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板與工具的組件以及其使用方法
2023-05-28 15:38:56 5
專利名稱:骨板與工具的組件以及其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涉及一種用於促進對骨折的骨頭進行還原和修復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更特別地,本發明涉及這樣的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重新對準。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這樣的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包括以可拆 卸的方式彼此附接的骨板和工具;以及對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進行的操作,該操作便於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
背景技術:
鄰近關節的骨折造成修復困難。例如,這種骨折可以包括位於骨折的骨頭的遠端處的骨碎塊,以及鄰近骨折的骨頭的遠端並佔據其上的一個或多個骨頭。因而,為了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還原和修復,必須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必須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重新對準。外科醫生在外科手術期間的任務是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在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之前,外科醫生可能會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這樣,外科醫生能夠創建用於將骨碎塊相對於骨折的骨頭的近端碎塊進行重新對準的空間。此後,外科醫生放置骨板以便對骨碎塊和近端碎塊的對準進行保持。通常,在執行這種外科手術時,外科醫生必須使用臨時緊固件對骨頭或骨碎塊的位置進行保持,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重新對準。就是說,外科醫生將使用這種臨時緊固件將骨頭或骨碎塊保持在一起或者將骨頭或骨碎塊彼此分開,以便於進行任何必要的重新對準。然後能夠將骨板定位成對骨折的骨頭的對準進行保持,並且能夠去除臨時緊固件。但是,臨時緊固件的使用會有不必要的侵害性。因此,存在對於這樣的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需要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促進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這樣,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能夠用於將骨折的骨頭的關節骨或者關節表面相對於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骨頭進行重新對準。這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能夠包括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的骨板和工具,並且對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進行的操作能夠便於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對骨板進行放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在優選實施方式中設想了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對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對準進行保持,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該組件包括骨板,該骨板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並接觸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該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所述骨板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延伸的多個骨螺釘接納孔。所述多個骨 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的上面。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的上面。工具包括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該延伸部分從手柄部分向外延伸。該延伸部分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接觸。該手柄部分適於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的一部分。該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其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骨板的第二表面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手柄部分包括在所述手柄部分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至少一個開口。所述至少一個開口適於放置在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的上面。該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並且該手柄部分和骨板能夠協作作為手柄以對延伸部分進行操作,以便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至少兩個骨螺釘將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一骨螺釘能夠穿過手柄部分的至少一個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中。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二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中。本發明在另外的優選實施方式中設想了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對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對準進行保持,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該組件包括骨板,該骨板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並接觸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該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所述骨板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骨螺釘接納孔。