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和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19:36:36 1
專利名稱: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和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特別是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和系統。
背景技術:
手機短消息功能因其收費低廉,收發簡便等特點深受大眾青睞,已經成為人們聯繫溝通的重要手段,目前手機短消息用戶數增長迅猛,短消息業務量一直居高不下。短消息收發大多時候很通暢,發出後對方能及時收到。可是有時候消息發出後石沉大海,要麼對方收不到,要麼發送暫緩。用戶的體驗有所降低,引發的投訴對運營商的形象也有損害。
短消息中心(SMCShort Message Center)是一個存儲轉發系統,當一條短消息不能成功下發時,會被暫存在短消息中心的重發消息隊列(Retry Queue)中等待重新下發。此時,短消息中心重發消息隊列中的消息將一直處於等待的狀態,直到重發條件得以滿足時才再次下發,重發條件例如到達重發間隔,或者收到用戶開機喚醒消息Alert SC等。
短消息中心根據自身的調度策略,設置合適的重發間隔,這個重發間隔一般不會太短,太短會導致過多的無效的下發嘗試,從而加重網絡負擔。短消息中心重發消息隊列中的消息處於等待狀態時,即短消息的狀態處於「等待重發」時,短消息中心不會有下發動作,從而被叫手機用戶不會收到此條短消息,有些情況,手機用戶(主叫或被叫)可能需要立即重發此條短消息,即「簡訊催發」。
現有的實現簡訊催發的方法是用戶向短消息中心重新提交一條新的普通短消息,此條短消息的被叫為要催發的用戶即上述被叫用戶,由於收到新的短消息,即被叫的重發消息隊列中加入了新的短消息,所以會引起短消息中心立即嘗試對被叫的下發,從而間接地實現「簡訊催發」功能。參見圖1
101ORG_ESME,指手機用戶或短消息業務的主叫用戶;102DEST_ESME,指手機用戶或短消息業務的被叫用戶;SMC短消息中心。
具體流程如下1A、主叫用戶向短消息中心提交新的普通短消息;1B、短消息中心將新的普通短消息加入到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中;1C、短消息中心觸發對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的下發嘗試;1D、短消息中心向被叫用戶下發其下發消息隊列中的所有短消息,包括上述普通短消息;此方法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即隨著被叫用戶的重發消息隊列中的消息下發,多餘的那條「新消息」也被下發給被叫手機,被叫用戶會看到多餘的短消息,從而大大削弱了「簡訊催發」的業務體驗。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方法,能夠實現「簡訊催發」業務功能且不影響用戶體驗。
本方法包括步驟簡訊催發單元接收到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短消息中心立即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所述催發短消息包含填寫為被叫用戶手機號碼的目的地址欄位。
較佳地,所述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在被叫手機上不顯示也不存儲;短消息中心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還包括催發短消息。
較佳地,所述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不被下發到被叫用戶的終端。
本方法還包括,簡訊催發單元在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之前,先向短消息中心查詢是否有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如果有則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如果沒有則向要求催發短消息的用戶發出沒有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指示。
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發出的催發指令包含有命令指示字和/或被叫用戶號碼;命令指示字為要求短消息中心立即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實現催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系統,該系統由短消息中心,及簡訊催發單元組成,其中,簡訊催發單元用於接收用戶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簡訊催發單元用於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該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在被叫手機上不顯示也不存儲或者設置為不被下發到被叫用戶的終端。
圖1現有技術中簡訊催發流程圖;圖2本發明實施例一催發短消息下發流程圖;圖3本發明實施例二催發短消息不被下發流程圖;圖4本發明實施例三催發指令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
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由短消息中心,及在短消息中心中增加簡訊催發功能來實現,該功能可以由軟體設置實現,也可以在短消息中心內部或外部設置簡訊催發單元來實現。
當運營商或主叫用戶需要對被叫用戶B進行簡訊催發時,簡訊催發單元先向短消息中心查詢一下被叫用戶B的重發消息隊列中是否有短消息等待重發。
如果沒有消息等待重發,則短消息中心向簡訊催發單元返回「沒有等待下發的消息(因而無需進行催發)」之類的錯誤提示,「簡訊催發單元」不提交特定的催發短消息SM_t給短消息中心。
如果有消息等待重發,則短消息中心向簡訊催發單元返回「有等待下發的消息」,此時由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提交催發短消息SM_t,SM_t的「目的地址(DA)」欄位填寫為被叫用戶B的手機號碼。
如果被叫用戶B為GSM用戶時,SM_t的「TP-PID」欄位為0x40,按照GSM協議的規定,該欄位如此設置即表示在手機上不顯示、不存儲,TP-PID指協議標識符,在GSM 0340中用以指示上層協議所用的電信業務。
短消息中心收到此短消息SM_t後,立即進行對被叫用戶B的下發嘗試,即嘗試下發存儲在被叫用戶B重發消息隊列中的短消息,這些短消息包括上述的短消息SM_t;短消息SM_t下發給被叫用戶B後,被叫用戶B的手機將不會顯示、也不會存儲這條短消息,被叫用戶B不會看到此條短消息。參見圖2301HSM,指簡訊催發單元;102DEST_ESME,指被叫用戶;201SMC,指短消息中心。
