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水裝置製造方法
2023-05-31 16:56:31
刮水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刮水裝置,尤其涉及帶有窗板(50)、布置在窗板(50)側面的A柱以及布置在窗板(50)下方的發動機蓋(70)的機動車(5),其中在窗板(50)和發動機蓋(70)之間設置了刮水裝置(10),它包括刮水驅動器(15)和至少一個止擋元件(80),刮水驅動器帶有聯接在其上的刮水臂(20),刮水驅動器(15)被構造成使得刮水臂(20)為覆蓋刮水臂(20)在窗板(50)上的刮水區域(45)而在窗板50下方區域內的第一反轉位置(55)和A柱(65)區域內的第二反轉位置(60)間移動,止擋元件(80)在發動機蓋(70)上固定並被構造成通過刮水臂(20)抵靠在止擋元件(80)上阻止A柱(65)的過刮。
【專利說明】刮水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機動車的窗板的刮水裝置,具有刮水驅動器和至少一個止擋元件,刮水驅動器帶有聯接在其上的刮水臂,其中該刮水驅動器被構造成使刮水臂為了覆蓋刮水臂在窗板上的刮水區域而在至少兩個反轉位置之間移動。
【背景技術】
[0002]已知用於機動車的窗板的刮水裝置,它們包括刮水驅動器和至少一個止擋元件,刮水驅動器帶有聯接在其上的刮水臂。刮水驅動器使刮水臂為了覆蓋刮水臂在窗板上的刮水區域而在至少兩個反轉位置之間移動。止擋元件通常被布置在刮水驅動器的殼體上並嵌入在容座中,利用該容座使得刮水臂被固定在刮水器軸上。容座抵靠在止擋元件上可以引起刮水驅動器的殼體的不密封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現有技術中在刮水驅動器的殼體上設置了複雜的密封機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任務在於,提供一種能提供可靠密封的並且構造簡單的刮水裝置。
[0004]該任務按照權利要求1的特徵得以解決。有利的實施方式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0005]依據本發明可以看出,刮水驅動器的更為簡單及可靠的密封可以如下實現,即刮水裝置包括刮水驅動器和至少一個止擋元件,刮水驅動器帶有聯接在其上的刮水臂。在此刮水驅動器被構造成使得刮水臂為了覆蓋刮水臂在窗板上的刮水區域而在至少兩個反轉位置之間移動。此外設置了車輛車身的車身元件,止擋元件被固定於其上。在此止擋元件被構造成通過刮水臂抵靠在止擋元件上來阻止至少一個反轉位置的過刮。通過這種方式,通過止擋元件可以可靠地避免預定的反轉位置的過刮。此外在抵靠時力被導入車身元件,因此避免了刮水驅動器的殼體的連接。因此結果是,刮水驅動器可以簡單地藉助於公知的密封機構來可靠地密封以防止水的侵入。
[0006]在這裡特別有利的是,車身元件被構造及設計為發動機蓋來將機動車的發動機艙在上方遮蓋。發動機蓋或者也被稱為發動機罩基於它的用於在碰撞情形中吸納較高的力的設計而具有特別穩定的構造。因此發動機蓋尤其能夠良好地適用於吸納當刮水臂抵靠在止擋元件上時的力。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止擋元件被布置在車身元件的朝向刮水驅動器的一側。通過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在一種布置方式中例如在發動機蓋上,止擋元件在行人碰撞在發動機蓋上時對其造成的可能危險的傷害。此外可以藉此進一步提供一種尤其是在視覺上引人注意的發動機蓋。
[0007]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止擋元件呈架梁形地構造在車身元件上。通過這種方式,止擋元件可以簡單地在衝壓彎曲過程中尤其在製造發動機罩的範疇中簡單地構造在車身元件上。
[0008]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止擋元件具有基本上呈梯形的基本形狀。這種設計尤其適用於將來自刮水臂的止擋力導入車身元件。
[0009]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止擋元件與車身元件一體地並且材料統一地構造。通過這種方式,止擋元件可以被特別簡單和穩固地固定在車身元件上。
[0010]當止擋元件被布置在車身元件的朝向機動車的窗板的側面部分的區域內時,是特別有利的。
