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牛奶精的配製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08:03:31 1
專利名稱:花生牛奶精的配製的製作方法
牛奶是一種營養豐富的副食品。牛奶中所含的鈣和磷特別豐富,而且極易被人體吸收、利用。缺鈣在我國人口中是一種常見的現象,通過食用牛奶來補鈣,既經濟又安全高效。可是在我國以種植業為主的廣大區域裡尚未普遍形成食用牛奶的習慣,除了飲食傳統這個主要原因外,還有一些其它的因素例如有人覺得牛奶中有一股腥味,所以不喜歡喝;有不少胃病患者遵醫囑飲用牛奶來補充營養,卻屢屢嘔吐掉,原因是因為牛奶性微寒,而在胃病患者乃至全中國的人中胃偏寒者並不少見,所以他們不適宜飲用牛奶。熟花生辛香而微溫,辛可闢腥,花生衣中富含鐵質,為補血之要素。當花生和牛奶合二而一時,則性質平和,氣味更佳,營養更豐富,適合更多的人食用。
市場上已經有花生牛奶飲料出售。花生牛奶飲料的主要成分是水份,它的主要作用是解渴,不能滿足以補充營養為目的消費者的需求。花生牛奶精是粗粉末狀的營養食品,幾乎不含水份,可以滿足消費者的這種需求。
下面對本發明加以詳細敘述。
1、首先精選花生仁,即剔去黴變及癟縮的花生仁。然後將花生仁用自來水衝洗乾淨,再送入烘房中低溫乾燥。乾燥溫度為40℃至60℃。如果環境許可,也可以在日光下將花生仁曬乾。
2、將完全乾燥好了的花生仁送入粉碎機中粉碎成粗末,不需要過篩,但最大顆粒的長度不超過3毫米。
3、在大鍋中將花生粗末炒熟,也可以在烘箱或烘房中將花生粗末烘熟,加工溫度在100℃至170℃之間。
4、輔料可選用芝麻、核桃仁、杏仁、紅棗、香榧子、豆類、瓜子仁類、天然香料等食品。輔料可要可不要,可選一種也可以選數種。輔料的加工可參照上述花生仁的加工方法進行。如果有數種輔料應該將它們一樣一樣分別進行加工。輔料中如果有天然香料的話,粉碎天然香料時要過篩,粒度必須在80目以上。
5、在無菌條件下將主料與輔料混和均勻,混合好了的粉末就是花生牛奶精。主要是熟花生末、新鮮的牛奶粉和精製的白糖。設牛奶粉的份量為1,則熟花生末的份量在0.9至1.3之間,白糖的份量在0.8至1.2之間。輔料的總量不超過0.4。
6、在無菌條件下進行分量包裝。一般採用塑膠袋包裝。每小包約50克,10至20小包為1大包。
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1、本發明的工藝不複雜,生產設備較簡單,小型鄉鎮企業也可以投產。
2、本發明採用塑膠袋包裝,與易拉罐裝的花生牛奶飲料相比較,袋裝的花生牛奶精生產成本低。
3、花生牛奶精性質平和,營養豐富,氣味俱佳,口感上乘,能滿足更多消費者的需求。
實施例1、主料為精選的花生仁,新鮮的牛奶粉和精製的白糖,設牛奶粉的份量為1,則花生仁的份量為1.1,白糖的份量為0.9。輔料為小茴香和肉桂。小茴香的份量為奶粉的千分之四,肉桂的份量為奶粉的千分之六。
2、將精選的花生仁用自來水衝洗乾淨,再送入烘房中乾燥,溫度為50℃。
3、待完全乾燥好的花生仁冷卻至常溫後送粉碎機中粉碎成粗末,不需要過篩,但最大顆粒的長度不能超過3毫米。
4、在大鍋裡將花生粗末炒熟,要勤翻炒,使鍋內的花生末的溫度不超過140℃。
5、分別將小茴香和肉桂烘乾,乾燥溫度為50℃。然後分別將小茴香和肉桂粉碎,過篩,篩子選100目的。
6、在無菌條件下將主料及輔料混和均勻,然後分量包裝。
權利要求
1.花生牛奶精的主要原料是花生仁、牛奶粉和白糖。輔料可要可不要。輔料可選一種也可以選數種,如芝麻、核桃仁、香榧子、豆類、瓜子仁類、天然香料類等均可選作輔料。
2.配製比例。設牛奶粉的份量為1,則花生末的份量在0.9至1.3之間,白糖的份量在0.8至1.2之間。輔料的份量不超過0.4。
3.花生仁及輔料的乾燥溫度為40℃至60℃。炒花生粗末或輔料粗末時的溫度在100℃至170℃之間。
4.在粉碎花生仁及輔料時不過篩,但最大的粗末顆粒的長度不宜超過3毫米。如果有幾種輔料的話,應該將它們一樣一樣地粉碎,一樣一樣地炒熟。輔料中若包含天然香料的話,粉碎天然香料時要過篩,粒度必須在80目以上。
5.應在無菌條件下將主料及輔料混和均勻。
6.花生牛奶精是用溫(涼)開水或其它潔淨的飲用水衝服。水的份量是花生牛奶精的3至6倍。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花生牛奶精的配製方法。花生牛奶精是一種粗粉末狀的營養食品,它是用花生仁、牛奶粉和白糖為主要原料製造而成的。本發明的工藝步驟如下一、精選花生仁,將花生仁曬乾或低溫烘乾,然後將花生仁粉碎成粗末,再將粗末炒熟,溫度在100℃至170℃之間。二、在無菌條件下將熟花生粗末,新鮮的奶粉,精製的白糖及輔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和均勻。再分量包裝,即為成品。食用花生牛奶精時,用溫(涼)開水或礦泉水衝服。熟花生微溫,氣芬芳,富含鐵質;牛奶微涼,味鮮美,富含鈣質。故花生牛奶精是性質平和,氣味俱佳,補血補鈣的營養食品。
文檔編號A23C9/16GK1406492SQ01125178
公開日2003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01年8月25日 優先權日2001年8月25日
發明者邱潤民 申請人:邱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