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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環箍結構的可摺疊物品的製作方法

2023-05-26 02:01:46 3

專利名稱:具有環箍結構的可摺疊物品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包括環箍結構(hoop structure)而且能夠在使用時的展開狀態與存放時的摺疊狀態之間進行摺疊的物品的領域,該物品在所述摺疊狀態為圓形構造。本發明具體應用在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可摺疊物品。
背景技術:
傳統地,這類物品包括柔性片,例如由一個或多個固定到環箍結構的紡織品鑲片。術語「環箍結構」特別用在柔性片(通常被稱為帳篷或避難所的「頂蓋織物」)被固定到柔性元件(物品處於展開狀態時,該柔性元件構成開環或閉環構造)的時候。那些柔性元件可由彈性的柔性杆(尤其是由複合材料、金屬材料或塑性材料製成的杆)構成,所述杆可以彼此連接。在一些物品中,當物品處於存放時的摺疊狀態時,柔性杆處於直線狀態,僅當物品被搭起時,這些柔性杆才構成環形或圓拱形構造。這例如應用於通常被稱為圓頂帳篷的一些帳篷。在其它物品中,環箍結構的元件形成一個或多個閉環,那些環尤其用於使物品呈現三維形狀。作為示例,文獻FR2877966、FR2805300和FR2928953中描述了這種物品。在那些文獻中,當物品處於摺疊狀態時,呈閉環形式的環箍結構的元件構成了多個疊置的圓形圈的形狀。為了摺疊這種物品,出於運輸和/或存放的目的而減小其總體尺寸,有必要執行一定量的操作,這些操作在上述文獻中有描述。這些操作旨在由構成環箍結構的環生成子環,並使這些子環疊置,以便最終形成平盤形狀的結構。雖然如此,但是那些操作不是非常直觀,對於不熟練的使用者而言難以執行。尤其是,它們需要參照介紹各種步驟的使用說明。使用說明會被遺失或損壞。此外,對於個人而言,在執行摺疊的同時參照該使用說明並不總是那麼容易的。最後,尤其對於不熟練的使用者而言,這些操作執行起來較花時間。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於,除了解決其它的問題以外,還解決與摺疊相關的上述問題。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環箍結構的可摺疊物品,尤其是帳篷或避難所類型,其中使其更容易變成摺疊構造。因此,在第一方案中,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摺疊物品,特別是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可摺疊物品,其包括可摺疊成大致圓形構造並包括至少一個環的環箍結構。該物品還具有固定到環箍結構的柔性片和摺疊輔助裝置。
摺疊輔助裝置包括連接到環的第一源點或沿環定位的柔性片的第一源點的至少一個牽拉元件。當對其施加牽引時,牽拉元件適於使第一源點被帶向環的第一目標點或者沿環的柔性片的第一目標點,以便通過扭轉環而能夠形成至少兩個子環。另外,第一目標點和第一源點滿足以下條件(其為累積條件,accumulativecondition):a)在第一源點與第一目標點之間沿環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 π Rnipt,其中U環的極限曲率半徑;b)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和至少一個主短軸的大致非平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既沒有位於主長軸上,也沒有位於主短軸上;以及c)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的大致平面的長橢圓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沒有位於主長軸上。因此,摺疊輔助裝置使摺疊環箍結構時的至少一個步驟以及由此摺疊物品本身時的至少一個步驟更容易,所述步驟包括由環箍結構的環形成至少兩個子環。術語「極限曲率半徑Rnipt 」用來表示(例如在使用合成纖維材料的情況下)超出該半徑時環會斷裂的曲率半徑,或者(例如當使用諸如鋼等材料時)超出該半徑時環會受到永久變形且不再返回其初始形狀的曲率半徑。該極限曲率半徑因此尤其取決於環所使用的材料的性質,並且還取決於可製成環的柔性杆的直徑。術語「大致長橢圓形的環」用來表示具有大致細長的圓的形狀的環,該細長的圓形具有至少一個短軸(或主短軸)和至少一個長軸(或主長軸)。該大致長橢圓形可以是橢圓形,在該示例中其具有單個短軸(或主短軸)和單個長軸(或主長軸)。然而,其可以相同的方式呈現的總體形狀是具有大致直線部的細長圓形,如以下詳細描述的本說明書的一些附圖(特別是圖2B和2C)所示,在該示例中,該形狀可具有多個長軸和/或多個短軸,即除主長軸之外的至少一個次長軸和/或除主短軸之外的至少一個次短軸。在所有情況下,主軸(不論是長軸還是短軸)都是對稱軸,而次軸(不論長軸或短軸)都不是對稱軸,並且所有的短軸(不論主軸或次軸)都垂直於所有的長軸(不論主軸或次軸)。如以下描述的本說明書的一些附圖(尤其是圖2D)所示,按本發明意思的該大致長橢圓形也可以是具有或沒有大致直線部的大致卵形。在這種情況下,該形狀還具有一個或多個長軸和一個或多個短軸,即具有主長軸和可能的一個或多個次長軸,以及具有主短軸和可能的一個或多個次短軸。在第一變型實施例中,牽拉裝置通過直接縫合或經由縫合到中間紡織品部(例如供環插入其中的護套)而固定到柔性片。在第二變型中(其可以與前面的變型組合),摺疊輔助裝置包括設置在第一目標點處的記號。在第三變型實施例中(其可以與前述變型的一個或兩個組合),牽拉元件固定到環的第二源點或沿環的柔性片的第二源點,牽拉元件適於通過對該牽拉元件施加牽引力而使第二源點能夠被帶向環的第二目標點或沿所述環的柔性片的第二目標點。第一目標點和第二目標點可重合。在另一變型中(其可以與一個或多個前述變型組合),牽拉裝置是例如繩索、條帶或柔性把手式的細長柔性元件,其第一端緊固到第一源點。細長柔性元件的第一端隨後可緊固到所述物品內的第一源點。此外,摺疊輔助裝置可包括剛性圈或紡織品圈式的第一引導元件,其適合使細長柔性元件的第二端從中穿過並位於第一目標點。作為前述變型的替換方案,並與第三變型組合,牽拉裝置是例如繩索、條帶或柔性把手式的細長柔性元件,其第一端緊固到第一源點,第二端緊固到第二源點。細長元件於是可在其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形成一個或多個環,摺疊輔助裝置包括例如剛性圈或紡織品圈式的第一引導元件和第二引導元件,其適合使環從中穿過並分別位於第一目標點和第二目標點。在又一變型中(其可以與一個或多個前述變型組合),環是基環,柔性片包括開口。第一源點於是在物品內設置成與開口相對,並位於所述基環上。