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2023-10-17 20:33:39 2
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點火扳機上設有凹腔,凹腔的腔底抵接壓電點火裝置端部的點火按鍵;保險按鈕橫向架設在把手內部,按鈕本體一端的按鈕部穿過把手外殼,並局部外露於把手外殼,另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容納復位彈簧的凹孔,復位彈簧與所述按鈕部一起支撐所述的按鈕本體;按鈕本體在面向點火扳機的一面、靠近復位彈簧的一端設有凸塊,凸塊適應於點火扳機上開設的凹槽,使得凹槽能容納凸塊,凹槽槽口在靠近按鈕部的一側具有第一抵接面;當復位彈簧處於自然狀態時,凸塊的前端端面與第一抵接面抵接;按鈕部外露於把手外殼的外側。本實用設有保險按鈕,增加了兒童操作難度,提高了點火槍的安全性能。
【專利說明】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
【背景技術】
[0002]常用的點火槍未設置保險按鈕,點火時只需扣住點火扳機即可,容易造成兒童誤用而產生危險;現有的帶有安全裝置的點火槍的保險按鈕一般都設置在點火槍的上部,如中國專利CN1424539A所公布的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在具體使用時,需要同時動作位於把手上部的保險按鈕和位於腹部的點火扳機,不是很方便。
【發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的點火槍因為設置安全裝置而容易引起兒童使用的缺點,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
[0004]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包括把手和與其一端連接的點火槍管,所述的把手內設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調節裝置和壓電點火裝置,所述的把手腹部設有推動壓電點火裝置動作的點火扳機,
[0006]所述點火扳機上設有凹腔,所述凹腔的腔底抵接所述壓電點火裝置端部的點火按鍵;
[0007]保險按鈕橫向架設在把手內部,所述保險按鈕包括按鈕本體,所述按鈕本體一端的按鈕部穿過把手外殼,並局部外露於把手外殼,另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容納復位彈簧的凹孔,所述復位彈簧一頭嵌裝在所述凹孔內,另一頭套在把手外殼內壁上的彈簧導柱上,所述的復位彈簧與所述按鈕部一起支撐所述的按鈕本體;
[0008]所述按鈕本體在面向點火扳機的一面、靠近復位彈簧的一端設有凸塊,所述凸塊適應於所述點火扳機上開設的凹槽,使得所述凹槽能容納所述凸塊,所述凹槽槽口在靠近按鈕部的一側具有第一抵接面;當所述復位彈簧處於自然狀態時,所述凸塊的前端端面與所述第一抵接面抵接。
[0009]所述的按鈕部外露於把手外殼的外側面,所述按鈕部與點火扳機
[0010]的距離適應於扣住點火扳機時手指的長度。
[0011]所述凹腔兩側設有用於進一步支撐保險按鈕的支撐臂,所述保險按鈕的按鈕本體架設在所述支撐臂上。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體現在:(I)設有保險按鈕,需要保險按鈕和點火扳機的配合才能點火,增加了兒童操作難度,有效防止因兒童誤用而導致的危險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點火槍的安全性能;(2)保險按鈕的按鈕部設置在手握把手時的外側面,用手指扣住點火扳機時,手指能同時觸碰到保險按鈕,使用一個手指頭就能實現點火操作,非常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5]圖3是本實用新型復位彈簧導柱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4是本實用新型保險按鈕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7]圖5本實用新型點火扳機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8]圖6本實用新型復位彈簧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參照附圖,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包括把手10和與其一端連接的點火槍管20,所述的把手10內設有燃氣箱11及其氣閥調節裝置111和壓電點火裝置112,所述的把手10腹部設有推動壓電點火裝置112動作的點火扳機12,
