙部分定位至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運動而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被促動至開啟位置的裝置,上述閥門促動阻止裝置通常可沿著上述第一方向移動並可從一正常位置移至一第二位置,在第二位置,上述閥門裝置可被促動至開啟位置,上述閥門促動防止裝置只有通過使用者把一力直接施加到上述促動防止裝置上而使使用者將上述促動防止裝置的上述阻礙部分移動到一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而移向上述第二位置,然後再由另一移動移入上述第二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通常保持在一阻礙閥門促動位置,從這一位置移到上述的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是以彈性的方式完成的。
3.根據權利要求2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的彈性移動使得在閥門促動裝置一旦被下壓並釋放時,上述防止裝置退回到其閥門促動阻礙位置,從而防止閥門裝置開啟。
4.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是一止動銷,它可以沿向內及向上的方向移向該閾門促動裝置中的一空穴,直到上述閥門促動裝置被下壓,此時燃料從上述閥門裝置流出而且止動銷在閥門促動裝置被釋放時移回上述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是一可以橫向移動的止動銷,能向內和向上朝著上述閥門促動裝置中的一空穴移動,直至上述的閥門促動裝置被壓下,此時燃料從上述閥門裝置流出而且止動銷在閥門促動裝置被釋放時移回至上述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是一可以向內移動的止動銷,能橫向和向上朝著上述閥門促動裝置中的一空穴移動,直至所述閥門促動裝置被壓下,此時燃料從上述閥門裝置流出,而且該止動銷在閥門促動裝置被釋放時移回至上述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防止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移動的裝置是一可橫向移動的止動銷,能夠朝著所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一空穴移動,直至所述閥門促動裝置被壓下,此時燃料從上述閥門裝置流出,而且該止動銷在閥門促動裝置被釋放時移回到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選擇性地產生火花的裝置包括火石材料和一可轉動的火花發生輪,該輪有一齒狀表面,該齒狀表面被定位及設置成選擇性地與上述火石材料呈摩擦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3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用於選擇性地產生火花的裝置包括一電火花發生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進而包括用於把上述閥門促動防止裝置保持於其第二位置的裝置。
11.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可以防止未經允許的使用並且通常處於鎖定狀態,包括一外殼;燃料供給裝置,用於供給燃料用以點燃;點燃裝置,用於點燃上述燃料;閥門裝置,用於控制上述燃料流出;一閥門促動器,它通常處於第一位置並防止上述燃料流出並可以被按壓到一第二位置,此時允許上述燃料供給裝置被促動從而允許燃料從上述燃料供給裝置流出;一止動銷,被定位以便通常防止上述可按壓閥門促動器被下壓而且通常把上述打火機保持在一鎖定狀態,其中上述止動銷的第一移動使其尖端部分與上述促動器中的一空穴對準,以及其中上述止動銷在上述第一移動之後的第二移動使上述止動銷的所述對準的尖端部進入所述閥門促動器的所述空穴並使上述打火機處於一解鎖定狀態,此時上述閥門促動器可被下壓,從而允許燃料流出,上述未鎖定狀態被以彈性的方式保持,所述閥門促動器中的所述空穴的尺寸足以容納所述的尖端部,從而能夠使所述的閥門促動器被按下。
12.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的第一移動是所述的止動銷的橫向移動,所述的第二移動是向內移動,這一移動使所述的止動銷的尖端部與所述空穴對準。
13.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的第一移動是所述止動銷的向內移動,上述的第二移動是所述的止動銷的橫向移動,該移動使所述止動銷的尖端部與上述空穴對準。
14.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的尖端部包括兩個通常由一間隙隔開的尖端部,上述止動銷的橫向移動使所述的兩個尖端部相互接近,從而使閾動器能被壓下。
15.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點燃裝置包括一火花發生輪以及一火石,上述火石被壓靠於上述輪子上而且其中火花是由上述輪子的旋轉所產生的。
16.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點燃裝置包括電火花發生裝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點燃裝置包括壓電火花發生裝置。
18.根據權利要求11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止動銷在上述打火機被從上述鎖定狀態轉換到上述解鎖定狀態時被限制僅可沿著一單一路徑移動。
