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調節由駐車制動器施加的夾緊力的方法
2023-06-06 20:33:01 3
專利名稱:用於調節由駐車制動器施加的夾緊力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調節汽車中由駐車制動器施加的夾緊力的方法。
背景技術:
已知汽車中的駐車或者說停車制動器,其用於產生將汽車持續地停在靜止狀態下的夾緊力。這種駐車制動器可以具有電制動馬達,該制動馬達的調節運動經由主軸驅動作用到制動活塞上,該制動活塞是制動襯片的載體並且朝制動盤進行調整。這種駐車制動器例如在DE 103 61 042 B3中得到描述。此外已知,為了支持夾緊力補充地使用在液壓的汽車制動器中產生的液壓壓力, 該汽車制動器是車輪制動器的組成部分,該液壓壓力同樣作用到制動活塞上。在這種情況下,夾緊力由機電的部分和液壓的部分組成。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任務是以經濟的方式在汽車的駐車制動器中提供壓緊力或者說夾緊力並且同時降低駐車制動器的負載。該任務按本發明用權利要求I的特徵得到解決。從屬權利要求說明了有利的改進方案。按本發明的方法涉及一種汽車中具有電制動馬達的機電的駐車制動器,通過該制動馬達可以產生用於將汽車停在靜止狀態下的機電的夾緊力。制動馬達的旋轉運動經由調節元件尤其經由心軸轉換成制動活塞的軸向的進給運動,該制動活塞是制動襯片的載體,該制動襯片朝駐車制動器的制動盤擠壓。所述駐車制動器除了機電的制動裝置之外還設有或者說連接有液壓的制動裝置,通過該液壓的制動裝置可以在需要時並且補充地產生液壓的夾緊力,使得整個夾緊力由機電的夾緊力部分以及液壓的夾緊力部分組成。所述液壓的制動裝置尤其涉及汽車的液壓的汽車制動器,其液壓壓力支持性地作用到制動活塞上。隨著駐車制動器的操作,通常經由電制動馬達產生機電的夾緊力部分,該夾緊力部分在特定的條件下通過液壓的夾緊力部分進行補充。經由液壓的制動裝置施加的液壓的夾緊力部分相應地在零和最大值之間波動。在按本發明的方法中,為提供所需要的額定夾緊力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其充分利用存在的液壓的預壓力,該預壓力由駕駛員藉助於制動踏板操作進行施加並且就在液壓的汽車制動器的主制動缸後面。求得在液壓的制動裝置中的預壓力並且在提供所希望的夾緊力時對於預壓力在確定的時間間隔內處於允許的值域內的情況來說考慮該預壓力。通過考慮持續時間確保了尤其在預壓力從主制動缸傳到車輪制動器時至少很大程度衰減動態的影響,從而以足夠的安全性確保預壓力的大小事實上也到達了制動活塞。藉助於壓力傳感器求得預壓力。預壓力傳到車輪制動器上的動力在於制動管路的節流作用以及液壓的制動迴路中的閥門,這使得由駕駛員施加的預壓力時間延遲地到達制動活塞上。這種動態的影響可以通過考慮確定的持續時間來得到補償。根據有利的實施方式,僅僅在預壓力在確定的持續時間內至少近似恆定或者說在值域內時才考慮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的相應於預壓力的液壓的夾緊力部分,其中所述值域相對於預壓力的起動值以特定的值向上以及向下移動。由此確保由駕駛員通過操作制動踏板預先給出的恆定的預壓力也以相同的大小到達制動活塞上。根據替代的實施方式,也可以將特定的非恆定的預壓力曲線例如預壓力的線性的上升段與配屬的值域進行比較並且在提供整個夾緊力時加以考慮,只要預壓力曲線在值域內。在線性的上升段中雖然由於動態的影響使得到達制動活塞的壓力相對於預壓力值存在時間延遲,然而由於線性可以求得或者說考慮制動活塞上壓力上升段中的時間延遲。原則上在預壓力的非線性曲線中也可以做到這一點,只要可以分配允許的值域並且已知或者說可以求得壓力傳到制動活塞上的時間延遲。預壓力必須處於允許的值域內的持續時間尤其是系統所特有的值,該值是已知的並且預先給出。該值可以是恆定的或者根據另一有利的實施方式取決於駐車制動器的狀態 或者運行參數或者說汽車中其它的設備或者周圍環境條件尤其溫度。在周圍環境溫度或者說液壓溫度更高時,液壓流體具有更小的粘性,使得預壓力能夠在更短的時間內傳到制動活塞處並且相應地減少確定的持續時間。只要預壓力在確定的極值內的壓力變化是允許的,那麼有利地僅僅在壓力增加的情況下而不能在預壓力的壓力下降的情況下考慮在提供所希望的夾緊力時候提供液壓的夾緊力部分。由此確保了也可以實際上通過液壓的夾緊力部分以所需的貢獻提供所要求的夾緊力水平。壓力的增加雖然會引起超過所要求的額定夾緊力的夾緊力;但是對於汽車安全性來說沒有影響。相反,在壓力下降時會降低液壓的夾緊力部分,從而也許不會達到額定夾緊力。此外有利的是,僅僅對於預壓力超過壓力閾值的情況來說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僅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經由預壓力提供顯著的液壓的夾緊力部分。