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的上面。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的上面。工具包括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該手柄部分適於通過手柄部分和骨板的協作的接合表面和緊固件中的一個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的一部分。該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所述手柄部分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長度、穿過第一端和第二端的中間縱向軸線、適於與骨板的第二表面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延伸部分以與手柄部分的中間縱向軸線成橫向的角度從手柄部分向外延伸。該橫向的角度在25度到155度範圍內。該延伸部分包括至少一個叉狀部,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接觸。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包括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第一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凹形的部分。該第二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凸形的部分。該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並且該手柄部分和骨板能夠協作作為手柄以對延伸部分進行操作,以便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至少兩個骨螺釘將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一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中。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二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中。本發明在又一優選實施方式中設想了一種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對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對準進行保持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動作提供一種骨板,該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所述骨板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骨螺釘接納孔;提供一種工具,該工具具有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該延伸部分從手柄部分向外延伸,該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位於該手柄部分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的長度、第一表面以及與第一 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該手柄部分包括在所述手柄部分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開口 ;以可拆卸的方式將工具的手柄部分附接至骨板的至少一部分,當骨板和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手柄部分的第一表面的一部分與骨板的第二表面的一部分接觸;將延伸部分插入在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之間;使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與延伸部分接觸;對已被附接的手柄部分和骨板進行操作以便使用延伸部分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對已被附接的手柄部分和骨板進行定位以便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使骨板的第一表面的一部分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以及通過將第一骨螺釘穿過手柄部分中的多個開口中的第一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相對應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中,並且通過將第二骨螺釘穿過手柄部分中的多個開口中的第二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相對應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而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中,從而將骨板緊固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應當理解,前面的總體描述和下面的詳細描述是示例性的並且僅僅是示例性的,並且對於所要求保護的本發明並不加以限制。
結合在本說明書中並且構成該說明書的一部分的附圖示出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連同描述一起,附圖和描述用於說明本發明的目的、優點和原理。在附圖中圖I是根據本發明的相對於骨折的骨頭和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骨頭定位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分解立體圖;圖2是圖I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其示出了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骨板和工具,所述骨板和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圖3是圖I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前視圖,其示出了在骨折的骨頭和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骨頭之間插入工具的延伸部分;
