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行李安全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28 05:12:11 1
專利名稱:一種行李安全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全系統,尤其涉及行李安全系統。
背景技術:
出門在外時,難免有行李離身的情況出現,此時稍不注意行李就很容易被竊。因而 目前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行李安全裝置,比如,當前已經採用無線裝置作為安全裝置,此類安 全裝置往往功能和實現方式比較簡單,該類安全裝置只要行李離開用戶時就報警,因而比 較容易誤報,而且對用戶也會造成不便影響。另外,還有的採用GPS定位裝置作為行李安全 裝置,GPS定位裝置的缺點是容易受信號影響,而且需要通過比較複雜的發射機和接收機進 行通信來告知用戶,因而這種方案的成本昂貴,而且功能單一。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行李安全系統以防止行李被盜竊。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行李安全系統,包括隨身裝置和行李內置裝置,行李內置裝置 包括第一微控制器,和與第一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一無線收發器以及加速度傳感器;隨身裝 置包括第二微控制器,和與第二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二無線收發器。優選的,上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蜂鳴器,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發光器,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按鍵,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蜂鳴器,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發光器,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隨身裝置還包括振動電機,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優選的,上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按鍵,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行李安全系統在用戶離開行李時並達到一定距離時,可檢測行 李是否的移動是否具備步行特徵,如果檢測到行李有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則可判定 行李被盜竊者提走。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行李安全系統的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以 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實用新型並能予以實施,但所舉實施例不作為對本 實用新型的限定。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行李安全系統的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3[0017]本實用新型的行李安全系統包括隨身裝置20和行李內置裝置10,隨身裝置20由 用戶隨身攜帶,行李內置裝置10則內置於行李內,該行李可以為手提包或者背包。行李內置裝置10包括第一微控制器101,和與第一微控制器101連接的第一無線 收發器103以及加速度傳感器104。隨身裝置20包括第二微控制器201,和與第二微控制 器201連接的第二無線收發器203。第一微控制器101和第二微控制器201通過第一無線 收發器103與第二無線收發器203之間通過信號強度計算隨身裝置20和行李內置裝置10 之間的距離,並在所述距離超過報警值時啟動加速度傳感器104檢測行李的移動是否具備 步行特徵。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無線收發器103和第二無線收發器203均具備接收信號強度 指示(RSSI)功能,第一微控制器101和第二微控制器201每隔一段時間通過第一無線收發 器103與第二無線收發器203的接收信號強度指示功能,得到二者之間的信號強度,並通過 信號強度計算隨身裝置20和行李內置裝置10之間的距離。同時,第一無線收發器103與 第二無線收發器203之間通過衝突避免機制進行通信,以防止多人採用此種防盜方式造成 通信幹擾。第一無線收發器103與第二無線收發器203之間的無線信號採取了加密模式, 避免行李安全系統被誤觸發和竊密,並採用相同加密編碼方式配對,二者只能一對一通信。為了在行李內置裝置10中實現聲音報警功能,行李內置裝置10還包括與第一微 控制器101連接的第一蜂鳴器105,當行李的移動具備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時,第一 蜂鳴器105在第一微控制器101的控制下發出報警聲。為了在行李內置裝置10中實現發光報警功能,行李內置裝置10還包括與第一微 控制器101連接的第一發光器106,當行李的移動具備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時,第一發 光器106在第一微控制器101的控制下發光。為了實現設置行李內置裝置10處於報警狀態或者非報警狀態,行李內置裝置10 還包括與第一微控制器101連接的第一按鍵102,第一按鍵102接收用戶設置指令後將設置 指令發送至第一微控制器101,以設置行李內置裝置10處於報警狀態或者非報警狀態。為了在隨身裝置20中實現聲音報警功能,隨身裝置20還包括與第二微控制器201 連接的第二蜂鳴器205,當行李的移動具備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時,第二蜂鳴器205在 第二微控制器201的控制下發出報警聲。為了在隨身裝置20中實現發光報警功能,隨身裝置20還包括與第二微控制器201 連接的第二發光器206,當行李的移動具備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時,第二發光器206在 第二微控制器201的控制下發光。為了在隨身裝置20中實現振動報警功能,隨身裝置20還包與第二微控制器201 連接的振動電機204,當行李的移動具備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時,振動電機204在第二 微控制器201的控制下振動。為了實現設置隨身裝置20處於報警狀態或者非報警狀態,隨身裝置20還包括與 第二微控制器201連接的第二按鍵202,第二按鍵202接收用戶設置指令後將設置指令發送 至第二微控制器201,以設置隨身裝置20處於報警狀態或者非報警狀態。本實用新型的行李安全系統在用戶離開行李時並達到一定距離時,第一微控制器 101啟動加速度傳感器104,檢測行李是否的移動是否具備步行特徵,如果行李內置裝置10 檢測到行李有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則可判定行李被盜竊者提走。此時,如果第一無線
4收發器103與第二無線收發器203能夠進行通信,則可傳送信息給隨身裝置20進行報警; 如果第一無線收發器103與第二無線收發器203無法進行通信,則行李內置裝置10自身發 出的報警信息也可以恐嚇盜竊者。本實用新型的報警方式可以是以發聲、發光或者是震動 方式發出報警,比如點亮第一發光器106或第二發光器206,或者按預定音頻使第一蜂鳴器 105或者第二蜂鳴器205發出聲音,或者是隨身裝置20的振動電機204開始振動以提醒用 戶行李已經離自身較遠。此外,當行李處於安全狀態時,可取消報警狀態節省設備電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 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 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一種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隨身裝置和行李內置裝置,所述行李內置裝置包括第一微控制器,和與第一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一無線收發器以及加速度傳感器;所述隨身裝置包括第二微控制器,和與第二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二無線收發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蜂 鳴器,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發 光器,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行李內置裝置還包括第一按 鍵,與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蜂鳴器, 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發光器, 與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隨身裝置還包括振動電機,與 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安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隨身裝置還包括第二按鍵,與 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行李安全系統,包括隨身裝置和行李內置裝置,行李內置裝置包括第一微控制器,和與第一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一無線收發器以及加速度傳感器;隨身裝置包括第二微控制器,和與第二微控制器連接的第二無線收發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行李安全系統在用戶離開行李時並達到一定距離時,可檢測行李是否的移動是否具備步行特徵,如果檢測到行李有步行特徵並維持一段時間,則可判定行李被盜竊者提走。
文檔編號A45C13/24GK201750762SQ200920260920
公開日2011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30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30日
發明者劉建偉, 葉峰, 蔣洪波 申請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