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地用於自行車的led尾燈的製作方法
2023-06-03 01:37:51 3
特別地用於自行車的led尾燈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包括被布置在外殼(10)中或者形成所述外殼(10)的部分的光導(1)的LED尾燈,所述光導(1)具有帶有由光導的內側面(9)圍繞的中心孔(2)的板狀形狀。一個或若干LED(3)被布置在中心孔(2)中,使得每一個LED(3)的主發射方向朝內側面(9)對準以將發射光通過內側面(9)耦合到光導(1)中。所述光導(1)被設計成引導發射光的第一部分(5)以通過光導(1)的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4)逸出,並且內反射或散射朝兩個外側面(4)行進的發射光的第二部分(6)以通過光導(1)的主表面(7)逸出。利用所提出的LED尾燈,以高效方式實現了良好的後部和旁側可見性。
【專利說明】特別地用於自行車的LED尾燈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LED尾燈,其包括光導和被布置成將發射光耦合到光導中的一個或若干LED,耦合到光導中的光的至少一部分通過光導的主表面逸出。
【背景技術】
[0002]用於自行車以及用於任何其他交通工具的尾燈必須設計成為其他駕駛員和騎行者提供良好的可見性。為了最大的安全性,需要從背後以及從旁側看到尾燈。通常已知的自行車尾燈常常使用雜散光來確保旁側可見性,而這典型地是微弱的;或者它們使用只用於旁側可見性的附加LED,則這不對背後可見性做貢獻,從而導致極其低效的操作。
[0003]DE 20 2010 003 752 Ul公開一種用於自行車的LED尾燈,其提供從背後以及從旁側的良好可見性。所公開的尾燈包括具有跨越到彎曲的側部分中的平坦主部分的光導。LED被中心地布置在光導主部分的後面,使得LED的主發射方向朝主部分的相對主表面對準。光導被設計成朝側部分內反射LED的光。該光的第一部分然後被第二次內反射以通過主部分的主表面逸出。第二部分通過彎曲的側部分的主表面。由於這種彎曲的側部分的設計,實現了旁側可見性。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標是提供一種LED尾燈,其具有緊湊的設計並且允許帶有良好背後和旁側可見性的高效操作。利用根據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實現該目標。所提出的LED尾燈的有利實施例是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或者在描述和實施例的隨後部分中描述。
[0005]所提出的LED尾燈包括被布置在外殼中或者形成外殼的部分的光導。光導具有帶有由光導的內側面圍繞的中心孔的板狀形狀。中心孔可以具有任意截面,例如圓形、橢圓形或多邊形的截面。一個或若干LED布置在該中心孔中使得每一個LED的主發射方向朝內側面對準,以將由LED發射的光通過內側面耦合到光導中。光導被設計成引導發射光的第一部分以通過光導的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逸出,並且內反射或散射朝兩個外側面行進的發射光的第二部分以通過光導的主表面逸出,所述主表面在內側面和外側面之間延伸。光導被布置在所述外殼中或所述外殼處以允許光通過光導的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和主表面逸出到外殼之外的通路。
[0006]利用LED尾燈的這種構造,給出了完美的後部和旁側可見性。通過使用專用出耦合結構將來自入耦合LED的光的主部分向後側耦合出,所述出耦合結構將光內反射或散射到向著燈的後側的主表面。通過耦合到光導中的光朝外側面的直接經過實現了從旁側的良好可見性。
[0007]所提出的LED尾燈的光導設計允許由LED發射的光的一部分到外側面的直接經過,即無需任何另外的反射。將耦合到光導中的光的剩餘部分朝後部主表面內反射或散射。這允許發射光的非常高效的使用和因此的尾燈的非常高效的操作。
[0008]在所提出的LED尾燈的實施例中,光導的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被結構化以對通過所述外側面逸出的光束進行附加地成形。這樣的附加成形可以形成具有增加的發散度或具有在前向方向(即與後部方向相反)上逸出的部分的光束。
[0009]在所提出的尾燈的實施例之一中,光導被這樣布置在燈的外殼中或外殼處,其使得光導的至少兩個外側面(光通過其逸出到旁側)形成燈或外殼的外輪廓的部分。因此,光在沒有任何另外的衰減的情況下通過光導的該外側面直接逸出到外部。
[0010]所提出的尾燈優選地包括至少兩個側發射式LED,其被布置成使其主發射方向朝向兩個相對的外側面。這樣的側發射式LED在商業上可得到。LED的主發射方向對應於LED的發射瓣的中心軸並且與最大發射強度的方向一致。
[0011]用於內反射或散射耦合到光導中的光的第二部分的光導設計可以包括在與主表面相對的表面處的鋸齒狀或稜柱狀結構。散射還可以通過嵌入光導中的小反射或散射顆粒來實現。也可以使用其他技術。
[0012]所提出的LED尾燈優選地適合作為自行車或摩託車的尾燈。不過,這樣的尾燈也可以與其他交通工具或對象一起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本發明的這些和其他方面將從以下所描述的實施例顯而易見並且將參考所述實施例進行闡述。在附圖中:
圖1示意性地示出所提出的LED尾燈的光導設計和LED布置的示例的截面;
圖2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尾燈的示例的側視圖;