可選地,環是上環,第一源點位於物品外並位於所述上環處。在另一變型中(其可以與一個或多個前述變型組合),牽拉元件、環和柔性片使得牽拉元件以永久或臨時的方式與環、或與沿所述環的柔性片在一系列點處固定。這些點相繼地構成一系列點中的各自後面的點的連續源點和一系列點中的各自前面的點的目標點。於是牽拉元件適於通過對牽拉元件牽拉一次或多次而能夠使一系列的點的源點被相繼地或同時地帶向其目標點,以便藉助於相繼地扭轉所述環(1,2)而能夠形成多個子環,所述子環可能呈疊置圈的形式。在第二方案中,本發明還涉及摺疊物品、尤其是摺疊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物品的方法。物品包括環箍結構,該環箍結構可摺疊成圓形構造並包括至少一個環、固定到環箍結構的柔性片以及摺疊輔助裝置。摺疊輔助裝置包括固定到環的第一源點或沿環的柔性片的第一源點的牽拉元件。該方法特別包括由環形成至少兩個子環。為了形成兩個子環,對該牽拉元件施加牽引力,以將第一源點帶向所述環的第一目標點,或帶向沿所述環的柔性片的第一目標點,從而通過扭轉環形成至少兩個子環。另外,第一目標點和第一源點滿足以下條件(累積條件):a)在第一源點與第一目標點之間沿環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 π Rnipt,其中U環的極限曲率半徑;b)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和至少一個主短軸的大致非平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既沒有位於主長軸上,也沒有位於主短軸上;以及c)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的大致平面的長橢圓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沒有位於主長軸上。以上給出的關於極限曲率半徑Rrapt、長橢圓形、主或次短軸以及主或次長軸的概念的解釋自然同樣應用於本發明的方法。
在變型實施方案中,牽拉元件連接到環的第二源點或沿所述環的柔性片的第二源點,對牽拉元件施加牽引力以將第二源點帶向環的第二目標點或帶向沿環的柔性片的第二目標點。第二目標點可與第一目標點重合。在另一變型實施方案中(其可以地與前述變型組合),牽拉元件、環和柔性片使得牽拉元件能夠以永久或臨時的方式與環、或沿環的柔性片在一系列點處連接。這些點相繼地構成一系列的點中的各自後面的點的源點和一系列的點中的各自前面的點的目標點。於是對牽拉元件施加一次或多次牽引力,以將一系列的點的源點相繼地或同時地帶向其目標點,從而通過相繼地扭轉所述環而能夠形成多個子環,所述子環可能呈疊置圈的形式。


在閱讀以下優選實施例的描述時,本發明的其它特性和優點將顯得更清楚、更完整,這些實施例作為非限制性實施例給出並參照附圖,附圖中:圖1是示出本發明的物品的環箍結構的示例的圖;圖2A至2D是示出本發明的物品的環箍結構的環的示例的圖;圖3A和3B是示出關於本發明的物品的環箍結構的兩個示例環的源點和目標點對的位置的圖;圖4至7是本發明的相關摺疊方法在四個示例中的圖;以及圖8至12分別是本發明的物品的四個示例的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是本發明的物品的環箍結構在對應帳篷的實施例中的示意圖。這種環箍結構通常包括基環1,該基環I可以是平面的或如圖1所示的非平面,非平面的上環2被安置在基環I上。每個環1、2可由單個環箍構成,於是該環箍結構具有兩個不同的環箍。可選地,以適當方式成形的單個環箍可構成基環I和上環2。在又一構造中,環箍結構可包括兩個不同的環箍,每個環箍1、2由其中一個環箍的一部分和另一環箍的一部分構成。這些環1、2呈現可以是嚴格的圓形的形狀,然而該形狀更通常為大致長橢圓形,如圖1實際所示。可想而知,本發明中的環1、2在呈現為具有至少一個短軸al、a2和至少一個長軸Al>A2的細長圓形時被稱為長橢圓形。因此,在圖1的示例中,基環I具有主長軸Al和主短軸al,上環2具有主長軸A2和主短軸a2。這種大致長橢圓形的形狀可以是如圖2A所示的橢圓形。環I是平面的或非平面的(在該示例中,圖2A的視圖示出的是鋪平的環1),於是其具有單個短軸(或主短軸)al,沿主短軸al具有相對的頂點s3和s4,以及單個長軸Al (或主長軸)Al,在該主長軸Al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i和s2。
如圖2B和2C所示,總體形狀還可以是具有大致直線部的細長圓形的形式,在該示例中,環I可具有一個或多個短軸al、al』和一個或多個長軸Al、Al』。因此,在圖2B的示例中,環I可以是平面的或非平面的(在該示例中,圖2B的視圖示出的是鋪平時的環1),環I具有平行於主長軸Al的兩個大致直線側,且該環具有單個長軸Al或主長軸Al (在該主長軸Al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1、s2),以及多個短軸al、al』(在每個短軸al、al』上均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3、s3』和s4、s4』)。關於這些短軸al、al』,在相對的頂點si和s2連線的中點與主長軸Al垂直相交的短軸al被稱為主短軸al。另一短軸al』被稱為次短軸al』。此外,在圖2C的示例中,環I是平面的或非平面的(在該示例中,圖2C的視圖示出的是鋪平的環1),環I具有平行於主短軸al的兩個大致直線側,且該環具有單個的短軸al或主短軸al (在該主短軸al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3和s4),以及多個長軸Al、Al』(在每個長軸Al、Al』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1、Si』和s2、s2』)。關於這些長軸Al、Al』,在相對的頂點s3和s4連線的中點與主短軸al垂直相交的長軸Al被稱為主長軸Al。另一長軸Al』被稱為次長軸Al』。應清楚的是,圖2B和2C的組合將給出具有兩個大致直線側(所述直線側平行於主短軸al或次短軸al』中的任一個)以及另兩個大致直線側(所述直線側平行於主長軸Al或次長軸Al』中的任一個)的環,因此具有多個短軸al、al』和多個長軸A1、A1』。於是該總體形狀變成具有圓角的近似矩形(可能正方形)。被稱為大致長橢圓形的環形還覆蓋大致卵形的環,如圖2D所示。在圖2D中,環I是平面的或非平面的(在該示例中,圖2D的視圖示出的是鋪平的環1),而且其具有向左偏移的、其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3和s4的短軸al(或主短軸al),以及具有兩個相對的頂點Si和s2的、構成對稱軸的長軸Al。靠近頂點Si的部分越直,以及一側上的s3與s2之間的部分和另一側上的s4與s2之間的部分越直,則該卵形越趨向於變成具有圓角的三角形。