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9:56:21 2
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其具有在甲板覆蓋部下方圍繞樞軸的環形樞軸帽(30),弧刷臂的基底端部分支撐在樞軸上。樞軸帽(30)設置有:底板部(31),所述底板部具有圍繞樞軸並朝向車輛的前側延伸的環形形狀;以及凸緣部(33),所述凸緣部從底板部(31)的邊緣向上延伸。凸緣部(33)設置有面向車輛的前側的開口(34)。突起部(35)設置於底板部(31)的面向車輛的後側和電動機(15)兩者的部分,並且所述突起部(35)進一步向上突起得超過底板部(31)的位於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上的部分。
【專利說明】
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控制車輛的前雨刮器的支撐部中的排水的技術。
【背景技術】
[0002]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以這樣的方式配置:弧刷臂固定至通過驅動源(如電動機)往復轉動的樞軸並且弧刷臂通過電動機等經由樞軸往復運動以擦拭擋風玻璃的表面。例如,與弧刷臂的數目相對應地設置兩個樞軸,每個樞軸均穿透連接至擋風玻璃的前端部分的甲板覆蓋部並且每個樞軸均由甲板覆蓋部的下部處的連杆等連接,並且連杆由布置於甲板覆蓋部下方的電動機轉動地驅動。
[0003]此外,提供這樣一種技術,通過在樞軸的外周緣上設置碗狀樞軸帽擋住經過樞軸與甲板覆蓋部之間的間隙的水,以免沿擋風玻璃到達甲板覆蓋部的雨水等的水滴流過樞軸與甲板覆蓋部之間的間隙並滲透到布置於甲板覆蓋部下方的電動機(參見專利文獻I)。
[0004]現有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
[0006]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公開第2000-85541號
【發明內容】
[0007]通過本發明解決的問題
[0008]當如在專利文獻I中那樣設置樞軸帽時,陷在樞軸帽上的水需要被排掉。在專利文獻I中,排水孔設置在樞軸帽的外圍部分中以沿外周方向將水引導至與樞軸隔開的位置。
[0009]然而,由於電動機經由如上所述的連接件驅動樞軸,在大多情況下,電動機未直接布置於樞軸下方,而是布置於旁邊分開的位置中。
[0010]因此,擔心從樞軸帽的外圍部分中的排水孔側面排出的水湧到電動機上。尤其是,在車輛行駛時,由于振動等從樞軸帽排出的水容易四濺,並且水很有可能到達電動機。
[0011]製造本發明以解決如上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能夠穩定排水以使水不能從樞軸帽到達電動機。
[0012]解決所述問題的方法
[0013]為了達到以上目的,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其中,樞軸插入通過設置於甲板覆蓋部中的孔,弧刷臂的基底端部分支撐在樞軸的上部上,樞軸的下部由電動機可往復並可轉動地驅動,並且電動機通過在車輛橫向上與樞軸分隔而布置於甲板覆蓋部的下方,並且支撐結構具有在甲板覆蓋部下方圍繞樞軸的外周的樞軸帽,其中,樞軸帽包括:布置於樞軸外周並沿車輛縱向方向延伸至任何一側的底板部;以及從底板部的邊緣部分向上延伸以圍繞底板部的外圍邊緣的凸緣部,在凸緣部的區域中,在底板部延伸的側部處,凸緣部的一部分被打開並且設置有開口,樞軸帽上的水從所述開口排出,並且在底板部的區域中,在與沿車輛縱向方向延伸的延伸側部相對的側部處以及在沿車輛側向方向的電動機側部處,包括突起部,所述突起部從沿車輛橫向上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處的區域向上突起。
[0014]在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2中,開口形成為以這種方式打開,即,在車輛橫向上朝向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比朝向電動機側部更寬地打開。
[0015]在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3中,通過在車輛橫向上分隔的方式設置樞軸中的兩個,電動機布置於這兩個樞軸之間,並且能夠經由連杆往復並轉動地驅動這兩個樞軸,並且兩個樞軸帽的突起部分別布置於底板部的沿車輛橫向上的內側部的區域中。
[0016]在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4中,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凹槽設置在樞軸帽的車輛後側處的凸緣部中。
[0017]本發明的有利效果
[0018]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1,從甲板覆蓋部穿過孔(也就是樞軸與甲板覆蓋部之間的間隙)並滴在樞軸帽的底板上的水(如,雨水)從設置於沿車輛縱向延伸至任何一側部的區域中的開口排出。這時,滴在突起部上的水流至低於突起部且位於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的區域,因為在與開口相對的側部處且位於電動機側部處的底板部的區域處包括從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處的區域向上突起的突起部。
