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嬰兒事件(二孩時代強生致癌門)
2023-07-02 18:56:34 2
自從我國全面實施普遍二孩政策以來,「二胎時代」全面開啟,嬰兒消費品市場迅速膨脹。嬰幼兒食品用品衛生安全一直是民生比較關注的問題。CIMU帶你了解一下近日這則新聞,和背後引發的思考!
關於22位曾長期使用強生的嬰兒爽身粉及其他含滑石粉的美容產品的婦女指控強生,至少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就已經知道其產品中含有石棉,但未對消費者作出警告。在聽從了12位專家的證詞後,美國密蘇裡州一個陪審團在本周四終於作出了判決,強生向22位婦女支付創紀錄的46.9億美元賠償金,因該公司的滑石粉產品,包括嬰兒爽身粉,含有石棉,導致這些婦女患上卵巢癌。
這是強生迄今為止在滑石粉產品致癌官司中面臨的最大賠償。該公司目前仍面臨約9000起類似訴訟。
周四的判決包括5.50億美元補償性賠償,以及41.4億美元懲罰性賠償。
之前有告贏強生的先例嗎?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美國新澤西一名投資銀行家史蒂芬(Stephen Lanzo)起訴強生公司,稱因為使用該公司的爽身粉讓他患上了間皮瘤。而強生公司的部分爽身粉被查出含有石棉纖維,近日法庭作出判決,裁定史蒂芬勝訴,他將獲賠3000萬美元(約1.9億元人民幣),而妻子肯德拉(Kendra)也能獲賠700萬美元(約4413萬元人民幣)。
獲得巨額賠償的史蒂芬今年46歲,在2016年被查出患上了間皮瘤,他稱這都是因為強生公司的爽身粉導致的,而他使用該公司生產的爽身粉產品超過30年。於是史蒂芬夫婦將強生公司和一個代理商告上法庭,他們稱強生公司明知產品中含有可以致癌的石棉纖維,但沒有向公眾發出警告。
2016年2月,強生被判向一位患癌死亡的女受害者家庭賠款7200萬美元;
2016年5月,強生被判向另一位患癌女性賠款5500萬美元;
2016年10月,強生又被判向一位患癌女性賠款7000萬美元;
2017年2月,密蘇裡州一家法院判決強生公司向一位患癌婦女賠款1.1億美元
滑石粉有什麼危害?
美國,有數以千計的訴訟聲稱強生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爽身粉產品會致癌。據悉,爽身粉是用滑石製成的,而有研究表明,滑石在開採過程中存在與石棉交叉汙染的風險。
據了解,石棉纖維是一種非常細小,肉眼幾乎看不見的纖維,當這些細小的纖維釋放以後可長時間浮遊於空氣中,被吸入人體內,被吸入的石棉纖維可多年積聚在人體內,附著並沉積在肺部,造成肺部疾病。暴露於石棉纖維可引致肺癌、間皮癌-胸膜或腹膜癌、石棉沉著病-因肺內組織纖維化而令肺部結疤(石棉肺)等疾病。
美國癌症協會則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滑石製品是否會增加人患癌症的風險。而美國國家毒理學計劃項目,也還沒有完全審查出滑石是一種可能的致癌物。
強生嬰兒還出過那些「致癌門」?
2009年,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對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的26種31個批次的嬰幼兒洗浴用品產品進行檢驗,結果顯示:嬰兒香桃沐浴露中的一個批次檢出含有微量的二惡烷。
2009年3月14日新華社報導美國一家名為「安全化妝品運動」的非盈利消費者組織檢測出強生、幫寶適、妙思樂等一些嬰兒衛浴產品含甲醛、「1,4-二氧雜環乙烷」等物質後,引起了消費者和媒體的廣泛專注。
2011年11月,強生的嬰兒洗髮水再次陷入「致癌門」風波。美國一組織發現,強生洗髮水在部分市場修改了有毒物質的配方,並在英國、丹麥等八國銷售;中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出售的產品仍含這些物質。有毒物質包括可致癌的二惡烷,以及能釋放甲醛的季銨鹽-15。
都有那些娛樂明星代言過強生嬰兒用品?
2004年伊能靜曾代言過強生嬰兒柔嫩沐浴
2016年林志穎代言強生嬰兒牛奶沐浴露廣告並拍攝其微電影《明天快來》
明星代言是否要付連帶責任?消費者是否可以索賠?
