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04 20:49:4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隔離開關,特別涉及一種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屬於高壓開關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隔離開關是發電廠或變電站電氣系統中的重要開關電器,起隔離電壓的作用。隔離開關是依靠轉動動觸頭使之與靜觸頭保持接觸或分離的狀態實現分、合閘操作。而動觸頭的轉動是在操縱機構的驅動下實現的。合閘時,隔離開關的動、靜觸頭應對準,動觸頭在操縱機構的驅動下,旋轉嵌入靜觸頭的觸片之間,動觸頭要有足夠的嵌入深度,保證動觸頭與靜觸頭之間的接觸面積符合要求,但又不能壓合過頭,操作動觸頭的損傷。目前隔離開關上所使用的操縱機構,結構比較複雜,佔用空間大,製造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結構簡單,動作可靠,且製造方便,生產成本低。
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包括驅動軸,所述驅動軸的下端面連接有凸輪盤,所述凸輪盤的下端面鉸接有曲拐,所述曲拐的擺動端鉸接有U形撥叉,所述U形撥叉的中部鉸接在所述曲拐的擺動端下方,所述U形撥叉的開口端鉸接有穿心軸,所述穿心軸從橫軸長度方向的中部穿過,所述穿心軸的兩端分別設有銷孔,所述銷孔中分別插有開口銷,所述橫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有擺臂,兩擺臂的形狀大小及相位相同,所述擺臂的自由端分別固定有撥銷,所述撥銷的軸線平行於所述橫軸的軸線,所述橫軸的軸線垂直於所述驅動軸的軸線。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取得了以下有益效果:驅動軸旋轉帶動凸輪盤轉動,凸輪盤帶動曲拐的上端轉動,曲拐的下端帶動U形撥叉轉動,U形撥叉通過穿心軸帶動橫軸轉動,橫軸驅動擺臂繞橫軸軸線旋轉,擺臂的自由端帶動撥銷繞橫軸軸線擺動,撥銷嵌於相應的撥槽中驅動動觸頭擺動合閘。本實用新型將驅動軸的旋轉運動轉換為橫軸的旋轉運動,再轉換為擺臂的擺動,從而驅動撥銷進行合閘動作,傳動部件少,結構簡單,製造方便,生產成本低,且動作可靠。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驅動軸的上端頭截面形狀為正六邊形。正六邊形上端頭易於安裝手柄或者與電動驅動機構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橫軸的兩端及所述擺臂的安裝孔均為缺角圓形。橫軸與擺臂通過缺角圓形實現徑向定位,橫軸轉動時,擺臂將同步跟隨轉動。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擺臂的內側分別抵靠在所述橫軸的軸肩上,所述擺臂的外側分別設有卡簧,所述卡簧分別位於所述橫軸的卡簧槽中。卡簧與橫軸的軸肩實現擺臂的軸向定位。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撥銷的相向端頭分別設有螺紋段,所述螺紋段上分別旋接有將撥銷固定在擺臂上的螺母,所述螺母與所述擺臂的外端面之間分別墊有彈簧墊片和平墊片,所述撥銷的外端頭上分別安裝有滾輪。報銷的驅動端安裝有滾輪,可以減小在撥槽中滑動的摩擦力,使動觸頭的運動更加輕便。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
圖1為本實用新型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的立體圖。
圖中:1.驅動軸;2.凸輪盤;3.曲拐;4.U形撥叉;5.穿心軸;6.開口銷;7.橫軸;8.擺臂;9.撥銷;10.螺母;11.平墊片;12.彈簧墊片;13.滾輪;14.卡簧。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隔離開關的操縱機構包括驅動軸,驅動軸的下端面連接有凸輪盤,凸輪盤的下端面鉸接有曲拐,曲拐的擺動端鉸接有U形撥叉,U形撥叉的中部鉸接在曲拐的擺動端下方,U形撥叉的開口端鉸接有穿心軸,穿心軸從橫軸長度方向的中部穿過,穿心軸的兩端分別設有銷孔,銷孔中分別插有開口銷,橫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有擺臂,兩擺臂的形狀大小及相位相同,擺臂的自由端分別固定有撥銷,撥銷的軸線平行於橫軸的軸線,橫軸的軸線垂直於驅動軸的軸線。
驅動軸旋轉帶動凸輪盤轉動,凸輪盤帶動曲拐的上端轉動,曲拐的下端帶動U形撥叉轉動,U形撥叉通過穿心軸帶動橫軸轉動,橫軸驅動擺臂繞橫軸軸線旋轉,擺臂的自由端帶動撥銷繞橫軸軸線擺動,撥銷嵌於相應的撥槽中驅動動觸頭擺動合閘。本實用新型將驅動軸的旋轉運動轉換為橫軸的旋轉運動,再轉換為擺臂的擺動,從而驅動撥銷進行合閘動作。
驅動軸的上端頭截面形狀為正六邊形。正六邊形上端頭易於安裝手柄或者與電動驅動機構連接。
橫軸的兩端及擺臂的安裝孔均為缺角圓形。橫軸與擺臂通過缺角圓形實現徑向定位,橫軸轉動時,擺臂將同步跟隨轉動。
擺臂的內側分別抵靠在橫軸的軸肩上,擺臂的外側分別設有卡簧,卡簧分別位於橫軸的卡簧槽中。卡簧與橫軸的軸肩實現擺臂的軸向定位。
撥銷的相向端頭分別設有螺紋段,螺紋段上分別旋接有將撥銷固定在擺臂上的螺母,螺母與擺臂的外端面之間分別墊有彈簧墊片和平墊片,撥銷的外端頭上分別安裝有滾輪。報銷的驅動端安裝有滾輪,可以減小在撥槽中滑動的摩擦力,使動觸頭的運動更加輕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可行實施例而已,非因此局限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範圍內。本實用新型未經描述的技術特徵可以通過或採用現有技術實現,在此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