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2023-06-13 05:19:31
專利名稱: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點火器具,具體地說一種設有保險開關的電子點火槍。
背景技術:
現有採用單一安全開關的電子點火槍,即在撳手的行程處設有一擋塊,與該擋塊相應位置的點火槍表面連有一安全開關,移動該安全開關可離合處於撳手行程上的擋塊,從而達到控制撳手的目的。當安全開關處於「開」位時,撳手可以動作,使壓電發出火星點燃氣體產生火苗;當安全開關處於「關」位時,撳手受到限制,無法動作。但這種點火槍只有在安全開關處於「關」位時才起安全保險作用,點火結束後,若忘記將安全開關撥至「關」位,則該開關形同虛設,小孩、弱智者玩耍時易引起火災且容易操作,點火槍的安全性能較差。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提出的技術任務是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帶保險開關的電子點火槍,其通過保險開關與推桿的配合來控制壓電的點火行程,以增加兒童操作的難度,從而來提高點火槍的安全性能。
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包括殼體、設在殼體上端的槍管、位於殼體內的油槽、位於油槽內上方的壓電組件和出氣組件,所述的壓電組件包括按常規方式裝配的壓電、蓋在壓電上的壓電帽和撳手,其特徵是在撳手與壓電帽之間設有上、下推桿,所述上推桿的上部與撳手連接,下推桿的下部與壓電帽連接,上推桿的下部與下推桿的上部用一軸連接,該軸偏離推桿的中心線設置;上、下推桿的軸接處與殼體之間設有一可阻止上、下推桿彎曲的保險開關。常態(即保險狀態)下,上、下推桿在一條直線上,當向下按壓撳手時,上、下推桿同時發生彎曲,推桿會隨撳手一起下移直至撳手的行程完畢,由於推桿的彎曲使壓電無法沒有完成點火行程,易燃氣體不會被點燃,起到了保險效果;工作時,只要向內推動保險開關並按住,使保險開關牴觸在上、下推桿的軸接處,上、下推桿不會發生彎曲,此時向下按壓撳手,壓電就能完成點火行程,易燃氣體才能被點燃。上、下推桿的復位由撳手的復位及自身的重心來完成。本實用新型通過保險開關與推桿的配合來控制壓電的點火行程,增加了兒童操作的難度,提高了點火槍的安全性能。
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保險開關包括「T」形保險杆、套在保險杆上的定位塊、固定在保險杆上的擋塊以及位於定位塊與擋塊之間的壓簧,定位塊固定在殼體內壁上,保險杆的尾部罩有一帽形罩體,帽形罩體的頭部露於殼體外。向內推動保險開關時,擋塊隨之向內移動,但定位塊不移動,壓簧被壓縮,保險杆的豎部牴觸在上、下推桿的軸接處;當作用在保險開關上的力消失時,利用壓簧的復位來進行保險開關的復位,帽形罩體的罩邊起到對罩體的限位。
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上、下推桿上套有一彈簧,使上、下推桿的復位更加快速、穩定。
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上推桿的上部與撳手軸接或卡接,下推桿的下部與壓電帽軸接或卡接。
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壓電帽上端面有一與下推桿下部配合的彎鉤形凹槽,其用於下推桿向右彎曲。
本實用新型通過保險開關與推桿的配合來控制壓電的點火行程,常態下保險開關與推桿分離,推桿在撳手下移時會彎曲,壓電無法完成點火行程;點火時須先向內推動保險開關並按住,使其牴觸在上、下推桿的軸接處,此時向下按壓撳手才能將易燃氣體點燃,從而有效地控制了壓電的工作狀態,增加了兒童操作的難度,提高了點火槍的安全性能。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常態(保險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常態(保險狀態)時的動作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狀態圖。
圖4為推桿結構的放大圖。
圖5為壓電帽結構的放大圖。