[0020]所述點火扳機12上設有凹腔121,所述凹腔121的腔底抵接所述壓電點火裝置112端部的點火按鍵;保險按鈕13橫向架設在把手10內部,所述保險按鈕13包括按鈕本體131,所述按鈕本體131 —端的按鈕部132穿過把手10外殼,並局部外露於把手10外殼,另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容納復位彈簧15的凹孔1311,所述復位彈簧15 —頭嵌裝在所述凹孔1311內,另一頭套在把手10外殼內壁上的彈簧導柱14上,所述的復位彈簧15與所述按鈕部132 —起支撐所述的按鈕本體131 ;
[0021]所述按鈕本體131在面向點火扳機12的一面、靠近復位彈簧15的一端設有凸塊1312,所述凸塊1312適應於所述點火扳機12上開設的凹槽121,使得所述凹槽121能容納所述凸塊1312,所述凹槽121槽口在靠近按鈕部132的一側具有第一抵接面124 ;當所述復位彈簧15處於自然狀態時,所述凸塊1312的前端端面與所述第一抵接面124抵接。
[0022]所述的按鈕部132外露於手握把手10時把手10外殼的外側面,所述按鈕部132與點火扳機12的距離適應於扣住點火扳機12時手指的長度。
[0023]所述凹腔121兩側設有用於進一步支撐保險按鈕13的支撐臂122,所述保險按鈕13的按鈕本體131架設在所述支撐臂122上。
[0024]當沒有按下保險按鈕13的按鈕部132時,復位彈簧15處於自然狀態,所述凸塊1312的前端端面與所述第一抵接面124抵接,此時按下點火扳機12,由於保險按鈕13的阻擋作用,點火扳機12不能推動壓電點火裝置112動作;當按下保險按鈕13的按鈕部132時,復位彈簧15收縮,所述保險按鈕13向復位彈簧15方向移動,所述凸塊1312的前端端面因此與所述第一抵接面124脫離,凸塊1312順勢進入凹槽121,此時按下點火扳機12,由於凹槽121可容納凸塊1312,點火扳機12能順利推動壓電點火裝置112動作;且所述的按鈕部132設置在手握把手10時把手10外殼的外側面,所述按鈕部132與點火扳機12的距離適應於扣住點火扳機12時手指的長度,具體使用時,使用食指扣住點火扳機12,同時用食指的指頭按下保險按鈕13的按鈕部132,即使用一個手指頭就可實現點火操作,非常方便。
[0025]燃氣箱11內裝有液化的可燃氣體,按下點火扳機12和保險按鈕13時,燃氣箱11的出氣口也隨之開啟,同時壓電點火裝置113通過導線在點火槍槍管20的管口產生電火花,點燃經輸氣管輸送到點火槍管20的管口的可燃氣體,即可實現點火。
[0026]本說明書實施例所述的內容僅僅是對實用新型構思的實現形式的列舉,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不應當被視為僅限於實施例所陳述的具體形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也及於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構思所能夠想到的等同技術手段。
【權利要求】
1.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包括把手和與其一端連接的點火槍管,所述的把手內設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調節裝置和壓電點火裝置,所述的把手腹部設有推動壓電點火裝置動作的點火扳機,其特徵在於: 所述點火扳機上設有凹腔,所述凹腔的腔底抵接所述壓電點火裝置端部的點火按鍵; 保險按鈕橫向架設在把手內部,所述保險按鈕包括按鈕本體,所述按鈕本體一端的按鈕部穿過把手外殼,並局部外露於把手外殼,另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容納復位彈簧的凹孔,所述復位彈簧一頭嵌裝在所述凹孔內,另一頭套在把手外殼內壁上的彈簧導柱上,所述的復位彈簧與所述按鈕部一起支撐所述的按鈕本體; 所述按鈕本體在面向點火扳機的一面、靠近復位彈簧的一端設有凸塊,所述凸塊適應於所述點火扳機上開設的凹槽,使得所述凹槽能容納所述凸塊,所述凹槽槽口在靠近按鈕部的一側具有第一抵接面;當所述復位彈簧處於自然狀態時,所述凸塊的前端端面與所述第一抵接面抵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按鈕部外露於把手外殼的外側面,所述按鈕部與點火扳機的距離適應於扣住點火扳機時手指的長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險按鈕的點火槍,其特徵在於:所述凹腔兩側設有用於進一步支撐保險按鈕的支撐臂,所述保險按鈕的按鈕本體架設在所述支撐臂上。
【文檔編號】F23Q2/28GK203927999SQ201420207467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25日
【發明者】賈相武 申請人: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