在圖2D未示出的構造中,其中環I具有兩個平行的大致直線部,於是除了主長軸Al和/或主短軸al之外,將具有一個或多個分別是長軸或短軸的次軸。本發明的可摺疊物品(下面將具體參照圖6至圖9來描述其示例)的特徵在於,它們具有用於協助摺疊的裝置,該裝置用於協助由物品的環箍結構的至少一個環形成至少兩個子環。通過使用摺疊輔助裝置來獲得形成子環,從而將源點帶到目標點,上述點中的每一個被直接或間接地設置成沿結構的其中一個環。儘管如此,但是源點和目標點必須構成滿足一定量的累積條件的一對點,下面參照圖3A和3B對此進行描述。因此,圖3A是示出可以是平面或非平面(在該示例中,圖3A的視圖對應鋪平的環I)的大致圓形的環I的視圖。為了說明所討論的{源點;目標點}對必須滿足的其中一個條件,在環I上示出任意的源點Ps以及一系列目標點P。和點P2,所有點都設置成沿環I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 Rnipt,其中Rnipt是環的極限曲率半徑。該距離由虛線繪製的環I表示。這些點Pc和P2均構成源點Ps的適當目標點。
然而,按本發明的意思,圖3A中的點P1不能構成源點Ps的目標點,因為其在環I上沿環I測得的距離小於2 π Rrupto可想而知,按本發明的意思,極限曲率半徑是在超過該曲率半徑的情況下該環會斷裂或該環會受到永久變形且不能返回其初始形狀的曲率半徑,因此該極限曲率半徑特別取決於環所使用的材料(例如玻璃纖維、鋼纜或線),而且還取決於構成環的柔性杆的直徑。此外,儘管圖3Α示出的是非平面的鋪平的大致圓環1,但非平面的大致圓環I的主長軸Al被定義為穿過兩個極值(這兩個極值距離與環I的中心正切的平面最遠)的軸,主短軸al被定義為垂直於Al並位於與環I的中心正切的平面中的軸。在這種情況下,按本發明的意思,點對(P1 ;P2}正如點對{P2 ;PJ 一樣不能構成{源點;目標點}對,因為它們位於長軸Al上。類似地,對於位於短軸al上的兩個點P。而言,當它們確實設置在所述短軸al上時,這些點按本發明的意思不能構成{源點;目標點}對。此外,圖3B是示出長橢圓形環I (具體情形為橢圓)的圖,從而其因此具有單個長軸Al (或主長軸Al)和單個短軸al (或主短軸al),該環可以是平面的,或者其可以是非平面的(在該示例中,圖3B的視圖對應鋪平的環I)。在這種情形下,對應於{源點;目標點}對(其按本發明的意思是適當的)的{Ps ;Pd對必須滿足上述參照圖3A描述的關於它們之間沿環I測得的距離相同的條件。因此,從沿環I定位(在環I的左上四分之一處)的源點Ps開始,所有的點Pc都是適當的目標點,只要它們在環I上沿環I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JiR_t。再次,該距離由虛線繪製的環I表示。相反地,仍然從位於環I上(在環I的左上四分之一處)的源點Ps開始,只要點P1在環I上沿環I測得的距離小於2 π Rnipt,其不構成適當的目標點。儘管如此,除了關於源點與目標點之間沿環測得的距離的條件之外,以及僅對於如以上限定的大致平面或長橢圓形形狀的環I而言,同時如圖3Β作為示例所示,{源點;目標點}對還必須滿足附加條件。源點和目標點必須沒有位於環I的主長軸Al上。因此,在圖3Β的示例中,位於主長軸Al上的點Pc和主長軸Al上的相對的點(無附圖標記)因而不能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適當的{源點;目標點}對。此外,在圖3Β所示的長橢圓形環I是鋪平的非平面環I的特殊情形下,{源點;目標點}對必須既不對應於主短軸al的兩個相對的頂點所形成的點對,也不對應於主長軸Al的兩個相對的頂點所形成的點對。因此,對於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I而言,圖3B所示的、由位於主短軸al的頂點處的點P4和位於主短軸al上的與之相對的頂點處的點P3構成的點對不能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適當的{源點;目標點}對。此外,而且仍在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I的情形下,位於主長軸Al上的點P。和位於主長軸Al上的相對點(無附圖標記)不能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適當的{源點;目標點}對。然而,如圖2B所示,對於具有除了主短軸al之外的多個次短軸al』和/或多個次長軸Al』的平面或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I而言,假如所考慮的次短軸al』與主短軸al明顯不同,或者所考慮的次長軸Al』與主長軸Al明顯不同,那麼對應於次短軸al』之一或次長軸之一的兩個相對的頂點的{源點;目標點}對可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適當的{源點;目標點}對。除了關於源點與目標點之間的最小距離的條件之外,存在上述那兩個例外情況(一個特例關於非平面環,另一個特例關於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的原因之一與獲得環的期望扭曲的難度或實際的不可能性有關,甚至當上述關於這兩個點之間的最小距離的條件滿足時。需明確的是,圓形或長橢圓形的非平面曲線在本文通常被用來表示代表至少一個直線軸(長橢圓形曲線的長軸或短軸)的曲線,與曲線的中心正切並包括所述直線軸的平面以及至少兩個極值(這兩個極值對應於曲線上的距離與曲線的中心正切的平面最遠的點,但絕不限於該曲線)。因此,通過該長橢圓形曲線,圖1示出了這樣的非平面曲線。對於對應基環I的長橢圓形曲線I而言,短軸al是直線,並準備擱在形成與曲線的中心正切的平面的地面上,長軸Al是曲線,並經由對應於距離地面最遠的兩個點的兩個極值而穿過。對於對應上環2的長橢圓形曲線2而言,短軸a2是直線,並準備形成具有與曲線的中心正切的平面的帳篷的頂部,主軸A2是曲線,並經由對應於距離正切平面最遠的兩個點的兩個極值而穿過。圖4和圖5是示出本發明的協助摺疊的方法的兩個示例。如以上參照圖1所述,以及如以下參照圖6至圖9所示的物品的示例更詳細所述,環箍結構通常包括多個環。在這種情形下,本發明的方法單獨應用到每個環,或者應用到通過疊置其它環而形成的虛擬環。在執行形成兩個子環的方法之前,或者在執行方法的同時,按初始步驟來疊置環。最後,在摺疊之前或在摺疊期間,當該結構實際上包括多個彼此堆疊或疊置的環時,兩個虛擬子環被認為從單個虛擬環開始形成。然而,應清楚的是,每個虛擬子環於是按單個初始虛擬環對應於疊置的多個環的相同方式對應於疊置的多個子環。為了簡化起見,該方法由只具有一個環的示意圖示出,不論該環是單個環還是疊置的環。因此,在圖4所示的示例中,環箍結構包括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1,該環I具有在其上標記出來的、滿足以上設定條件的源點5a和目標點6。