具體流程如下2A、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提交催發短消息SM_t,SM_t在被叫用戶的終端上不被顯示也不被存儲;2B、短消息中心將催發短消息SM_t加入到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中;2C、短消息中心觸發對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的下發嘗試;2D、短消息中心向被叫用戶下發其下發消息隊列中的所有短消息,包括SM_t;如果被叫用戶B為CDMA用戶時,則SM_t的「有效期(相對格式)」欄位填寫為246,按照CDMA協議的規定,該欄位如此設置即為短消息中心收到此消息後,SM_t不被下發到被叫手機上,而且如果不能立即下發,則應丟棄此消息。參見圖3具體流程如下3A、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提交催發短消息SM_t;3B、短消息中心丟棄催發短消息SM_t;3C、短消息中心觸發對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的下發嘗試;
3D、短消息中心向被叫用戶下發其下發消息隊列中的所有短消息。
如果一條新的短消息被提交到短消息中心時,短消息中心不會立即觸發對被叫用戶B的嘗試下發,則如下方法也可以實現簡訊催發1.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發出一條簡訊催發指令,要求短消息中心立即嘗試下發被叫用戶B的重發消息隊列,該指令至少包含如下信息要求短消息中心立即啟動重發嘗試的命令標識、被叫用戶的標識;2.短消息中心收到上述指令後,立即啟動對被叫用戶B的嘗試下發。
參見圖4,具體流程如下4A、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提交簡訊催發指令,該指令包含有用以指示短消息中心對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立即進行下發嘗試的命令指示字,和/或被叫用戶的號碼或標識;4B、短消息中心觸發對被叫用戶的下發消息隊列的下發嘗試;4C、短消息中心向被叫用戶下發其下發消息隊列中的所有短消息。
本發明同時還提出了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系統,該系統由短消息中心和實現簡訊催發功能的單元組成,例如稱該單元為簡訊催發單元,該單元是一個邏輯模塊,物理上既可以與短消息中心合二為一,也可以單獨設置成一個物理模塊。簡訊催發單元單獨收發指令或者與短消息中心共同完成指令的收發。簡訊催發單元與短消息中心間的交互關係例如下述方式簡訊催發單元接收用戶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向短消息中心查詢是否有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如果沒有暫緩發送的短消息,則簡訊催發單元向要求催發短消息的用戶發出沒有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指示;如果有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時,則1)向短消息中心提交催發短消息,該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在被叫手機上不顯示也不存儲或者設置為不被下發到被叫用戶的終端;短消息中心收到該消息後,立即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2)或者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指令,要求短消息中心立即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短消息中心收到該指令後立即觸發對被叫用戶的下發嘗試。
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倘若這些修改和變型屬於本發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範圍之內,則本發明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包括A.簡訊催發單元接收到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B.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C.短消息中心立即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催發短消息包含填寫為被叫用戶手機號碼的目的地址欄位。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在被叫手機上不顯示也不存儲。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短消息中心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還包括催發短消息。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不被下發到被叫用戶的終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步驟B之前還進一步包括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查詢是否有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若是則執行步驟B;若否則向要求催發短消息的用戶發出沒有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指示。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所述催發指令包含有命令指示字和/或被叫用戶號碼。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命令指示字為要求短消息中心立即嘗試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9.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系統,其特徵在於,該系統由短消息中心,及簡訊催發單元組成,其中,簡訊催發單元用於接收用戶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簡訊催發單元用於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短消息中心立即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簡訊催發單元用於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該催發短消息的標識符欄位根據協議設置為在被叫手機上不顯示也不存儲或者設置為不被下發到被叫用戶的終端。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方法,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短消息暫緩發送的問題,能夠實現「簡訊催發」業務功能,同時不影響用戶體驗。本方法在短消息中心上增設簡訊催發單元,包括如下步驟A.簡訊催發單元接收到要求催發短消息的指令;B.簡訊催發單元向短消息中心發出催發短消息或者催發指令;C.短消息中心立即下發被暫緩發送的短消息。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催發暫緩發送的短消息的系統,該系統由短消息中心,及簡訊催發單元組成。
文檔編號H04W4/14GK1863332SQ20061003299
公開日2006年11月15日 申請日期2006年1月13日 優先權日2006年1月13日
發明者馬家明, 鍾朝東, 蔡廣瑜, 侯曉隆 申請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