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池結構、改進的電池倉和一種電池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09:45:01
專利名稱:一種電池結構、改進的電池倉和一種電池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池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池結構、改進的電池倉以及一種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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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術:
標準乾電池的應用非常廣泛,所帶來的環境汙染和資源浪費也比較嚴重。本申請人於2010年11月22日請求保護的一種可充放電控制電池(申請號為201010553734. 4)和 2011年4月12日請求保護的一種改進型電池(申請號為201110091148. 7),這兩種新型電池中的任一種都可以替代兩節標準乾電池應用,壽命很長,能夠減少環境汙染和避免資源浪費。實際應用中,一般是兩節乾電池並排置於標準的電池倉內。目前使用乾電池的電器數量巨大,如果新型電池不能放入現有電器的標準電池倉,用戶就不會接受使用新型電池; 同時,如果電器的電池倉能放入新型電池,而不能放入標準乾電池,等於強制要求用戶使用新型電池,用戶可能也不願接受這種電器。因此,新型電池的電池結構必須適應現有的標準的並排放置兩節乾電池的電池倉。同時,為了更方便地適配新型電池的電池結構,可以對現有電池倉進行改進,使之既能並排放置兩節乾電池又能放置新型電池,這樣,才能弓丨導人們使用新型電池,讓用戶自己選擇用哪種電池。如果新型電池能夠普及的話,乾電池的使用量將會逐漸減少,從而達到減少環境汙染和避免資源浪費的目的。且如果電器的電池倉不需要再裝標準的圓柱電池, 由於新型電池的電池結構體積較小,從而電池倉的體積也可以減小,串聯端的電連接金屬件也可以節省,進一步降低電器的成本,節約金屬資源。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池結構及改進的電池倉和一種電池裝置,通過該電池結構直接替代現有的兩節標準圓柱電池,方便已有電器使用該電池結構;而改進的電池倉,既可以並排放置兩節標準圓柱電池,也可以放置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結構,減少製作用於匹配電池結構的裝置的成本,節約資源,減少安裝匹配裝置的步驟,方便使用。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電池結構,包括外殼、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所述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均位於所述外殼的同一端面,所述輸出正極與可導電的彈性裝置電連接。進一步地,還包括卡接裝置,所述卡接裝置位於外殼的與所述輸出正極所在端面相對的端面。進一步地,所述卡接裝置與所述外殼可卸除連接,或者所述卡接裝置與所述外殼集成為一體優選地,所述卡接裝置上設有凹槽。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二輸出負極,所述第二輸出負極與所述輸出正極處於同一軸線,並分布在所述外殼的與所述輸出正極所在端面相對的端面。進一步地,所述電池結構還包括第二卡接裝置,所述第二卡接裝置包括短路卡接部和輸出卡接部,所述短路卡接部與所述第一輸出負極處於同一軸線,所述輸出卡接部與所述第二輸出負極處於同一軸線,且所述輸出卡接部的一端連接所述輸出正極。優選地,所述輸出正極與所述彈性裝置集成為一體;所述彈性裝置為彈簧。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改進的電池倉,用於在電子產品中裝配電池,包括裝配電池的倉壁,所述倉壁上對應於電池倉的串聯端設有卡位凸臺,呈臺階狀。進一步地,所述電池倉裝配著如上所述的電池結構,所述卡位凸臺的尺寸與所述電池結構相適配。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池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如上述的電池結構和如上所述改進的電池倉。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電池的輸出正極連接導電彈性裝置,改變常規電池的電池結構,從而電池的尺寸可以在變小時還能適配於現有電池倉。一種實施例中,通過改變的電池結構直接替代現有的兩節標準圓柱電池,方便已有電器使用改變的電池結構;而改進的電池倉,既可以並排放置兩節標準圓柱電池,也可以放置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結構,減少製作用於匹配電池結構的裝置的成本,節約資源,減少安裝匹配裝置的步驟,方便使用。
