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及其應用的製作方法
2023-06-19 11:00:01 2
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及其應用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0~30份、白朮10~20份、桑葉5~10份、蓮子芯3~10份、谷精草5~10份、木賤草5~10份、生山楂5~15份、白菊花5~10份、枸杞子5~15份、蒲公英5~10份、穿山甲5~10份。本發明的原料來源廣泛,價格低廉;本發明的中藥製劑經毒理學實驗證明無毒副作用,可長期服用,安全有效;本發明的中藥製劑在治療小兒弱視上療效顯著;本發明製成的製劑服用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及其應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中藥製劑及應用,具體是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及應用。
【背景技術】
[0002]我國小兒弱視的發病率在1°/Γ5%,也就意味著有上千萬的兒童會產生弱視,臨床上多採用遮蓋等方式矯正,目前沒有治療小兒弱視的特效藥,而西藥由於毒副作用較大,往往不被患兒家屬考慮。
【發明內容】
[0003]發明目的: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預防和治療小兒弱視、毒副作用小、療效顯著的中藥製劑及該中藥製劑的應用。
[0004]技術方案: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Γ30份、白朮10?20份、桑葉5?10份、蓮子芯3?10份、谷精草5?10份、木賤草5?10份、生山楂5?15份、白菊花5?10份、枸杞子5?15份、蒲公英5?10份、穿山甲5?10份。
[0005]優選地,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Γ20份、白朮1(Γ20份、桑葉5?10份、蓮子芯5?10份、谷精草5?10份、木賤草5?10份、生山楂5?10份、白菊花5?10份、枸杞子5?10份、蒲公英5?10份、穿山甲5?10份。
[0006]優選地,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0份、白朮20份、桑葉5份、蓮子芯10份、谷精草5份、木賤草10份、生山楂15份、白菊花5份、枸杞子5份、蒲公英5份、穿山甲5份。
[0007]所述的製劑為顆粒劑、膠囊劑或口服液。
[0008]所述的中藥製劑在製備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藥物或保健品中的應用。
[0009]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顯著優點是:本發明的原料來源廣泛,價格低廉;本發明的中藥製劑經毒理學實驗證明無毒副作用,可長期服用,安全有效;本發明的中藥製劑在治療小兒弱視上療效顯著;本發明製成的製劑服用方便。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應當指出,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型和改進,這些也應視為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0011]實施例1
將黃芪100g、白朮100g、桑葉50g、蓮子芯30g、谷精草50g、木賤草50g、生山楂50g、白菊花50g、枸杞子50g、蒲公英50g、穿山甲50g製成顆粒劑。
[0012]實施例2 將黃芪300g、白朮200g、桑葉100g、蓮子芯100g、谷精草100g、木賤草100g、生山楂150g、白菊花100g、枸杞子150g、蒲公英100g、穿山甲10g製成膠囊劑。
[0013]實施例3
將黃芪100g、白朮200g、桑葉50g、蓮子芯100g、谷精草50g、木賤草100g、生山楂150g、白菊花50g、枸杞子50g、蒲公英50g、穿山甲50g製成口服液。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0?30份、白朮10?20份、桑葉5?10份、蓮子芯3?10份、谷精草5?10份、木賤草5?10份、生山楂5?15份、白菊花5?10份、枸杞子5?15份、蒲公英5?10份、穿山甲5?10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0?20份、白朮10?20份、桑葉5?10份、蓮子芯5?10份、谷精草5?10份、木賤草5?10份、生山楂5?10份、白菊花5?10份、枸杞子5?10份、蒲公英5?10份、穿山甲5?10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是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黃芪10份、白朮20份、桑葉5份、蓮子芯10份、谷精草5份、木賤草10份、生山楂15份、白菊花5份、枸杞子5份、蒲公英5份、穿山甲5份。
4.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製劑為顆粒劑、膠囊劑或口服液。
5.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中藥製劑在製備用於防治小兒弱視的藥物或保健品中的應用。
【文檔編號】A61P27/10GK104257925SQ201410496654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5日
【發明者】賴婷婷 申請人: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