[0019]因此,水在底板上從電動機側部流向與其相對的側部,並且沿從與電動機分隔的方向從開口沿排出,所述開口相對於樞軸沿車輛縱向與任何一側部分隔。因此,啟用了防止水到達電動機的穩定排出,並且能夠保護電動機。
[0020]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2,以這種方式打開開口,即,使得朝向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來說比朝向電動機側部更寬地打開。因此,在與電動機分隔的位置處能夠從開口排出更多水,並且能夠進一步抑制水到達電動機。
[0021]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3,在經由連杆通過電動機驅動兩個樞軸的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中,兩個樞軸帽的突起部分別布置於底板部的位於沿車輛橫向的內側處的區域中,其中,所述電動機布置於樞軸之間,所述兩個樞軸設置為在車輛橫向上分開。因此,在這兩者中,突起部布置在電動機側部處,藉此,這兩個樞軸帽兩者都具有朝向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排水的結構。因此,在用一個電動機驅動兩個弧刷臂的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中,能夠提供用於抑制水到達電動機處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
[0022]根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4,雖然通過具有凸緣部的樞軸帽增大了樞軸帽的強度,但通過設置於凸緣部中的凹槽能夠抑制樞軸帽的強度的增大。具體地,由於將凹槽設置為在豎直方向上延伸,所以應力容易地集中在凹槽上,並且能夠有效地減小樞軸帽的強度。
[0023]因此,例如,當車輛與行人發生碰撞時而行人騎坐在甲板覆蓋部時,能夠抑制對行人的撞擊,因為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部的強度減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4]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前部的外部形狀的立體圖。
[0025]圖2是示出前雨刮器裝置的驅動部的結構的俯視圖。
[0026]圖3是示出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部的結構的豎直截面圖。
[0027]圖4是示出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部的結構的豎直截面圖。
[0028]圖5是示出位於車輛左側處的樞軸帽的形狀的俯視圖。
[0029]圖6是示出位於車輛左側處的樞軸帽的形狀的前視圖。
[0030]圖7是示出位於車輛右側處的樞軸帽的形狀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在下文中,將基於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
[0032]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I的前部的外部形狀的立體圖。圖2是示出前雨刮器裝置的驅動部的結構的俯視圖。圖3和圖4是各自示出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部的結構的豎直截面圖。圖3示出了沿著車輛縱向在從樞軸的軸線偏移至電動機側部的位置處截取的截面,以及圖4示出了沿著車輛縱向在從樞軸的軸線偏移至與電動機相對的側部的位置截取的截面。
[0033]如圖1所示,甲板覆蓋部3設置在車輛I的擋風玻璃2的下端。甲板覆蓋部3是設置於擋風玻璃2與前機罩4之間的例如由樹脂形成的覆蓋件,並且形成為延伸達到車身的基本總寬度以便固定到車身。甲板覆蓋部3具有這樣的結構,其在前機罩4的後側處覆蓋發動機室的後側頂面,並且使得擋風玻璃2的前端部分裝配於設置在後端部分中的凹槽中,以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整個範圍支撐擋風玻璃2。
[0034]車輛I包括用於擋風玻璃2的兩個雨刮器10和10』。這兩個雨刮器10和10』分別由弧刷臂11和11』的遠端支撐,並且弧刷臂11和11』的基部被分別固定至樞軸12和12』,這兩個樞軸從甲板覆蓋部3向上突起並在車輛橫向上彼此具有間隔。