圖1為本發明電池結構的第一種實施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電池結構的第二種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所示實施例的卡接裝置與外殼的分離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電池結構的第三種實施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發明電池結構的第四種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5所示實施例的第二卡接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7為本發明電池倉的第一種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8為圖7所示電池倉實施例裝配電池後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首先對一些術語進行說明。(1)標準電池倉是指現有電器中能夠並排放置兩節圓柱電池的倉體。(2)串聯端、輸出端以並排放置兩節圓柱電池作為一個電池整體,該電池整體包括串聯端和輸出端,電池整體的輸出端為輸出電源的一端,電池整體的串聯端為這兩節圓柱電池串聯的連接處;以本發明電池結構的第三種實施例為例,串聯端為第二輸出負極所在端,輸出端為第一輸出負極所在端。如圖1所示,為本發明電池結構10的第一種實施例,包括外殼19,位於外殼19 的第一端面的輸出正極11和第一輸出負極12,其中輸出正極11連接著可導電的彈性裝置13。應理解,電池結構10還包括位於外殼內部的用於供電的電池部分,例如,電池結構10的電池部分可以是本申請人於2010年11月22日請求保護的一種可充放電控制電池 (申請號為201010553734. 4)或2011年4月12日請求保護的一種改進型電池(申請號為 201110091148. 7)。此外,一種實施例中,電池結構10還包括USB充電接口和狀態指示部分。圖2所示為本發明電池結構10的第二種實施例,其與第一種實施例的不同在於, 電池結構10的第二端面還設有卡接裝置15,第二端面與第一端面相對,可以理解,此時卡接裝置15位於電池結構的串聯端。卡接裝置15的尺寸與使用電池結構10的電池倉的尺寸相適配。可以理解,電池結構10配合卡接裝置15,主要是為適應現有的標準電池倉。一種實施例中,仍如圖2所示,卡接裝置15與外殼19集成為一體;另一種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卡接裝置15與外殼19之間可卸除連接。實施例中,卡接裝置15為塊狀結構,其上設有凹槽18 ;尤其地,當卡接裝置15與外殼19之間可卸除連接時,使用者可通過卡接裝置15上的凹槽18方便地將電池結構10從電池倉中摳出。如圖4所示,本發明電池結構10的第三種實施例,其與第一種實施例的不同在於還包括第二輸出負極14,第二輸出負極14與輸出正極11處於同一軸線上,位於外殼19的與輸出正極所在第一端面相對的第二端面上。如圖5和圖6所示,本發明電池結構10的第四種實施例,其與第三種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在於還包括第二卡接裝置15',第二卡接裝置15'包括短路卡接部151和輸出卡接部152。卡接裝置15'的尺寸適配於將使用電池結構10的電池倉的尺寸。仍如圖5所示, 短路卡接部151與第一輸出負極12處於同一軸線,輸出卡接部152與第二輸出負極14(圖 5未示出)處於同一軸線,且輸出卡接部152的一端連接輸出正極11。一種實施例中,如圖 5所示,卡接裝置15'與外殼19集成為一體;另一種實施例中,卡接裝置15'與外殼19之間可卸除連接,例如,短路卡接部套接在第一輸出負極的軸線上,輸出卡接部套接在第二輸出負極的軸線上且其一端與輸出正極連接。可以理解,電池結構10配合卡接裝置15',主要是為適應現有的標準電池倉。此外,對於前述第四種實施例的卡接裝置,由於標準電池倉內一般設有與電池對應的兩對正極接頭和負極接頭,在標準電池倉中放置卡接裝置中的短路卡接部時,短路卡接部的一端與其中一個正極接頭相接,另一端連接到與該正極接頭對應的負極接頭,從而使電池倉的某一對正極接頭和負極接頭短路,這是可以理解的。在上述任一實施例中,與輸出正極11連接的可導電的彈性裝置13可以是彈簧。又一種實施例中,輸出正極11與彈性裝置13集成為一體。在標準電池倉中,通過如前述第二種實施例或第四種實施例的卡接裝置配合第一種實施例或第三種實施例的電池結構,或者通過第二種實施例或第四種實施例的電池結構,即可實現通過本發明的電池結構直接替代現有的兩節標準圓柱電池,方便已有電器使用本發明的電池結構。而且,如果本發明的電池結構的電池部分採用前述本申請人之前請求保護的可充放電控制電池或改進型電池,由於這兩種新型電池壽命很長,能夠減少環境汙染和避免資源浪費,因此,採用本發明的電池結構,不僅可以方便已有電器使用新型電池,而且達到了減少環境汙染和避免資源浪費的目的。如圖7所示,為本發明電池倉70的一種實施例,用於在電子產品中裝配兩節標準圓柱電池,其包括裝配電池的倉壁71、卡位凸臺72。