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自述作文700字
2023-06-22 04:17:03 2
篇一:書的自白
何為書?書,小至用文字裝訂出來的書;大到人生之書、社會之書。
古人曰:讀讀讀,書中自有黃金屋;讀讀讀,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代表著知識和文化,而不是單純為文字。「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書讀百遍,其義自見」等等,這就是書的價值。
可書在當今社會的家庭中,竟然成了主人身份的象徵。人人家中有書櫥,但這多半是門面,書在家中擺了多少年,卻依然嶄新如故。或許有的書也會偶爾得到主人的寵幸,但過會又會束之高閣。
相信大家都已學過魯迅寫的《孔乙己》。從他知道茴香豆中的「茴」字有四種寫法來看,書他肯定讀了不少。但書卻沒有改變其的命運。不僅連舉人都沒考中,而且成了書的奴隸。話一出口,無非就是「多乎」、「子曰」,甚至「偷」不算「竊」。如此的「書痴」當然不可取。
書,不在於讀多,而在於讀精。能夠把書中的內容倒背如流,當然了不起,但沒法正確地把這些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此書就等於白讀。《廉頗藺相如列傳》所記敘的趙括紙上談兵的事實就很說明問題。趙括從小熟讀兵法,談起用兵之法來滔滔不絕。後來派他親率將士抵抗秦軍時卻在長平吃了敗仗。他本人死於亂箭,其所率數十萬趙兵也盡淪為俘虜並未秦軍活埋。究其原因在於作為主將的趙括只死記住書上寫的一般兵法知識,沒有一點實戰經驗,而且狂妄自大。書是讀多了,卻落了個如此的下場。有句名言「紙上得來終覺淺,要知此事須躬行」。書要讀,但也得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光用別人的理論來證明自己的思想是靠不住的。
說到書,我想大家看書的時候都會時不時地冒出這樣的一個念頭:如此通俗易懂的道理誰都會,要我寫也可以著一本。可實際呢?「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當自己像模像樣地鋪開紙,拿起筆時,卻發現腦子裡一片空白,如『茶壺裡煮餃子——倒不出來』。所以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也許就是這般景象。
書,其實不在於它的內容如何,而在於你是如何讀它。所以莫盜他人言,來明自己理。萬不可陷入其中無力自拔啊!如此才能盡現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我是書,書就是我。這是書的自白,同樣也是我的自白。
篇二:書的自述
我是一本書,剛從工廠裡出來的新書,我有著雪白的肌膚,外面穿著印著精美圖案的大衣,裡面的每個字還散發著香氣呢?可是那些頑皮的小朋友是怎麼對待我的呢?下面請聽我的自述。
下雨天,小主人帶我出去玩,玩了半天,下起了大雨,小主人沒帶傘,就把我當成雨傘,天上的雨就像炸彈一樣直朝我轟來,終於熬到小主人的家了,我高燒四十一度,媽媽急忙帶我到「書之醫院」,又是打針又是吃藥,還打了幾瓶點滴呢,又做了一次整容手術才恢復原樣。家裡都快傾家蕩產了,才把我送到小主人的家。
夏天的中午,空氣都快燃燒起來了,小主人一邊吃著雪糕,一邊把我當扇子,因為天氣很熱,小主人就扇得非常快,搞得我頭昏腦脹,等等!我還沒說完呢!還有腰酸背痛腿抽筋。媽媽給我吃了一個多月的巨能鈣,病情才有好轉。
星期天的早晨,小主人的爸爸和他去延平湖邊釣魚。延平湖邊,柳樹輕輕搖著枝條,湖水清清的、綠綠的,就像一面大鏡子。開始釣魚了,小主人看泥土很髒,就把我往他屁股底下一塞,我就成了小主人的坐墊。小主人的爸爸用了三個小時,釣了許多魚,可是小主人才釣了三條魚。小主人自己是很開心了,卻讓我聞了三個小時的臭屁。我渾身臭了三天三夜,把房間都燻臭了。媽媽才意識到我身上有臭氣,就給我買了冰淇淋和香水,天天給我吃冰淇淋,香水一罐一罐的噴,這些都快成為日常生活了,才把我釣魚那天的臭氣消掉。
我的小主人是個調皮大王,上課的時候懶得像條蟲,下課的時候玩得像條龍!他下課的時候,在走廊旁邊追追打打,砍砍殺殺,勢不可擋。在攻擊的時候,小主人就把我這個「大刀」來砍「敵人」。小主人發現威力不夠大,又把「大刀」換成「手雷」扔出去。小主人發現威力還是不夠大,只好無奈地把「手雷」換成「盾牌」轉為防守,這下我才叫真正的慘,被打的鼻青臉腫。叮鈴鈴,上課鈴終於響了,在上課的時候,我還在我的「書包家」裡面想:下節課間,我還要被小主人折磨成什麼樣呢?
有一天,我差點被小主人活活氣死。那一天,小主人和他的一個好朋友去九峰橋玩,看到水面波光粼粼的樣子,小主人就對他的好朋友說:「我們來玩折飛機比賽吧。」話音剛落,那個好朋友就爽快地答應了。這下慘了,小主人和那個好朋友一起來撕我。我被撕了半個「身子」。他們兩個人折了半天,還沒折完,就把剩下的紙扔掉了。我那天好生氣,要不是經過「書之醫院」地緊急搶救,我早就沒有這條可憐的小命了。
小朋友們,聽了我的自述,你們會怎樣對待書呢?
篇三:書的自述
靜謐的夜晚,月光輕柔地籠罩著大地,人們早已進入了甜蜜的夢鄉。而醒著的,除了明月、切切私語的昆蟲們外,還有我,一本已經度過16個春秋的書。
16歲,對於一個人來說是生命中珍貴的一頁,而對於我來說,卻有些老朽了。往昔潔白的書頁已經微微泛黃,即使經過了仔細擦拭也有有一種長年累月積攢下的浮塵之感。這是對於我寂寞的證明——已經不知道有多久沒人來翻閱我的書頁了。
每一本書都顯示出不同的年齡,這跟它經過的歲月無關,但和翻閱它的人密切相關。餘秋雨曾說過:書被讀過後,大多拿在手上就變得軟綿綿、熟沓沓,像被被抽去了筋骨一般,就像是老了一樣。(問我為什麼知道餘秋雨?我可是本有文化的書!)餘秋雨的話我雖然不否認,但也不承認,對書不愛惜的人的確令「書」討厭,但在讀書的時候,真正愛書的人才可以與從書中得到知識,我們也因此變得年輕起來。
16年前,我被虔誠地捧到手中閱讀著,但時光過去,那個翻閱的人逐漸有了自己的事業、丈夫和女兒,在越來越繁忙的生活中,我逐漸被遺忘了。我只好安靜的待在書架上,感受自身所承載的重量,那是真正能夠被一代又一代地傳下去的文化的重量。
很慶幸的是,在16年後,我的書頁又感受到了那指尖上所帶著的溫度,女孩帶著一點點好奇翻閱著我,眉間有我熟悉又陌生的神情。16年前和16年後的臉龐重疊起來,時間的界線變得模糊而遙遠了。
女孩搖拽著米白色的筆桿,在上一個閱讀者——她的母親所寫上的題跋下一字一畫地勾勒出自己的名字。時光在瞬間交匯,又在電光火石間分離。
在兩種筆跡之間,出現了一道無法抹去的歲月的痕跡,但我並不為此傷懷,只覺得與女孩目光交接之間,我的心逐漸年輕起來。
等待,被賦予了一種全新的意義。
下一個閱讀者,會到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