根據另一有利的實施方式,僅僅在沒有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幹預液壓的制動裝置時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駕駛員輔助系統例如涉及電子穩定程序(ESP)或者防抱死系統(ABS),其中產生自動的調節信號用於影響液壓的制動壓力和/或液壓的制動迴路中的閥門。如果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實施這種主動或者說被動的措施,這些措施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液壓的制動壓力,那麼在提供需要的夾緊力時不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從而必須由電夾緊力部分提供額定夾緊力。此外有利的是,只有在機電的夾緊力部分超過閾值時才取消決定所述額定夾緊力是僅僅由機電的夾緊力部分來提供還是補充地由液壓的夾緊力部分來提供。按本發明的方法在汽車中的調節或者說控制設備中運行,該調節或者說控制設備可以是駐車制動系統的組成部分。
其它優點以及有利的實施方式可以從其它權利要求
以及附圖中獲得。附圖不出
圖I是用於汽車的機電的駐車制動器的剖面,其中通過電制動馬達產生夾緊力,圖2是用於調節夾緊力的方法步驟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圖I中示出了用於將汽車停在靜止狀態下的機電的駐車制動器I。該駐車制動器I包括帶有鉗子9的制動鉗2,該鉗子搭接制動盤10。作為控制元件,所述駐車制動器I具有電動馬達作為制動馬達3,該電動馬達旋轉地驅動心軸4,在該心軸上可旋轉地支承著構造成心軸螺母的心軸部件5。在心軸4旋轉時沿軸向調節心軸部件5。該心軸部件5在制動活塞6內部運動,該制動活塞是制動襯片7的載體,制動襯片由制動活塞6朝制動盤10進行擠壓。在制動盤10的對置的一側上有另一制動襯片8,該制動襯片位置固定地保持在鉗子9上。 在制動活塞6內部,心軸部件5可以在心軸4的旋轉運動中軸向向前沿著朝制動盤10的方向運動或者說在心軸4的反向旋轉運動中軸向向後一直運動到止擋件11。為了產生夾緊力,心軸部件5對制動活塞6的內部的端側進行加載,由此沿軸向可移動地支承在駐車制動器I中的制動活塞6連同制動襯片7 —起朝制動盤10的面對的端面進行擠壓。在需要時並且補充地由液壓的汽車制動器支持所述駐車制動器,使得夾緊力由電動馬達的部分和液壓的部分組成。在液壓支持中用處於壓力之下的液態流體加載制動活塞6的面對制動馬達的背側。在按圖2的流程圖中示出了實施用於調節駐車制動器中夾緊力的方法的方法步驟,該駐車制動器包括機電的制動裝置以及液壓的制動裝置。首先在步驟20中開始所述方法,也就是操作駐車制動器的電制動馬達用於產生機電的夾緊力FN,el。在下一個步驟21中詢問,機電的夾緊力FN,el是否超過配屬的閾值。在形成夾緊力時進行該詢問,其中對於還沒有達到閾值的情況來說,否分支(「N」)隨後再返回到按步驟21的詢問的開始並且在循環的間隔內重新進行詢問。只有在到達閾值之後,是分支(「Y」)隨後進入下一個方法步驟22。在步驟22中詢問駕駛員輔助系統是否激活,該駕駛員輔助系統影響液壓的汽車制動器。在此,例如涉及電子穩定程序(ESP),經由該電子穩定程序通過相應地幹預液壓的汽車制動器來進行穩定的保持壓力的或者減速的功能。只要存在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如此幹預液壓的制動系統,那麼是分支隨後進入步驟23,根據該步驟僅僅通過駐車制動器中機電的制動裝置提供有待調節的額定夾緊力。相反,如果方法步驟22中的詢問得到的是,影響液壓的制動系統的駕駛員輔助系統沒有激活,那麼否分支隨後進入步驟24,其中進行其它詢問,即液壓的預壓力ph,VOT是否超過配屬的壓力閾值。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麼否分支繼續進入步驟23,其中僅僅以機電的方式提供夾緊力。否則的話,是分支隨後進入下一個方法步驟25,其中檢測液壓的預壓力Ph,VOT是否在允許的值域內,尤其是否至少近似恆定。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麼否分支隨後再進入方法步驟23並且通過操作電制動馬達僅僅以機電的方式提供夾緊力。相反,如果液壓的預壓力口^在允許的值域內,那麼是分支隨後進入下一個步驟26,其中不僅由機電的制動裝置而且補充地由液壓的制動裝置提供駐車制動器中的額定夾緊力。液壓的夾緊力份額Fn,h與預壓力ph,VOT —致,該預壓力在經過確定的持續時間之後傳到制動活塞上並且朝制動盤以液壓力加載該制動活塞。在方法步驟25中詢問時檢測,預壓力ph,VOT在確定的持續時間A t中是否在允許的值域內。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確保液壓的預壓力經由液壓的管路系統傳到制動活塞上並且用相應的液壓的夾緊力加載該制動活塞。持續時間At是系統所特有的參數,該參數已知並且可以作為液壓系統中溫度的函數,其中隨著溫度的增加該持續時間減少並且反之亦然。
