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的製作方法
2023-09-23 22:53:05
專利名稱: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腦,尤其涉及一種直接設於可攜式電腦的顯示幕周側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
背景技術:
由於加工技術的快速進步,使電腦內部的硬體體積日趨縮小,而可處理的速度及容量又日趨加大,因此,電腦演化輕薄短小而方便攜帶。而關於此種可攜式電腦的型態包括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簡稱PDA)、筆記型電腦(notebook)(此類方便攜帶的電腦統稱為移動電腦),而由於其功能已可取代桌上型電腦的大部分功能,因此可以攜帶出差、旅行、田野調查等,但外出時,如戶外、飛機上均有照明不足的缺點,又,即便在室內,仍存在有些地方照明不足的缺點,不方便操作鍵盤。
為了改善移動電腦在光線不足處不方便操作的缺點,於是有業者設計移動電腦的輔助照明,如公告第523237號「筆記型電腦用照明裝置」新型專利案、公告第534344號「具有輔助照明設備的攜帶型電腦」新型專利案,此二件專利案均是在電腦主機部上設有USB插槽,以供照明設備插接於電腦主機部的側邊,其雖可改善鍵盤照明不足的缺點,但使用時仍存在數項缺點1.外出時,還要再另外攜帶一具燈具而頗不方便。
2.燈具是橫亙於操作者前方,會阻礙到操作者觀看顯示屏的視線。
此外,另有一公告第534344號「具有輔助照明設備的攜帶型電腦」新型專利案,其是直接在攜帶型電腦的遮蓋面板周圍設有朝向鍵盤部方向照射的發光裝置,然而,該發光裝置是突設於遮蓋面板,故當蓋合時,因為發光裝置頂撐在主機部與遮蓋面板之間,使遮蓋面板與主機部之間無法密合,大大增加攜帶時的體積。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在於,克服現有移動電腦輔助照明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平時隱藏於移動電腦的顯示屏邊框內,保持電腦外觀的完整性;欲使用時,再將其往外拉出提供照明。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是在移動電腦的顯示屏的邊框上凹設一個以上的容槽,另設有一個以上容設於容槽內的隱藏式照明設備,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其中一端與容槽之間相互樞設,使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另一端得以往外樞轉,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與電腦的電源供應器電連接的發光源。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的隱藏式照明設備包括樞設於容槽的樞接端、以及與樞接端樞設而可翻轉的照明部,樞接端與容槽之間設有呈凸凹配合的樞接部,而所述發光源即設於照明部上。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在所述隱藏式照明設備設有樞接部一端的端緣上設有與發光源電連接的接點,而容槽底部則設有供與接點接觸的接腳。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在所述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控制發光源啟閉的開關。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發光源與電源供應器之間以穿置於隱藏式照明設備周壁及容槽的電源線電連接,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控制發光源啟閉的開關。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前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中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本實用新型可獲得如下具體效益1.保持移動電腦外觀的完整性本實用新型在不需要輔助照明時,是將隱藏式照明設備隱沒於顯示屏的邊框內,故可以保持電腦外觀的完整性。
2.在不加大移動電腦體積的情況下,提供照明由於不使用,隱藏式照明設備並不會突出於表面,故不影響隱藏式照明設備的收折體積,以改善前述突出於遮蓋面板表面的輔助照明設備的缺點。
3.不需要另外攜帶直接裝設於移動電腦上的隱藏式照明設備不需要另外攜帶,可以改善前述外插式照明設備還要另外攜帶的缺點。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立體局部分解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使用狀態的局部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例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三種實施例的使用狀態局部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第四種實施例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第四種實施例使用狀態的局部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中標號說明10、40移動電腦11、41顯示屏12、42邊框120、120B、420容槽121樞接部122、122B接腳20、20A、20B隱藏式照明設備21、21A樞接端22樞接部23、23B接點24、24B開關25、25A、25B、55發光源26A照明部50隱藏式照明設備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是在移動電腦10、40(包括掌上型、膝上型、筆記型電腦)的顯示屏11、41邊框12、42上設有一個以上的隱藏式照明設備20、50,欲使用時,再如圖3、圖7所示地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50往外樞轉拉出,使隱藏式照明設備20、50上的發光源25照設於鍵盤部13、43上。
