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尚為話題的議論文
2023-06-30 00:17:13 1
品味時尚_第1篇
「我送你離開,千裡之外,你無聲黑白……」一首《千裡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倫這個演藝界的大眾寵兒又一次推向了時尚的最高潮。耳邊響起這熟悉的旋律,眼前總會閃過一張充滿活力的年輕臉龐。但是你知道嗎?還有一個與此形象大相逕庭卻又家喻戶曉的人物,也曾演繹過這首流行音樂——著名的中央電視臺播音員:羅京。
「觀眾朋友們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每天晚上七點整,那親切的面容總是準時出現在螢屏上,那熟悉的嗓音總是迴響在億萬觀眾的耳邊。他的莊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風格,牢牢地抓住了無數人們的心。
這個廣受人們愛戴的播音員,其實也有著不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綜藝節目《歡樂中國行》中,一貫嚴謹的羅京一展歌喉,大唱《千裡之外》。將這首時尚的歌曲演繹得酣暢淋漓。看著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儼然是一個追趕時尚浪潮的「時尚達人」。我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這還是那個嚴肅的播音員嗎?驚訝之餘,我才想到:原來他也和我們一樣,擁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時尚的熱情。
我們看到了一個嶄新的羅京、一個與往日螢屏上截然不同的羅京、一個同樣充滿活力的時尚的羅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許他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時間,各種各樣的批評潮水般湧來。是啊,他是國家形象的代表,華夏之音的傳達者。這份沉甸甸的責任,不允許他做出哪怕一絲的改變。於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又變回從前的那個莊重嚴肅的羅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從那天之後,他就徹底從電視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傳來:因為身患淋巴癌,羅京不得不離開《新聞聯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療。
10個月後,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播音事業的優秀播音員羅京與世長辭,永遠地離開了他所鍾愛的播音事業,離開了億萬喜愛他的廣大觀眾。
羅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嚴謹得幾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貝多芬的狂放、蕭邦的寫意、爵士樂的自由、拉丁音樂的奔放嗎?一曲《千裡之外》,給了我們最好的答案。
因為工作和公眾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犧牲。今天,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看著浩如煙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識到:羅京那般的沉穩、嚴謹、勇於犧牲和隱忍,其實一點也不遜於周董之流。希望這種精神,可以永遠成為激勵我們積極向上的新的時尚。
品味時尚_第2篇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仿佛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裡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裡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裡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後,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為我發現電視上竟放著我的最愛———林俊傑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裡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著帥氣的新髮型,想著: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著我。因為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為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_第3篇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裡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嘆: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裡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裡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裡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