牽拉元件5的一端5a緊固到源點5a。牽拉元件5呈細長的柔性元件5的形式,例如是繩索5。其同樣可以是條帶或簡單的柔性把手。通過牽拉該牽拉元件,用戶能夠將環I的源點5a帶到同一環I的目標點6。為了促進該操作,可在目標點6處設置記號6,以便為用戶給出源點5a需要被帶向哪個點的準確指示。還可以提供位於目標點6的引導元件式附加裝置6(出於簡化目的,在圖4中仍為附圖標記6),牽拉元件5以永久或臨時的方式穿過其而插入,該元件例如是剛性或柔性的引導圈式。從圖4 Ca)的視圖開始,用戶牽拉該牽拉元件5,優選地同時用腳或手保持環I。如圖4 (b)的視圖所示,該操作的結果是開始使源點5a轉向目標點6。如該視圖中的彎曲箭頭所表示的,環I於是開始在環I上的源點5a與目標點6之間的部分100、101扭轉。通過繼續牽拉該牽拉元件5,源點5a繼續轉向目標點6,並繼續扭轉,以便到達圖4 (C)的視圖所示的構造,結果形成兩個子環Ia和lb。具體地,扭轉顯示為環I的形成處於翻轉狀態的子環Ia的部分100、101。環I的剩餘部分形成子環lb。只要源點5a和目標點6開始沿直徑相對,如圖4 Ca)的視圖所示,則所得到的兩個子環la、lb大致對稱,而且它們具有相同的周長,如圖4 (c)的視圖所示。在圖5所示的示例中,環箍結構同樣包括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1,其具有一個目標點6和兩個在其上標記的源點5a、5b,{源點5a ;目標點6}對和{源點5b ;目標點6}對中的每一個均滿足上述條件。牽拉元件5的一端5a緊固到源點5a,另一端5b緊固到源點5b。再次,該牽拉元件5呈細長的柔性元件5的形式,例如是繩索5。其同樣可以是條帶或簡單的柔性把手。通過經由環12來牽拉該牽拉元件5,用戶能夠將環I的源點5a帶到同一環I的目標點6,同時能夠將環I的源點5b帶到同一目標點6。再次,為了使操作更容易,可以將記號6設置成位於目標點6處,以便為用戶給出將源點5a、5b帶向哪個點的準確指示。還可以提供位於目標點6的引導元件式附加裝置6(為了簡化的目的,在圖5中仍為附圖標記6),牽拉元件5永久或臨時地穿過其而插入,該元件例如是引導圈式。應看到,同樣可以具有兩個不同的牽拉元件,每個牽拉元件的一端分別緊固到源點5a、5b中的一個,兩個牽拉元件的相對端自由,供用戶牽拉。從圖5 (a)的視圖開始,用戶經由環12牽拉該牽拉元件5,優選地同時用腳或手保持環I。該操作的結果是使源點5a、5b開始轉向目標點6,如圖5 (b)的視圖所示。如該視圖中的彎曲箭頭所示,環I於是開始首先在源點5a與目標點6之間、其次在源點5b與目標點6之間的環I的部分100、101和102扭轉。通過連續牽拉該牽拉元件5,源點5a、5b繼續轉向目標點6,並發生扭轉,以便達到圖5 (C)的視圖所示的構造,形成子環la、Ib和lc。具體地,扭轉首先顯示為環的處於翻轉狀態的部分100、101,其次顯示為環I的處於翻轉狀態的部分100、102。部分100的一小部分和部分101形成子環la。部分100的剩餘一小部分和部分102形成子環lb。環I的剩餘部分形成子環lc。在該示例中,兩個源點5a和5b大致設置在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主軸的頂點上,對應於兩個最高點。此外,目標點6大致位於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短軸的頂點之一,對應於兩個最低點之一。因此,獲得三個子環la、lb和lc。假設點5a、5b像圖5 Ca)的視圖中那樣初始定位在環I上,則子環Ic的周長是環I的大約一半周長,而且兩個子環la、Ib的各自的周長大致相同,約為環I的周長的四分之一。環Ic的周長因此約為環Ia或Ib的周長的兩倍。如圖6所示,源點5a、5b優選被選擇的方式為,三個子環la、lb和Ic都具有大致相同的周長(即,環I的周長的三分之一),而且相對於彼此大致對稱。為此,這些源點5a、5b可分別位於環I的主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環I的主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目標點6則位於環I的主短軸的相對的頂點處。因此,在圖6所示的示例中,環箍結構同樣包括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1,該環I具有在其上標記的兩個源點5a、5b和一個目標點6, {源點5a ;目標點6}對和{源點5b ;目標點6}對均滿足上述條件。牽拉元件5的一端5a緊固到源點5a,另一端5b緊固到源點5b。再次,牽拉元件5呈細長的柔性元件5的形式,例如是繩索5。其同樣可以是條帶或簡單的柔性把手。通過經由環12牽拉該牽拉元件5,用戶能夠將環I的源點5a帶到同一環I的目標點6,並同時將環I的源點5b帶到同一目標點6。再次,為了促進操作,可以在目標點6處設置記號6,以便為用戶給出源點5a、5b被帶向哪個點的準確指示。還可以提供被設置在目標點6處的引導元件式附加裝置6(為了簡化的目的,在圖6中仍為附圖標記6),牽拉元件5穿過該引導元件式附加裝置6而以永久或臨時的方式插入,該引導元件可以是例如引導圈式。應觀察到,可以相同的方式具有兩個不同的牽拉元件,每個牽拉元件的一端分別緊固到源點5a和5b之一,用戶在其相對的自由端牽拉。從圖6 (a)的視圖開始,用戶經由其環12牽拉該牽拉元件5,優選同時用手或腳保持環I。該操作的初始結果是使源點5a、5b轉向目標點6,如圖6 (b)的視圖所示。如該視圖中的彎曲箭頭所示,隨後首先在源點5a與目標點6之間、其次在源點5b與目標點6之間的環I的部分100、101和102開始扭轉。通過繼續牽拉該牽拉元件5,源點5a、5b繼續轉向目標點6,並繼續扭轉,從而達到圖6 (C)的視圖中所示的構造,形成三個子環la、Ib和lc。更精確地,扭轉首先顯示為處於翻轉狀態的環I的部分100、101,其次顯示為處於翻轉狀態的環I的部分100、102。部分101和部分100的一小部分形成子環la。部分102和部分100的另一小部分形成子環lb。環I的剩餘部分形成子環lc。在該示例中,兩個源點5a、5b大致位於長軸的頂點之一與呈現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此外,目標點6大致位於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短軸的頂點之一,對應於兩個最低點之一。因此,獲得三個周長大致相同的子環la、lb和lc,該周長對應環I的周長的三分之一。圖7示出本發明的摺疊方法的另一示例,由與以上示例描述的開始結構相似的結構開始並參照圖6,更具體地如圖6 Ca)的視圖所示。因此,圖7所示的環箍結構包括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環1,該環I具有在其上標記的兩個源點5a、5b和目標點6,{源點5a ;目標點6}對和{源點5b ;目標點6}對均滿足上述條件。再次,牽拉元件5的一端5a緊固到源點5a,另一端5b緊固到源點5b。
