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束縛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6-25 01:31:21 2
專利名稱:軟束縛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軟束縛系統。更具體地,但不排他地,涉及一種能夠使執法者和其它有責任的人員束縛妨害治安或有犯罪行為的搗亂分子或惡棍的軟束縛系統。
背景技術:
在一個例子中,它可用於飛行器上。最近用術語「空中瘋子」來形容在飛機飛行過程中由於某種原因變得有破壞性或暴力的飛機乘客。這時,他們可能打撓同機人,甚至更加有破壞性或威脅到飛行。這已經引起了航空公司的極大關注。實際上,在有些情況下飛機被轉向來卸下惡棍。
在很多其它情況下,當然可以由警察、監獄警官、護士或其它就職於執法部門的人員等,在人們可能與失去控制或可能對自己或周圍人從事暴力的人面對面的情況下,如在精神病院中等,來使用該軟束縛系統來從身體上束縛惡棍或其它搗亂分子。
這些天的一個不斷嚴重的問題是,最直接與惡棍打交道的人員是女性或不如必須被束縛的人強壯的人。
目前,已經知道可用一套手銬,但這些不容易使用,且在用手銬之前需要一定的力來將惡棍的手靠在一起。
還可以從我們懸而未決的UK專利申請No.9927364中得知,提供一個束縛系統,該系統包括一適於鬆弛地置於惡棍的頭上並環繞軀幹的筒狀部件。但該束縛系統隨後需要通過一掛鎖固定到位,首先使筒狀部件的頸部開口變窄,其次將筒狀部件的底端鎖在惡棍的腿之間。通過使用這種裝置,惡棍不會再有危害,因為手和由其攜帶的任何武器將被封閉在該筒狀部件中。
但該部件不總是容易使用,特別是如果惡棍不願意被使用的情況下。找到並加上該掛鎖可能需要寶貴的時間。另外,束縛系統的形狀有時使將該系統應用在惡棍的頭部和肩部很困難或者很不方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系統,該系統可克服上述缺陷,對惡棍施加第一程度的束縛,如使他難於但不是不能作出反抗。另外,可在其後馬上或很快施加第二程度的束縛,將惡棍束縛而防止其對自己或周圍人有進一步傷害。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於束縛一惡棍的裝置,上述裝置包括一基本為筒狀的本體,該本體適於包住惡棍軀幹,並具有一使用中的上部開口,該開口適於經過頭部而環繞惡棍的頸部、及一使用中的下部開口,上述本體設有一束縛條帶系統,該束縛條帶系統包括一對分別適於基本環繞該筒狀本體的一半的條帶、及設置在筒狀本體兩基本徑向相對位置的用於每個上述條帶每一端的鎖緊裝置。
優選地,上述條帶穿過鎖緊裝置而可在任一自由端用手抓持,因而用手拉動條帶的任一自由端將使環繞部分本體的條帶被可鎖緊地拉緊。
有利地,該束縛條帶系統包括兩對條帶,使用中一個位於另一個上部。
在這種情況下,上部一對條帶在使用中適於環繞惡棍的肘部區域,下部一對條帶在使用中適於環繞惡棍的膝蓋區域。
該本體優選地具有一從使用中相對較窄的上端延伸到使用中較寬的下端的基本為平截錐形的形狀。
該基本為平截錐形的形狀可描述為鐘形,在這種情況下,一寬的最底端適於更容易地包住惡棍的頭部和肩部。
在裝置本體被向下拉過軀幹時,鐘形本體向著上端變窄也適於束縛惡棍的肩部和/或上臂。
本體的材料最好是多孔針織材料。
鎖緊裝置可包括位於每個條帶的每一端的一對D形環。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於束縛惡棍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提供一上述裝置,在上述惡棍的大致頭部上方展開上述裝置,將該裝置向下拉,經過惡棍的頭部和軀幹,直到位於筒狀本體上端的開口經過惡棍的頭部,用手拉動每個條帶裝置的一自由端,將其環繞該裝置的本體可鎖定地拉緊,從而在至少一個位置束縛惡棍。
在有兩個條帶系統的情況下,最好在拉緊使用中的下部條帶系統之前拉緊使用中的上部條帶系統。
現在參照附圖通過例子對本發明一實施例進行更詳細的描述。
圖1是體現本發明的裝置的前視圖;圖2是圖1中所示裝置的後視圖;
