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製造方法
2023-06-09 02:13:11 2
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於治療良性鼾症、輕中度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症候群打鼾症的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包括上牙套和下牙套,上牙套的下表面設有第一連接塊,下牙套的上表面設有第二連接塊,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之間通過連接軸連接。連接軸一端通過嚙合的螺紋結構連接其中一個連接塊,另一端連接在另一個連接塊上。本發明提供的口腔矯治器,可根據使用者的實際需求,提供準確的下頜前移量,從而更有效地治療「睡眠打鼾」。
【專利說明】—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良性鼾症、輕中度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症候群的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
【背景技術】
[0002]打鼾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睡眠現象,按其嚴重程度可以分為良性鼾症以及睡眠呼吸障礙低通氣症候群,打鼾使得呼吸反覆暫停,造成大腦和血液嚴重缺氧,形成低血氧症,導致睡眠結構紊亂,並誘發高血壓、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絞痛等,甚至夜間呼吸暫停時間超過120秒,很容易導致猝死。目前,常用手術和藥物治療的方法進行治療,手術治療費用高,而藥物治療則療程長、見效慢。
[0003]口腔矯治器(又稱為下頜前移裝置、阻鼾器等)臨床上用於治療打鼾症已有多年的歷史,一般情況下,口腔矯治器包括上牙託架和下牙託架,上牙託架和下牙託架連接在一起,實現下頜相對於上頜的前伸,下頜前伸有助於防止舌和喉部軟組織在睡眠期間向氣道塌陷從而阻塞氣道,因此實現正確的下頜前移量是口腔矯治器使用過程中的關鍵,。
[0004]如專利W02008/151374A1公開的口腔矯治器,包括上頜、下頜牙齒嚙合元件(上牙託架和下牙託架),安裝在基礎主體之上,下頜牙齒嚙合元件通過鉸鏈連接安裝在基礎主體上,當口腔打開時下頜牙齒嚙合元件相對於上頜牙齒嚙合元件移動,該專利公開的口腔矯治器結構過於複雜。
[0005]專利W02007146523A2公開的口腔矯治器,包括上牙託架和下牙託架,每個下牙託架給予一定量的下頜前移,該專利公開的口腔矯治器下頜前移量已被固定,不能根據使用者的需要進行調節,因此實用性較差。
[0006]專利CN101352383B公開了一種可調節張口最小角度的口腔矯治器,調節螺杆將上牙套和下牙套(上牙託架和下牙託`架)固定,通過調節螺杆和套筒的相對運動,可調劑螺杆長度,從而實現張口最小角度的調節;但是該專利公開的口腔矯治器也不能根據需要調節下頜前移距離。
【發明內容】
[0007]針對現有技術中的口腔矯治器不能根據患者需要進行下頜前移量調節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能夠方便調節下頜前移量的口腔矯治器。
[0008]本發明第一個方面是提供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包括上牙套和下牙套,上牙套的下表面設有第一連接塊,下牙套的上表面設有第二連接塊,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之間通過連接軸連接。
[0009]其中,連接軸一端連接在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中的其中一個;另一個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設有與所述螺紋孔嚙合的螺紋,連接軸插入螺紋孔中。
[0010]連接軸沒有螺紋的一端,設有擋塊,這一端連接的連接塊設有卡槽,擋塊置於卡槽內,並可在卡槽內轉動。[0011]本發明所述的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所述連接軸數量為兩個,分別設置在口腔矯治器的兩側,不限定是對稱設置,但優選為對稱設置在所述口腔矯治器的兩側。
[0012]所述連接軸的長度優選為3~10_,更優選為3~7_、更優選為3~5_。
[0013]所述上牙套和下牙套均可以是已知的任意結構。[0014]所述連接軸在兩個連接塊之間設有至少一個插口,如至少2個、至少3個、至少4個、至少5個、至少6個,所述插口可以設置在同一圓周上,或設置在不同圓周上。
[0015]本發明優選設有四個插口,更優選為所述四個插口位於同一圓周上,更優選為四個插口中兩兩相同,形成兩個交叉的通孔。
[0016]本發明的第二個方面是提供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一種優選實施例,所述第一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二連接塊上,另一端通過嚙合的螺紋插入螺紋孔中。
[0017]本發明的第三個方面是提供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另一種優選實施例,所述第二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一連接塊上,另一端通過嚙合的螺紋插入螺紋孔中。
[0018]本發明所述的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還包括至少一根固定杆,優選為包括至少兩根固定杆,在其中一個連接塊內設有孔洞,固定杆一端插入孔洞內,固定杆另一端固定在另一個連接塊內。
[0019]本發明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還包括鑰匙,所述鑰匙包括手柄和連接在手柄上的插杆,所述手柄可以是任意便於用手捏住或握住的結構和形狀,如方形、圓形、菱形、等多邊形結構;所述插杆可以是任意杆狀結構,如圓杆、方形杆等,表面可以是光滑或粗糙,並且可以是直杆或L型杆。所述鑰匙也可以用其它杆狀物替代。
[0020]本發明上述的任意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中,上牙套與下牙套之間可以是相互接觸,或之間設有一定距離。
[0021]當上牙套與下牙套之間相互接觸時,至少在所述矯治器的最前端還可以設有至少一個通氣孔,使用時,通氣孔連通口腔與外部空氣。
[0022]所述通氣孔可以設置在上牙套種和/或下牙套中、和/或上牙套與下牙套之間。
