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的焚毀方法
2023-06-13 16:34:41
專利名稱:廢棄物的焚毀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棄物的焚毀方法,特別涉及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有機廢棄物的焚毀方法。
目前對有機廢棄物(如動物死屍、塑料、橡膠(高分子聚合物)等)的處理方式,大多是利用噴油燃燒的方法來銷毀,但由於有機廢棄物所含的成份相當複雜,與汽、柴油、瓦斯等經過混合燃燒後,產生大量的碳、硫、和氮的氧化物,例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以及粉塵等有害物質,這些有害物質在空氣中,即造成嚴重汙染,並嚴重破壞環境。但是這些有機廢棄物若不利用焚毀方式來銷毀,而任意丟棄或利用掩埋方式來銷毀,不僅在成效上遠不及於焚毀方式,且仍會造成某種程度的環境汙染。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
本發明的次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方法是藉助高纖維物質悶燒時所形成的高熱環境,進而促成廢棄物的自我燃燒,因而能夠達到無汙染的焚化效果。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方法藉助高纖維物質悶燒時所形成的高熱環境,進而促成廢棄物的自我燃燒,因而能夠達到無汙染的焚化效果。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方法藉助廢棄物和高纖維物質本身所含的以及燃燒時所產生的水份、油份,及高纖維物質燃燒時所產生的水份,使所述的廢棄物層之上的高纖維物質更加緊密,藉此緊密的高纖維層可過濾燃燒時所產生的汙染性的有害氣體和粉塵。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藉助此焚毀方法並完全不須使用電力、瓦斯、油料等而可將廢棄物完全焚毀,達到省能源的目的。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焚毀方法所採用的焚化爐結構簡單,不需要保養維修,且造價便宜,而且操作簡便。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其特徵在於先將高纖維物質加入到一焚化爐中並點火燃燒後,形成一火種層,將廢棄物放置於火種層之上,再將高纖維物質鋪滿於該廢棄物之上,如此即可使廢棄物悶燒,悶燒過程中,藉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和所述的廢棄物本身所含的水份,以及廢棄物和所述的高纖維物質燃燒時所產生的水份、油份,使所述的廢棄物上層的高纖維物質緊密聯在一起,達到阻隔、過濾有害氣體和粉塵的功效,並起保溫作用,使焚化爐內溫度提升至500℃以上,可使廢棄物完全焚化而且無汙染產生。
本發明尤其涉及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有機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方法利用高纖維物質包覆有機廢棄物以進行燃燒的焚毀方式,使其在悶燒過程中,藉所述的有機廢棄物及所述的高纖維物質本身所含的水份,以及所述的有機廢棄物及所述的高纖維物質燃燒時所產生的水份、油份,使焚化爐內部的溫度因為熱量無法快速擴散而蓄積,而可提升至500℃以上,使所述的有機廢棄物能確實達到焚毀灰化,又當有機廢棄物焚化完全後,其上層的高纖維物質層會因而落下,而形成另一火種層繼續燃燒,並成為下一次焚毀有機廢棄物的火種層,因此可以運用本發明的方法連續的進行有機廢棄物的焚毀作業。
本發明的方法特別適合於有機廢棄物的焚毀。
按照本發明,所述的有機廢棄物包括動物屍體,如豬、牛、羊、馬等的屍體,有機塑料和橡膠的廢棄物等。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包括稻草、稻殼、麥杆、麥殼、以及其他的植物皮、杆、殼等。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明、但並不限制本發明。
