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18 09:40:14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
背景技術:
包裝袋是指用於包裝各種用品的袋子,使貨物在生產流通過程中方便運輸,容易存儲,廣泛用於日常生活和工業生產中,現有包裝袋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對包裝袋進行印刷處理,而現有印刷前需要對紙張進行膜壓處理,現有的膜壓輥的表面為光滑表面,膜壓後的紙張表面光滑,容易使紙張損壞,產品的報廢率高,產品的合格率低,且整體安裝時工作強度大,安裝時容易碰傷膜壓輥。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解決現有包裝袋易損壞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包括左擋板、右擋板和兩根設置在左擋板和右擋板之間的水平連杆,水平連杆包括伸縮杆和兩根分別設置在伸縮杆兩端的連接杆,連接杆上設有凹槽,伸縮杆在凹槽內伸縮滑動,連接杆底端設有滑輪,左擋板和右擋板之間設有壓輥,壓輥的兩端均設有光滑平面,光滑平面之間的壓輥上設有一層使紙張表面具有壓紋的磨砂層。
優選的,左擋板和右擋板上均設有固定板,固定板上設有供壓輥安裝的安裝孔,有利於壓輥安裝拆卸,連接可靠,使用效果好。
優選的,固定板的底端設有調節螺杆,調節螺杆上設有螺母和/或墊片,通過螺母和/或墊片的厚度來調節固定板的高度,能根據不同型號的壓輥進行調節,且通過螺母和/或墊片的高度來調節固定板的高度,使其適應壓輥的安裝,調節方便,調節的精度高,防止了調節螺杆的損壞。
優選的,連接杆的豎直方向上設有安裝滑輪的條形孔,連接杆的水平方向上設有與條形孔相通的連接孔,連接孔內設置轉軸,滑輪設置在轉軸上,且轉軸的兩端設有卡簧,能減少滑輪的晃動,提高滑動時的平穩性,滑動時防止了轉軸在連接孔內滑動,避免滑輪的脫落。
優選的,磨砂層與壓輥的長度比為1:2,能提高紙張整體的美觀度,達到最佳的效果,提高紙張的整體強度,能減少紙張的破損率,提高紙張的利用率,提高成品的合格率。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優點:1.通過壓輥表面設置的磨砂層和光滑表面使膜壓後的紙張表面具有一層壓紋,使產品表面用手摸起來具有一種良好的質感,且使紙張表面具有良好的強度,能減少紙張的損壞,提高產品的合格率,減少廢料的產生;
2.通過左擋板和右擋板實現壓輥的安裝,並通過水平連杆上設有的滑輪實現壓輥安裝時的快速移動,提高了安裝時的工作量,防止安裝時壓輥的碰傷,提高了壓輥的使用壽命;
3.將水平連杆設置成伸縮杆和兩根設置在伸縮杆上的連接杆,通過伸縮杆的伸縮滑動實現左擋板和右擋板的調節,能適應不同型號的壓輥,能適應不同型號紙張的膜壓處理,實用性能好。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左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連接杆的局部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小幅面彩印包裝袋膜壓裝置,包括左擋板1、右擋板2和兩根設置在左擋板1和右擋板2之間的水平連杆3,水平連杆3包括伸縮杆31和兩根分別設置在伸縮杆31兩端的連接杆32,連接杆32上設有凹槽,伸縮杆31在凹槽內伸縮滑動,連接杆32底端設有滑輪4,左擋板1和右擋板2之間設有壓輥5,壓輥5的兩端均設有光滑平面52,光滑平面52之間的壓輥5上設有一層使紙張表面具有壓紋的磨砂層51。
左擋板1和右擋板2上均設有固定板6,固定板6上設有供壓輥5安裝的安裝孔61,有利於壓輥安裝拆卸,連接可靠,使用效果好,固定板6的底端設有調節螺杆7,調節螺杆7上設有螺母71和墊片72,通過螺母71和墊片72的厚度來調節固定板的高度,能根據不同型號的壓輥進行調節,且通過螺母和/或墊片的高度來調節固定板的高度,使其適應壓輥的安裝,調節方便,調節的精度高,防止了調節螺杆的損壞。
連接杆32的豎直方向上設有安裝滑輪4的條形孔33,連接杆32的水平方向上設有與條形孔33相通的連接孔34,連接孔34內設置轉軸35,滑輪4設置在轉軸35上,且轉軸35的兩端設有卡簧36,能減少滑輪的晃動,提高滑動時的平穩性,滑動時防止了轉軸在連接孔內滑動,避免滑輪的脫落,磨砂層與壓輥5的長度比為1:2,能提高紙張整體的美觀度,達到最佳的效果,提高紙張的整體強度,能減少紙張的破損率,提高紙張的利用率,提高成品的合格率。
使用時,根據紙張的型號來選擇合適的壓輥5,然後使伸縮杆31在連接杆32的凹槽內滑動,來調節水平連杆3的長度,並調節螺母71和墊片72的個數來調節固定板6的高度,使壓輥5安裝在左擋板1和右擋板2之間,然後通過滑輪4將壓輥5移動至設備上,膜壓時,通過磨砂層51和光滑平面52使紙張表面具有一層壓紋,從而提高了紙張的整體強度,減少了產品的報廢率。
除上述優選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他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改變和變形,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均應屬於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所定義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