圖4是圖I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前視圖,其示出了對工具的手柄部分和骨板進行操作以便將鄰近的骨頭從骨折的骨頭推開;圖5是圖I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前視圖,其示出了骨板在與工具分開之前相對於骨折的骨頭的近端碎塊和骨碎塊定位;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相對於骨折的骨頭和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骨頭定位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第二實施方式的分解立體圖;圖7是圖6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其示出了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骨板和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圖8是根據本發明的相對於骨折的骨頭和與骨折的骨頭鄰近的骨頭定位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第三實施方式的分解立體圖;圖9是圖8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其示出了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骨板和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 圖10是圖6和圖7中所示出的、被改變成包括有包含結合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工具中的附接機構的第一實施方式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分解立體圖;圖11是圖10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穿過附接機構的第一實施方式截取的放大截面圖,其中,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骨板;圖12是附接機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放大立體圖;圖13是圖12的附接機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截面圖,其示出了該附接機構處於閂鎖位置;以及圖14是圖12的附接機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截面圖,其示出了該附接機構處於未被閂鎖的位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描述僅僅意在是代表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並且能夠設想根據這些教導進行許多變型。現在將詳細參照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附圖中示出了這些優選實施方式的示例。圖1-5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一個優選實施方式。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在圖1-5中總體上用附圖標記10表示,並且包括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的骨板12和工具14。如下文描述的那樣,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用於促進對骨折的骨頭B進行還原和修復(圖I和圖3-5)。骨板12和工具14分別可以由塑料材料和/或金屬材料製成,使得骨板12和工具14為回彈性的。例如,塑料材料可以包括PEEK(聚醚醚酮),金屬材料可以包括不鏽鋼和鈦。如圖3-5中示出的那樣,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用於對位於關節J處的骨頭進行重新對準。就是說,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用於對骨折的骨頭B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將骨折的骨頭B相對於與骨折的骨頭B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AB (下文中用複數表示)進行重新對準。如圖3-5中示出的那樣,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還便於將骨板12放置成與骨折的骨頭B接觸。如下文描述的那樣,骨板12通過對骨折的骨頭B的對準進行保持而促進骨折的骨頭B癒合。這樣,骨板12用於對骨碎塊F相對於近端碎塊PF的對準進行保持以便於使骨折的骨頭B癒合。
關節J例如可以為腕關節,並且骨折可以為橈骨遠端關節內骨折。因此,在這樣的示例中,骨折的骨頭B為橈骨,骨碎塊F為橈骨遠端的部分,近端碎塊PF為橈骨的幹骺端和/或骨幹,鄰近的骨頭AB為腕骨(例如,月狀骨和頭狀骨)。這樣,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用於對骨折的橈骨的近端碎塊PF和骨碎塊F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將骨折的橈骨相對於鄰近的骨頭AB (即,腕骨)進行重新對準。此後,骨板12用於對骨碎塊F (即,橈骨遠端的部分)和近端碎塊PF (即,橈骨的幹骺端和/或骨幹)的對準進行保持。但是,本發明不限於用於對橈骨進行修復。本發明能夠用於促進對其它骨頭的修復,所述其它骨頭,例如包括脛骨,位於脛骨的近端處以及位於脛骨的遠端處。通過使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而將骨板12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最終定位(圖3-5)。就是說,對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進行的操作便於將骨板12放置成與骨折的骨頭B接觸。此後,骨板12能夠用於對通過使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而已被重新對準的骨折的骨頭B的近端碎塊PF和骨碎塊F的對準進行保持。
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骨板12包括第一端16和第二端18,以及在第一端16與第二端18之間延伸的長度。此外,骨板12包括彼此相反的上表面20和下表面22。另外,骨板12能夠分成頭部部分24和本體部分26。頭部部分24設置在第一端16處並且鄰近第一端16,本體部分26從頭部部分24延伸到第二端18。當骨板12和工具14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骨板12的上表面20與工具14的至少一部分接觸。此外,當骨板12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最終定位時,下表面22與骨折的骨頭B的部分接觸。這樣,下表面22與近端碎塊PF以及骨碎塊F的至少一些接觸。為了促進癒合,可以根據骨折的骨頭B的正確的構造尺寸來設定骨板12的下表面22的形狀。這樣,下表面22能夠成形為與骨折的骨頭B接合,使得骨折的骨頭B能夠非常接近地恢復至其正確的構造尺寸。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除了形成在本體部26中的進入窗口 W1外,頭部部分24和本體部分26還分別包括形成在頭部部分24和本體部分26中的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在上表面20與下表面22之間延伸。頭部部分24包括骨螺釘接納孔28(以及相關聯的凹部29),本體部分26包括骨螺釘接納孔30(以及相關聯的凹部31)。骨螺釘接納孔28橫越頭部部分24 (S卩,在圖I和圖2中從右到左)間隔開,骨螺釘接納孔30沿著本體部分26 (即,在圖1-5中從頂部到底部)間隔開。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以及相關聯的凹部29和31可以帶有螺紋。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的每一個適於接納骨螺釘32,以便於將骨板12牢固地附接到骨折的骨頭B。