[0035]如圖2所示,向右延伸到車輛後側的託架13和13』分別被設置在左樞軸12和右樞軸12』的下部處,並且這兩個託架13和13』的遠端部分由布置在甲板覆蓋部3下方的聯接件14連接。此外,電動機15安裝在甲板覆蓋部3下方。電動機15被固定到在樞軸12和12』之間延伸的撐條16。撐條16連接可旋轉地支撐樞軸12和12』的軸承17和17』,並被固定到車身。電動機15的輸出軸和位於一側處的託架13的遠端部分由聯接件18連接以被配置為通過電動機15的轉動經由聯接件18而在橫向使得位於一側處的託架13擺動。通過一側處的託架13的橫向擺動,另一側處的託架13』也經由聯接件14同步地側向擺動。因此,兩個弧刷臂11和11』被配置為通過電動機15的輸出軸的轉動而橫向擺動。
[0036]如圖3和圖4所示,作為弧刷臂11和11』的基底端部分的弧刷臂頭19和19』插入於樞軸12和12』的上端部分中並通過螺母20被緊固而固定至該處。在頂視圖中弧刷臂頭19和19』形成為基本圓形,在豎直剖面中形成為H形狀。在弧刷臂頭19和19』的外圍部分中,上端部分19a從甲板覆蓋部3向上突起,並且下端部分19b從甲板覆蓋部3向下延伸,並從軸承17和17』的上端部分在外側向下延伸。
[0037]此外,樞軸帽30和30』被裝配在並固定至弧刷臂頭19和19』下方的軸承17和17』。在頂視圖中的扇形形狀中,底板部31的基本中央部分中,樞軸帽30和30』具有孔32,軸承17和17』插入於所述孔中,並且外圍部分向上突起以形成凸緣部33。
[0038]因此,雖然擔心沿擋風玻璃2等流動到甲板覆蓋部3上的水(諸如雨水)穿過弧刷臂頭19和19』與甲板覆蓋部3之間的間隙,並且從甲板覆蓋部3向下滲透,但樞軸帽30和30』接收雨水等以防止雨水等從其中落下。
[0039]圖5是示出車輛左側處的樞軸帽30』的形狀的俯視圖。圖6是從車輛前部看到的側視圖,其示出了車輛左側處的樞軸帽30』的形狀。圖7是示出車輛右側處的樞軸帽30的形狀的俯視圖。
[0040]本實施方式具有的特徵在於樞軸帽30和30』的形狀,以便控制從樞軸帽30和30』的排水。
[0041]在樞軸帽30和30』附接至車輛的狀態中,在其車輛前側打開的情況下,樞軸帽30和30』布置在扇形形狀中。應注意,車輛右側處的樞軸帽30和車輛左側處的樞軸帽30』形成為基本橫向對稱。
[0042]如圖5至圖7所示,在樞軸帽30和30』的凸緣部33中,未形成與車輛前側相對應的部分,即,在凸緣部33中,車輛前側處的區域打開,並且設置了開口 34。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設置為延伸至車輛的前側並布置為傾斜以使得車輛前側位於低於車輛後側的位置處。
[0043]因此,滴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沿底板部31移動到車輛前側,並在前端處從開口 34排出。具體地,電動機15側部處的凸緣部33延伸至車輛前側處的端部分,然而,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僅從電動機15側部延伸至車輛後方位置。此外,樞軸帽30和30』的前端處的開口 34也布置成朝向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來說比朝向電動機15側部更寬地打開。因此,當來自於樞軸帽30和30』的雨水等從車輛前側處的開口 34排出時,雨水等更多地排到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而不是排出到電動機15側部。
[0044]此外,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沿車輛橫向在車輛後側處的位置處和電動機15側部處的位置處向上突起,並設置有突起部35。因此,當雨水等流向車輛前側處的開口3時,滴到車輛後側的位置處且滴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容易地沿車輛橫向從電動機15側部流向低於電動機15側部的相對側部。因此,滴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更多地電動機15側部排到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
[0045]此外,將樞軸帽30和30』的位於車輛後側的底板部31的高度製成得在電動機15側比在與之相對的側部處的高度更高,藉此,使得甲板覆蓋部3與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之間的距離在電動機15側(圖3中的a)也變得比在與之相對的側部處(圖4中的b)的距離更小。因此,當大量的雨水等滴到樞軸帽30和30』上時,在電動機15側部處流動的雨水等的流量能夠比在與電動機15相對的側部處流動的雨水等的流量得到更多的限制。
[0046]此外,樞軸帽30和30』的凸緣部33向上延伸至儘可能接近甲板覆蓋部3的位置。因此,能夠使流得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幾乎不能流過凸緣部33且流出到車輛後側和電動機15側部。
[0047]從上可知,滴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沿避開電動機15的方向排出,並且能夠抑制雨水等到達電動機15。因此,沒必要在電動機15周圍提供雨擋板並且增強電動機15的防水性,因而能夠減小部件成本。