本實施例中卡位凸臺位於電池倉中兩節標準圓柱電池的串聯端,呈臺階狀(如圖7中標號73所示),仍如圖7所示,卡位凸臺72位於這兩節電池並排的縫隙。應理解,所述電池倉是包含在應用該電池結構的電器中。有了新型的電池結構,才有改進的電池倉。如圖8所示,本實施例中,電池倉裝配有前述電池結構的第一種實施例或第三種實施例,其中卡位凸臺72的作用相當於本發明電池結構10的第二種實施例中卡接裝置的作用。圖7和圖8所示實施例中,採用改進的電池倉適配新型電池的電池結構,可以減少前述如卡接裝置等用於匹配的器件,相當於減少了安裝電池結構的步驟,使得使用新型電池更加方便,也減少了製作卡接裝置的成本,節約了資源。基於上述電池結構和電池倉,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池裝置,電池裝置中採用上述電池結構和裝配該電池結構的電池倉。綜上,本發明的優點在於通過電池結構配合卡接裝置的方式,直接替代現有的兩節標準圓柱電池,從而可以放置於現有的標準電池倉內,方便已有電器使用電池;而改進的電池倉,既可以並排放置兩節標準圓柱電池,也可以放置電池結構,不需要卡接裝置,減少製作成本,節約資源,方便使用。從而,通過使用新型電池達到減少環境汙染和避免資源浪費的目的。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於這些說明。對於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結構,包括外殼、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所述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均位於所述外殼的同一端面,其特徵在於,所述輸出正極與可導電的彈性裝置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卡接裝置,所述卡接裝置位於外殼的與所述輸出正極所在端面相對的端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卡接裝置與所述外殼可卸除連接, 或者所述卡接裝置與所述外殼集成為一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卡接裝置上設有凹槽。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還包括第二輸出負極,所述第二輸出負極與所述輸出正極處於同一軸線,並分布在所述外殼的與所述輸出正極所在端面相對的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池結構還包括第二卡接裝置,所述第二卡接裝置包括短路卡接部和輸出卡接部,所述短路卡接部與所述第一輸出負極處於同一軸線,所述輸出卡接部與所述第二輸出負極處於同一軸線,且所述輸出卡接部的一端連接所述輸出正極。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輸出正極與所述彈性裝置集成為一體;所述彈性裝置為彈簧。
8.一種改進的電池倉,用於在電子產品中裝配電池,包括裝配電池的倉壁,其特徵在於,所述倉壁上對應於電池倉的串聯端設有卡位凸臺,呈臺階狀。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倉,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池倉裝配著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電池結構,所述卡位凸臺的尺寸與所述電池結構相適配。
10.一種電池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電池結構、以及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倉。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池結構、改進的電池倉、以及一種電池裝置。電池結構包括外殼、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所述輸出正極和第一輸出負極均位於所述外殼的同一端面,所述輸出正極與可導電的彈性裝置電連接。本發明通過電池的輸出正極連接導電彈性裝置,改變常規電池的電池結構,從而電池的尺寸可以在變小時還能適配於現有電池倉。一種實施例中,通過改變的電池結構直接替代現有的兩節標準圓柱電池,方便已有電器使用改變的電池結構;而改進的電池倉,既可以並排放置兩節標準圓柱電池,也可以放置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結構,減少製作用於匹配電池結構的裝置的成本,節約資源。
文檔編號H01M2/10GK102522520SQ20111039638
公開日2012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4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4日
發明者胡建坤 申請人:胡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