例如,圖I示出了與相關聯的骨螺釘接納孔30 —起使用的兩個(2)骨螺釘,圖6 (與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另外的優選實施方式相關聯)示出了與相關聯的骨螺釘接納開口 28和30 —起使用的兩個(2)骨螺釘。骨螺釘32包括頭部36和帶有螺紋的軸杆34。凹部29和31構造成容納頭部36,使得頭部36(在容納在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時)與上表面20齊平(或者略微凹進至下方)。此外,如果凹部29和31帶有螺紋,則頭部36也能夠帶有螺紋以便與凹部29和31接合。當骨板12相對於已被重新對準的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最終定位(圖5)時,帶有螺紋的軸杆34插入通過骨螺釘接納孔28以便與骨碎塊F接合,並且帶有螺紋的軸杆34穿過骨螺釘接納孔30以便與近端碎塊PF接合。通過使用頭部36,骨螺釘32將骨板12夾持到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這樣,骨螺釘32將骨板12牢固地附接到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並且骨板12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的對準進行保持,以促進骨折的骨頭B癒合。工具14包括手柄部分40、延伸部分42以及位於手柄部分40與延伸部分42之間的彎曲部E。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手柄部分40包括第一端44和第二端46,並且包括彼此相反的上表面50和下表面52。當骨板12和工具14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骨板12的上表面20的至少一部分與手柄部分40的下表面52的至少一部分接觸。如下文描述的那樣,骨板12和手柄部分40協作作為手柄以便於對延伸部分42進行操作。手柄部分40包括形成在其中的、在上表面50與下表面52之間延伸的開口 54和56。開口 54橫越手柄部分40 (即,在圖I和圖2中從右到左)間隔開,開口 56沿著手柄部分40 (S卩,在圖1-5中從頂部到底部)間隔開。在骨板12和手柄部分40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形成在手柄部分40中的)開口 54和56能夠在手柄部分40中定位以便與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的相對應的那些骨螺釘接納孔部分交疊。
為了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使用一個或多個螺栓60。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螺栓60用於以可拆卸的方式將手柄部分40附接到骨板12。螺栓60能夠接納在彼此相對應的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以及開口 54和56中。雖然圖1_5中示出了兩個(2)螺栓60,但可以使用一個(I)螺栓60或者多於兩個(2)的螺栓60以便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此外,螺栓60不需要接納在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能夠在骨板12中設置用於接納一個或多個螺栓60的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與開口 54和56相對應,並且與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分開)。因而,當設置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時,相對應的開口 54和56與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交疊。如圖I中示出的那樣,螺栓60包括頭部64和帶有螺紋的軸杆62。因而,如圖3_5中示出的那樣,當手柄部分40和骨板12定位成使得開口 54和56與彼此相對應的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 (或者上述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交疊時,帶有螺紋的軸杆62能夠穿過開口 54和56插入到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 (或者上述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中。這樣,帶有螺紋的軸杆62能夠與設置在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 (或者上述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中的螺紋接合,並且,一旦螺栓60被擰緊在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 (或者上述額外的一個或多個孔口)中,頭部64就能夠將手柄部分40夾持到骨板12。這樣,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通過使用螺栓60而以可拆卸的方式被附接至骨板12。除了便於將手柄部分40附接到骨板12外,開口 54和56還能夠便於將骨螺釘32插入到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開口 54和56比相對應的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大,並且開口 54和56的尺寸設定成允許骨螺釘32穿過其中。因而,當手柄部分40附接到骨板12並且骨板12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最終定位時,骨螺釘32能夠穿過開口 54和56 (而不會與工具14接觸)進入到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中,以將骨板12附接到骨折的骨頭B。這樣,骨板12在其仍被附接至工具14的同時能夠被附接至骨碎塊F和/或近端碎塊PF。一旦骨板12被附接到骨折的骨頭B,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就能夠與骨板12分開。此外,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手柄部分40與骨板12—樣也能夠包括進入窗口W2。當手柄部分40附接到骨板12時,手柄部分40的進入窗口 W2與骨板12的進入窗口 W1交疊(圖2-5)。因而,當骨板12 (附接有手柄部分40)定位成鄰近骨折的骨頭B時,進入窗口 W1和W2為修復位置提供視覺通路,並且允許穿過窗口 W1和W2而插入一個或多個工具(未示出)以對位於穿修復位置處的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操作,從而便於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重新對準。例如,穿過進入窗口 W1和W2插入的一個或多個工具能夠用於對骨碎塊F進行定位,使得骨螺釘32能夠接合至骨碎塊F。此外,進入窗口 W1和W2允許骨移植材料插入其中。因此,穿過進入窗口 W1和W2插入的一個或多個工具還能夠用於對位於修復位置處的骨移植材料進行操作。如圖3-5中示出的那樣,在將骨板12牢固地附接到骨折的骨頭B之前,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能夠用於對骨折的骨頭B自身進行重新對準,將骨折的骨頭B相對於與骨折的骨頭B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AB (下文中用複數表示)進行重新對準,以及便於將骨板12放置成與骨折的骨頭B接觸。