[0023]本發明提供的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可根據使用者的實際需求,提供準確的下頜前移量,從而更有效地治療打鼾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4]圖1為本發明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個實施例中連接軸與連接塊之間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例中連接軸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另一種實施例中連接軸、固定杆與連接塊之間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中,鑰匙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包括上牙套、下牙套和連接軸,通過連接軸的轉動,調節下牙套相對於上牙套的前移量,從而調節下頜前移距離,實現阻止打鼾。[0026]下面參照附圖,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進行詳細的介紹和描述,以使更好的理解本
【發明內容】
,但是應當理解的是,下述實施例並不限制本發明的範圍。
[0027]實施例1
參照圖1,本實施例中,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包括上牙套1、下牙套2和連接軸4。上牙套I的下表面連接第一連接塊31,下牙套2的上表面連接第二連接塊32,連接軸4連接在第一連接塊31和第二連接塊32之間。
[0028]參照圖2和圖3,連接軸4 一端為螺紋段42,另一端帶有擋塊41,第一連接塊31設有螺紋孔5,螺紋孔5與螺紋段42的螺紋相互嚙合。第二連接塊32設有卡槽,擋塊41置於卡槽內,並且可以在卡槽內轉動,但不會相對於第二連接塊32前後移動。在連接軸4上還設有四個插口 40。
[0029]連接軸4可以只設有一個,可以設置在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任意一側;連接軸4也可以是兩個,並分別設置在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的兩側。
[0030]使用時,用杆狀物插入插口 40內,帶動連接軸4轉動,通過螺紋結構,連接軸4驅動第一連接塊31向前或向後移動,從而使下牙套2與上牙套I之間相對運動,使下牙套2相對於上牙套I前伸或後退。
[0031]為了便於控制 移動距離,可對螺紋間距進行限定,如每旋轉360°C,使下牙套移動1_,但是也可以根據需要採用其它設計,並且均包含在本發明保護範圍之內。
[0032]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連接軸4與第一連接塊31和第二連接塊32之間的連接可以是反向連接,效果是相同的。
[0033]實施例2
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參照圖4,本實施例中所述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還包括固定杆6,固定杆6共有兩根。
[0034]第一連接塊31設有兩個用於固定杆6滑動的空洞,固定杆6 —端插入空洞內,另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二連接塊32上,在第二連接塊32內,固定杆可以是相互連接在一起,或互不相連,也可以是彎曲設置,並且彎曲方向不受限制。
[0035]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連接軸4的自行轉動。
[0036]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本發明說是滑動,並不限定與無摩檫力或摩擦力很小情況下的滑動,也可以是具有較大摩擦力情況下的滑動。
[0037]為了方便操作,本發明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還包括鑰匙,用於替代實施例1中所述杆狀物。參照圖5,所述鑰匙包括手柄71,手柄71為菱形,便於用手捏住。
[0038]手柄71連接插杆72,插杆72為杆狀物,用於插入連接軸4的插口 40內,帶動連接軸4的轉動。
[0039]以上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了詳細描述,但其只是作為範例,本發明並不限制於以上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任何對本發明進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發明的範疇之中。因此,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下所作的均等變換和修改,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調式下頜前移矯治器,其特徵在於,包括上牙套和下牙套,上牙套的下表面設有第一連接塊,下牙套的上表面設有第二連接塊,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之間通過連接軸連接; 其中,連接軸一端連接在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中的其中一個;另一個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設有與所述螺紋孔嚙合的螺紋,連接軸插入螺紋孔中;連接軸沒有螺紋的一端,設有擋塊,這一端連接的連接塊設有卡槽,擋塊置於卡槽內,可在卡槽內轉動; 所述連接軸在兩個連接塊之間設有至少一個插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二連接塊上,另一端通過嚙合的螺紋插入螺紋孔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連接塊設有螺紋孔,連接軸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一連接塊上,另一端通過嚙合的螺紋插入螺紋孔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軸數量為兩個,分別設置在口腔矯治器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插口數量為4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至少一根固定杆,在其中一個連接塊內設有孔洞,固定杆一端插入孔洞內,固定杆另一端固定在另一個連接塊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鑰匙,所述鑰匙包括手柄和連接在手柄上的插杆。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至少在所述矯治器的最前端設有至少一個通氣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通氣孔可以設置在上牙套與下牙套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軸的長度為3~10_。
【文檔編號】A61F5/56GK103565573SQ201210270794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日
【發明者】朱敏, 胡崢, 房兵, 盧曉峰, 聶萍 申請人: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