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緩震鞋底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18:42:51 1
專利名稱:一種緩震鞋底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底,特別涉及一種緩震鞋底。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鞋子大多數不能緩震,舒適度不佳。為了提高穿著的舒適度,有人提出了緩震鞋底,其結構大概為在鞋底內設置彈性物質,如橡膠或者彈簧類的,但橡膠的彈性不佳,緩衝效果較差;而彈簧結構一方面安裝定位較為困難,另一方面由於經常會因為穿著時間過長則變形越位,造成鞋底塌陷,故使用壽命不高。
發明內容針對現有技術緩震鞋底彈簧定位困難,使用壽命低的技術缺陷,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緩震鞋底,其具備彈簧定位容易、使用壽命長的優點。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第一種方案提供了一種緩震鞋底,包括大底、中底,所述大底由腳跟部與腳掌部組成,所述腳跟部與中底之間設有一個容納空腔,所述容納空腔設有緩震裝置,所述緩震裝置包括設於所述容納空腔內的若干組導柱及套設於所述導柱外的緩震彈簧,所述腳跟部及與腳跟部對應的中底部位設有若干個沉臺,每組導柱由從腳跟部的沉臺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一導柱及從中底的沉臺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二導柱組成,所述第一導柱與第二導柱相對設置,所述緩震彈簧一端穿過第一導柱抵靠腳跟部的沉臺,一端穿過第二導柱抵靠中底的沉臺。在第一種方案的基礎上,第二種方案的特點在於所述緩震裝置包括均勻設於容納空腔內部的四組導柱 及分別設於四組導柱外圍的四個緩震彈簧。這樣可以使得各部位受力更均勻,提高鞋底的使用壽命,同時也可以加強緩震效果。在第二種方案的基礎上,第三種方案的特點在於第一導柱為大底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第二導柱為中底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所述沉臺深度為緩震彈簧高度的1ΑΓ1/4,這樣是為了使緩震彈簧固定效果更佳,不易越位。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第四種方案的特點是所述腳掌部設有若干個凸起,所述凸起由軟質材料製成,這些凸起可以起到按摩的作用,使穿著者更舒適。在第四種方案的基礎上,第五種方案的特點是所述中底由EVA材料製成,所述大底為橡膠製成,橡膠本身耐磨且具備彈性,使鞋底的彈性更佳。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緩震鞋底,由於其內部設有緩震裝置故具備較好的緩震效果,同時該緩震裝置的彈簧即可以被第一導柱及第二導柱導向、定位,又可以被沉臺定位,安裝方便,在使用過程中彈簧不易越位,使用壽命高。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緩震鞋底結構示意圖;大底一 100;中底一200 ;緩震裝置一300 ;腳跟部一 110 ;腳掌部一 120 ;容納空腔一 130 ;導柱一310 ;緩震彈簧一320 ;沉臺一330 ;第一導柱一311 ;第二導柱一312。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請參見附圖1,圖中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緩震鞋底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其可配於多種鞋子上,具備緩震、舒適的優點。包括大底100、中底200,所述大底100由腳跟部110與腳掌部120組成,所述腳跟部110與中底200之間設有一個容納空腔130,所述容納空腔130設有緩震裝置300,所述緩震裝置300包括設於所述容納空腔130內的若干組導柱310及套設於所述導柱310外的緩震彈簧320,所述腳跟部110及中底200與腳跟部310對應的部位設有若干個沉臺330,每組導柱310由從腳跟部110的沉臺330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一導柱311及從中底200的沉臺330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二導柱312組成,所述第一導柱311與第二導柱312相對設置,所述緩震彈簧300 —端穿過第一導柱311抵靠腳跟部310的沉臺330,一端穿過第二導柱312抵靠中底的沉臺330。所述緩震裝置300包括均勻設於容納空腔130內部的四組導柱310及分別設於四組導柱310外圍的四個緩震彈簧320。這樣可以使得各部位受力更均勻,提高鞋底的使用壽命,同時也可以加強緩震效果。第一導柱311為大底100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第二導柱312為中底200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所述沉臺330深度為緩震彈簧320高度的1/6 1/4,這樣是為了使緩震彈簧300固定效果更佳,不易越 位。所述腳掌部120還可以設有若干個凸起(附圖中未示意出),所述凸起由軟質材料製成,這樣可以使穿著更舒適。所述中底200由EVA材料製成,所述大底100為橡膠製成,橡膠本身耐磨且具備彈性,使鞋底的彈性更佳。通過上述實施例的描述,可以清楚的知道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緩震鞋底,由於其內部設有緩震裝置300故具備較好的緩震效果,同時該緩震裝置300的緩震彈簧320即可以被第一導柱311及第二導柱312導向、定位,又可以被沉臺330定位,安裝方便,在使用過程中緩震彈簧320不易越位,使用壽命高。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緩震鞋底,包括大底(100)、中底(200),所述大底(100)由腳跟部(110)與腳掌部(120)組成,腳跟部(110)與中底(200)之間設有一個容納空腔(130),所述容納空腔(130)設有緩震裝置(300),所述緩震裝置(300)包括設於所述容納空腔(130)內的若干組導柱(310)及套設於所述導柱(310)外的緩震彈簧(320),所述腳跟部(110)和腳跟部(110)對應的中底(200)部位設有若干個沉臺(330),每組導柱(310)由從腳跟部(110)的沉臺(330)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一導柱(311)及從中底的沉臺(330)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二導柱(312)組成,所述第一導柱(311)與第二導柱(322)相對設置,所述緩震彈簧(320)—端穿過第一導柱(311)抵靠腳跟部的沉臺(330),一端穿過第二導柱(311)抵靠中底的沉臺(33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緩震裝置(300)包括均勻設於容納空腔(130)內部的四組導柱(310)及分別設於四組導柱(310)外圍的四個緩震彈簧(32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緩震鞋底,其特徵在於:第一導柱(311)為大底(100)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第二導柱(312)為中底最高垂直高度的1/3 2/3,所述沉臺(330)深度為緩震彈簧(300)高度的1/6 1/4。
4.根據權利要求Γ3任意一項所述的緩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腳掌部(120)設有若干個凸起,所述凸起由軟質材料製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緩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底(200)由EVA材料製成,所述大底(100)為橡膠製成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示了一種緩震鞋底,包括大底、中底,所述大底由腳跟部與腳掌部組成,所述腳跟部與中底之間設有一個容納空腔,所述容納空腔設有緩震裝置,所述緩震裝置包括設於所述容納空間內的若干組導柱及套設於所述導柱外的緩震彈簧,所述腳跟部及與腳跟部對應的中底部位設有若干個相對應的沉臺,每組導柱由從腳跟部的沉臺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一導柱及從中底的沉臺中心部位注塑延伸出的第二導柱組成,所述第一導柱與第二導柱相對設置,所述緩震彈簧一端穿過第一導柱抵靠腳跟部的沉臺,一端穿過第二導柱抵靠中底的沉臺。其具備安裝簡單,使用壽命長的優點。
文檔編號A43B13/18GK203087738SQ20122073154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7日
發明者留永寧, 留棟濱 申請人:晉江市順來鞋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