[0048]此外,樞軸帽30和30』的位於車輛後側處的底板部31的高度在電動機15側部處增大,藉此,弧刷臂頭19和19』與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之間的間隙(圖3中的c)也能夠減小,從而防止流到樞軸帽30和30』上的雨水等滲透到軸承部17和17』中,軸承部17和17』中得以受到保護,並且也可限制雨水等從樞軸帽30和30』向下洩漏。
[0049]此外,在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中,向上突起的突起部36被設置在孔32的車輛前側處,樞軸12插入於所述孔中。突起部36具有如下功能:當細長的木屑等與雨水等一起進入弧刷臂頭19與甲板覆蓋部3之間的間隙時,所述突起部接收木屑等以抑制木屑等向下流。應注意,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樞軸帽30設置有一個突起部36,而樞軸帽30』設置有兩個突起部36,但能夠適當地設置突起部36的數目及其尺寸。
[0050]應注意,樞軸帽30和30』優選地儘可能地向車輛前方延伸。通過像這樣延伸樞軸帽30和30』的車輛前側,雨水等的排出位置能夠與電動機15更遠地隔開。此外,將在雨水等滴在樞軸帽30和30』上之後直至雨水等排出的通道距離製成得較長,從而使得雨水等的流速和飛濺能夠減小。因此,即使例如在車輛行駛時施加振動等,也能夠進一步抑制雨水等到達電動機15。
[0051]此外,凹槽37能夠設置在每個樞軸帽30和30』的車輛後側的端部分中。凹槽37根據突起部35的端部分的位置布置成豎直地延伸。如上所述由於凸緣部33向上延伸,所以樞軸帽30和30』的整個強度增加,並且通過提供凹槽37,樞軸帽30和30』能容易地在凹槽37的位置處壞掉。因此,前雨刮器裝置的安裝部分中的強度能夠減小,並且在與行人發生前部碰撞的情況下,當行人騎坐在前機罩4上並且與甲板覆蓋部3碰撞時,抑制對行人的撞擊,並且能夠增強行人的安全性。
[0052]應注意,本申請的本發明不限於以上所描述的實施方式。例如,當樞軸帽30和30』的底板部31延伸至車輛後側時,並且當開口 34設置在凸緣部33的車輛後側的區域中時,突起部35能夠設置在樞軸12的車輛前側處和底板部31的電動機15側部的頂面上。
[0053]此外,雖然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本申請的發明應用於包括兩個弧刷臂11和11』的車輛,但本申請的發明也能夠類似地應用於具有一個或多個弧刷臂的車輛。
[0054]附圖標記說明
[0055]I 車輛
[0056]3甲板覆蓋部
[0057]11、11』 弧刷臂
[0058]12、12』 樞軸
[0059]15 電動機
[0060]30、30』 樞軸帽
[0061]31底板部
[0062]33凸緣部
[0063]34 開口
[0064]35突起部
[0065]37 凹槽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其中,樞軸插入穿過設置於甲板覆蓋部中的孔,弧刷臂的基底端部分支撐在所述樞軸的上部上,所述樞軸的下部通過電動機能往復地並轉動地被驅動,並且所述電動機布置於所述甲板覆蓋部的下方,在車輛橫向上與從所述樞軸分開,並且 所述支撐結構具有在所述甲板覆蓋部下方圍繞所述樞軸的外周的樞軸帽, 其中,所述樞軸帽包括:底板部,所述底板部布置於所述樞軸的所述外周中並沿車輛縱向延伸至任何一側;以及凸緣部,所述凸緣部從所述底板部的邊緣部分向上延伸以圍繞所述底板部的外圍邊緣, 在所述凸緣部的區域中,在所述底板部延伸的側部處,所述凸緣部的一部分被打開並且設置有開口,所述樞軸帽上的水從所述開口排出,並且 在所述底板部的區域中,在沿所述車輛縱向與延伸的所述側部相對的側部處以及在沿所述車輛橫向的電動機側部處,包括突起部,所述突起部從在所述車輛橫向上與所述電動機相對的側部處的區域中向上突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 其中,所述開口形成為以這種方式打開,所述方式即,在所述車輛橫向上與所述電動機相對的側部比所述電動機側部更寬地打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 其中,所述樞軸中的兩個樞軸設置成通過在所述車輛橫向上分開, 所述電動機布置於所述兩個樞軸之間,並且能夠經由連杆往復地並轉動地驅動所述兩個樞軸,並且 所述兩個樞軸帽的突起部被分別布置於所述底板部的沿所述車輛橫向上的內側處的區域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用於車輛的前雨刮器裝置的支撐結構, 其中,在所述樞軸帽的車輛後側處的所述凸緣部中設置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凹槽。
【文檔編號】B60S1/34GK104245444SQ201380022259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1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5日
【發明者】達也 赤司, 寬司 天野, 良太 保井, 荒木 健志, 曉 原, 友哲 西山, 貴信 鳥谷 申請人: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 三菱自動車工程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