為此,板12和手柄部分40協作作為手柄以對延伸部分42進行操作。通過對延伸部分42進行操作,能夠將骨折的骨頭B相對於鄰近的骨頭AB進行重新對準。此外,延伸部分42 (連同骨板12的下表面22—起)提供用於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重新對準的模板。 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延伸部分42從手柄部分40向外延伸並且包括至少一個叉狀部70。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彎曲部E相對於手柄部分40以橫向的角度對延伸部分42進行定向。延伸部分42相對於手柄部分40的橫向的角度能夠在25度到155度的範圍內。此外,叉狀部70的數量能夠根據關節J的尺寸而變化。例如,對於大的關節J,能夠設置較多數量的叉狀部70,而對於小的關節J,能夠設置較少數量的叉狀部。如圖I和圖2中示出的那樣,延伸部分42包括三個(3)叉狀部70。如圖3-5中示出的那樣,當被插入在骨折的骨頭B與鄰近的骨頭AB之間時,叉狀部70能夠用於將骨折的骨頭B和鄰近的骨頭AB彼此推開。因而,通過使用手柄部分40和骨板12 (協作作為手柄)對延伸部分42進行操作,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能夠用於將骨折的骨頭B和鄰近的骨頭AB相對於彼此進行重新對準。延伸部分42的使用還用於限制或者抵消鄰近的骨頭AB對骨折的骨頭B的負載。在對骨折的骨頭B和鄰近的骨頭AB進行重新對準時,叉狀部70 (以及其間的相應的空間)的使用用於對位於關節J處的創傷進行還原。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叉狀部70包括第一表面72和第二表面74。第一表面72和第二表面74可以是平的,但優選為彎曲的。例如,如圖1-5中示出的那樣,第一表面72包括至少部分是凹形的部分,第二表面74包括至少部分是凸形的部分。第一表面72的凹形部分的曲率半徑可以在1/8英寸到3英寸的範圍內,第二表面74的凸形部分的曲率半徑可以在1/8英寸到3英寸的範圍內。當延伸部分42與鄰近的骨頭AB接合併且操作手柄部分40和骨板12時,第一表面72的形狀與鄰近的骨頭AB的形狀互補,以便於將鄰近的骨頭AB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進行重新對準。此外,第二表面74的形狀根據骨折的骨頭B的正確的構造尺寸來設定。因而,如圖5中示出的那樣,連同骨板12的下表面22 (下表面22的形狀也根據骨折的骨頭B的正確的構造尺寸來設定)一起,第二表面74提供用於將骨碎塊F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的近端碎塊PF進行重新對準的模板。如圖3-5中示出的那樣,通過對骨板12和手柄部分40進行操作以放置在骨折的骨頭F上面,骨板12能夠與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接觸。這樣,通過使用由叉狀部70的第二表面74和骨板12的下表面22提供的模板,能夠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重新對準。此外,通過使用穿過進入窗口 W1和W2而插入的一個或多個工具,能夠相對於由叉狀部70的第二表面74和骨板12的下表面22提供的模板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進一步的定向。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用於對骨折的骨頭B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B相對於鄰近的骨頭AB進行重新對準,並且骨板12相對於骨折的骨頭B最終定位後,骨板12能夠通過使用骨螺釘32而被牢固地附接至骨折的骨頭B。此後,通過將螺栓60從手柄部分40取出,手柄部分40能夠與骨板12分開。總之,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的使用期間,如圖3中用箭頭A1示出的那樣,延伸部分42插入在骨折的骨頭B與鄰近的骨頭AB之間。如圖4中示出的那樣,延伸部分42然後抵靠著鄰近的骨頭AB接觸(如用箭頭A2表示的那樣)。此後,通過對手柄部分40和骨板12進行操作(如圖4中用箭頭A3表示的那樣),鄰近的骨頭AB能夠被從骨碎塊F推開(如圖4 中用箭頭A4表示的那樣)。如圖5中示出的那樣,手柄部分40和骨板12然後能夠定位成放置在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的上面。這樣,骨板12能夠與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接觸。一旦相對於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定位,骨板12就能夠通過使用骨螺釘32而被附接至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入窗口 W1和W2能夠用於對骨碎塊F和近端碎塊PF進行定位以與骨螺釘32接合。一旦骨板12被牢固地附接至骨折的骨頭B,工具14就能夠與骨板12分開。圖6-9中示出了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的附加優選實施方式。圖6-9中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用於表示圖1-5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的附圖標記)來表示包括在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附加優選實施方式中的相似的元件。因而,下面將描述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與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的附加優選實施方式之間的區別。圖6-7示出了總體上用附圖標記80表示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與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不同,(骨板與工具的組件80的)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包括與骨板12的長度相對應的長度。就是說,如圖6-7中示出的那樣,手柄部分40的長度(在第一端44與第二端46之間測量)與骨板12的長度(在第一端16與第二端18之間測量)相對應。圖8-9示出了總體上用附圖標記90表示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與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不同,(骨板與工具的組件90的)工具14包括凸緣部分92 (截短的手柄部分)而不是手柄部分40。如圖8-9中不出的那樣,延伸部分42從凸緣部分92向外延伸,並且凸緣部分92包括開口 54(但不包括開口 56)。與手柄部分40 —樣,凸緣部分92包括上表面50和下表面52並且能夠通過使用螺栓60而被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骨板12。但是,因為凸緣部分92 (與手柄部分40相比較)截短了,所以當對延伸部分42進行操作時,骨板12用作手柄。如圖1-9中示出的那樣,雖然被接納在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以及開口 54和56中的螺栓60用於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但本發明並不限於這種情況。