[0011]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止擋元件具有第一止擋面,其中刮水臂包括朝向第一止擋面的第二止擋面,其中第一止擋面被這樣定向,從而當刮水臂的第二止擋面抵靠在止擋元件的第一止擋面上時,這兩個止擋面面形地相互貼靠。通過這種方式,在止擋面的區域內可靠地避免了止擋元件和/或刮水臂的變形。
[0012]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設置有另外的止擋元件,它被這樣固定在車身元件上,從而阻止刮水臂運動越過另外的反轉位置。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可靠地避免反轉位置的過刮,因此刮水臂可以既不超過機動車的A柱刮水,也不過於深度地向著發動機艙或者說發動機蓋的方向刮水。因此可靠避免了在A柱上或者說在發動機蓋上的損傷。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刮水驅動器被構成為直接驅動馬達。直接驅動馬達特別適用於驅動刮水器,因為它可以通過控制器而被特別簡單地操控且反轉位置可以被簡單且有針對性地操控,從而避免了在刮水臂抵靠在止擋元件上時馬達的短路或阻滯。此外對於直接驅動馬達而言,可以通過利用控制器對刮水驅動器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操控而以簡單的方式在刮水臂抵靠在止擋元件上之前實現制動過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下面藉助附圖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的說明。其中相同的構件以相同的附圖標記命名。其中:
[0014]圖1示出帶有刮水裝置的機動車的透視圖;
[0015]圖2示出圖1中所示的刮水裝置的剖面圖;
[0016]圖3示出圖1中所示的刮水裝置的透視圖;
[0017]圖4示出圖3中所示的刮水裝置的透視圖的截取部分;並且
[0018]圖5示出沿著圖4所示的截面和在那裡所示的刮水裝置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圖1示出帶有刮水裝置10的機動車5的透視圖。圖2示出沿著圖1所示的截面A-A的剖視圖。圖3示出圖1中所示的刮水裝置10的透視圖。圖4示出圖3中所示的刮水裝置10的透視圖的截取部分。圖5示出沿著圖4中通過在圖4中所示的刮水裝置10的截面B-B所示的的剖面圖。下面對圖1至圖5 —起進行說明。
[0020]刮水裝置10包括刮水驅動器15和布置在刮水驅動器15上並與刮水驅動器15聯接的刮水臂20。為了聯接,刮水臂20具有容座25,該容座布置在刮水臂20的第一端部上,且刮水驅動器15的刮水器軸30嵌接在該容座中,且刮水臂20與刮水器軸30抗扭相連。在刮水臂20的與容座25相對的端部上,刮水片35利用固定元件40固定在其上。刮水驅動器15被設計成使刮水臂20或者說刮水片35為了確定在窗板50上尤其在機動車的(擋風)窗板50上的刮水區域45而在布置在窗板50的下方部段56的區域內的第一反轉位置55和在本實施方式中布置在窗板50的側面區域內也就是在機動車的A柱65的區域內的第二反轉位置60之間移動,以便使窗板50免除汙物顆粒以及其他的液態的附著材料尤其溼氣。
[0021]當刮水驅動器15發生故障時,刮水臂20到和/或越過A柱65運動並因此刮水片從側面超出A柱65伸出的情況應當避免。這不僅可以引起刮水片35的損壞,還可以引起A柱65的損壞,例如損壞它的漆層或者導致站立在A柱65旁邊的人受傷。
[0022]為了避免A柱65通過刮水臂20而被過刮,在發動機蓋70上尤其在發動機蓋70下側(圖1中虛線所示)的折肋部71上布置了止擋元件80。亦以發動機罩而廣為人知的發動機蓋70在上側覆蓋例如驅動裝置優選帶有輔助機組的內燃機和/或車輛的電子驅動器或行李雜物箱。其中發動機蓋70在圖1中被布置在窗板50的下方,其中在發動機蓋70和窗板50之間布置有刮水裝置10。止擋裝置80被布置在下方或者說在發動機蓋70的朝向刮水臂20的側面上或者說在發動機蓋70的在側面部分81中的折肋部71上,因此止擋元件80不是被布置在可見範圍內並從而在與行人的事故中不會使其遭受額外的損傷。
[0023]止擋元件80具有梯形的結構。其中止擋元件80包括帶有第一止擋面90的止擋架梁86,該第一止擋面通過止擋架梁86的朝向刮水臂20的表面構造。在止擋架梁86的各端的側面分別在止擋架梁86上固定有支臂95、100。其中支臂95、100和止擋架梁86基本上由扁平構成的架梁實施,所述架梁垂直地布置在發動機蓋70上。其中支臂95、100不僅和發動機蓋70而且和止擋架梁86相連。第一支臂95被布置在止擋架梁86的朝向刮水臂20的容座25的側面上,而第二支臂100則被布置在止擋架梁86的背向容座25的側面上。其中第一支臂95相對於止擋架梁86形成角度α。第二支臂100與止擋架梁86 —起形成第二角度β。其中不僅第一支臂95而且第二支臂100相對於第二止擋元件85的止擋架梁86成鈍角α、β地布置。
