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立體商業展位的製作方法
2023-06-05 09:20:01
多維立體商業展位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包括基座、顯示屏及顯示屏支架,所述基座為環形基座,所述顯示屏為環形LED大屏;所述顯示屏支架設置於基座與顯示屏之間或所述顯示屏支架的一端與顯示屏連接,另一端連接展位設置位置的頂;所述顯示屏支架為鏤空支架;所述基座的四周邊緣設有LED燈帶;所述基座內的地面上也設有與基座所在圓同心的環形的LED燈帶。本實用新型具有立體結構、具有強的視覺衝擊,全方位可視,另外還具有組裝移動簡單方便,耗時短,節約人工,不影響原有地面及其它建築結構的優點。
【專利說明】多維立體商業展位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商業展位,具體涉及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面上用於廣告宣傳的商業展位很多,有靜態的固定廣告宣傳展位,如公交、地鐵、機場、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地域設置的各種廣告宣傳展位;還有設置一個顯示屏,動態的宣傳的廣告宣傳展位。這些廣告宣傳展位都存在功能相對單一、組裝移動相對困難等缺點,最重要的這些廣告宣傳展在結構上很普遍,很難給人以較強的視覺衝擊,廣告宣傳的力度不強。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具有立體結構、具有強的視覺衝擊,另外還具有組裝移動簡單方便,耗時短,節約人工,不影響原有地面及其它建築結構的優點。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0005]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包括基座、顯示屏及顯示屏支架,其特殊之處在於:所述基座為環形基座,所述顯示屏為環形LED大屏;所述顯示屏支架設置於基座與顯示屏之間或所述顯示屏支架的一端與顯示屏連接,另一端連接展位設置位置的頂;所述顯示屏支架為鏤空支架;所述基座的四周邊緣設有LED燈帶;所述基座內的地面上也設有與基座所在圓同心的環形的LED燈帶。
[0006]上述基座投影的圓面積等於或大於或小於顯示屏投影的圓面積。
[0007]上述顯示屏支架為垂直支架或「V」形支架或菱形支架或不規則形狀支架。
[0008]上述顯示屏為多塊LED顯示屏拼接的環形LED大屏;或為三塊中心對稱的LED顯示屏組成的的環形LED大屏。
[0009]上述基座由三塊中心對稱的基座板組成;所述基座板由LED顯示屏構成。
[0010]上述基座為鋼化玻璃基座。
[0011]上述基座與顯示屏支架均採用分體組裝,並用螺母和螺杆連接。
[0012]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
[0013]具有立體結構、具有強的視覺衝擊,全方位可視,另外還具有組裝移動簡單方便,耗時短,節約人工,不影響原有地面及其它建築結構的特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三種結構示意圖。
[0017]附圖標號說明:1一基座,2—顯不屏,3—顯不屏支架,4一LED燈帶。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參見圖1、圖2及圖3,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基座1、顯示屏2及顯示屏支架3,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I為環形基座,所述顯示屏2為環形LED大屏。基座I投影的圓面積等於或大於或小於顯示屏2投影的圓面積。
[0019]參見圖1及圖2,顯示屏支架3設置於基座I與顯示屏2之間;所述顯示屏支架3為鏤空支架。
[0020]參見圖3,顯示屏支架3的一端與顯示屏2連接,另一端連接展位設置位置的頂;所述顯示屏支架3為鏤空支架。顯示屏支架3為垂直支架或「V」形支架或菱形支架或不規則形狀支架。
[0021]顯示屏2為多塊LED顯示屏拼接的環形LED大屏;或為三塊中心對稱的LED顯示屏組成的的環形LED大屏。
[0022]基座I由三塊中心對稱的基座板組成;所述基座I板由LED顯示屏構成。基座I的四周邊緣設有LED燈帶4 ;所述基座I內的地面上也設有與基座I所在圓同心的環形的LED燈帶4。使得整個展位充滿輕盈之感,猶如懸浮地面之上,藍色的燈光也使得整個展位科技感十足,並具有全方位可視的特點。
[0023]基座I為鋼化玻璃基座。基座I與顯示屏支架3均採用分體組裝,並用螺母和螺杆連接。本實用新型整體設計簡潔、時尚、造型通透。本實用新型雖然只列舉了圖1、圖2及圖3這三種結構,但還應當包括在本實用新型構思下衍生的其他結構。
[0024]工作時,將基座I與顯示屏支架3採用分體組裝,並用螺母和螺杆連接。顯示屏2可以隨時播放商家的動態廣告畫面,第一時間將鮮活的畫面傳遞於受眾,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需要移位或更換隻需要拆卸組裝螺母和螺杆即可,不會對原有地面及其它建築結構造成影響。
【權利要求】
1.一種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包括基座(丨)、顯示屏(2)及顯示屏支架(3),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1)為環形基座,所述顯示屏(2)為環形[£0大屏;所述顯示屏支架(3)設置於基座(1)與顯示屏(2)之間或所述顯示屏支架(3)的一端與顯示屏(2)連接,另一端連接展位設置位置的頂;所述顯示屏支架(3)為鏤空支架;所述基座(1)的四周邊緣設有[£0燈帶(4 );所述基座(1)內的地面上也設有與基座(1)所在圓同心的環形的120燈帶(4 )。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1)投影的圓面積等於或大於或小於顯示屏(2 )投影的圓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顯示屏支架(3)為垂直支架或「 V 」形支架或菱形支架或不規則形狀支架。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顯示屏(2)為多塊120顯示屏拼接的環形[£0大屏;或為三塊中心對稱的[£0顯示屏組成的的環形[£0大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1)由三塊中心對稱的基座板組成;所述基座板由[£0顯示屏構成。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1)為鋼化玻璃基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多維立體商業展位,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1)與顯示屏支架(3)均採用分體組裝,並用螺母和螺杆連接。
【文檔編號】G09F9/33GK204229769SQ201420628249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28日
【發明者】陳波 申請人:西安綠一傳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