可以使用其它的附接機構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例如,也可以使用其它緊固件和/或包括在骨板12和工具14上或者包括在骨板12和工具14中的互補結構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這種其它的緊固件可以包括(但不限於)夾持件、夾鉗、銷釘和/或螺釘。此外,骨板12和/或工具14可以包括(但不限於)這樣的(形成在骨板12和/或工具14上或者骨板12和/或工具14中的)互補結構比如凸緣、H鎖(圖12-14)、凸出部和/或調整片(圖10和圖11)以及相應的接納孔、閂扣、凹口(圖12-14)和/或爪狀部。互補結構可以包括構造成彼此協作地接合的表面,以便於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圖10和圖11示出了總體上用附圖標記100表示的、骨板與工具的組件80 (圖6和圖7)的變型。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0包括用於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骨板12和工具14的附接機構的第一實施方式。雖然骨板與工具的組件100的骨板12被示出為骨螺釘接納孔28和30不帶有螺紋,但能夠對螺釘接納孔28和30攻螺紋以便適應接納螺栓60。這樣,螺栓60能夠與下述附接機構一起使用,以便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附接機構的第一實施方式包括形成在工具14上的調整片102。調整片102從(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的邊緣104和106向下懸垂。如圖10和圖11中示出的那樣,調整片102構造成圍繞骨板12的邊緣110和112延伸。此外,調整片102以唇狀部108結束,唇狀部108構造成與下表面22或者形成在骨板12的下表面22中的凹口(未示出)接合。調整 片102能夠略微地變形。為了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能夠將工具14按壓到骨板12上,使得調整片102卡扣到骨板12的邊緣110和112周圍的位置中,和/或能夠通過使下表面22沿著唇狀部108移動來使骨板12滑動就位。無論哪種方式,骨板12由(調整片102的)唇狀部108最終收納為抵靠(工具14的)下表面52。在圖12-14中,附接機構的第二實施方式總體上用附圖標記120表示。如同調整片102,附接機構120能夠沿著(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的邊緣104和106設置。雖然圖12中僅示出了一個(I)附接機構120而圖13和圖14中示出了兩個(2)附接機構120,但是能夠設置額外的附接機構120。如圖12中示出的那樣,附接機構120設置在形成在邊緣106中的凹口 122中,並且包括閂鎖124。閂鎖124包括鉤狀部分126、抓握部分128和本體部130。軸132從本體部130向外延伸。軸132被接納在凹口 122的壁部中,並且提供閂鎖124的運動(如圖13中用箭頭A5表示的那樣)。通過閂鎖124的運動(通過抓握部分128經由鉸接提供),鉤狀部分126能夠在接合位置(圖13)和脫離位置(圖14)之間移動。在接合位置中,鉤狀部分126能夠與形成在下表面22中的凹口 134 (或者僅與下表面22)接合,以便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因而,為了以可拆卸的方式將骨板12和工具14彼此附接,工具14能夠定位成鄰近骨板12,並且鉤狀部分126能夠(經由抓握部分128的鉸接)移動到接合位置中。在接合位置中,鉤狀部分126與形成在下表面22中的凹口 134 (或者只是下表面22)接合。當骨板12和工具14通過使用附接機構120而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骨板12由鉤狀部分126最終收納為抵靠(工具14的)手柄部分40的下表面52。從本文中公開的本發明的描述和實踐的角度考慮,本發明的其他實施方式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工具14在上面被描述為與骨板12 —起使用。但是,工具14的使用不限於這種情況。工具14能夠與骨板12分離而單獨使用以便對骨折的骨頭B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並且將骨折的骨頭B相對於鄰近的骨頭AB進行重新對準。所述的描述和示例僅旨在當作是示例性的,本發明的真實範圍和精神由所附權利要求指 明。
權利要求
1.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所述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保持該對準,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所述組件包括 骨板,所述骨板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並接觸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骨螺釘接納孔,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的上面,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的上面; 工具,所述工具包括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所述延伸部分從所述手柄部分向外延伸,所述延伸部分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接觸,所述手柄部分適於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所述骨板的一部分,所述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二表面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手柄部分包括在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 二表面之間延伸的至少一個開口,所述至少一個開口適於與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部分交疊;以及 至少兩個骨螺釘,其中,當所述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所述骨板時,所述手柄部分和所述骨板能夠協作作為手柄,以對所述延伸部分進行操作,從而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並且將所述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一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一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所述第一骨碎塊中,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二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二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所述第二骨碎塊中。