附圖簡要說明
圖1為本實施發明方法時所利用的焚化爐的外觀圖。
圖2為本實施發明方法時所利用的焚化爐的剖面圖。
圖3為本實施發明方法時所利用的焚化爐的下半部結構示意圖。
圖4為用本發明方法進行死豬焚化時的實施例示意圖。
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棄物的焚毀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有機廢棄物的焚毀方法。所述的有機廢棄物包括動物屍體,如豬、牛、羊、馬等的屍體,有機塑料和橡膠的廢棄物等。為敘述方便,今以焚毀動物屍體為例,例如焚毀小豬的屍體為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焚毀方法。請參看圖1所示,本發明的焚毀方法可利用圖1所示的焚化爐1,也可利用其他型式的焚化爐來進行焚毀,圖1所示的焚化爐1是利用鋼質材質製成,其底端設有一旋蓋2,頂端處設有上蓋7,旋蓋2為清除灰燼而設計,上蓋7為放入高纖維物質、廢棄物而設計,另於焚化爐1的頂端設有煙囪3,該煙囪3的頂端設有錐帽4;請配合參看圖2所示,本發明所採用的焚化爐1的爐體為一多層式的設計,其可提供適當的透氣及隔熱作用,另於焚化爐1的內部設有二層支撐架8、5,其中支撐架5的位置恰位於旋蓋2的上端,而支撐架8位於焚化爐下方三分之一處。
配合圖3實施本發明方法時所利用的焚化爐1的下半部結構示意圖來看,可更進一步的了解實施本發明方法所採用的焚化爐1的內部結構,其支撐架5的位置較低,恰位於旋蓋2的上端,而支撐架8的位置較高,且其間隙較大,該支撐架5、8主要是用來支撐廢棄物,而可避免廢棄物丟人焚化爐1中時落至焚化爐1的底部,而不會產生焚化不易的缺點。
本發明是利用高纖維物質為燃料。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包括稻草、稻殼、麥杆、麥殼、以及其他的植物皮、杆、殼等農副產物的廢棄物。現以稻殼作為燃料,用圖1所示的焚化爐1焚毀小豬屍體為例,對本發明方法進行詳細說明。稻殼的成份如下表所示總乾物質(92.71%)水份(7.29%)粗蛋白質3.46%粗脂肪1.95%粗纖維32.44%粗灰份15.31%無氣抽出物39.55%參照圖4,首先,自焚化爐1上蓋7往其中加入佔焚化爐1體積約三分之二的稻殼6,然後直接點火使其燃燒,經十小時燃燒後,使火種至稻殼6中間部位並繼續往四周蔓延,此時可再由上方倒入適量的稻殼6,使火種能延續,並將死小豬的屍體由上蓋7加入到稻殼6的上面,於廢棄物之上再鋪滿一層稻殼6。
稻殼6在燃燒過程中,稻殼6內含的可燃成份燃燒形成灰燼,其餘的成份,如水份等則蒸發。按照本發明的方法,由於1.稻殼本身含有92.71%的總乾物質,燃燒時將產生很高的熱量;
2.稻殼燃燒後所形成的灰燼會附著於焚化爐內部四周,故藉由上層新鮮稻殼緊密的阻隔、下層及四周灰燼所形成的保溫層(使高溫不易擴散流失而蓄積),將焚化爐內部的溫度保持在500℃以上,但可藉保溫層的隔熱功效,使焚化爐外部不會感受到焚化爐內部的高溫;
3.所述的廢棄物以及稻殼所含有的水,在500℃以及溼度適當的情況下,即分解成氫和氧,藉助氫和氧的作用,可使所述的廢棄物和稻殼在焚化爐1內內的燃燒更加完全,其內部溫度可保持在500℃以上。
所述的廢棄物在悶燒過程中,其內部所含的水份、油份會因高溫的關係而成油和水的混合蒸氣逐漸上升,當所述的混合蒸氣上升至上層稻殼處時,即會使該稻殼層成潮溼狀態,使該稻殼層緊密在一起,該緊密在一起的稻殼層可過濾廢棄物燃燒時所產生的有害氣體,如硫、氮、碳等的有毒的氧化物,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以及粉塵等,使焚毀過程外洩的氣體,猶如一般空氣般,不會對空氣造成汙染;本發明的焚毀方法也可以連續操作即在廢棄物的悶燒過程中,將另一廢棄物加入上層稻殼層之上,於此廢棄物之上再鋪滿一層稻殼層,此時下面的廢棄物悶燒時所產生的水和油等的混合蒸氣透過其上的稻殼層後,會使後加入的廢棄物逐漸升溫,並可使所述的廢棄物的焚化過程可以連續進行,因此僅須一次點火程序,即可使廢棄物連續進行焚化。
按照本發明的方法,當一廢棄物焚毀灰化後,其上所覆蓋的稻殼層會因而滑落,並繼續燃燒,形成下一次焚毀的火種;而該稻殼層之上的後加入的廢棄物也隨著滑落,進而燃燒。在該廢棄物之上可再次鋪滿稻殼以作為下一次燃燒的火種。如此即可在一次點火後,可連續地進行廢棄物的焚毀作業。