該牽拉元件5因此再次呈細長的柔性元件5的形式,例如繩索5,並可由條帶或簡單的柔性把手構成,或者包括條帶或簡單的柔性把手。通過牽拉該牽拉元件5,藉助它的環12,用戶將環I的源點5a帶到同一環I的目標點6,同時還將環I的源點5b帶到同一目標點6。如在上述示例中,為了促進操作,可以在目標點6處設置記號6,以便為用戶給出源點5a、5b被帶向哪點的準確指示。還可以提供位於目標點6處的引導元件式附加裝置6(為了簡化的目的,在圖7中仍為附圖標記6),牽拉元件5穿過該引導件式附加裝置6以永久或臨時的方式插入,引導元件是例如引導圈式。還可以提供兩個不同的牽拉元件,每個牽拉元件的一端分別緊固到源點5a、5b之一,用戶在其相對的自由端牽拉。從圖7 Ca)的視圖開始,用戶經由環12牽拉該牽拉元件5。該操作的結果是使源點5a、5b開始轉向目標點6,如圖7 (b)和7 (C)的視圖所
/Jn ο然而,儘管從相同的構造開始,但是在該示例中,子環的扭轉和形成不是按與上述圖6所示的示例相同的方式發生。在該示例中,位於點5a、5b之間並與點6相對的環I的部分(即,如圖7 Cd)的視圖中所示的最後形成子環Ic的部分)在對應於點6附近的環I的部分100之下穿過。這在圖7 (c)的視圖中具體示出。當點5a、5b分別完成更加靠近點6,環I的位於點5a與點5b之間並與點6相對的該部分扭轉,從而形成子環lc。儘管點5a、5b和6應在這些操作結束時大致疊置,但在圖7 Cd)的視圖中它們被示出為分離,以便顯示出扭轉的結果,點5a、5b的位置如何相對點6翻轉。最後,部分101和部分100的一小部分形成子環la,部分102和部分100的另一部分形成子環lb,環I的剩餘部分形成子環lc。如同在以上示例中,兩個源點5a、5b大致布置在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此外,目標點6大致布置在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環I的短軸的頂點之一處,對應兩個最低點之一。因此,同樣獲得周長(對應環I的周長的三分之一)大致相同的三個子環la、lb和Ic0應觀察到,圖5至7所示的三個示例提供了單個目標點6、兩個源點5a和5b,然而可以同樣的方式設置兩個不同的目標點。於是結果將同樣是三個子環,但它們將不對稱且周長不同。圖8至12分別是本發明的物品(尤其是帳篷式)的四個示例的圖。在圖8的示例中,帳篷具有類似於參照圖1所述的環箍結構,只是基環I為平面。因此,帳篷包括柔性片3、4(其例如由固定到包括基環I和上環2的環箍結構的多個紡織品鑲片3、4製成)。牽拉元件5位於帳篷內,並呈現將基環I的點5a連接到上環2的點21的第一條帶的形式,並且該牽拉元件以環形帶延伸。
牽拉元件5要麼在點5a處直接固定到環1,要麼在點5a處直接固定到柔性片3、
4。如果其被固定到片,則牽拉元件5可實際上例如通過縫線來連接到柔性護套,該柔性護套構成柔性片3、4的部分並供基環I插入其中。點6在基環I上與點5a沿直徑方向相對。於是用戶能夠如參照圖4具體描述的那樣執行本發明的方法。點6可設置成與圈6配合,用戶將牽拉元件5的自由端穿過圈6,同時牽拉該牽拉元件5。通過繼續牽拉該牽拉元件5,用戶將基環I的點5a和上環2的點21兩者帶向基環I的點6,從而由於牽引力施加在位於上環2的點21上,形成兩個子環,一個子環來自於基環1,另一個子環來自於上環2。在該實施例中,通過繼續一直拉,尤其是由於彎曲安裝的環箍結構1、2的繩索的回彈作用以及藉助於柔性片3、4上的預應力,兩個之前形成的子環趨向於自動轉向彼此。在這種帳篷的摺疊方法中,該構造使其可以超越由一個環形成兩個子環的基礎步驟,並且直到疊置兩個子環(這是最終目的)、尤其是減小了總體尺寸為止。仍然在該構造中,一旦兩個子環被疊置,那麼用戶能夠使用構成牽拉元件5的一部分的條帶5來圍繞由兩個疊置的子環形成的平盤,然後使條帶5穿過此時位於基環I的點7處的另一引導圈。可以通過使用例如顏色和/或數字形式的記號來為點6、7設置特別記號,以便用戶更容易執行該方法。然後通過牽拉條帶5,用戶再次執行如圖4所示的本發明的方法。這樣形成的最後兩個子環能夠由用戶手動地彼此重疊,然後藉助條帶5被再次保
持在一起。這樣通過疊置所述子環獲得的平盤的周長大致等於環箍結構的環1、2的周長的四分之一。因此,點5a和點6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同樣地,一旦兩個第一子環形成併疊置,點6和點7同樣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在圖9的示例中,能夠看到具有與圖8中相同的環箍結構的帳篷。因此,帳篷同樣包括柔性片3、4(其例如由固定到包括基環I和上環2的環箍結構的多個紡織品鑲片3、4製成)。在該示例中,牽拉元件5再次被設置在帳篷內,但是其呈這樣的條帶的形式,該條帶首先連接到基環I上的點5a和上環2上的點17、然後連接到上環2上的與點17沿直徑方向相對的點18、最終連接到基環I上的與點5a沿直徑方向相對的點6。再次,牽拉元件5要麼在點5a處直接固定到環I,要麼在點5a處直接固定到柔性片3、4。當固定到片時,牽拉元件5可實際上例如通過縫線連接到柔性護套,該柔性護套構成柔性片3、4的一部分並供基環I插入其中。換言之,在如同之前和以下示例的該示例中,所討論的點可以相同的方式物理地定位於所討論的環1、2上或沿所討論的環1、2的柔性片3、4 (該片可能具有環1、2所穿過的護套)上。
用戶可以如同具體參照圖4解釋的那樣來執行本發明的方法。通過(例如經由位於牽拉元件5的自由端的圈12或經由牽拉元件5的自由端處形成的環12)牽拉該牽拉元件5,用戶將基環I的點5a帶向基環I的點6,同時將上環2的點17帶向上環2的點18,由此由基環I和上環2兩者形成兩個子環。在該實施例中,尤其是由於彎曲安裝的環箍結構1、2的繩索的回彈作用以及藉助柔性片3、4上的預應力,兩個之前形成的子環趨向於自動轉向彼此。如在圖8的示例中,該構造因此使其可以超越由一個環形成兩個子環的基礎步驟,並且直到疊置兩個子環(這是最終目的)、尤其是減小了總體尺寸為止。仍然在該構造中,一旦兩個子環被疊置,那麼用戶能夠使條帶5再次穿過在基環I的點7、上環2的點19、上環2的點20和基環I的點8處相繼定位的引導圈。然後通過牽拉條帶5,用戶再次執行如圖4所示的本發明的方法。這樣形成的最後兩個子環能夠由用戶手動地彼此重疊,然後藉助條帶5被保持在一起。再次,這樣通過疊置所述子環獲得的平盤的周長大致等於環箍結構的環1、2的周長的四分之一。因此,點對{5a&6}和{17&18}中的每一對均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同樣地,一旦兩個第一子環形成併疊置,則點對{7&8}和{19&12}同樣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圖10的示例構成具有與圖8和圖9相同的環箍結構的帳篷式物品的第三示例。因此,帳篷同樣包括柔性片3、4,其例如由紡織品鑲片3、4製成並固定到包括基環I和上環2的環箍結構。在該示例中,牽拉元件5是現在位於帳篷外的簡單繩索。繩索5連接到上環2的點5a ο其它重要的點在圖10中示出,它們優選藉助例如特殊顏色和/或數字來標記,以便用戶更容易執行該方法。因此,點13在基環上位於點5a的近似下方,點6在基環I上定位成與點13沿直徑方向相對。點14在上環12上位於點6的近似上方,點15同樣在上環2上定位成與點5a相對於上環2的長軸對稱。點7在基環I上位於點15的近似下方,點8被設置在基環I上,與點7沿直徑方向相對。點16在上環2上位於點8的近似上方,點9同樣位於上環2上,與點5a重合或靠點 5a。再次,例如通過連接到供所討論的環插入其中的柔性片3、4的柔性護套,牽拉元件5要麼在各個處點直接固定到基環I或上環2,要麼在那些點處直接連接到柔性片3、4。所有這些點都設有引導圈或類似物,以便更容易執行該方法。用戶因此能夠如同參照圖4具體解釋的那樣執行本發明的方法。因此,用戶通過使繩索5從帳篷的外部穿過點13、6和14處的引導圈、然後對繩索5施加牽引力來開始。