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手柄部分包括穿過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中間縱向軸線,所述延伸部分以橫向於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的角度從所述手柄部分向外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橫向的角度在25度到155度的範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當所述手柄部分可拆卸地附接至所述骨板時,所述延伸部分以橫向於所述骨板的中間縱向軸線的角度延伸超出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骨板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穿過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延伸部分包括至少一個叉狀部,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延伸部分包括第一叉狀部和第二叉狀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包括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凹形的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表面的所述凹形的部分具有在1/8英寸到3英寸範圍內的曲率半徑。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二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凸形的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二表面的所述凸形的部分具有在1/8英寸到3英寸範圍內的曲率半徑。
1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骨板包括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中間縱向軸線,所述工具的所述手柄部分包括延伸穿過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中間縱向軸線,當所述骨板和所述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所述骨板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和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對準。
1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骨板包括第一進入窗口,所述手柄部分包括第二進入窗口,當所述骨板和所述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所述第一進入窗口和所述第二進入窗口彼此交疊,所述第一進入窗口和所述第二進入窗口適於提供通向骨折修復位置的入口。
1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手柄部分的長度接近於所述骨板的長度。
1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手柄部分的長度小於所述骨板的長度。
1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組件,還包括螺栓,其中,所述多個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一螺釘接納孔帶有螺紋,所述螺栓被接納穿過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並且進入到所述多個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一螺釘接納孔,以便將所述手柄部分可拆卸地附接至所述骨板。
16.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所述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保持該對準,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所述組件包括 骨板,所述骨板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並接觸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骨螺釘接納孔,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的上面,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適於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的上面; 工具,所述工具包括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所述手柄部分適於經由所述手柄部分和所述骨板的協作的接合表面和緊固件中的一個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所述骨板的一部分,所述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穿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中間縱向軸線、適於與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二表面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延伸部分以橫向於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的角度從所述手柄部分向外延伸,所述橫向的角度在25度到155度的範圍內,所述延伸部分包括至少一個叉狀部,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接觸,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包括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凹形的部分,所述第二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凸形的部分;以及 至少兩個骨螺釘,其中,當所述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所述骨板時,所述手柄部分和所述骨板能夠協作作為手柄,以對所述延伸部分進行操作,從而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並且將所述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一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一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所述第一骨碎塊中,所述至少兩個骨螺釘中的第二骨螺釘能夠穿過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第二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所述第二骨碎塊中。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延伸部分包括第一叉狀部和第二叉狀部。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表面的所述凹形的部分具有在1/8英寸到3英寸範圍內的曲率半徑。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二表面的所述凸形的部分具有在1/8英寸到3英寸範圍內的曲率半徑。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骨板包括第一進入窗口,所述手柄部分包括第二進入窗口,當所述骨板和所述手柄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所述第一進 入窗口和所述第二進入窗口彼此交疊,所述第一進入窗口和所述第二進入窗口適於提供通向骨折修復位置的入口。
