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的製作方法
2023-06-07 05:43:06 1
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包括電子標籤本體以及智能顯示終端。所述電子標籤本體包括主控制器、電源模塊、5.8GHz射頻模塊、讀卡模塊、ESAM卡以及無線通信模塊,具備完整的ETC交易功能;所述智能顯示終端包括微處理器、LCD顯示屏、無線通信模塊等。所述智能顯示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與電子標籤本體建立連接,可實時方便的查詢電子標籤的交易記錄,IC卡餘額,防拆信息、電池電量等。
【專利說明】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高速公路的電子不停車收費【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
【背景技術】
[0002]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Electric Toll Collect)包括車道控制器、路測單元RSU (Road Side Unit,路測單元或天線)以及車載單元OBU (On Board Unit,車載單元或電子標籤),其中OBU安裝在車上,通過與RSU的短程無線通信實現高速公路車輛的不停車收費。
[0003]目前,車載單元OBU的人機界面相對簡單,僅能在交易或插卡時通過LCD屏顯示當前交易狀態、電量以及IC卡餘額信息,並不能實時查詢當前車輛的交易次數,消費記錄等其他信息,消費者如果需要查詢消費記錄,必須到當地的ETC營業網點或業務網站,前者需要消費者專門驅車至營業網點,後者需要網際網路環境支持,給客戶造成了許多不便,與ETC系統經濟、環保的理念不符。
實用新型內容
[0004](一 )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在傳統車載電子標籤的基礎上,採用分體式的標籤設計,將電子標籤分為電子標籤本體和智能顯示終端兩部分,電子標籤本體完成交易功能,智能顯示終端用於實時查詢消費記錄。
[0006]( 二 )技術方案
[0007]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包括電子標籤本體以及智能顯示終端,所述電子標籤本體與智能顯示終端是分離的;其中電子標籤本體包括微控制器、電源模塊、5.8GHz射頻模塊、讀卡模塊、ESAM卡以及無線通信模塊;智能顯示終端包括微處理器、LCD顯示屏、無線通信模塊;
[0008]所述電子標籤本體的微控制器與電源模塊、5.8GHz射頻模塊、讀卡模塊、ESAM卡和無線通信模塊連接;
[0009]所述智能顯示終端的微處理器與無線通信模塊、IXD顯示屏連接;
[0010]所述電子標籤本體與所述智能顯示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進行通信;
[0011]所述電源模塊,包括車載電源和備用電池;
[0012]所述無線通信模塊包括但不限於:藍牙、WIF1、GSM、GPRS等。
[0013]本實用新型在ETC交易完畢後,將交易時間,累計交易次數,交易金額,IC卡餘額,防拆卸信息以及電池電量存儲於所述微控制器自帶的flash中。
[0014]消費者需要查詢消費記錄時,所述智能顯示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連接電子標籤本體,通過觸發命令獲取交易信息,並顯示在LCD屏上。
[0015]有益效果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為電子標籤消費者提供了一種更加方便快捷的交易記錄查詢方式,解決了 ETC消費記錄查詢繁瑣的難題。另外,該智能顯示終端可以合併到手機、PAD、汽車顯示屏等設備中,使用戶操作更加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的功能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範圍。
[0019]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分體式的電子標籤,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原理結構框圖,主要包括電子標籤本體100與智能顯示終端200:
[0020]電子標籤本體100:功能與普通電子標籤相同,可進行完整的ETC交易,有簡單的蜂鳴器、LED燈指示,無IXD屏顯示,主要包括以下模塊:
[0021]微控制器101:電子標籤本體的CPU,控制5.8GHz射頻模塊102、電源模塊103、讀卡模塊104、ESAM卡105以及無線通信模塊106,並將交易相關信息存儲至自帶的flash中。
[0022]5.8GHz射頻模塊102:由微控制器101控制,負責與路測單元RSU進行通信,接收符合DSRC協議的短程通信空中數據幀,解調為基帶信號後傳輸給微控制器101,微控制器101對數據進行解析、處理,並回複數據幀,經5.SGHz射頻模塊102調製後發送至路測單元RSU,幾個回合後完成ETC交易。
