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汙水淨化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26 15:06:58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水處理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汙水淨化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水的汙染和對水質量要求的越來越高,目前,現有技術的除垢過濾方法等,這些方法處理水的效果不理想,效率低,成本較高,有些產品功能單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新型汙水淨化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汙水淨化裝置,包括反應室、陽極、PLC單片機、進水閥、排汙閥、濾板安裝裝置、濾板、上端蓋、密封墊、排氣閥、二級緩存區、活性炭板安裝槽、三級緩存區、小分子陶瓷層、遠紅外負離子陶瓷層、四級緩存區、活性炭層板和出水閥,所述反應室內設置有陽極,外部左側設置有PLC單片機,所述反應室一端設置有進水閥,另一端設置有排汙閥,內壁兩側設置有濾板安裝裝置,所述濾板安裝裝置上設置有濾板,所述反應室上端設置有上端蓋,所述上端蓋下設置有密封墊,所述上端蓋上設置有排氣閥,所述濾板右側從左向右依次設置有二級緩存區、活性炭板安裝槽、三級緩存區、小分子陶瓷層、遠紅外負離子陶瓷層和四級緩存區,所述活性炭板安裝槽內設置有活性炭層板,所述四級緩存區外部設置有出水閥。
優選的,所述出水閥、進水閥和排汙閥為電動閥。
優選的,所述出水閥、進水閥和排汙閥分別通過控制線纜與PLC單片機相連。
優選的,所述小分子陶瓷層由電氣石和遠紅外粉,還含有稀有原礦材料組合製成。
優選的,所述遠紅外陶瓷球由遠紅外粉、電氣石、麥飯石、優質粘土組合製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汙水淨化裝置採用電極間反應進行降解水中有機物,減少產生毒副產物,同時解決了活性炭類吸附雜質很容易飽和失效的問題,通過原礦釋放的遠紅外線和負離子能量將自來水瞬間活性化處理,使水分子團變小,負離子含氧量增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反應室,2、陽極,3、PLC單片機,4、進水閥,5、排汙閥,6、濾板安裝裝置,7、濾板,8、上端蓋,9、密封墊,10、排氣閥,11、二級緩存區,12、活性炭板安裝槽,13、三級緩存區,14、小分子陶瓷層,15、遠紅外負離子陶瓷層,16、四級緩存區,17、活性炭層板,18、出水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汙水淨化裝置,包括反應室1、陽極2、PLC單片機3、進水閥4、排汙閥5、濾板安裝裝置6、濾板7、上端蓋8、密封墊9、排氣閥10、二級緩存區11、活性炭板安裝槽12、三級緩存區13、小分子陶瓷層14、遠紅外負離子陶瓷層15、四級緩存區16、活性炭層板17和出水閥18,所述反應室1內設置有陽極2,反應室1的內壁作為點解反映的陰極,利用電極表面產生強氧化性活性物質發生氧化反應而被轉化,使指汙染物在電極上直接被氧化或還原而從水中去除,外部左側設置有PLC單片機3,所述出水閥18、進水閥4和排汙閥5分別通過控制線纜與PLC單片機3控制開閉,所述反應室1一端設置有進水閥4,另一端設置有排汙閥5,內壁兩側設置有濾板安裝裝置6,所述濾板安裝裝置6上設置有濾板7,所述反應室1上端設置有上端蓋8,所述上端蓋8下設置有密封墊9,所述上端蓋8上設置有排氣閥5,所述濾板7右側從左向右依次設置有二級緩存區11、活性炭板安裝槽12、三級緩存區13、小分子陶瓷層14、遠紅外負離子陶瓷層15和四級緩存區16,用最後程序的淨化,所述活性炭板安裝槽12內設置有活性炭層板17,用來吸附電解後水中的雜質,所述四級緩存區16)外部設置有出水閥18,淨化過的水通過出水閥18排出。
工作原理:該新型汙水淨化裝置由PLC單片機3控制,PLC單片機3打開進水閥4,汙水進入反應室1,給電極通電,反應室1的內壁作為點解反映的陰極,利用電極表面產生強氧化性活性物質發生氧化反應而被轉化,使指汙染物在電極上直接被氧化或還原而從水中去除,反應室1中經過反應後通過濾板7進入二級緩存區11,再通過活性炭層板17進入三級緩存區13後,通過原礦釋放的遠紅外線和負離子能量將自來水瞬間活性化處理進入四級緩衝區16,通過排水閥10排除經過淨化的水,該裝置淨水分通過PLC單片機3控制間斷性淨化,淨化一段時間後,自動打開排汙閥18進行對反應室1衝洗,衝洗後繼續繼續淨水程序。
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