19.一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包括一外殼,其限定一用以容納受壓的可壓縮氣態介質的貯存池;閥門裝置,用於控制所述氣態介質的流量;安裝成用於有選擇性地在一正常的關閉位置和一開啟位置之間促動上述閥門裝置的裝置,上述關閉位置防止上述氣態介質從上述貯存池中流出,上述開啟位置允許上述氣態介質從上述貯存池中通過上述閥門裝置流出,上述閥門促動裝置包括一形成於其內的空穴;用於有選擇地產生火花的裝置,其位於上述閥門裝置的氣態介質流出孔的附近,從而有選擇地引起上述氣態介質的點火;一止動銷,其具有一手指操作部和與其相連的尖端部,上述的止動銷通常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移動,以防止將上述閥門裝置促動至開啟位置,上述的手指操作部是可以移動的,從而將上述尖端部移至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並且只有通過施加使用者所施加的力向與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上述空穴接合;以及通過將一偏壓力作用在上述尖端部而將上述尖端部保持在不阻礙的位置的裝置,直至上述閥門裝置移動至開啟位置,並被釋放。
20.根據權利要求19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手指操作部受限制而只能沿唯一的途徑移動,使上述尖端部被移動而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
21.根據權利要求19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尖端部包括兩個通常由一間隙隔開的尖端部,上述兩個尖端部必須相互移近,以便接合上述空穴。
22.一種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包括一外殼,其限定一用於容納受壓的可壓縮氣態介質的貯存池;閥門裝置,用於控制上述氣態介質的流量;促動裝置,設置成用於有選擇性地在一正常的關閉位置和一開啟位置之間促動上述閥門裝置,上述關閉位置防止上述氣態介質從上述貯存池流出,上述開啟位置允許上述氣態介質從上述貯存池通過上述閥門裝置流出,上述促動裝置包括一第一阻礙部;通過阻礙上述促動裝置的移動而防止其移動的裝置,具有一手指操作部和一第二阻礙都;所述第一和第二阻礙部通常相互對準,從而防止所述促動裝置的移動,上述手指操作部可有選擇性地移動,從而移動上述第二阻礙部使其不與上述第一阻礙部對準,上述第二阻礙部通常處於閥門促動阻礙位置,其至一不再阻礙上述閥門促動裝置的位置的移動是彈性達到的,因而當上述閥動器被釋放時,該第二阻礙部返回至其阻礙上述閥動器的位置,從而阻止上述閥門裝置開啟,其中上述手指操作部的上述移動包括首先沿向內方向的移動和然後沿向上方向的移動,上述手指操作部引起上述第二阻礙部移動而不再與第一阻礙部對準;用於有選擇性地產生火花的裝置,其位於上述閥門裝置的氣態介質出口的附近,從而有選擇地點燃上述氣態介質。
23.根據權利要求22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引起上述第二阻礙部移動而不與上述第一阻礙部對準的手指操作部的移動受到限制而沿單一的路徑移動。
24.根據權利要求22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還包括用於保持上述第二阻礙部不與上述第一阻礙部對準的裝置。
25.一種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包括(a)一外殼,其限定一縱向軸線;(b)燃料供給裝置,用於供給要被點燃的燃料;(c)點燃裝置,用於點燃上述燃料;(d)閥門裝置,用於有選擇地允許上述燃料流出;(e)控制裝置,用於防止燃料流出和火花發生的結合,從而防止產生火焰,以及允許燃料流出並產生火花以產生火焰,上述控制裝置包括(i)一閥動器,當其處於第一位置時通常阻止上述燃料從上述燃料供給裝置中逸出,以及可以壓下至一第二位置,該位置允許促動上述燃料供給裝置,從而允許燃料從上述燃料供給裝置中流出,上述閥動器具有一形成在其上的空穴;(ii)一止動銷,其具有一阻礙部,該阻礙部正常處於阻礙位置,從而防止所述可壓下的閥動器的壓下,其中,上述止動銷沿第一方向的移動和隨後的沿第二方向的移運使上述阻礙部移至一非阻礙位置,在這一位置,上述閥動器可以被壓下;以及在上述第一和第二方向的移動之後的沿第三方向的又一移動使上述止動銷進入另一非阻礙位置,至少一個上述方向是沿著該縱向軸線,上述另一非阻礙位置可被彈性地保持,上述沿第三方向的又一移動使上述打火機進入解鎖狀態,在該狀態,上述閥動器可以被壓下,從而允許燃料流出。
26.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止動銷的移動被限制而沿著一單一的路徑移動。
27.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還包括用於將上述打火機保持在上述解銷狀態的裝置。
28.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第一方向是橫向的,上述第二方向是向內的,上述第三方向是向上的。
29.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上述第一方向是向內的,上述第二方向橫向的,上述第三方向是向上的。
30.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產生火焰的打火機,其中所述阻礙部包括兩個通常由一間隙隔開的尖端部,上述橫向移動引起所述尖端部的相接近,從而使上述閥動器能被壓下。
全文摘要
此處公開的是一可選擇性促動的打火機裝置(10),其包括一主體(12),主體(12)界定了一貯存池,用以容納一可燃氣態介質,如丁烷,主體(12)有一閥門(20,21),設置用於選擇性地促動一通常的關閉位置和一開啟位置,以及一允許氣態介質排出的位置之間的轉換。此類打火機可以在臨近氣態介質排出口的位置產生火花以點燃氣態介質。這類打火機採用一可彈性釋放的止動銷(16),止動銷(16)通常防止一閥門促動器(14)被促動到一開啟位置,從而防止閥門被促動。上述止動銷可選擇性地移到一不再阻礙閥門促動器(14)的位置(圖14),從而使氣態介質可被釋放並由火花點燃。止動銷的結構和安裝是彈性的,從而使止動銷在火花被產生而閥門促動器也被釋放之後,立即返回其關閉或解鎖定位置。
文檔編號F23Q2/00GK1439846SQ0310601
公開日2003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03年2月13日 優先權日1995年6月5日
發明者J·M·麥多諾, M·杜塞 申請人:碧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