[0023]電源模塊103:包括車載電源以及備用電池,車載電源為核心電源,備用電池用於防拆卸的檢測以及ESAM防拆卸信息的寫入。
[0024]讀卡模塊104:由微控制器101控制,交易過程中進行卡片類型識別、扣款、餘額讀取等。
[0025]ESAM卡105:由微控制器101控制,交易過程中進行供應商信息及防拆卸信息的讀取與加密。
[0026]無線通信模塊106:由微控制器101控制,負責與智能顯示終端進行無線通信,實現交易信息的發送,通信方式可以但不局限於藍牙、WIF1、GSM、GPRS等。
[0027]智能顯示終端200:人機界面顯示設備,獨立於電子標籤本體,可進行交易信息、防拆卸信息、IC卡餘額以及電池電量的讀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模塊:
[0028]微處理器201:智能顯示終端的CPU,控制IXD顯示屏202、無線通信模塊203。
[0029]IXD顯示屏202:由微控制器201控制,進行交易信息的顯示。
[0030]無線通信模塊203:由微控制器201控制,負責與電子標籤本體進行無線通信,實現交易信息的獲取。
[0031]為便於理解本實施例,以下結合信號流向對該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的工作過程進行舉例說明。
[0032]本實施例所述產品在車輛經過ETC車道時,所述5.8GHz射頻模塊被路測單元RSU喚醒,並進行交易,交易完成後,所述微控制器更新交易次數,並將交易次數及交易時間存儲於微控制器自帶的flash中;所述微控制器操作讀卡模塊獲得當前交易金額及IC卡餘額並存儲;所述微控制器操作ESAM卡,獲得當前防拆卸信息並存儲;所述微控制器讀取當前電源模塊電壓,並存儲。
[0033]消費者需要查詢交易記錄時,所述智能顯示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連接電子標籤本體,智能顯示終端發送查詢命令,電子標籤本體收到命令後將相關信息發送至智能顯示終端,智能顯示終端操作IXD顯示屏將查詢到的信息顯示出來。例:
[0034]交易記錄查詢(9月):
[0035]「2014年9月3日14:10,交易金額5元,IC餘額263,累計交易次數28次」
[0036]「2014年9月10日09:20,交易金額5元,IC餘額258,累計交易次數29次」
[0037]「2014年9月25日16:40,交易金額10元,IC餘額248,累計交易次數30次」
[0038]交易次數查詢:「累計交易次數30次」
[0039]IC卡餘額查詢:「IC餘額248元」
[0040]防拆卸信息查詢:「防拆位有效」
[0041 ] 電池電量查詢:「電量85 % 』,
[0042]所容易理解的,該實施例中的信號傳輸操作、顯示操作等需要通過微控制器/微處理器程序實現。該程序實現是行業內人員所容易想到的,並非本實用新型保護的客體。
[0043]以上所述,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基礎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構思得出的其他實施方式,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包括電子標籤本體以及智能顯示終端,所述電子標籤本體與智能顯示終端是分離的;其中電子標籤本體包括微控制器、電源模塊、5.8GHz射頻模塊、讀卡模塊、ESAM卡以及無線通信模塊;智能顯示終端包括微處理器、IXD顯示屏、無線通信模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標籤本體的微控制器與電源模塊、5.8GHz射頻模塊、讀卡模塊、ESAM卡和無線通信模塊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所述智能顯示終端的微處理器與無線通信模塊、IXD顯示屏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標籤本體與所述智能顯示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進行通信。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的車載電子標籤,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源模塊,包括車載電源和備用電池。
【文檔編號】G06K17/00GK204189206SQ201420681926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4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4日
【發明者】趙昱陽, 李媛媛, 王慶飛 申請人: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