圖3是用於所述裝置的鎖緊裝置處於能夠解鎖的鬆弛狀態下的局部視圖;圖4是當條帶被鎖緊時鎖緊裝置的局部視圖;及圖5示出一指控的惡棍被該裝置適當束縛。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參照附圖,特別是參照圖1和圖2,示出一束縛裝置,該裝置包括一由有孔針織材料製成的基本為鐘形的本體1,尺寸大致確定為環繞具有至少平均尺寸的惡棍的軀幹。裝置可在一尺寸範圍內製造,以解決該問題。本體1由在側接縫6a和6b處接合的兩片材料製成。使用中,在其頂端是一由大致不可延伸的接縫3限定的開口2,該開口2尺寸確定為可套在惡棍的頭部上並環繞其頸部。使用中,本體1的底端具有大得多的周長,從而以下面將描述的方式更容易地包住惡棍的頭部和頸部。底部開口5被一由基本不可延伸材料製成的接縫4環繞,並設有兩對把手7a和7b。這些把手7a和7b分別延伸到側部接縫6a和6b,並通過縫合等沿其長度固定到本體、底部和側部接縫上。這防止了當向把手施加力時多孔材料撕裂。
為了完成對惡棍第一階段的束縛,應由被授權的執行者,如警官、監獄看守、航空公司職員、護士等來使用該裝置。它可以摺疊到一個系帶口袋中,一接到通知就能夠展開。優選地,把手7a和7b從口袋中伸出,或者可以由兩個執行者很容易得到而使用。把手可以採用顏色編碼或者以其它方式可識別,以使一個執行者手提一對把手7a,另一執行者手提另一對把手7b。兩執行者然後將鐘形口底端開口5放置在惡棍的頭上,將裝置1快速拉下,使其首先包住惡棍的頭部,然後包住軀幹,把手7a和7b大致位於惡棍的小腿區域。
上部開口2此時將環繞惡棍頸部。裝置1的鐘形上部在被向下拉時將束縛惡棍的肩部和上臂,使惡棍進攻性地展開其雙臂更困難,但還不是不可能。
此時很重要的是儘快進行束縛的第二階段。為此,提供了條帶系統使用中,將上部條帶8a和8b定位成在剛剛高於肘部的區域環繞惡棍,及使用中,將下部條帶18a和18b定位成在剛剛高於膝蓋的區域環繞惡棍。
上部條帶系統包括兩個條帶8a和8b,每個條帶從本體1的大致前部中間到大致後面中間環繞本體1的相應側。條帶8a和8b穿過分別固定到加強補片11上的環10,加強補片11自身連接到本體1的材料上。如圖所示,每個條帶8a和8b至少有兩個環10(一個位於前部,一個位於後部),儘管如果需要可設置多個。
在本體1的前後面中央設有一加強補片12,成對的鎖緊D形環14a和15a、14b和15b安裝在該加強補片12上。如圖3和圖4中所示,每個條帶8的每一端穿過上部D形環14,然後穿過並環繞一底部D形環15,穿回上部D形環14並終止於拉手9a或9b。每個拉手9的端部被摺疊到自身上並在16a和16b處縫合。
圖3示出在鬆弛狀態下的這種機構,其中可通過將條帶8穿過上部D形環14到達加強補片12的中心而鬆弛一條帶。
圖4示出當向外拉動拉手9a和9b而拉緊條帶8a和8b時的該機構。D形環15被翻轉過來而使條帶8陷於D形環15和D形環14之間,從而將條帶鎖緊。還可以通過拉動拉手9a而進一步拉緊,但如果不將D形環15移回到圖3中所示位置就不能鬆弛。為此,每個D形環15可以有選擇地設置一個繩帶或拉繩,以利於鬆弛過程。
如可以看到的,有兩對拉手9a、9b-一對在本體1的前部,一對在後部。拉動任一拉手都將使相應條帶8緊繞惡棍的相應側部。該條帶的另一端將由該D形環鎖定在本體1的另一側。
每個執行者可用任一隻手在惡棍各側前後部的任一位置拉動拉手。理想地,兩執行者在本體1的同一側拉動拉手,因為這使惡棍的行動更受控制。但當需要緊急行動時,可能需要一個執行者拉動其後拉手,另一執行者拉動其前拉手。實際上,一個執行者能夠拉動相互遠離的一對中的兩個拉手9a和9b。
下部條帶系統包括兩個條帶18a和18b,每一個從前部中央到後部中央開始環繞本體的各側部。條帶穿過縫到加強補片21上的環20,並再次穿過全部縫到或安裝到加強補片22上的成對的D形環24a和25a、24b和25b。條帶18a和18b的鬆弛端分別形成拉手19a和19b。同樣,如果每個執行者拉動拉手19a或19b中的一個,條帶將被拉緊並鎖住,從而束縛惡棍的膝蓋,並最終使其不能製造麻煩。圖5中示出這種情形。
如已經描述的,該系統特別適於由不如惡棍強壯的執行者使用,因為他們能夠向下拉,來抑制個人向上的反抗。在這種較量中,向下的力往往會勝利。