通過牽拉繩索5,用戶將上環2的點5a帶向上環2的點14,同時將基環I的點13帶向基環I的點6。尤其是由於彎曲安裝的環箍結構1、2的繩索的回彈作用以及藉助於柔性片3、4中的預應力,兩個之前形成的子環趨向於自動轉向彼此。因此,如同圖8和圖9的示例中所示,該構造使其可以超越包括由一個環形成兩個子環的基礎步驟,並直到疊置兩個子環(這是最終目的)、尤其是減小了總體尺寸為止。一旦兩個子環疊置,那麼用戶能夠使條帶5再次穿過在上環2的點15、基環I的點
7、基環I的點8、上環2的點16以及最後上環的點9處相繼定位的引導圈。然後,通過足夠用力地牽拉繩索5,用戶再次如圖4所示那樣執行本發明的方法。這樣形成的最後兩個子環能夠由用戶手動地彼此重疊,然後藉助繩索5保持在一起。再次,這樣通過疊置所述子環獲得的平盤的周長大致等於環箍結構的環1、2的周長的四分之一。因此,點對5a&14和13&6各自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並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同樣地,一旦兩個第一子環被形成併疊置,則點對15&16以及7&8同樣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並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圖11是本發明的帳篷式可摺疊物品的又一示例,但其使用的是參照圖6或圖7描述的類型的摺疊方法。該帳篷同樣包括柔性片3、4,其由固定到包括大致平面的基環I和非平面的上環2的環箍結構的多個紡織品鑲片3、4製成。牽拉元件5類似於參照圖6和圖7簡要描述的牽拉元件。其包括第一端連接到上環2的點5a、第二端連接到上環2的點5b的繩索5。點5a、5b大致位於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上環2的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從點5a開始,繩索5穿過位於基環I上的點23處的引導圈11。從點5b開始,繩索5穿過位於基環I上的點22處的引導圈11。點22、23都大致位於平面的長橢圓形的基環I的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分別從點22和23開始,繩索5向位於基環I的主短軸的頂點之一處的基環I上的點6行進。在該點6處,繩索5還穿過引導圈11或類似物,並形成用戶更易於抓握的環12。再次,牽拉元件5要麼在各個點處直接固定到基礎I或上環2,要麼在那些點處直接固定到柔性片3、4,例如被連接到使所討論的環插入其中的柔性片3、4的柔性護套。用戶因此能夠如具體參照圖6或圖7解釋的那樣執行本發明的方法。因此,通過經由環12對繩索5施加牽引力,點5a初始被帶向點23,點5b初始被帶向點22。通過對繩索5繼續施加牽引力,實現扭轉,並如圖6或圖7所示那樣形成的三個子環。在該構造中,一旦點5a被帶到點23,這兩個點被視作在對應於使上環2和基環I疊置的虛擬環上重合。類似地,一旦點5b被帶到點22,這兩個點被視作在對應使上環2和基環I疊置的虛擬環上重合。因此,點對(5a (或23) ;6)以及(5b (或22) ;6)分別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並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因此通過疊置子環獲得平盤,該圓盤的周長大致等於環箍結構的環1、2的周長的
三分之一。圖12是本發明的帳篷式可摺疊物品的又一示例的圖。與前面的示例相同,該帳篷包括柔性片3、4,其本身例如由固定到包括大致平面的基環I和非平面的上環2的環箍結構的多個紡織品鑲片3、4製成。牽拉元件5與以上描述的牽拉元件相同。作為示例,其包括繩索5。該繩索5的第一端連接到基環I的點23,然後在穿過上環2的最後點6之前、經由上環2的點5a和5b、並經由基環I的另一點22穿過。點5a、5b大致位於非平面的長橢圓形的上環2的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點22、23大致位於平面的長橢圓形的基環I的長軸的頂點之一與短軸的頂點之一之間的三分之一距離處。點6位於基環I的主短軸的頂點之一處。繩索5可經由與以上參照圖11的示例描述的引導圈系統11相似的引導圈系統穿過各種以上列出的各個點。在點6處,繩索5可形成與以上參照例如圖11描述的環12相似的環,以便用戶更容易抓住。再次,牽拉元件5要麼在各個點處直接固定到基環I或上環2,要麼在那些點處直接固定到柔性片3、4,例如連接到使所討論的環插入其中的柔性片3、4的柔性護套。於是用戶能夠如以下解釋的那樣執行本發明的摺疊方法。因此,通過對繩索5施加牽引力,點23被帶向點5a,同時點5b幾乎同時被帶向點22。通過對繩索5繼續施加牽引力,已經被帶向彼此的點5b和22被帶向點6。最後,已經被帶向彼此的點5a和23被帶向點5b、22和6。這樣產生扭轉並形成所需的三個子環。如參照以上示例解釋的,一旦點5a已經被帶到點23上,這兩個點被視作在對應疊置上環2和基環I的虛擬環上重合。同樣地,一旦點5b已經被帶到點22上,這兩個點被視作在對應疊置上環2和基環I的虛擬環上重合。因此,點對{5a (或23);6}以及{5b (或22);6}分別構成按本發明的意思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這樣通過疊置在摺疊期間由扭轉形成的子環而產生平盤,該平盤的周長大致等於環結構的環1、2的周長的三分之一。在任一實施例中,可設置成使用阻擋裝置,該阻擋裝置適合使摺疊的結構保持在中間狀態而無需用戶施加任何力來獲得這種保持。這在多個點連續設置和/或該結構的尺寸較大的構造中尤其有用。
