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魯迅的文獻和框架圖(魯迅訂正誤筆誤譯兩則)
2023-10-11 11:29:41 2
魯迅的短篇小說《風波》,最初發表在《新青年》月刊第八卷第一號(1920年9月)上。小說有一處寫六斤打破一隻碗,第二天她父親七斤把碗拿到城裡去補的情節。由於碗缺口太大,補好要釘十六個銅釘。但小說結尾卻是六斤「捧著十八個銅釘的飯碗,在土場上一瘸一拐的往來」。一個「十六」,一個「十八」,前後牴牾。魯迅確認這個「失誤」後,在致未名社李霽野的信(1926年11月23日)中道:「六斤家只有這一個釘過的碗,釘是十六或十八,我也記不清了。總之兩數之一是錯的,請改成一律。記得七斤曾說用了若干錢,將錢數一算,就知道是多少釘。倘其中沒有七斤口述的錢數(手頭無書,記不清了),則都改十六或十八均可。」根據文本交代:「三文錢一個釘」,「一總用了四十八文小錢」,所以改成「十六個銅釘」就前後一致了。時隔六年,魯迅只為這多出來的兩個「銅釘」專門寫信要求訂正。
魯迅對創作如此一絲不苟,對翻譯同樣決不含糊。1935年1月,魯迅完成了中篇童話《表》(蘇聯班臺萊耶夫著)的翻譯,譯稿作為「特載」首先刊登於《譯文》第2卷第1期(1935年3月16日)上。他在《譯者的話》一文中指出:「這裡譯作『瓜葛親』的是Olle,譯作『怪物』的是Gannove,查了幾種字典,都找不到這兩個字。沒法想就暫時這麼的敷衍著,深望讀者指教,給我有改正的大運氣。」他在給《譯文》編輯黃源的信(1935年4月2日)中說:「《表》先付印,未始不可,但我對於那查不出來的兩個字,總不舒服,……」對個別譯得不夠妥帖的詞兒總感到「不舒服」,老是想著如何「改正」的魯迅,哪有半點敷衍之意?「翻譯並不比隨便的創作容易」(《現今的新文學的概觀》),魯迅對待翻譯工作的嚴肅認真由此可見一斑。同年7月,《表》由上海生活書店作為「譯文叢書」(插圖本)之一出版單行本。在出版這個單行本前,魯迅根據德文本對譯稿又校改了一遍,反覆看校樣三四遍,並進行認真修訂。對那兩個單詞——Olle、Gannove,魯迅又分別根據西班牙語和日譯本,把這兩詞譯成「堂表兄弟」和「頭兒」。兩個月後,由於朋友的指點,魯迅覺得把「Gannove」譯成「怪物」、「頭兒」均不妥。於是他特地給《譯文》雜誌社去信「改正」(1935年9月16日)。信中說:「《譯文》第二卷第一期的《表》裡,我把Gannove譯作『怪物』,後來覺得不妥,在單行本裡,便據日本譯本改作『頭兒』。現在才知道都不對的,有一個朋友給我查出,說這是源出猶太的話,意思就是當『偷兒』,或者譯為上海通用話:賊骨頭。」(《給〈譯文〉編者訂正的信》,原題為《訂正》。見《譯文》終刊號)這真可謂「一名之立,旬月躊躇」。
作者:邵建新(單位:江蘇省平潮高級中學)
來源:光明日報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於「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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