[0024]作為替代支臂95、100的成鈍角α、β的布置,也可以設想與止擋架梁86成直角或者銳角的布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還可以特別好地對通過第一止擋面90帶入到止擋元件80中的止擋力給予支持。也可以設想的是,第一支臂95被布置為成銳角α且第二支臂100被布置為成直/鈍角β。反過來由直/鈍角α和銳角β所構成的組合也是可設想的。
[0025]其中支臂95、100在它們的布置方式中和它們的長度上這樣相對於止擋架梁86定向,從而止擋力從止擋架梁86以在力學技術上有利的方式導入發動機蓋70中,因此在該實施方式中,第一支臂95被構成為比第二支臂100短。可選地也可以設想帶有一致長度的設計方案或者說第二支臂100比第一支臂95短。
[0026]帶有隸屬於發動機蓋70的折肋部71的止擋元件80 —體地並且材料統一地由合成材料構成。其中折肋部71被構成為對發動機蓋70予以加固和支撐,其中折肋部71被布置在發動機蓋70的朝向內燃機的側面上。就此而言當止擋元件80和發動機蓋70的折肋部71在注塑過程中製成時是特別有利的。
[0027]作為替代可以設想的是,止擋元件80在發動機蓋70的旨在期間例如藉助於衝壓彎曲過呈由金屬成型並藉助於鉚接或者粘接與發動機蓋70尤其發動機蓋70的折肋部71相連。
[0028]此外,支臂95、100與止擋架梁86成直角或者鈍角α、β的布置方式提供了這樣的優點,即在發動機蓋70的旨在過程中,止擋元件80、85不僅可以在衝壓彎曲過程中而且可以在注塑時成型。此外,支臂95、100與止擋架梁86成鈍角α、β的布置方式也能夠特別好地用於對通過第一止擋面90帶入到止擋元件80、85中的止擋力給予特別好的支持。[0029]當第二支臂100和第一止擋面90之間的角β比由第一支臂95和止擋架梁86圍成的角α大時,是特別有利的。其中,支臂95、100在它們的布置方式和它們的長度上這樣相對於止擋架梁86定向,從而使來自止擋架梁86的止擋力在力學技術上有利地導入到發動機蓋70中。
[0030]在刮水臂20抵靠在止擋元件80上的止擋過程中,為了阻止對機動車的A柱65的過刮,刮水臂20的第二止擋面105朝向止擋元件80的第一止擋面90。在圖1和圖2中刮水臂20的第二止擋面105是刮水臂20的左側的側面。當刮水驅動器15失效時,刮水臂20對第二反轉位置60過刮並且接下來刮水臂20利用刮水片35在A柱65上刮水。對於在A柱65上的刮水而言,刮水臂20的第二止擋面105抵靠在止擋元件80的第一止擋面90上,因此阻止了刮水臂20的逆時針方向的進一步向左側的運動並從而阻止了對A柱65的進一步的過刮。
[0031]此外,為了避免止擋元件80的第一止擋面90或者說刮水臂20的第二止擋面105的不期望的變形,止擋面90、105在實施方式中平坦地構成,因此當刮水臂20抵靠在止擋元件80上時第二止擋面105面形地貼靠在第一止擋面90上。作為平坦的構成方式的替代方案還可以設想的是,第二止擋面105與第一止擋面90被這樣彎曲構造,從而第一止擋面90的輪廓遵循第二止擋面105的外輪廓。通過這種方式,在刮水臂20抵靠在止擋元件80上時,也在第二止擋面105和第一止擋面90之間提供了面形的接觸。
[0032]作為替代也可以設想的是,止擋元件80的第一止擋面90被構造成在刮水臂20碰撞時發生彈性變形,以便通過彈性壓縮來降低刮水臂20的動能。對於這樣的設計方案而言有利的是,止擋元件80被這樣布置在發動機蓋70上,從而通過刮水臂20在對第二反轉位置過刮以後且在對A柱65過刮以前發生止擋元件80的首次接觸並從而發生彈性變形。其中,止擋元件80被如此設計,從而使得對A柱65的過刮這樣被阻止,以致於刮水臂20或者說刮水片35不會側向地突出超過A柱。
[0033]基於止擋元件80在發動機蓋70上的布置方式,可以放棄在刮水驅動器15的殼體115上的設置止擋以及在刮水臂20的容座25內的相應的止擋面。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車輛車身120和刮水驅動器15之間藉助於傳統的構成簡單的密封元件125實現密封。其中密封元件125被構成為帶有密封唇口 126的套管,它貼靠在刮水器軸30上。此外密封元件125固定在車身上,因此避免了在車輛車身120上的密封元件125的扭轉。當然也可以設想密封元件125的其他構成方式。密封元件125致力於可靠地避免水進入到車輛車身的內部空間裡。此外,密封元件125更加簡單且成本有利地構成並相對於當止擋元件被布置在刮水臂20的容座25的區域內時要裝入的密封元件而言更加可靠地密封。