21.一種用於對至少兩個骨碎塊進行重新對準並且保持該對準以便於對骨折的骨頭進行修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骨板,所述骨板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適於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骨板包括在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螺釘接納孔; 提供工具,所述工具包括延伸部分和手柄部分,所述延伸部分從所述手柄部分向外延伸,所述手柄部分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在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的長度、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手柄部分包括在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的多個開口; 將所述工具的所述手柄部分可拆卸地附接至所述骨板的至少一部分,當所述骨板和所述工具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至彼此時,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的一部分與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二表面的一部分接觸; 將所述延伸部分插入在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骨頭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之間; 使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與所述延伸部分接觸; 對已被附接的所述手柄部分和所述骨板進行操作,以便使用所述延伸部分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從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推開; 定位已被附接的所述手柄部分和所述骨板,以便放置在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上面; 使所述骨板的所述第一表面的一部分與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接觸;以及 通過將第一骨螺釘穿過所述手柄部分中的所述多個開口中的第一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相對應的第一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一骨碎塊中,並且通過將第二骨螺釘穿過所述手柄部分中的所述多個開口中的第二開口和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相對應的第二骨螺釘接納孔插入到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中的第二骨碎塊中,將所述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將所述骨板緊固至所述兩個骨碎塊後,使所述工具的所述手柄部分與所述骨板分開。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至少一個螺栓以可拆卸的方式將所述骨板和所述工具彼此附接,所述螺栓接納在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一個骨螺釘接納孔和所述多個開口中的一個開口中。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將所述骨板緊固至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後,將所述螺栓從所述多個骨螺釘接納孔中的所述一個骨螺釘接納孔和所述多個開口中的所述一個開口取出,以便使所述工具與所述骨板分離。
25.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通過設置在所述手柄部分中的進入窗口和設置在所述骨板中的進入窗口對修復位置進行觀察,所述進入窗口彼此交疊。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穿過所述進入窗口將外科手術工具插入到所述修復位置。
27.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延伸部分包括至少一個叉狀部,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適於與鄰近所述至少兩個骨碎塊的所述骨頭接觸。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延伸部分包括第一叉狀部和第二叉狀部。
29.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叉狀部包括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包括至少部分是凹形的部分。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表面的所述凹形的部分具有在1/8英寸到3英寸範圍內的曲率半徑。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表面包括至少一部分是凸形的部分。
3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將所述骨板和所述工具的所述手柄部分可拆卸地附接至彼此前,將所述骨板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與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中間縱向軸線對準。
全文摘要
一種骨板與工具的組件,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用於促進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對骨板進行放置。該骨板與工具的組件包括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附接的骨板和工具。所述工具包括手柄部分和延伸部分。所述骨板和手柄部分能夠相配合做為手柄以便對延伸部分進行調整。對延伸部分進行的調整能夠用於對骨折的骨頭自身進行重新對準,以及將骨折的骨頭相對於與其鄰近的一個或多個骨頭進行重新對準。一旦相對於骨折的骨頭定位,骨板就能夠牢固地附接至骨折的骨頭,以便對骨折的骨頭的對準進行保持。
文檔編號A61B17/86GK102740786SQ201080063312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22日
發明者愛德華多·岡薩雷斯-埃爾南德斯 申請人:託比骨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