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骨灰保護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8:16:36
專利名稱:一種骨灰保護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創作系一種涉及於宗教祭祀用品的技術領域,其針對存放骨灰的甕或罐之類產 品,尤指不致因摔破而散落的保護功能。
背景技術:
按由慎終追遠是子孫後代對先人的追思懷念,華人尤其重視亡者後事的安排,由 於人稠地狹,所以埋葬方式已趨向火化。遺體火化之後都會放入骨灰甕封存於納骨塔,骨灰 甕的材質大多是玉石類,比如公告號472322號「骨灰罐之結構改良」新型專利案(下稱引 證前案),就是一罐體配合內蓋,以螺紋、迫緊環來密合一上蓋。即便引證前案讓罐體與上蓋密合良好,確保骨灰容置於罐體的安全性,但是一旦 遭遇大地震或是各種因素導致骨灰塔層傾倒,造成骨灰罐摔落於地面,以玉石類製成的罐 體常造成碎裂,骨灰因此散落傾瀉,甚至與不同亡者的骨灰雜混難辨,這種無論是天災或是 人為造成的破壞情形實令親屬悲痛難當。縱使骨灰罐為防止摔裂而以金屬製成,但是金屬 罐的透氣性不佳,難免造成罐體內的骨灰有變異情形發生。
實用新型內容本創作者鑑於前述的問題,進而用心研究開發,因此本創作主要目的系在提供一 種骨灰保護裝置,其不僅是提供骨灰存放,尤其設計以內外兩層的防摔裂設計,徹底有效地 保護骨灰不會隨著本體破裂而散落傾舄於外。為了可達到前述的目的,本創作所運用的技術手段系在於提供一種骨灰保護裝 置,其系包含一供容置骨灰的本體,該本體本身的壁厚包含一位於外側面的固定層、一連結於 該固定層內側面的塑性保護層,該本體包含一開口 ;—用以蓋合本體的封蓋,其朝向該本體該開口有一對應罩合的封口,該封蓋具一 呈封閉的內頂面,該封蓋於該內頂面結合另一塑性保護層,並且該封蓋之該封口罩合該開 口之周側,設置有用以密合該封口與該開口的塑性保護層。為了可達到前述的目的,本創作所運用的技術手段系在於提供另一種骨灰保護裝 置,其系包含一供容置骨灰的本體,該本體系一固定層,該本體包含一開口 ;一用以蓋合本體的封蓋,其朝向該本體該開口有一對應罩合的封口,該封蓋具一 呈封閉的內頂面,該封蓋之該封口罩合該開口之周側呈密合;一塑性保護層,其用以塗覆於該本體的該固定層以及該封蓋的整個外側面。因此依據本創作的技術手段,本創作可以獲得的功效簡要說明如下所列1、本創作無論是塑性保護層連結於固定層、封蓋之外側面,或是本體的固定層、封 蓋的內側面,均是利用塑性保護層的撓性能力,來吸收摔落的震動能力,意即塑性保護層是 不易碎材質,不會產生分裂、分離,縱使固定層裂開,塑性保護層仍然不會輕易分裂分離,因此對安置於本體內的骨灰,起了一個有如撓性的護罩作用。2、本創作的塑性保護層提供較易碎裂材質的本體、封蓋有一牽制、連結的作用,限 制固定層或封蓋碎裂範圍,及其因摔落造成碎裂片飛離的程度,原本易碎材質的固定層摔 落,形成破裂分離以致骨灰傾瀉於外的情形,本創作避免之,將破裂分離的空間透過塑性保 護層來牽制,避免破裂分離,由於塑性保護層的護罩作用是具備撓性,因此得到有效實用的 保護性,縱使固定層因此摔裂,但是由於不會大幅破裂分離,所以骨灰仍然完整置於本體 內,只需再更換另一個骨灰保護裝置即可,在天災人禍難料的環境下,本創作的設計頗令人 相當安心。3、本創作的結構,讓使用者可選用玉石、陶瓷類的固定層,以保有骨灰甕或骨灰罐 的透氣性與美觀價值。
圖1 系本創作較佳實施例之立體分解圖。圖2 系本創作較佳實施例之連結塑性保護層的立體剖面分解圖。圖3 系本創作較佳實施例之本體、封蓋封合的放大剖面圖。圖4 系本創作較佳實施例之容置骨灰的立體剖面圖。圖5 系本創作另一較佳實施例之立體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本體(20)固定層開口(22)頂環緣 03)扣突(24)環道(30) (50) (55)塑性保護層(40)封蓋Gl)封口(42)封緣 03)卡槽(44)抵面05)內頂面(60)骨灰