《食品安全法》第55條明確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而除了食品以外的產品,同樣可能以相近的方式加以約束,並最終在新的《廣告法》中有所體現。 所謂連帶責任,意味著如果消費者今後因為明星代言的商品而受到侵害,消費者受害人可以選擇要求廠商和明星中的任意一方給予賠償,明星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和廠商是一樣重要的。
那麼問題來了,您放心給自己的孩子使用明星代言的嬰幼兒產品嗎?
看看網友們是如何討論的:
只要是我愛豆代言的,三個字買買買!
@林鹿
分年齡段吧,高中時候喜歡韓庚,因此眼藥水都用珍視明,長大之後誰代言都沒用了。
@糖糖
只要是楊冪代言的,買得起的都買了
@TR
有啊,我買了楊洋代言的惠普電腦嬌蘭口紅RIO高露潔牙膏LOVO的枕頭
@張浩博
因為皮卡丘買一套魔法森林的護手霜
@還是夏夏哎
買鹿晗代言的彪馬和聯想小新電腦,除了車和太貴的買不起,其他的差不多都買了
為了支持愛豆,產品好不好用不重要!
@康小苗
王凱歐樂B然而每次刷牙被震得出血
@yongyi
農夫山泉出的茶π,因為是bigbang代言的才買來喝的,我不會告訴你這茶不好喝而且也不值這個價,但每次想喝東西的時候就忍不住要支持一下偶像
@拔絲皮皮蝦
我愛GD,所以儘管我用沙宣洗出大塊頭皮屑,還是整套整套的買
會看代言人形象是否和品牌形象相符,再選擇購買
@藝仔
周慧敏代言的詩芬,要不是停產了的話,我還會買下去的,因為那個味道就讓我想到周慧敏那個廣告,想到周慧敏美麗的飄逸的樣子
@陳霞
歷任dhc護膚系列代言人都是那般素淨,勾到了我嚮往文藝,簡單純粹的心。所以買護膚品都是其他品牌~dhc輪播。我想要的自己清新簡約大氣,偶爾紅唇一抹驚豔濃烈即可。
@我系古天樂
我因為哪個明星買了什麼產品真不記得。但是我的確在關曉彤代言倩碧後,粉轉路人!再也不想買倩碧的心都有了。
理性購買型,對明星代言不感冒
@錢大慧
明星代言對我來說沒有用,產品符合我的心意才會買,最看重產品質量和消費者評價以及產品的獨特性。舉一個反作用的例子,曾經吃過一個特別好吃的果凍,上網一查知道是金秀賢代言的,對金秀賢好感度upup。
@夏晗
用不用明星代言產品,先看用戶啥類型,偏感性還是偏理性,比如理科男很多時候購買行為都是基於各種論證分析。再看明星對用戶的感召力,粉絲肯定擁護,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對該明星不感冒的小夥伴只會投以冷淡的眼神
@Yesenia
產品請明星代言其實就在於在用戶中形成品牌認知,之後用戶在見到此產品的時候能聯想到,而不是一無所知;另外,用戶購買產品,其實也是追求認可的。之前王健林十年之約的時候說的,為什麼線下購買,因為用戶的購買行為也是一種炫耀心理。當別人看到自己使用的產品能說:誒,這就是那個誰代言的那個吧?相比朋友的一無所知,被人認可也是促使用戶產生購買行為的一個方面。
結語:
就明星代言來說,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會因為明星代言選擇購買,也有人更關注產品本身。其實,明星代言確實能為品牌帶來一定的購買力,也能培養一部分忠實的受眾群體。但是也有一個致命缺陷:受眾的群體是非常龐大的,品牌方無法選擇出讓所有受眾都滿意的代言人,更無法做出完美的產品普羅大眾。選擇和自己品牌形象相符的代言人,對提高用戶黏度確實有一定作用。反之,選擇和品牌形象大相逕庭的代言人,就會流失一部分受眾。倘若強行宣傳,為了利益鋌而走險,就勢必有誇大宣傳虛假廣告的行為發生。強生嬰兒「致癌門」事件並不是個例,國內近年來也暴露出許許多多的代言安全問題,虛假廣告、誇大宣傳、虛假活動、虛假功效。。。大家都是衝著明星效應去買的商品,卻換來一地雞毛。洗髮水、保健品、藥品、化妝品這四樣是絕對是明星虛假代言的重災區,現在有蔓延到食品飲料及嬰幼兒產品的趨勢,防不勝防。而我們不可盲目追星,必須對自己和家人負責,辨物居方,去偽存真。消費者在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之後,要堅決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首先與經營者協商,要求商家退換,如果不行的話,可以向消協投訴,行不通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受害人可以選擇要求廠商和明星中的任意一方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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