圖3示出光導的示例的透視圖;以及 圖4示意性地示出圖2的尾燈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在圖1中以截面示出根據本發明所提出的LED尾燈的光導I的示例性設計。光導具有帶有由光導I的內側面圍繞的中心孔2的板狀形狀。兩個側發射器LED 3布置在孔2的兩個相對側面上,使得每一個LED 3的主發射方向指向光導I的內側面和外側面4。光導I被設計成使得發射光的第一部分5通過外側面4直接逸出從而提供尾燈的良好旁側可見性,如圖1中所指示。將由LED 3發射並且朝外側面4行進的光的第二部分6朝光導的主表面7反射或散射以通過該主表面7逸出到後部,如圖中所指示。這提供了所提出的LED燈的後部可見性。為了內反射或散射發射光的第二部分6,在本實施例中光導I的表面在與主表面7相對的側面上被結構化成具有鋸齒外形8,以便將入射光朝主表面7反射。主表面7在外側面5與接近孔2的內側面之間延伸,如從圖1可見。
[0015]圖3示出光導I的透視圖,其中可以識別由內側面9圍繞的孔2以及外側面4。該實施例的孔2具有六邊形的截面。利用這種截面,例如六個側發射式LED可以布置在孔2中,每一個LED對應於六邊形截面的一個筆直部分,以便允許不僅在兩個彎曲的相對外側面4處而且還在光導的其他外側面處的旁側可見性。該圖還示出在光導的與主表面相對的側面處形成反射結構的鋸齒外形8的區域。該出耦合結構提供了燈的後部可見性,所述燈在該實施例中從背側表現為環形照明。
[0016]圖2示出包含燈的外殼10的整個燈的側視圖。光導I延伸到燈的整個外輪廓,即外側面4形成燈的外輪廓的部分。用於LED的電池或任何其他電源可以布置在外殼內部。作為替代,LED可以連接到外部電源,例如連接到自行車的發電機。
[0017]圖4示出圖2的燈的透視圖。在該視圖中,燈的後側由用於保護包含LED的光導的中心部分的中心罩11形成。該中心罩11由光學透明罩12圍繞,該光學透明罩12允許光通過光導的主表面逸出到後部的通路。
[0018]儘管已經在附圖和以上描述中詳細說明並描述了本發明,但是這樣的說明和描述應視為說明性的或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發明不限於所公開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實踐所要求保護的發明時,通過研究附圖、公開內容和隨附權利要求可以理解和實現所公開實施例的其他變體。儘管光導優選地具有基本上平面的主表面,但是該表面也可以稍微彎曲。另外,光導在外殼中的布置不限於所公開的構造和形式。外殼還可以具有另外的形狀或構造。這同樣適用於光導的反射或散射結構和該反射或散射結構的區域。在權利要求中,詞語「包括」不排除其他元件或步驟,並且不定冠詞「一」或「一個」不排除多個。在相互不同的從屬權利要求中敘述某些措施的僅有事實並不指示不能有利地使用這些措施的組合。權利要求中的任何參考標記都不應解釋為限制權利要求的範圍。
參考標記列表
1光導
2孔
3側發射式LED
4外側面
5光的第一部分
6光的第二部分
7主表面
8反射結構
9內側面
10外殼
11中心罩
12圍繞罩
【權利要求】
1.一種LED尾燈,包括 -被布置在外殼(10)中或者形成所述外殼(10)的部分的光導(I); -所述光導(I)具有帶有由光導(I)的內側面(9)圍繞的中心孔(2)的板狀形狀;以及-一個或若干LED (3),其被布置在所述中心孔(2)中使得每一個LED (3)的主發射方向朝內側面(9)對準,以便將發射光通過內側面(9)耦合到光導(I)中; -所述光導(I)被設計成 -引導發射光的第一部分(5)以通過光導(I)的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4)逸出,並且-內反射或散射朝兩個外側面(4)行進的發射光的第二部分(6)以通過光導(I)的主表面(7)逸出,所述主表面(7)在內側面(9)和兩個外側面(4)之間延伸; -所述光導(I)被布置在所述外殼(10)中或所述外殼(10)處,以允許光通過光導的所述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4)和所述主表面(7)逸出到外殼(10)之外的通路。
2.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 其中所述若干LED (3)包括至少兩個側發射式LED。
3.權利要求1或2的LED尾燈, 其中所述若干LED (3)被布置成使其主發射方向朝向光導的兩個相對外側面(4)。
4.權利要求1至3中的一項的LED尾燈, 其中光導(I)的外側面(4)形成外殼的外輪廓的部分。
5.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 其中光導(I)包括在與所述主表面(7)相對的表面處的鋸齒或稜柱狀結構(8),以便反射或散射發射光的第二部分(6 )以通過主表面(8 )逸出。
6.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 其中光導(I)包括平面的主表面(7)。
7.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 其中光導(I)的所述至少兩個相對外側面(4)被結構化以對通過所述外側面(4)逸出的光(5)進行附加地成形。
8.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其被設計以形成用於交通工具的尾燈。
9.權利要求1的LED尾燈,其被設計以形成用於摩託車或自行車的尾燈。
【文檔編號】B62J6/04GK103890622SQ201280053652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3日
【發明者】R.雷爾裡奇, B.斯平格, A.J.克勞斯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