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電動汽車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22 04:33:41
本發明涉及電動汽車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用於電動汽車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世界能源緊缺及環保的要求,以汽油、柴油為能源的汽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及衝擊,環保節能的電動汽車成為汽車行業的一種重要的分支,電動汽車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屬於零排放汽車。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尤其是插電式電動汽車等待充電時間過長,影響車輛用戶使用,而現有的換電式電動轎車,雖然無需長時間停車等待補充電能,但現有的電池倉和電池箱普遍採用緊貼並平鋪在車體底盤上的安裝方式,電池倉和電池箱的面積過大,容易受到地面凸起物的碰撞,導致電池箱的安全事故;而且,由於電池箱面積過大,在為車輛更換電池箱、把電池箱運送到充電架和放置在充電架上充電的過程中,都極為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電動汽車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具有固定在汽車底盤支撐梁上的殼體,殼體具有左右兩部分沿著所述支撐梁滑動組合在一起並構造成大致回形結構,其中第一部分可滑動, 第二部分固定;
所述殼體的第一部分的側壁上還設置有一開口,對準到電池組安裝到殼體內後的放電接口位置;
該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具有一位於殼體的第一部分的外部的電機驅動組件,包括電機以及連接到電機輸出軸的推桿,所述推桿還固定到所述第一部分的外部並位於開口的位置;
其中,所述推桿為中空推桿,其內部還包含有一具有取電接口的電纜,該取電接口被設置成與推桿同步運動,並且在所述推桿推動殼體第一部分朝向第二部分運動時具有連接到所述放電接口的趨勢,並且在殼體第一部分遠離第二部分運動時具有從所述放電接口脫離的趨勢。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殼體的第一部分的底面內壁上設置有一限位開關用於限制電池組安裝到殼體內的位置。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包括一電池位置指示燈,安裝在殼體的底部,被設置成在電池組到達預定位置時點亮。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包括一報警指示裝置,安裝在殼體的底部,被設置成在電池組安裝到殼體內超出預定位置時的報警。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報警指示裝置為警示燈,具有第一指示燈和第二指示燈,被設置成超出預定位置時點亮第一指示燈,並且在未達到預定位置時點亮第二指示燈。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殼體的第一部分沿著汽車底盤支撐梁上 設置的直線軌道內滑動。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殼體均為鋼材質。推桿也優選為鋼材質。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電機為直線電機。
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電機驅動組件還具有至少一個導向裝置,所述的推桿穿過所述導向裝置並由其進行直線運動導向。
由以上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發明提出的電動汽車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更換電池方便,通過電機驅動殼體的第一部分運動脫開即可,同時在脫開的同時也將電連接同時斷開,確保了安全和換電過程,同時在安裝電池到電池倉時,增設了限位指示裝置,安裝到電池倉的底部,由操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可以第一時間直觀的看到安裝是否到位或者超過位置,及時調整。
應當理解,前述構思以及在下面更加詳細地描述的額外構思的所有組合只要在這樣的構思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都可以被視為本公開的發明主題的一部分。另外,所要求保護的主題的所有組合都被視為本公開的發明主題的一部分。
結合附圖從下面的描述中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本發明教導的前述和其他方面、實施例和特徵。本發明的其他附加方面例如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特徵和/或有益效果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顯見,或通過根據本發明教導的具體實施方式的實踐中得知。
附圖說明
附圖不意在按比例繪製。在附圖中,在各個圖中示出的每個相同或近似相同的組成部分可以用相同的標號表示。為了清晰起見,在每 個圖中,並非每個組成部分均被標記。現在,將通過例子並參考附圖來描述本發明的各個方面的實施例,其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根據本發明某些實施例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的殼體第一部分移動後的結構示意圖(其中未標示指示燈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了解本發明的技術內容,特舉具體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說明如下。
在本公開中參照附圖來描述本發明的各方面,附圖中示出了許多說明的實施例。本公開的實施例不必定意在包括本發明的所有方面。應當理解,上面介紹的多種構思和實施例,以及下面更加詳細地描述的那些構思和實施方式可以以很多方式中任意一種來實施,這是因為本發明所公開的構思和實施例並不限於任何實施方式。另外,本發明公開的一些方面可以單獨使用,或者與本發明公開的其他方面的任何適當組合來使用。
結合圖1、圖2所示,一種用於電動汽車的換電式電池倉裝置,具有固定在汽車底盤支撐梁10上的殼體20,殼體具有左右兩部分(21、22)沿著所述支撐梁10滑動組合在一起並構造成大致回形結構,其中第一部分21可滑動,第二部分20固定。
殼體20的第一部分21的底面內壁上設置有一限位開關用於限制電池組100安裝到殼體內的位置。電池組100具有一放電接口110。
殼體的第一部分21的側壁上還設置有一開口,對準到電池組100安裝到殼體內後的放電接口110的位置。
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具有一位於殼體的第一部分21的外部的電機驅動組件(30、40),包括電機30以及連接到電機輸出軸的推桿40,所述推桿40還固定到所述第一部分的外部並位於開口的位置。
尤其規定,推桿40為中空推桿,其內部還包含有一具有取電接口51的電纜50,該取電接口51被設置成與推桿40同步運動,並且在推桿40推動殼體第一部分21朝向第二部分22運動時具有連接到所述放電接口110的趨勢,並且在殼體第一部分21遠離第二部分22運動時具有從所述放電接口110脫離的趨勢。
結合圖1,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包括一報警指示裝置,安裝在殼體的底部,被設置成在電池組安裝到殼體內超出預定位置時的報警。
在一些優選的例子中,前述報警指示裝置為警示燈,具有第一指示燈和第二指示燈,被設置成超出預定位置時點亮第一指示燈,並且在未達到預定位置時點亮第二指示燈。
換電式電池倉裝置還包括一電池位置指示燈,安裝在殼體的底部,被設置成在電池組到達預定位置時點亮。
尤其優選的是,前述的報警指示裝置與電池位置指示燈集成設置,例如構造成安裝在殼體底部尤其是第一部分21的底部的集合指示燈組120。
為保持第一部分相對雲的導向,殼體的第一部分21沿著汽車底盤支撐梁10上設置的直線軌道內滑動。
殼體20優選均為鋼材質。推桿40也優選為鋼材質。
為了減小整個電池倉裝置在車身上的佔用空間,儘可能減少傳遞機構和零件組合,我們將前述的電機30設置為直線電機。
為確保電接頭和殼體推動與脫離的導向,電機驅動組件還具有至少一個導向裝置,所述的推桿穿過所述導向裝置並由其進行直線運動導向。
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