原則上在相關的持續時間內不僅考慮線性地而且考慮非線性地提高液壓的預壓力。
權利要求
1.用於調節由駐車制動器(I)施加的夾緊力(Fn)的方法,該夾緊力由包括電制動馬達(3)的機電的制動裝置以及需要時補充地由液壓的制動裝置施加,其特徵在於,求得在液壓的制動裝置中佔據的預壓力(Ph,v )並且對於預壓力(Ph,VOT)在確定的持續時間(At)內處於允許的值域之內的情況來說考慮相應於預壓力(Ph,VOT)的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2.按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當預壓力(Ph,VOT)在確定的持續時間(At)內至少近似恆定時,考慮相應於預壓力(Ph,v )的液壓的夾緊力(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3.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預壓力(ph,VOT)必須處於允許的值域內的確定的持續時間(At)預設為系統所特有的值。
4.按權利要求I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預壓力(ph,VOT)必須處於允許 的值域內的確定的持續時間(At)是取決於溫度的。
5.按權利要求I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僅僅在預壓力(ph,VOT)超過壓力閾值時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
6.按權利要求I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時預壓力(Ph,v )在允許的極值內的壓力變化僅僅在壓力增加的情況下引起對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的考慮。
7.按權利要求I到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如果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尤其電子穩定程序(ESP)幹預液壓的制動裝置,那麼不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8.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如果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操縱液壓的制動壓力,那麼不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9.按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如果經由駕駛員輔助系統操縱液壓的制動迴路中的調節閥,那麼不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10.按權利要求I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僅僅在電動馬達的制動裝置中產生的電夾緊力部分(F1^1)超過閾值時,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FN,h)以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Fn)。
11.用於實施按權利要求I到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調節或者說控制設備。
12.汽車中的具有按權利要求11所述的調節或者說控制設備的駐車制動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調節由駐車制動器施加的夾緊力的方法,該夾緊力由包括電制動馬達的機電的制動裝置以及需要時補充地由液壓的制動裝置施加,在該方法中求得在液壓的制動裝置中的預壓力並且對於預壓力在確定的持續時間內在允許的值域內的情況來說考慮液壓的夾緊力部分用於調節所希望的夾緊力。
文檔編號B60T13/74GK102745187SQ20121011551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9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20日
發明者D.布拉特爾特, F.貝爾勒-米勒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