圖6為保險開關結構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包括殼體1、設在殼體上端的槍管2、位於殼體內的油槽3、位於油槽內上方的壓電組件和出氣組件,所述的壓電組件包括按常規方式裝配的壓電4、蓋在壓電上的壓電帽5和撳手6,壓電組件與出氣組件間有使兩者聯動的撬板17。在撳手6與壓電帽5之間設有上、下推桿7、8,上、下推桿上套有一彈簧15,所述上推桿7的上部與撳手6軸接,下推桿8的下部與壓電帽5卡接,壓電帽5上端面有一與下推桿8下部配合的彎鉤形凹槽16,上推桿7的下部與下推桿8的上部用一軸9連接,該軸心偏離推桿的中心線設置。上、下推桿7、8的右側與殼體1之間設有一可阻止上、下推桿彎曲的保險開關,所述的保險開關由「T」形保險杆10、套在保險杆10上的定位塊11、固定在保險杆10上的擋塊12、位於定位塊11與擋塊12之間的壓簧13組成,所述的定位塊11固定在殼體1內壁上,保險杆10的尾部罩有一帽形罩體14,帽形罩體14的頭部露於殼體1外(常態下)。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如下常態(即保險狀態)下,上、下推桿在一條直線上(見圖1),當向下按壓撳手時,上、下推桿向右發生彎曲(見圖2),與之同時,推桿會隨撳手一起下移直至撳手的行程完畢,由於推桿的彎曲使壓電無法沒有完成點火行程,易燃氣體不會被點燃,起到了保險效果;點火時(見圖3),只要向內推動保險開關並按住,使保險開關的保險杆豎部牴觸在上、下推桿的軸接處,上、下推桿不能發生彎曲,此時向下按壓撳手,壓電就能完成點火行程,易燃氣體才能被點燃。上、下推桿的復位由撳手的復位、自身的重心及彈簧的復位來完成,保險開關的復位由壓簧的復位來完成。
權利要求1.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包括殼體(1)、設在殼體上端的槍管(2)、位於殼體內的油槽(3)、位於油槽內上方的壓電組件和出氣組件,所述的壓電組件包括按常規方式裝配的壓電(4)、蓋在壓電上的壓電帽(5)和撳手(6),其特徵是在撳手(6)與壓電帽(5)之間設有上、下推桿(7、8),所述上推桿(7)的上部與撳手(6)連接,下推桿(8)的下部與壓電帽(5)連接,上推桿(7)的下部與下推桿(8)的上部用一軸(9)連接,該軸(9)偏離推桿的中心線設置;上、下推桿(7、8)的軸接處與殼體(1)之間設有一可阻止上、下推桿(7、8)彎曲的保險開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其特徵是所述的保險開關包括「T」形保險杆(10)、套在保險杆(10)上的定位塊(11)、固定在保險杆(10)上的擋塊(12)以及位於定位塊(11)與擋塊(12)之間的壓簧(13),所述的定位塊(11)固定在殼體內壁上,保險杆(10)的尾部罩有一帽形罩體(14),帽形罩體(14)的頭部露於殼體(1)外。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其特徵是所述的上、下推桿(7、8)上套有一彈簧(1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其特徵是所述上推桿(7)的上部與撳手(6)軸接或卡接,下推桿(8)的下部與壓電帽(5)軸接或卡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保險開關的點火槍,其特徵是所述的壓電帽(5)上端面有一與下推桿(8)下部配合的彎鉤形凹槽(1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設有保險開關的電子點火槍。現有採用單一安全開關的電子點火槍,安全性能較差。本實用新型包括殼體、設在殼體上端的槍管、位於殼體內的油槽、位於油槽內上方的壓電組件和出氣組件,所述的壓電組件包括按常規方式裝配的壓電、蓋在壓電上的壓電帽和撳手,其特徵是在撳手與壓電帽之間設有上、下推桿,所述上推桿的上部與撳手連接,下推桿的下部與壓電帽連接,上推桿的下部與下推桿的上部用一軸連接,該軸偏離推桿的中心線設置;上、下推桿的軸接處與殼體之間設有一可阻止上、下推桿彎曲的保險開關。本實用新型通過保險開關與推桿的配合有效地控制了壓電的工作狀態,增加了兒童操作的難度,提高了點火槍的安全性能。
文檔編號F23Q2/00GK2672479SQ20032012222
公開日2005年1月19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5日 優先權日2003年12月5日
發明者黃新華 申請人:黃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