由上所述,藉助本發明的焚毀方法,可利用價廉的高纖維物質(如稻殼、麥殼等)來焚毀各種廢棄的有機物,不僅使稻殼等高纖維物質再一次利用,且藉此種焚毀方法可確實達到焚化、灰化的功能,並使焚毀時所產生的氣體,完全不會汙染環境。
採用本發明方法,用稻殼作為高纖維物質,焚毀死小豬屍體(有機廢棄物),實驗結果見下表實驗項目實測平均值單位排放標準進料量小豬屍體40Kg/次稻殼18Kg/次焚化爐內溫度528℃排放氣體的溼度3.0%排放氣體的溫度30℃排放氣體的流速1.6m/s排氣量Nm/min幹氣49溼氣48排放氣體的組成二氧化碳0.9%
氧氣19.5%一氧化碳0%粒狀汙染物14mg/Nm250總硫氧化物50PPM750總氮氧化物10PPM500由上表可以看出,採用本發明的焚毀方法,用稻殼(高纖維物質)作為燃料焚毀死小豬屍體時,焚毀過程中產生的氣體中的有害氣體和粉塵的含量遠遠低於允許的排放標準值,因此其排放時對環境不會產生汙染。另外,採用本發明的方法,焚化爐內的溫度高於500℃,因此廢棄物能完全燃燒,可以完全消除廢棄物對環境的汙染。
本發明利用高纖維物質包覆廢棄物以進行悶燒的方法,使廢棄物在焚毀過程中,溫度可提升至500℃以上,達到焚化功能,並藉悶燒過程中廢棄物因高溫產生的水份、油份及高纖維物質燃燒時所含的水份,使頂端尚未燃燒的高纖維物質更加緊密,藉此過濾燃燒時所產生的汙染氣體,提供一無汙染、省能源、簡易、可完全焚化的焚毀方法。
本發明的方法具有以下優點1.無汙染藉本發明焚毀方法,不會產生汙染氣體及臭味,可使有機廢棄物在悶燒過程中,可以完全燃燒,消除其對環境的汙染。
2.節省能源本發明方法利用價廉的稻殼、麥殼等高纖維物質為燃料,完全不須使用電力,或者價格高昂的瓦斯或燃料油等燃料,因此可達到節省能源的目的。
3.使用的焚化爐結構簡單,因此維修簡單方便,且造價很低,經一次點火後即可進行連續操作。
4.完全灰化按照本發明的方法,焚化爐內的溫度高達500℃以上,因此可使有機廢棄物完全灰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其特徵在於在一焚毀爐中先加入高纖維物質並點火燃燒,形成一火種層,將廢棄物放置於所述的火種層中,再將所述的高纖維物質鋪滿於廢棄物之上形成又一層高纖維物質,如此使所述的廢棄物悶燒,悶燒過程中,焚化爐內的溫度在500℃以上,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和所述的廢棄物中所含的水份,以及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和所述的廢棄物燃燒時所產生的水份、油份,使上層高纖維物質緊密在一起,形成一阻隔和過濾有害氣體的過濾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層火種層和第一層廢棄物層燃燒灰化,並逐漸滑落至所述的焚毀爐的下部,其上覆蓋的高纖維物質層亦隨著滑落並形成新的火種層,此時再加入廢棄物,廢棄物之上再加入所述的高纖維物質,由此可實現廢棄物的連續燃燒焚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的焚毀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廢棄物為有機廢棄物,包括動物屍體、廢有機塑料、廢有機橡膠,所述的高纖維物質包括稻殼、稻草、麥殼、麥杆以及其他的植物皮、杆、殼。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連續燃燒的無汙染的廢棄物,特別是有機廢棄物的焚毀方法,該方法包括在一焚毀爐中先加入高纖維物質並點火燃燒,形成一火種層,將廢棄物放置於所述的火種層中,再將所述的高纖維物質鋪滿於廢棄物之上形成又一層高纖維物質層,如此使所述的廢棄物悶燒,悶燒過程中,焚化爐內的溫度在500℃以上,而且所述的上層高纖維物質緊密在一起形成一阻隔和過濾有害氣體的過濾層,由此可使廢棄物完全焚毀,而且焚毀產生的氣體不會汙染環境。
文檔編號F23G5/24GK1079038SQ92103739
公開日1993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1992年5月20日 優先權日1992年5月20日
發明者張惠郎 申請人:張惠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