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製造方法
2023-06-13 14:25:41 1
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包括殼體、閃光燈、柔光燈、閃光燈透鏡以及柔光燈透鏡,所述閃光燈透鏡和柔光燈透鏡均設置於殼體上;所述閃光燈設置於所述閃光燈透鏡下,所述柔光燈設置於所述柔光燈透鏡下;所述閃光燈透鏡的表面為光亮面,所述柔光燈透鏡的表面為霧化面;採用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手機閃光燈裝置,同時配備閃光燈和柔光燈,即使在弱光環境下,也能實現自動補光功能,提高了光的均勻度和照片的拍攝效果。
【專利說明】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閃光燈裝置,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普通手機一般都在攝像頭附近配備了一個閃光等透鏡,如果在光源充足的白天照相一般都能達到消費者的需求。但在光線不足的場合,或者處於黑暗場景照出的照片會因光源不足而造成相片不清晰、光強度不均勻等情況,嚴重影響照片的拍攝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能夠能夠進行自動補光,提高了光的均勻度和照片的拍攝效果的手機閃光燈裝置。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包括殼體、閃光燈、柔光燈、閃光燈透鏡以及柔光燈透鏡,所述閃光燈透鏡和柔光燈透鏡均設置於殼體上;所述閃光燈設置於所述閃光燈透鏡下,所述柔光燈設置於所述柔光燈透鏡下;所述閃光燈透鏡的表面為光亮面,所述柔光燈透鏡的表面為霧化面。
[0005]進一步地,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均為LED燈。
[0006]進一步地,沿所述殼體的長度方向,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呈直線排列;且沿所述殼體的寬度方向,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位於所述殼體的中間位置。
[0007]進一步地,所述手機閃光燈裝置還包括PCB電路板,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均設置於所述PCB電路板上並且電連接電源。
[0008]進一步地,所述閃光燈透鏡和所述柔光燈透鏡的入光面均設置有菲涅爾齒紋,所述閃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大於所述柔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
[0009]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一共設置有兩個光源,一是閃光燈,二是柔光燈,其中,閃光燈配備高光亮的閃光燈透鏡,柔光燈配備帶有霧化面的柔光燈透鏡,攝像頭在弱光區照相時,閃光燈在光效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柔光燈進行自動補光,將光效調整至最佳,提高了光的均勻度和照片的拍攝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的主視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的側視圖。
[0013]其中,1、殼體,2、閃光燈透鏡,3、柔光燈透鏡。【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0015]實施例1
[0016]如圖1-2所不,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包括殼體1、閃光燈、柔光燈、閃光燈透鏡2以及柔光燈透鏡3,閃光燈透鏡2和柔光燈透鏡3均設置於殼體I上;閃光燈設置於閃光燈透鏡2下,柔光燈設置於柔光燈透鏡3下;閃光燈透鏡2的表面為光亮面,柔光燈透鏡3的表面為霧化面。
[0017]沿殼體I的長度方向,閃光燈和柔光燈呈直線排列;且沿殼體的寬度方向,閃光燈和柔光燈位於殼體的中間位置。
[0018]閃光燈透鏡2和柔光燈透鏡3的入光面均設置有菲涅爾齒紋,閃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大於柔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使得柔光燈的光線更柔和,均勻度更好,閃光燈的光亮度更強,光效好。
[0019]實施例2
[0020]其餘與上述實施例相同,不同之處在於,閃光燈和柔光燈均為LED燈。
[0021]實施例3
[0022]其餘與上述實施例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手機閃光燈裝置還包括PCB電路板,閃光燈和柔光燈均設置於PCB電路板上並且電連接電源。
[0023]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一共設置有兩個光源,一是閃光燈,二是柔光燈,其中,閃光燈配備高光亮的閃光燈透鏡,柔光燈配備帶有霧化面的柔光燈透鏡,攝像頭在弱光區照相時,閃光燈在光效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柔光燈進行自動補光,將光效調整至最佳,提高了光的均勻度和照片的拍攝效果。
[0024]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範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於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機閃光燈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殼體、閃光燈、柔光燈、閃光燈透鏡以及柔光燈透鏡,所述閃光燈透鏡和柔光燈透鏡均設置於殼體上;所述閃光燈設置於所述閃光燈透鏡下,所述柔光燈設置於所述柔光燈透鏡下;所述閃光燈透鏡的表面為光亮面,所述柔光燈透鏡的表面為霧化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閃光燈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均為LED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機閃光燈裝置,其特徵在於,沿所述殼體的長度方向,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呈直線排列;且沿所述殼體的寬度方向,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位於所述殼體的中間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機閃光燈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機閃光燈裝置還包括PCB電路板,所述閃光燈和柔光燈均設置於所述PCB電路板上並且電連接電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機閃光燈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閃光燈透鏡和所述柔光燈透鏡的入光面均設置有菲涅爾齒紋,所述閃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大於所述柔光燈透鏡的齒紋間距。
【文檔編號】H04M1/21GK203813841SQ201420256081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9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19日
【發明者】李磊 申請人:聯鋼精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