具體實施方式
本創作系一種骨灰保護裝置,請參看第一圖,本創作的骨灰保護裝置包含一本體 (10)、一用以蓋合的封蓋(40)。請再配合圖1、圖2所示,該本體(10)包含一固定層00)、一塑性保護層(30),封 蓋GO)在內面也結合一塑性保護層(50)。該固定層00)是以諸如玉石等材質製成的甕、 罐類形態,上端形成一開口(21),開口 周緣是一環面的頂環緣(22),頂環緣02)外 側於兩對稱處,分別朝外水平突伸一扣突(23),扣突厚度不及頂環緣(22),並且扣突
(23)與頂環緣0 頂面呈平齊,因此在扣突與頂環緣0 底端之間距是形成一環道
(24);該封蓋00)朝向本體(10)的開口 有一對應罩合的封口(41),封口 形 成一環呈水平、朝中央延伸的封緣(42),封緣0 對應扣突挖設有卡槽(43),封緣(42)的內環面是為抵面(44),用以抵面04)來承託扣突(23),而封蓋00)呈封閉的內頂 面(45),是用以封蓋住開口 ;藉以卡槽03)先對應扣突03)位置,讓內頂面05)封 罩頂環緣02)及開口(21),形成抵面04)位於扣突03)底側面,封緣02)本身則位在環 道(M),再滑轉封蓋(40),造成扣突位在抵面04)而錯開卡槽(43),封緣0 及其 抵面G4)來託住扣突(23),進而封緣0 位在環道04)中,讓封蓋00)罩住本體(10)。本創作主要特點乃是本體(10)與封蓋00)設有塑性保護層(30) (50),因此提供 本體(10)、封蓋00)即使破裂,也仍能完整保護骨灰。其中如圖2、圖3所示,本體(10)的 固定層OO)內側壁塗覆一層厚度適當的塑性保護層(30),塑性保護層(30)比如是樹脂,塑 性保護層(30)塗覆範圍包含固定層O0)所有的內側面,同理,封蓋GO)也在內頂面05) 塗覆有塑性保護層(50),待固定層OO)與封蓋00)各的塑性保護層(30) (50)固化之後, 如圖3、圖4所示,自本體(10)開口 安穩地置入骨灰(60)以後,將封蓋00)罩合併且 轉動以防止脫落於本體(10)頂環緣(22),復於封蓋00)罩合頂環緣02)位置也塗覆塑性 保護層(55),遍及於扣突03)與抵面04)之間,以及封緣02)底面與固定層OO)之間隙 均塗滿塑性保護層(55),藉以提供一密封固定的功能,由於塑性保護層(30) (50) (55)均為 相同材料,所以密封本體(10)與封蓋GO)的塑性保護層(5 固化之後,便與塑性保護層 (30) (50)融合一起而有如一體。因此骨灰保護裝置因大地震等天災或不當人為關係而摔落時,縱使固定層O0) 因此裂開,也因為塑性保護層(30) (50) (55)仍然罩護著骨灰(60),所以骨灰不致散落出 本體(10)之外,又,塑性保護層(30) (50) (55)彼此融合有如一體,並且與封蓋(40)、固定 層0均有黏性連結,所以牽制著固定層O0)因破裂而碎片分離程度,將固定層O0)材料 破裂四散的情形降到最低,比如只是讓固定層O0)裂開或是剝落些小碎片,但是本體(10) 基本輪廓不會走樣,也不會造成塑性保護層(30) (50)分裂,塑性保護層(30) (50)有如形成 一撓性護罩以確保骨灰(60)的完整性。另外,圖5所示實施例,本體(101)僅由固定層O0)形成,本體(101)密封罩合封 蓋GO)以後,由塑性保護層(30)塗覆於固定層O0)與封蓋00)整個外側壁,用以在本體 (10)、封蓋00)外壁提供一外側保護作用;因此縱使摔落於地面,可由塑性保護層(30)來 保護本體(101)與封蓋(40),適度地隔離摔落的力量直接傳導至本體(101)與封蓋(40), 更不會造成塑性保護層(30)分裂,徹底保護位在本體(101)的骨灰(圖中未繪製也未標 示),同樣達到骨灰保護完整的目的。上述實施例僅為例示性說明本創作之技術及其功效,而非用於限制本創作。任何 熟於此項技術人士均可在不違背本創作之技術原理及精神的情況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 改及變化,因此本創作之權利保護範圍應如後所述之申請專利範圍所列。