[0034]在圖1至圖5所描述的止擋元件的實施方式中,它們與發動機蓋70材料統一併且一體地相連。其中作為替代可以設想的是,止擋元件80、85在獨立的衝壓彎曲過程中成型並藉助於與發動機蓋70的粘連和/或焊連這樣布置在發動機蓋70上,從而避免第一和/或第二反轉位置55、60的過刮。
[0035]此外,在實施方式中設置了僅僅一個止擋元件80以用於避免A柱65的過刮。作為替代也可設想的是,除了上述的止擋元件80在發動機蓋70上設置另外的止擋元件140,其中所述另外的止擋元件140被設計用於防止第一反轉位置55的過刮。在這裡特別有利的是,對於第一反轉位置55的過刮而言也可以避免在發動機蓋70上的損傷。[0036]作為止擋元件80、85的梯形展示的設計方案的替代,當然也可以設想其他形狀。因此還可以完全設想的是,止擋元件80、85被構成為柱筒形、橢圓形的或者多邊體形。不過其中重要的是,止擋元件80、140固定在發動機蓋70上。
[0037]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止擋元件80、85以替代方式布置在發動機蓋70的折肋部上或者直接布置在發動機蓋70的鉸鏈130上,以便避免A柱65的過刮。
【權利要求】
1.帶有窗板(50)、布置在所述窗板(50)側面的A柱以及布置在所述窗板(50)的下方的發動機蓋(70)的機動車(5),其中在所述窗板(50)和所述發動機蓋(70)之間設置了刮水裝置(10),所述刮水裝置包括刮水驅動器(15)以及至少一個止擋元件(80),所述刮水驅動器具有聯接在其上的刮水臂(20),其中所述刮水驅動器(15)被構造成使得所述刮水臂(20)為了覆蓋所述刮水臂(20)在所述窗板(50)上的刮水區域(45)而能夠在所述窗板(50)下方的區域內的第一反轉位置(55)和在A柱(65)的區域內的第二反轉位置(60)之間移動,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在所述發動機蓋(70)上固定並且被構造成通過所述刮水臂(20)抵靠在所述止擋元件(80)上來阻止所述A柱(65)的過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刮水驅動器(15)包括刮水器軸(30),其中所述上擋元件(80)在所述發動機蓋(70)的朝向所述刮水驅動器(15)的側面上平行地沿著所述刮水器軸(30)的方向設置和定向。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呈架梁形地構造在所述發動機蓋(70)上。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包括止擋架梁(86)和至少一個支臂(95,100),所述支臂在所述止擋架梁(86)上與所述止擋架梁(86)成鈍角地布置並與所述止擋架梁(86)相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架梁(86)和/或所述支臂(95,100)在所述發動機蓋(70)上被布置為在所述止擋元件(80)的區域內垂直於所述發動機蓋(70)的表面(87)。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與所述發動機蓋(70) —體地並且材料統一地構造。
7.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被布置在朝向所述機動車的所述窗板(50)的所述發動機蓋(70)的側面部分(81)的區域內。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止擋元件(80)具有第一止擋面(90),其中,所述刮水臂(20)具有朝向所述第一止擋面(90)的第二止擋面(105),其中所述第一止擋面(90)如此定向,從而當所述第二止擋面(105)抵靠在所述第一止擋面(90)上時,這兩個止擋面(90,105)面形地相互貼靠。
9.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設置了另外的止擋元件(80),該止擋元件被如 此固定在所述發動機蓋(70)上,從而阻止了所述刮水臂(20)運動超過另一個反轉位置(55)。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5),其特徵在於,所述刮水驅動器(15)被構造為直接驅動馬達。
【文檔編號】B60S1/18GK103661278SQ201310469477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7日
【發明者】L·舍勒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