上述為本實用新型的概述,其詳細結構如下所述請再參閱圖1並配合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當中,是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設於顯示屏11上方的邊框12上,在邊框12上設有沿著顯示屏11邊緣橫向延伸的容槽120,以容設隱藏式照明設備20。
該隱藏式照明設備20為長條狀,其中一端設為樞接端21,樞接端21的上下端與容槽120頂底面之間設有呈凹凸配合的樞接部22、121,使隱藏式照明設備20呈可樞轉狀,另於樞接端21的端緣設有一接點23,而容槽120的槽底亦設有當隱藏式照明設備20往外翻轉定位時,可與接點23接觸的接腳122,該接腳122並且與電腦內部的電源供應器連接,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20底面設有發光源25,其可為發光二極體,而較佳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平時不使用時,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置於容槽120內,隱藏式照明設備20即不會突出於邊框12表面,以利蓋合,以及保持電腦設備外觀的完整性,此時亦為斷電狀態。
當欲使用時,再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如圖3所示地以樞接部22為圓心往外樞轉,可以使接點23與容槽120上的接腳122接觸而形成導通,即可以使發光源25發光,提供輔助照明。
又,本實用新型亦可進一步在隱藏式照明設備20上設一開關24,當隱藏式照明設備20往外拉出之後,可再由開關24控制發光源25發光與否,亦可不設接點,而是直接以電源線穿置於隱藏式照明設備20的樞接端21及容槽120槽底,而連接於發光源25與電腦的電源供應器之間,再以開關切換發光源25的啟閉。
前述圖1的實施例當中,是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的發光源25設於底部,故樞轉拉出以後,直接提供往下投射的光線。此外,亦如圖4所示地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A呈兩段式設計,包括相互樞設的樞接端21A及照明部26A,其仍然藉由樞接端21A樞設於邊框12的容槽120內,當隱藏式照明設備20A往外樞轉拉出以後,可再翻轉照明部26A,以改變發光源25A的投射角度。
前述實施例當中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20A由側邊翻開,其亦可以如圖5所示設為上翻狀,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B的頂部樞設於邊框12B的容槽120B頂緣,其樞接處具有緊度,但又可被施力撥轉,以在任意處定位,在隱藏式照明設備20B表面亦可以設以開關24B,以及與容槽9120B之間設以自動電連接。當隱藏式照明設備20B容設於容槽120B時,使其接點23B與容槽120B內的接腳122B接觸時為斷路狀態,當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B往外翻開而使接點23B與接腳122B分離時,電路則為導通狀,使發光源25B發亮,往下投射於鍵盤上。
前述實施例當中,是將隱藏式照明設備20設於顯示屏11上方的邊框12上,其亦可以如圖6、圖7所示,設於顯示屏41兩側的邊框42上,在邊框42上設有沿著顯示屏41邊緣呈縱向延伸的容槽420,再在容槽420頂部樞設隱藏式照明設備50。隱藏式照明設備50可設為單支式,亦可為兩段式,其結構與前述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欲使用時,將隱藏式照明設備50往外樞轉拉出,即可以藉由設於隱藏式照明設備50上的發光源55提供照明。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是在移動電腦的顯示屏的邊框上凹設一個以上的容槽,另設有一個以上容設於容槽內的隱藏式照明設備,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其中一端與容槽之間相互樞設,使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另一端得以往外樞轉,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與電腦的電源供應器電連接的發光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隱藏式照明設備包括樞設於容槽的樞接端、以及與樞接端樞設而可翻轉的照明部,樞接端與容槽之間設有呈凸凹配合的樞接部,而所述發光源即設於照明部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在所述隱藏式照明設備設有樞接部一端的端緣上設有與發光源電連接的接點,而容槽底部則設有供與接點接觸的接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在所述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控制發光源啟閉的開關。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所述發光源與電源供應器之間以穿置於隱藏式照明設備周壁及容槽的電源線電連接,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控制發光源啟閉的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發光源為具有一個以上發光裸晶的扁平狀LED組件。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隱藏式輔助照明設備的移動電腦,是在移動電腦的顯示屏的邊框上凹設一個以上的容槽,另設有一個以上容設於容槽內的隱藏式照明設備,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其中一端與容槽之間相互樞設,使隱藏式照明設備的另一端能夠往外樞轉,另於隱藏式照明設備上設有與電腦的電源供應器電連接的發光源。本實用新型平時隱藏於移動電腦的顯示屏邊框內,保持電腦外觀的完整性;欲使用時,再將其往外拉出提供照明。
文檔編號G06F1/16GK2842531SQ20052012177
公開日2006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23日 優先權日2005年9月23日
發明者林瑞景 申請人:柏葦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