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菸排煙器的製作方法
2023-10-22 22:46:12 2
專利名稱:香菸排煙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香菸排煙器。
背景技術:
抽菸是一種惡習,它不但給抽菸者自己帶來傷害,也使身處此汙染環境中的其他無辜者深受其害,尤其是處於空調室內或封閉的車廂內更為如此。但是全民戒菸又不能在短時間內實現,因此如何能最大限度的減少香菸對周圍無辜者的傷害,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及時排出香菸廢氣、減少對他人傷害的香菸排煙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可採用下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香菸排煙器,它包括帶有吸菸口和排煙口的煙筒,在所述煙筒內沿徑向設置有排氣扇將煙筒分為吸菸腔室和排煙腔室;在所述吸菸腔室內設置有由託板和菸灰缸組成的香菸託架,該託架與煙筒壁之間通過導槽滑動結合;在所述託板和菸灰缸上沿同一水平線開設有與捲菸外徑相適應的通孔;在煙筒內位於菸灰缸與排氣扇之間設置有捲菸點火器。
為便於隨時將捲菸熄滅,在位於所述菸灰缸上方的煙筒壁上開設有安裝孔,和貫穿於其內的柱形吸水氣囊;所述柱形吸水氣囊的出水口延伸至菸灰缸上方。
為使在抽菸時捲菸更加穩定,在所述託板與菸灰缸之間設置有⊥形捲菸定位壓板,在所述⊥形捲菸定位壓板立杆上設置有驅動定位壓板上下移動的回位彈簧。
為了衛生起見,在所述煙筒的吸菸口處設置有封蓋。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就在於將抽菸人員噴出的煙霧完全、迅速地排出室內,以減小對室內環境的汙染。使用時,將捲菸自吸菸口放入開設在所述託板和菸灰缸上的通孔內,通過捲菸點火器點燃捲菸後,人們即可抽菸;而抽出的煙霧可以通過煙筒內的排氣扇從所述排煙口、與排煙口相連的排氣管排出室外,不會汙染室內環境,避免了不抽菸者被動吸菸,特別適合在封閉的空間內使用,如長途行駛的車輛或封閉的空調室內等使用效果更好。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所屬的香菸排煙器,它包括帶有吸菸口1和排煙口2的煙筒3,在所述煙筒3內沿徑向設置有排氣扇4將煙筒3分為吸菸腔室5和排煙腔室6;在所述吸菸腔室5內設置有由託板7和菸灰缸8組成的香菸託架,該託架與煙筒壁之間通過導槽9滑動結合;在所述託板7和菸灰缸8上沿同一水平線開設有與捲菸外徑相適應的通孔10;在煙筒3內位於菸灰缸8與排氣扇4之間設置有捲菸點火器11。為便於隨時將捲菸熄滅,在位於菸灰缸8上方的煙筒壁上開設有安裝孔,和貫穿於其內的柱形吸水氣囊12;所述柱形吸水氣囊12的出水口13延伸至菸灰缸8上方。為使在抽菸時捲菸更加穩定,在託板7與菸灰缸8之間設置有⊥形捲菸定位壓板14,在所述⊥形捲菸定位壓板14的立杆上設置有驅動定位壓板14上下移動的回位彈簧15。為了衛生起見,在所述煙筒3的吸菸口1處設置有封蓋16。
權利要求1.一種香菸排煙器,其特徵在於它包括帶有吸菸口(1)和排煙口(2)的煙筒(3),在所述煙筒(3)內沿徑向設置有排氣扇(4)將煙筒(3)分為吸菸腔室(5)和排煙腔室(6);在所述吸菸腔室(5)內設置有由託板(7)和菸灰缸(8)組成的香菸託架,該託架與煙筒壁之間通過導槽(9)滑動結合;在所述託板(7)和菸灰缸(8)上沿同一水平線開設有與捲菸外徑相適應的通孔(10);在煙筒(3)內位於菸灰缸(8)與排氣扇(4)之間設置有捲菸點火器(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菸排煙器,其特徵在於在位於所述菸灰缸(8)上方的煙筒壁上開設有安裝孔,和貫穿於其內的柱形吸水氣囊(12);所述柱形吸水氣囊(12)的出水口(13)延伸至菸灰缸(8)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菸排煙器,其特徵在於在所述託板(7)與菸灰缸(8)之間設置有上形捲菸定位壓板(14),在所述⊥形捲菸定位壓板(14)的立杆上設置有驅動定位壓板(14)上下移動的回位彈簧(15)。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菸排煙器,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煙筒(3)的吸菸口(1)處設置有封蓋(1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香菸排煙器,它包括帶有吸菸口和排煙口的煙筒,在所述煙筒內沿徑向設置有排氣扇將煙筒分為吸菸腔室和排煙腔室;在所述吸菸腔室內設置有由託板和菸灰缸組成的香菸託架,該託架與煙筒壁之間通過導槽滑動結合;在所述託板和菸灰缸上沿同一水平線開設有與捲菸外徑相適應的通孔;在煙筒內位於菸灰缸與排氣扇之間設置有捲菸點火器。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就在於將抽菸人員噴出的煙霧完全、迅速地排出室內,以減小對室內環境的汙染,避免了不抽菸者被動吸菸,特別適合在封閉的空間內使用,如長途行駛的車輛或封閉的空調室內等使用效果更好。
文檔編號F24F7/013GK2797953SQ20052003087
公開日2006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6日 優先權日2005年6月6日
發明者胡枚章 申請人:胡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