作為示例,這些阻擋裝置可定位成靠近源點、目標點系列中的點,它們優選在源點被帶到目標點時自動操作。這可因此包括毛圈-鉤連接細或凸-凹連接系統,該系統的一部分被定位成靠近源點,另一部分靠近目標點,這些部分通過卡扣緊固或一些其它方式連接在一起而協作,以便獲得期望的保持。這些阻擋裝置也可由一個或多個非返回式阻擋元件、或者由一個或多個緊固到該結構以及供摺疊輔助裝置穿過其中的堵塞夾板(jam cleat)構成。最後,可想而知,本發明不限於以上給出的示例,而且它們僅僅用來解釋本發明的可摺疊物品的幾個實施例,以及如何執行本發明的摺疊方法。尤其藉助於用來多多少少便於執行摺疊方法並任選地使多個步驟能夠在單個步驟中執行的不同的源點、目標點系列,其它構造也是可能的。所有這些可能構造之間的公共點存在於由牽拉元件和至少一個滿足上述條件的{源點;目標點}對構成的摺疊輔助裝置中。此外,本發明不限於作為示例示出的圓形。如上所述,作為示例可以使用標準圓形的形狀,即沒有任何大致直線部。所述形狀也可以是部分圓形,即也具有一個或多個大致直線部。`所述形狀也可以是標準的長橢圓形或細長圓形(傳統地長橢圓形、橢圓形、卵形等……),即沒有任何大致直線部,或者它們可以是部分長橢圓形或部分圓形,即具有一個或多個大致直線部。最後,儘管以上僅將帳篷式的物品作為示例示出,但是本發明延伸到其它柔性環箍結構的物品,例如避難所或甚至遊戲裝備。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摺疊物品,特別是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可摺疊物品,所述物品包括能夠摺疊成圓形構造的環箍結構(1,2),所述環箍結構包括至少一個環(1,2)、固定到所述環箍結構(1.2)的柔性片(3,4)以及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 所述物品的特徵在於,所述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包括連接到所述環(1,2)的第一源點(5a)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一源點的至少一個牽拉元件(5),當對所述牽拉元件(5)施加牽引力時,所述牽拉元件用於使所述第一源點(5a)能夠被帶向所述環(1,2)的第一目標點(6至10)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一目標點,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和所述第一源點(5a)滿足以下累積條件: a)在所述第一源點(5a)與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之間沿所述環(1,2)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 π Rnipt,其中Rnipt是所述環(1,2)的極限曲率半徑; b)當所述環(1,2)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Al,A2)和至少一個主短軸(al,a2)的大致非平面時,所述{第一源點(5a);第一目標點(6至10)}對既沒有位於所述主長軸(Al,A2)上,也沒有位於所述主短軸(al,a2)上;以及 c)當所述環(1,2)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Al,A2)的大致平面的長橢圓形時,所述{第一源點(5a);第一目標點(6至10) }對沒有位於所述主長軸(Al,A2)上; 由此通過扭轉所述環(1,2)能夠形成至少兩個子環(la, lb,lc)。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牽拉元件(5)通過直接縫合或經由縫合到諸如供所述環(1,2)插入的護套等的中間紡織品部而被固定到所述柔性片(3,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包括被設置在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處的記號(6至10)。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牽拉元件(5)被固定到所述環(1,2)的第二源點(5b)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二源點,所述牽拉元件(5)適於通過對所述牽拉元件(5)施加牽弓I力而使所述第二源點(5b)能夠被帶向所述環(1.2)的第二目標點(6至10)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二目標點。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目標點和第二目標點(6至10)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牽拉裝置(5)是例如繩索、條帶或柔性把手式的細長柔性元件(5),所述細長柔性元件的第一端被固定到所述第一源點(5a)。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細長柔性元件(5)的第一端被緊固到所述物品內的所述第一源點(5a)。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包括例如剛性圈或紡織品圈式的第一引導元件(11),所述第一引導元件適合使所述細長柔性元件(5)的第二端從中穿過並位於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
9.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牽拉裝置(5)是例如繩索、條帶或柔性把手式的細長柔性元件(5),所述細長柔性元件的第一端被緊固到所述第一源點(5a),所述細長柔性元件的第二端被緊固到 所述第二源點(5b)。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細長元件(5)在其第一端與其第二端之間形成一個或多個環(12),而且所述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包括例如剛性圈或紡織品圈式的第一引導元件和第二引導元件(11),所述第一引導元件和所述第二引導元件適合使所述環(12)從中穿過並分別位於所述第一目標點和所述第二目標點(6至10)。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環(1,2)是基環(1),所述柔性片(3,4)包括開口,而且所述第一源點(5a)在所述物品內被定位成與所述開口相對並位於所述基環(I)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環(1,2)是上環(2),而且所述第一源點(5a)被設置在所述物品外並位於所述上環(2)處。