使用本發明的裝置基本上是安全的,因為避免了與醫療問題如位置窒息相聯繫的束縛技術,且是由可呼吸的多孔材料製成的。且它重量較輕,因而惡棍不會遭受過熱或者被迫承擔很重的負荷。因此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它保持在位置上,直到可將惡棍移交給警方,或者用更永久的束縛形式處理,如果那樣是適當的話。
體現本發明的裝置很容易使用,不涉及集中培訓。它可從一裝載容器中快速地取出使用,該容器可由執行者個人搬運,或者定位在麻煩可以預期的任意空間內的方便地點。
該裝置可用於飛機上、警察局拘留室中、監獄中、醫院中以及拘捕情況下,實際上可用於惡棍會犯法或引起民事糾紛的任何地點。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束縛惡棍的裝置,上述裝置包括一基本為筒狀的本體,該本體適於包住惡棍軀幹,並具有一使用中的上部開口,該開口適於經過頭部而環繞惡棍的頸部,及一使用中的下部開口,其特徵在於,上述本體設有一束縛條帶系統,該系統包括至少一對分別適於基本環繞該筒狀本體的一半的條帶、及設置在筒狀本體兩基本徑向相對位置上的用於每個上述條帶每一端的鎖緊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條帶穿過鎖緊裝置以便可在任一自由端用手抓持,從而用手拉動條帶的任一自由端將環繞部分本體的條帶被可鎖定地拉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束縛條帶系統包括兩對條帶,使用中一個位於另一個上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上部一對條帶在使用中適於環繞惡棍的肘部區域,下部一對條帶在使用中適於環繞惡棍的膝蓋區域。
5.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本體具有一從使用中相對較窄的上端延伸到使用中較寬的下端的基本為平截錐形的形狀。
6.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本體的材料包括多孔針織材料。
7.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該鎖緊裝置包括位於每個條帶的每一端的一對D形環。
8.一種用於束縛惡棍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提供一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在上述惡棍的大致頭部上方展開上述裝置,將該裝置向下拉,經過惡棍的頭部和軀幹,直到位於筒狀本體上端的開口經過惡棍的頭部,其特徵在於下列步驟用手拉動每個條帶裝置的一自身端,將其環繞該裝置的本體可鎖定地拉緊,從而在至少一個位置束縛惡棍。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當從屬於有兩個條帶系統的權利要求3至7中任一項時,其特徵在於,還有下列步驟在拉緊使用中的下部條帶系統之前拉緊使用中的上部條帶系統。
全文摘要
用於束縛惡棍的裝置,包括一基本為筒狀的本體(1),該本體(1)適於包住惡棍軀幹。位於每一端(2,5)的開口允許本體(1)經過頭部而環繞惡棍的頸部。束縛條帶(8a,8b,18a,18b)分別適於環繞該筒狀本體的一半。為了展開該裝置,將其大致置於惡棍的頭部上方,並向下拉過他的頭部和軀幹。每個條帶的每一端可鎖定在本體兩徑向相對位置。當上部開口(2)已經經過惡棍的頭部而環繞他的頸部後,用手拉動每個條帶(8a,8b,18a,18b)的一自由端,使其環繞裝置本體可鎖定地拉緊,從而束縛惡棍。
文檔編號A61F5/37GK1388751SQ01802619
公開日2003年1月1日 申請日期2001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00年8月29日
發明者艾倫·希克林, 菲利普·戴維·約內斯 申請人:菲利普·戴維·約內斯, 德恩希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