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2 22:14:36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築設備,具體是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
背景技術:
打磨,是指磨或擦器物表面,使光滑精緻。常常會用到加些設備零件表面打磨和建築領域牆面打磨。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前,一般都需要對結構層的牆面進行處理,包括牆面清理、去垢、打毛等工作;現行的牆面清理是採用室內腳手架登高作業,清理牆面時將產生大量的灰渣、粉塵等,使施工環境受到嚴重汙染,長時間的高空作業,也會使作業人員產生高空墜落的可能。不僅效率低下,而且打磨效率差。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了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包括左右兩端的支撐柱,所述支撐柱下側設有連接塊,所述連接塊之間設有第一轉軸,所述第一轉軸上設有轉輪,所述支撐柱內部設有凹槽,所述凹槽內部設有滑塊,所述滑塊上側設有支撐杆,所述支撐柱上端外側設有緊固旋鈕,右端的支撐杆上側設有電機盒,左端的支撐杆上側設有第一軸承座,所述電機盒內部設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左側設有絲杆,所述絲杆上設有滑塊,所述滑塊前側設有固定框,所述固定框內部上端設有隔板,所述隔板上側設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下側設有第二轉軸,所述第二轉軸上設有磨輪,所述固定框下側設有吸塵口,所述吸塵口下側設有吸塵泵,所述固定框下側設有集塵盒,所述吸塵泵設在集塵盒內部上端。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轉軸左右兩側設有限位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撐杆外側設有開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塊內部設有內螺紋。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塊前側通過固定座與固定框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轉軸下側設有第二軸承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一電機驅動滑塊左右移動,然後再通過第二電機驅動打磨輪旋轉,樣可以可以對一條直選上的牆面進行快速的打磨,然後在臺階支撐杆和支撐柱的高度,進行第二次打磨,在打磨過程中,往往會產生很多的粉塵,通過吸塵裝置,可以有效地將粉塵進行吸收、存儲,這樣可以保證周圍的工作環境,在一面牆進行打磨完成後可以利用驅動輪推到下一面牆進行打磨,有效地提高了打磨效率和打磨效果,保護了周圍的環境,減少了人力物力。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中滑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建築施工用牆面打磨裝置,包括左右兩端的支撐柱1,所述支撐柱1下側設有連接塊2,所述連接塊2之間設有第一轉軸3,所述第一轉軸3左右兩側設有限位塊,所述第一轉軸3上設有轉輪4,可以方便打磨裝置的移動,所述支撐柱1內部設有凹槽5,所述凹槽5內部設有滑塊6,所述滑塊6上側設有支撐杆7,所述支撐杆7外側設有開口,所述支撐柱1上端外側設有緊固旋鈕8,可以有效地固定支撐柱1和支撐杆7,可以有效地調解打磨裝置位置,這樣可以方便對牆面的打磨,右端的支撐杆7上側設有電機盒9,左端的支撐杆7上側設有第一軸承座12,所述電機盒9內部設有第一電機10,所述第一電機10左側設有絲杆11,所述絲杆11上設有滑塊13,所述滑塊13內部設有內螺紋,通過第一電機10可以有效地驅動滑塊左右移動,這樣對一條線上的牆面進行快速、有效的打磨,所述滑塊13前側設有固定框14,所述滑塊13前側通過固定座與固定框14連接,所述固定框14內部上端設有隔板15,所述隔板15上側設有第二電機16,所述第二電機16下側設有第二轉軸17,所述第二轉軸17下側設有第二軸承座,所述第二轉軸17上設有磨輪18,通過第二電機16驅動磨輪18旋轉,這樣可以有效地方便了對牆面進行打磨,所述固定框14下側設有吸塵口19,所述吸塵口19下側設有吸塵泵20,所述固定框14下側設有集塵盒21,所述吸塵泵設在集塵盒內部上端,可以有效地打磨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進行吸收和存儲,這樣可以保證工作的環境。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