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牽拉元件(5)、所述環(1,2)和所述柔性片(3,4)使得所述牽拉元件(5)能夠在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處以臨時或永久方式被固定到所述環(1,2)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相繼地構成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中的各自後面的點的源點、以及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 )中的各自前面的點的目標點,所述牽拉元件(5 )適於通過對所述牽拉元件(5)牽拉一次或多次而能夠使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的源點被相繼地或同時地帶向對應的目標點,以便因相繼地扭轉所述環(1,2)而能夠形成一個或多個子環,所述子環可能呈疊置圈的形式。
14.一種摺疊物品、特·別是摺疊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物品的方法,所述物品包括能夠被摺疊成圓形構造的環箍結構(1,2),所述環箍結構包括至少一個環(1,2)、固定到所述環箍結構(1,2)的柔性片(3,4)以及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所述摺疊輔助裝置(5,以及6至10)包括固定到所述環(1,2)的第一源點(5a)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一源點,所述方法尤其包括由所述環(1,2)形成至少兩個子環(la, lb, lc); 所述方法的特徵在於,為了形成所述兩個子環(la,lb,lc),對所述牽拉元件(5)施加牽引力,以將所述第一源點(5a)帶向所述環(1,2)的第一目標點(6至10)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一目標點,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和所述第一源點(5a)滿足以下累積條件: a)在所述第一源點(5a)與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之間沿所述環(1,2)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 π Rnipt,其中Rnipt是所述環(1,2)的極限曲率半徑; b)當所述環(1,2)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Al,A2)和至少一個主短軸(al,a2)的大致非平面時,{第一源點(5a);第一目標點(6至10)}對既沒有位於所述主長軸(Al,A2)上,也沒有位於所述主短軸(al,a2)上;以及 c)當所述環(1,2)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Al,A2)的大致平面的長橢圓形時,{第一源點(5a);第一目標點(6至10) }對沒有位於所述主長軸(Al,A2)上; 由此通過扭轉所述環(1,2)能夠形成至少兩個子環(la, lb,lc)。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牽拉元件(5)被連接到所述環(1,2)的第二源點(5b)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二源點,所述方法的特徵在於,對所述牽拉元件(5)施加牽引力,以將所述第二源點(5b)帶向所述環(1,2)的第二目標點(6至10)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的第二目標點。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目標點(6至10)與所述第一目標點(6至10)重合。
17.根據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牽拉元件(5)、所述環(1,2)和所述柔性片(3,4)使得所述牽拉元件(5)能夠在一系列的點(5a,以及6至10)處以臨時或永久的方式與所述環(1,2)或沿所述環(1,2)的柔性片(3,4)固定,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相繼地構成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中的各自後面的點的源點、以及所述一系列的點(5a和6至10)中的各自前面的點的目標點,所述方法的特徵在於,對所述牽拉元件(5)施加一次或多次牽引力,以將所述一系列的點(5a,以及6至10)的源點相繼地或同時地帶向其目標點,從而通過相繼地扭轉所述環(I,2)而能夠形成多個子環,所述子環可能呈疊置圈的形 式。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包括環箍結構的物品及其摺疊方法,所述物品能夠在使用時的展開構造與圓形摺疊的存放構造之間進行摺疊,這尤其應用在帳篷或避難所類型的物品中。環箍結構包括至少一個環並固定到柔性覆蓋物。設置摺疊輔助裝置,其包括附接到環的或沿環的覆蓋物的第一源點的至少一個抓握元件,使得通過牽拉,第一源點能被帶向環的或沿環的覆蓋物的第一目標點,以便允許通過扭轉環而形成至少兩個子環。第一目標點和源點滿足以下組合條件a-在第一源點與第一目標點之間沿環測得的距離大於或等於2πRrupt,其中Rrupt是環的極限曲率半徑;b-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和至少一個主短軸的大致非平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既沒有位於主長軸上,也沒有位於主短軸上;以及c-當環的形狀為具有至少一個主長軸的大致平面的長橢圓形時,{第一源點;第一目標點}對沒有位於主長軸上。
文檔編號E04H15/40GK103168141SQ201180043632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6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10日
發明者安託萬·奧弗雷, V·希福洛, 盧多維克·波捷, 阿德裡安·瓦卡羅, A·艾拉馬裡 申請人:戴卡特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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