權利要求1.一種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其系包含,一供容置骨灰的本體,該本體本身的壁厚包含一位於外側面的固定層、一連結於該固 定層內側面的塑性保護層,該本體包含一開口 ;一用以蓋合本體的封蓋,其朝向該本體該開口有一對應罩合的封口,該封蓋具一呈封 閉的內頂面,該封蓋於該內頂面結合另一塑性保護層,並且該封蓋之該封口罩合該開口之 周側,設置有用以密合該封口與該開口的塑性保護層。
2.根據權利要求第1項所述之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本體在外側面為固定 層,固定層為陶瓷玉石類材質,而塑性保護層為塗料形式,塗設於固定層內面。
3.根據權利要求第1項所述之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本體在內側面為固定 層,固定層為陶瓷玉石類材質,而塑性保護層為塗料形式,塗設於固定層的外面。
4.根據權利要求第1項所述之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本體之形成開口處,是 固定層的開口周緣呈一環面的頂環緣,頂環緣外側於兩對稱處,分別朝外水平突伸一扣突, 扣突厚度不及頂環緣,扣突與頂環緣頂面呈平齊,扣突與頂環緣底端之間距形成一環道;而 封蓋之封口形成一環呈水平、朝中央延伸的封緣,封緣對應扣突挖設有卡槽,封緣的內環面 是為抵面,抵面供扣突承託;藉以卡槽先對應扣突位置,讓內頂面封罩頂環緣及開口,形成 抵面位於扣突底側面,封緣本身則位在環道,再滑轉封蓋,造成扣突位在抵面而錯開卡槽, 封緣及其抵面來託住扣突,讓封緣位在環道,形成封蓋罩住本體之開口。
5.一種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其系包含,一供容置骨灰的本體,該本體系一固定層,該本體包含一開口 ;一用以蓋合本體的封蓋,其朝向該本體該開口有一對應罩合的封口,該封蓋具一呈封 閉的內頂面,該封蓋之該封口罩合該開口之周側呈密合;一塑性保護層,其用以塗覆於該本體的該固定層以及該封蓋的整個外側面。
6.根據權利要求第5項所述之骨灰保護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本體之形成開口處,是 固定層的開口周緣呈一環面的頂環緣,頂環緣外側於兩對稱處,分別朝外水平突伸一扣突, 扣突厚度不及頂環緣,扣突與頂環緣頂面呈平齊,扣突與頂環緣底端之間距形成一環道;而 封蓋之封口形成一環呈水平、朝中央延伸的封緣,封緣對應扣突挖設有卡槽,封緣的內環面 是為抵面,抵面供扣突承託;藉以卡槽先對應扣突位置,讓內頂面封罩頂環緣及開口,形成 抵面位於扣突底側面,封緣本身則位在環道,再滑轉封蓋,造成扣突位在抵面而錯開卡槽, 封緣及其抵面來託住扣突,讓封緣位在環道,形成封蓋罩住本體之開口。
專利摘要本創作系一種骨灰保護裝置,其系包含一供容置骨灰的本體、一用以封合本體的封蓋,主要系本體之壁厚包含一位於外側面的固定層、一連結於固定層內側面的塑性保護層,而封蓋在內頂面結合另一塑性保護層,封蓋與本體封合處亦設置有用以密合的塑性保護層;藉以本體容置骨灰,縱使固定層與封蓋採用易碎的玉石類材質,但是利用塑性保護層的撓性護罩作用,不會因為摔落而破裂分離,並且區隔固定層受摔落的力量,可安心有效保護骨灰不會散落傾瀉出本體之外。
文檔編號A61G17/08GK201840630SQ20102058987
公開日2011年5月25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29日
發明者李泰興 申請人:鴻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